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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澜湄合作框架下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研究

    时间:2021-07-01 04:02:1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gjyw/gjyw201802/gjyw20180205-1-l.JPG
      [提要]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是促进澜湄国家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有益补充,澜湄对话合作机制对构建开放公平的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推动澜湄合作应充分依托“10+1”、“10+3”框架下形成的合作成果,有效衔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湄公河委员会”、“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等现有机制,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一系列双多边协定的指导下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通过增强政策透明度、降低准入门槛、加强贸易和投资政策对接、简化投资手续、提高通关效率、强化监管等措施推动澜湄合作迈向新台阶。
      [关键词]澜湄合作、次区域合作、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中图分类号]D822.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28832(2018)2期0055-13
      “澜湄合作”是首个由澜沧江-湄公河上下游六国共同主导的合作机制,建立以来进展顺利,成果丰硕。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澜湄合作机制的研究多集中在生态环保和水资源治理领域,贸易和投资方面鲜有涉及。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是夯实澜湄合作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澜湄各国经济向前发展的重要引擎,准确把握澜湄国家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的发展现状和挑战,对于整合现有资源、带动产业升级、统一市场标准、强化协同发展、提升次区域整体实力至关重要。
      一、提升澜湄国家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的重要意义
      随着澜湄合作机制的不断推进,澜湄国家贸易往来日益密切,相互投资不断增加。《关于澜湄合作框架的概念文件》、《三亚宣言》、《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等一系列文件的相继生效开辟了澜湄流域政治经济合作架构的新通道。鉴此,通过进一步优化贸易规则、简化投资程序、增强政策透明度等措施提升澜湄国家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对于构建更加公平开放的投资环境、加强区域协同发展、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夯实澜湄合作的制度基础意义重大。
      (一)有利于构建开放公平的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一直是各国开展对外投资关注的重点,优良的营商环境不仅能够提升投资对象国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能够激发企业投资活力,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澜湄国家均属发展中国家,营商环境大都亟待优化。以老挝为例,其在贸易便利化程度、市场准入、边境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均处于世界落后水平,且低于东盟平均水平。在澜湄合作框架下继续深化务实合作,并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东盟贸易便利化南宁倡议》、《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客货跨境运输协定》等基础上简化贸易和投资流程,对于构建次区域内更加开放公平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利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在“10+1”、“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澜湄合作”等机制的叠加效应下,澜湄各国经济发展迅速,但尚未建立優势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一方面,次区域内各国发展水平不同,速度不均。根据亚洲开发银行数据统计,2017年澜湄国家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均呈上涨趋势,其中缅甸和中国增速最快,分别为7.5%和6.0%越南、柬埔寨、老挝增速相似,分别为5.5%、5.5%和5.4%。相比之下,泰国经济发展相对缓慢,GDP增速为3%。另一方面,澜湄各国产业结构互补性低,融合不充分。例如,泰国和柬埔寨曾都推行进口替代和出口工业化战略,近年来都大力发展制造业,产业结构趋同,互补性不强。因此,提升澜湄各国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有助于加快产业融合,延长产业链,升级价值链,提升次区域内澜湄各国的综合竞争力。
      (三)有利于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服务型政府不仅能够增强政府在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方面的合理性,而且能够提高政府在国际合作中的效率。澜湄国家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倒逼政府改革不失为一种良策。具体来说,其一,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孕育的成熟市场能够创新管理体制,改善发展理念,从而引导政府从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其二,贸易自由度的提高有赖于政府制定更加合理的贸易规则,出台更加便捷的通关手续;其三,投资便利化要求政府适时发布相关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国际化水平建设,同时强化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事中和事后监管。鉴此,提升澜湄国家间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水平能够加快转变政府以管理和强制为主要调控手段的管理理念,通过转换角色定位强化其公共服务职能。
      (四)有利于持续深入推进澜湄合作机制
      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格局从“中心一外围”单循环体系向“双环流”体系转换,这种变化主要表现为贸易与投资和产业转移的融合与互动,从产业间贸易向产业内贸易的转变,贸易结构与贸易条件的重新调整,以及通过制度性安排推进贸易与投资关系的协同发展。澜湄合作的本质是南南合作,参与国均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提升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不仅能够强化澜湄国家在参与国际经贸和投资规则制定方面的意识,而且能够进一步完善其国内关于贸易和投资的制度安排,推动澜湄合作向深层次迈进。
      二、澜湄国家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发展现状及挑战
      澜湄国家虽具有较大的经济发展潜力,但国家硬实力和软实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方面,不少澜湄国家的国内政策不完善和国际规则参与度不高导致其市场准入标准较高,通关手续繁琐、审批流程复杂、对外开放程度不高,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欠佳。
      (一)澜湄国家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发展现状
      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是衡量各国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排名,澜湄国家中的泰国、越南和中国相对靠前,分别位于第26位、68位和78位,但柬埔寨、老挝和缅甸则相对落后,分别位于第135位、141位和171位。由此可见,作为发展中经济体,澜湄国家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总体上呈现出差距较大、标准不统一、对接不充分的特点。以下,将从市场准入、通关便利化、市场开放程度和投资政策的稳定性及连续性等几方面分析澜湄国家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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