•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数学学习 > 正文

    先秦法家思想对我国当前法制建设的启示

    时间:2021-04-10 20:01:5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文章叙述先秦法家思想的精髓和占据的地位,指出我们研究它的目的。阐述了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积极因素,提出以法治国、因时变法、严于吏治、维护国家统一,重视生产发展。分析了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消极因素,介绍重刑主义,排斥道德、君主至上,无视人权两个方面,以此引出下文中对我国法治建设的警示借鉴意义。探讨先秦法家法治思想对我国当前法治建设的启示。通过学习先秦法家思想中的积极因素,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得出更加完善的法律完善措施;通过克服先秦法家思想中的消极因素,得出更多的教训和经验,为我国当前的法治建设增添新的活力。
      【关键词】 法家;法治思想;法治建设;依法治国
      进入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经济政治势力均有所变化,诸侯国之间开始为了各自的势力与地盘争战不休,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在经济方面,铁器使用,牛耕推广,生产力飞快提高,诸侯国之间也开始逐渐有了私田上的买卖、兼并;在阶级方面,新的阶级出现,大量的土地兼并也引发了各诸侯国的兼并;在文化方面,私学兴起,百家争鸣,大量的知识分子开始在各国之间游说。在当时的政治、经济、阶级、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影响催化下,法家思想诞生,并且逐渐占据主流,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对法律方面有着最为系统要求的一家,先秦法家所提出的依法治国理论具有极强的现实性。
      一、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内涵和历史地位
      法家所倡导的“法治”思想最初出现在《管子》一书,又称为“垂法而治”或是“缘法而治”。运用法律治理国家,可以约束君主和臣子的行为,治理战乱,决断是非,统一规范,整顿吏治,减少欺诈。虽然君主掌握着立法的权力但必须要讲究“顺天道、因民情、随时变、遵事理、量可能、务明易”。[1]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但在实际上君主的权力还是大于法律的,这是因为先秦法家思想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服务君主的,先秦法家所讲求的法律权威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服从的权威,统治者就是法律的例外,这也是法家思维局限的地方;在法的保障上,法家主张的以刑罚消除犯罪的重刑主义,希望达到法治的最理想状态。
      中西古代的法治思想大有不同,先秦法家所认为的法治只是一种统治者统治臣民的法治,他们的法治不能超越统治者,他们的依法治国单单是为了统治者的绝对权威而设置的,主张一切“一断于法”[2],法律的地位被推到了制高点,因而后来有了用法律达到维护社会统治的目的,以严厉的刑罚让人民心生惧意,最后消灭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以及君主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但是这样却导致最后走上了重刑主义的道路;但是西方的法学家认为法是超越一切的存在,是公民的意志,主张权力由大众行使,有着民主与分权的思想,西方最后走向的却是权利的契约原则,譬如三权分立原则。
      我们在本文着重讨论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历史地位,法家法治思想是先贤们智慧的结晶。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法家的法治思想在秦朝被推崇至极,但是其中的重刑主义遭到滥用,出现种种弊端,因而导致秦朝的覆灭。因此从汉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人们的倾向性慢慢发生了改变,儒家学说逐渐占据了主流思想,但是此时的儒家学说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孔孟之道了,而是吸收借鉴了先秦各家学派的精华,从而推陈出新的产物,这当中汲取最多的便是法家的法治思想,所以说法家的法治思想并没有走出历史的舞台,而是换了一种方式,包裹在儒学的外衣下,继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作用,外儒内法的治国方法,就是最好的体现,由此可见先秦法家的法治思想对整个封建社会的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如今,我们大力提倡依法治国,先秦法家的法治思想就是及其重要的研究对象,虽然里面有着不合时宜的消极成分,但我们需要客观看待历史,一切从我国当前的法治建设实际出发,在扬弃中不断向前发展。所以,先秦法家的法治思想中的重视法律作用、法术势相结合的治国理念、因时变法的发展眼光等都使其地位与日俱增。
      二、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积极因素
      主张“以法治国”。重视法的客观性,管仲的《管子·七法》中提到,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3]韩非在《有度》中也写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概念都可以看出先秦法家一致认为法具有客观性,可以规范人的日常行为,且其是最公正客观的,要使人服从统治,就必须看破人性本恶的本质,用严格的法律制度约束人们。重视法的强制作用,韩非子提出了“信赏必罚”、“令出必行”的理论,[4]也是重视法的强制作用的表现,用强大的专制主义君权保护法律的实施,保证法律能够发挥其应有的功效,法家思想与“刑”紧密相连,对于违法行为,国家必须予以严厉的强制性的刑罚制裁,在整个治理国家的过程中,要时刻秉承着赏罚分明的原则,先秦法家的这些区别于“礼”的行为方法,就是在强调法的强制作用。注重树立法律权威,法律是一种需要长期维持的行为准则,从制定到执行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可轻易变动或更改,先秦法家十分重视法律的权威性,例如管子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5]所以不论是什么身份的人,都要遵循法律,不能輕贱法律,朝令夕改,时刻树立法律的权威性。
      提倡因时变法。春秋战乱,社会各个方面都在经历着巨大的变革,社会矛盾重重且尖锐,各家各派都在积极的寻找救世的良方,法家也不例外,但是相对于其他学派而言,法家的讲求实际和积极入世的思想无疑占据了上风,他们根据实际情况,抛弃过去的“人治”、“礼治”,提倡“法治”,认为治理国家必须使用法律。但法律却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实际不断变化的,譬如不法古、不循今的思想对秦国的成功变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管子与韩非也提出过相类似的历史观,倡导移风易俗的精神。《管子·正世》中提到:“故其位齐也,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6]法家的“因时变法”理论也是为统治者所服务的,这是为了帮助统治者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因时变法体现着先秦法家先进的思想。

    推荐访问:法家 先秦 法制建设 启示 思想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