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理科资料 > 正文

    试论预审阶段收集证据的特点和应注意的问题

    时间:2021-05-04 16:01:2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预审在起诉和审判之间起着中间桥梁的作用,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诉讼阶段。预审的主要任务是,收集犯罪证据,揭露犯罪事实,查明案情。而提升办案质量的关键在于侦查人员在预审阶段能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依法全面、公正、客观地收集运用和审查判断证据。为此,需对收集证据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进行对策性思考:提高侦查人员法律素养;努力培养综合型侦查人员;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各种规章制度。
      关键词:预审;收集证据;特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2-0122-02
      作者简介:赵明(1991-),男,甘肃天水人,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侦查学。
      一、刑事预审制度的含义
      (一)预审基本概念的界定
      关于预审的概念的界定,现在在各个国家,被众多的专家学者所研究。美国学者编著的教科书中对预审的界定:“预审是指法官审查是否具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指控被指控者所犯的罪名并将其提交法庭审理的一种程序。”[1]法国学者皮埃尔·尚邦称:“预审法官确认犯罪事实,查证情节,集中所有的迹象,力求正式作案人,这就是预审。”[2]但英美法系预审程序的含义与法国意义上的预审在概念的本质上存在很大的差异。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预审是介于案件侦破之后、法院正式审判之前的一个中间阶段,是在法院在进入正式审判活动之前既对刑事案件进行的初步的审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已经发生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立案以后经过早期的初步侦查,判定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认为存在犯罪事实,另外在初步侦查中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进行预审,并查证核实在初步侦查中收集到的相关证据材料。
      (二)预审工作的任务
      根据公安部《预审工作规则》第三条的规定,预审的任务是,迅速地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犯罪事实,对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应迅速追捕,保障无辜的人正当的合法的权益。[3]据此,我国学者通常将预审的任务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1.快速、全面、准确地查明案件所有事实情况;
      2.查缉犯罪嫌疑人,寻找并收集犯罪线索,侦破案件;
      3.切实维护无罪的人合法得正当的权益,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护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更要做好已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的后续工作;
      4.研究各类案件的犯罪活动规律,加强对各类案件犯罪情报资料的收集工作;
      5.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和改造,使其从内心认罪服法,重新做人。
      从上述归纳的预审的五项任务来看,其中涉及到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就有四项,第三项只强调了保护无罪之人,但在预审的第三项任务中并没有作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知情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权保障方面的相关规定。第一项任务是在我国公安机关在侦破刑事案件之后,案件随即进入预审阶段,公安机关查明进一步案件的全部事实真相,获取犯罪证据,使其与在初步侦查阶段得到的证据形成证据链。预审之所以作为侦查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因为在侦破案件后审查复核所取得的口供、笔录等证据材料需要一个进行再次审核把关的环节,以便查清案件全部的真实情况并取得确实充分的证据,决定是否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或者撤销案件,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错误。预审和侦查破案都处于侦查阶段,虽然二者彼此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它们有着不同的侧重点。[4]预审重在办案核实补强证据,而侦查破案重在破案抓捕嫌疑犯。从刑事诉讼意义这个角度来讲,侦查破案是预审的前提和基础,预审则是侦查的继续和发展,同时对侦查破案这个阶段调查、收集到的证据再次进行核实和验证。在绝大多数案件中,侦查破案和预审是具有十分密切联系的两个阶段,但是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却是有着先后顺序的两个阶段。预审工作在保证办案质量方面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防止冤假错案的产生、保障人权方面,预审环节更是起着独特的作用。
      二、预审阶段取证的方法和特点
      (一)预审阶段取证的方法
      无论是在预审阶段还是在侦查阶段,收集证据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运用法律所规定措施方法进行。预审中收集证据是对侦查阶段取证的补充和检验,但是决不能只拘泥于已有的证据材料,而应该进一步发现侦查中没有发现和掌握的犯罪事实和线索。为此,侦查人员必须采取多种方法,广泛地收集犯罪证据。在预审阶段主要应通过以下方法收集证据:
      1.适时地、积极主动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由于犯罪嫌疑人突然进入了新的环境,不适应,加上其此时心理复杂,情绪不稳定,在良心谴责和罪恶感的双重压力下心理防线更容易崩溃,此时突击讯问效果甚佳。所以,这时應当在嫌疑人未及时筑起防范审讯的心理防线时及时开展正面审查、诘问等侦查措施,突破其心理防线,促使犯罪嫌疑人产生供述心理,得到最真实、最接近案件发生时情况的供述和笔录,利于掌握犯罪事实,获取证据。
      2.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失时机搜集证据。从犯罪活动具有物质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决定其发生必然会和周围的事物之间相互联系,产生影响,留下种种痕迹、物证。尽管嫌疑人为掩盖已发生的犯罪事实,会想尽各种办法来掩盖或者甚至破坏由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罪证。但无论嫌疑人如何费尽心机其努力可能会事与愿违,因为留痕性决定了其破坏行为会引起新的变化,留下新的痕迹,使侦查人员和侦查机关掌握更多的犯罪行为信息,这就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额外的、更丰富的线索来源。
      3.利用科学技术收集证据。犯罪分子利用现代日益发达的科技手段进行犯罪应当引起广大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引起执法人员足够重视。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必须特别注意科学技术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的运用。在收集证据时同样要大胆的尝试,科学的发现,谨慎地提取,认真地固定,确保证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推荐访问:预审 应注意 试论 证据 收集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