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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建设”范畴_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物质范畴

    时间:2020-03-31 07:22:0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作者简介:�王振宇(1969- ),男,黑龙江哈尔滨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黑龙江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张永光(1975- ),男,山西寿阳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太原科技大学思政部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外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和社会主义建设哲学。
       摘 要:建设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追求的新的社会形态的实践形式。因此,作为一种理论形态,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独有的范畴。所谓建设就是主体遵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地增进社会财富,优化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人从“物的依赖关系”向“全面发展”转变创造条件的实践过程。作为人类实践的一种基本形式,建设既具有社会实践的一般特征,又具有制度性、主体性和长期性等特殊属性。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建设;实践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2)01-0032-05
      
       “建设”一词人们并不陌生,目前已经成为一个日益生活化的语词。“建设”一词在古汉语中就有记载,《汉书•叙传下》:“建设藩屏,以强守圉。”(藩屏:保卫。圉:边境,边疆)此处“建设”为设置、创立。《礼记•祭义》:“建设朝事。”(朝事:古代旦朝时用血腥祭宗庙)此处“建设”为陈设,布置之意。[1]《现代汉语词典》对“建设”的解释是“创立新事业,增加新设施”[2]。1919年8月,孙中山在《建设》杂志《发刊词》中说明该刊的宗旨是“鼓吹建设之思潮,展明建设之原理,冀广传吾党建设之主义,成为国民之常识,使人人知建设为今日之需要,使人人知建设为易行之事功,由是万众一心以赴之”,以“建设一世界最富强最快乐之国家”[3]。由此可见,“建设”是一个很有中国特色、表示从无到有的哲学范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根本指导思想,建设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怎样,或者直接地说建设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如何定位,是长期以来为人们所忽视的问题,这也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重点。
      一、“建设”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追求的新的社会形态的实践形式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是无产阶级解放的“头脑”[4]16,只有通过彻底消灭私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异化现象的批判,揭露资本剥削工人的秘密,揭示生产的社会化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不可克服的矛盾,揭示了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必然性。他认为,只有无产阶级才能担当完成埋葬资本主义制度和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伟大历史使命。可见,在人类的实践中,对旧事物的革命、批判和对新事物的建设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两种基本方式,是无产阶级必然经历的前后相接的两种实践形式。
      马克思对无产阶级革命的使命非常明确,那就是通过革命把“在旧社会内部已经形成了的新社会的因素”[4]292解放出来,为“新社会的因素”的发展创造条件,最终实现自由人的联合。马克思指出,通过革命,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实现政治统治,只是“工人革命的第一步”[4]293,并不意味着人的真正的解放,因为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4]74。而共产主义是“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4]87,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是“人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既是“完成了的自然主义”,又是“完成了的人道主义”,它要实现“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因此,按照这样的标准和任务,直到现在,我们仅仅还是一种“尚未完成的共产主义”[5]81。虽然夺取政权、建立和巩固新生的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的“革命”确实终结了,但这一“革命”只是以共产主义为目标的革命的一个阶段,而共产主义革命并没有结束。无产阶级“消灭自己”和解放全人类的前提是消灭自己“本身的”因而“同时也是整个旧社会生存的条件”[4]88,而这个“生存的条件”决不是政权性质的改变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制度的改变所能改变的,“革命”只能提供改变这一“生存条件”的前提。“革命”,即政权性质的改变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改变,只是革命的第一阶段,随之而来的则是革命的第二阶段,即“生存条件”的改变以及随之而来的“环境和人”[6]379的改变,或曰“建设”[7]500-501。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对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革命实践结束后的任务做了说明,那就是无产阶级必须“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4]293。“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既是革命实践又是建设的实践,是革命和建设同时并举的实践过程。而“尽可能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则是为共产主义革命目标的最终实现而进行建设的过程。因此,“建设”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追求的新的社会形态即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实践形式,它指的就是社会主义建设、共产主义建设。
      二、“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独有的范畴
      “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独有的概念,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追求的新社会实践形式的一种理论上的反映和抽象。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范畴体系中,“建设”是处于实践范畴之下的与“革命”(或“破坏”,它们并不完全等同)既对立又统一的一个具体范畴,其本质上就是一种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是居于首要地位的基础性的哲学范畴,正是由于科学的实践观,马克思才实现了西方哲学的变革。根据“建设”与实践的这种关系,“建设”范畴具有实践的一般特征:[8]
      第一,建设是人的生存发展的基本方式之一,是人的客观现实的感性活动。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历史活动的第一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4]79这个“第一个历史活动”就具有建设的意义,是人类生存的基础。“第一个历史活动”并不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一经完成就不在历史上发挥作用,而是现实性很强的范畴,它是任何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前提。这个前提需要人类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地提供,它是一个日常的实践活动,这就是它所包含的建设的本质。
      第二,建设是对象性的感性的客观活动。建设是主体和客体互为对象的现实活动,它既不是孤立的人、抽象的人的自我活动,也不仅仅是把人类的自我意识和想法强加于自然和社会的单一过程。在建设过程中,一方面,人类以外部世界为认识和改造的对象,以自然界为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在尊重自然界演化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建设的实践。另一方面,自然界和社会也改造人、塑造人。人类在建设的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对自然界的本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与社会关系的认识,从而不断修正自身的行为。人既是建设实践的主体,同时,也是建设实践的客体,人在建设中也得到了革命性的自我改造。
      第三,建设是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创造性活动。人类在建设的实践中不是消极地适应外部环境,而是基于对外部环境规律认识的基础上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和要求提出自己的规划和设想,既明确自己的阶段性建设目标,也明确长远的建设目标。因此,建设这个范畴具有极强的主体性和进步性,它就是为了实现“使自己的‘存在’同自己的‘本质’协调一致”[4]97,就是为了实现“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的各个人的联合或“革命无产者的共同体”的目标。[4]121可见,建设是主观与客观、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真理和价值有机统一的过程。
      第四,建设是一种具体的历史的活动。人的建设力量是历史地形成和发展的,同时,通过人类的建设实践又不断促成时代的更替,即形成历史。每一时代的人都只能在继承前人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展开自己的建设活动。“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4]88“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4]585因而,建设实践具有很强的历史性。
      可见,建设具有的实践的一般性特征使建设范畴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独有范畴,又由于建设是马克思恩格斯所预测的新社会的实践形式,因而作为思维中的映像,它必然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独有的范畴。
      三、建设范畴的内涵
      对建设内涵的理解一方面可以在与破坏的对比中说明,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与革命范畴的比对中说明。梁树发教授就是从第一方面来阐述“建设”的哲学内涵的,他认为,建设是相对于破坏而言,建设一个新世界,是相对于破坏一个旧世界而言。建设是从无到有,破坏是从有到无。建设的意义是单一的,即积极的、向前的。而破坏的意义则是双重的,积极的破坏是推到、打破旧事物,为新事物的产生扫清道路,就是扬弃;消极的破坏是使有价值的积极的存在成为无,它的作用是消极落后的。建设与积极的破坏是同一的,积极的破坏是为了建设,是建设的基础,属于总体的建设过程。消极的破坏也不是绝对的消极,它为后来的建设奠定基础,但这是在建设者取得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和价值因而赢得了主动以后。[9]
      建设的内涵还可以在与“革命”范畴的比对中加以认识。“革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范畴,从其任务出发,革命(广义)有两方面的基本规定:[7]93-105一是实现“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5]81;二是实现人类社会由“第二大形态”向“第三大形态”的转化。每一方面的规定又都包含着革命(狭义)和建设两个阶段。从第一个规定看,无产阶级通过革命(狭义)推翻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取得统治地位,实现“私有财产的扬弃”,这是革命(广义)的第一阶段。但是这种政权的改变并不能迅速地改变支撑旧政权和旧制度的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它必须通过发展生产力并培养新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才能实现变革,即通过革命(广义)的第二阶段――建设阶段,它实现的是异化劳动的扬弃和人的自我异化的扬弃。从第二个规定来看,无产阶级革命(狭义)实现的是无产阶级专政,建立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专政的经济基础依然是机器大工业和市场经济,因此,并没有超越“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第二大社会形态。无产阶级革命(广义)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或社会形态)向“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的第三形态的转化。这是需要通过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建设才能产生质变的一个历史阶段。
      毛泽东对建设与革命的关系、建设的本质做了深刻的揭示。在1959年6月11日同秘鲁议员团的谈话中,毛泽东指出:“过去干的一件事叫革命,现在干的叫建设,是新的事,……这是科学技术,是向地球开战……。”[10]72在这里,毛泽东首先将中国人民的实践区分为两个前后相接的阶段或形态,即革命和建设;其次,毛泽东认为建设的本质内容就是向地球开战、改造自然。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毛泽东对建设与革命的关系、建设的本质做了进一步的说明。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下,虽然没有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但是还有革命,技术革命,文化革命,也是革命。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革命,从共产主义的这一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也是革命。共产主义一定会有很多的阶段,因此也一定会有很多的革命。”[10]108-109可见,在毛泽东看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革命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前的革命的内容是有区别的,此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是夺取政权的革命;此后则是技术革命、文化革命,而且每一个进步都是革命,我们将之称为建设。
      综上所述,所谓建设就是主体遵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地增进社会财富,优化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为人从“物的依赖关系”阶段向“自由全面发展”阶段跃进创造条件的实践过程。
      四、建设范畴的特征
      建设是社会实践的一种基本形式,既具有社会实践的一般特征,又具有建设实践的特殊本质。
      一是建设的制度属性。“建设”既然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追求的新的社会形态的实践形式,既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独有的概念,那么从具体性、历史性出发,建设首先指的就是社会主义建设,就是“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人们的总体的实践”[9]17。实际上,我们在具体分析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和建设实践的关系时,也明确地昭示了建设的制度特征。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二阶段,“如果我们从知识论这一维度亦即社会发展这一‘自然历史过程’的角度来看的话,那它就是介于资本主义这个‘第二大形态’和共产主义这个‘第三大形态’之间的一个过渡性的社会形态。这个形态我们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7]500-501。因此,建设的实践一开始就是跟社会主义社会联系在一起的。当然,“当资本主义处于上升时期的时候,它的社会的实践行为就具有历史的进步的意义,因而人们的这种总体的实践就具有建设的意义”,但是“我们在一般意义上谈论建设行为的意义或价值,不能离开这一行为发生的一般社会条件,特别是它的社会制度条件”[9]18。从建设的目的上讲,社会主义建设为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为实现人类向“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的跨越创造条件;而资本主义建设则是为了少数有产阶级的利益,而且生产愈是发展,劳动者创造的财富与他越来越没有关系。当然,在具体分析某种社会实践行为时,也不能否认它的可能的建设意义。
      二是建设的主体性。建设是主体积极的社会实践,尤其是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建设实践,它明确地就是指向实现“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的目标的;就是为把“在旧社会内部已经形成了的新社会的因素”[4]292解放出来,为“新社会的因素”的发展创造条件,最终实现自由人的联合;就是要实现“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5]81。这样艰巨的任务决定了主体必须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就是“要调动一切直接的和间接的力量”[11]。建设的主体性还包含着建设的成果为主体所享有,即劳动产品不再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5]52。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在劳动中耗费的力量越多,他亲手创造出来反对自身的、异己的对象世界的力量就越强大,他自身、他的内部世界就越贫乏,归他所有的东西就越少”[5]52;而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条件下,主体在建设的实践中不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5]57,而是“人的一种自我享受”[5]85。“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5]85,“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来说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来说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这就是说,对象成为他自身”[5]86。建设的主体性还体现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主体对资本主义制度下各种弊端的积极扬弃,能够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与人类共同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朝着人类的共同目标迈进。
      三是建设的长期性。建设和革命作为无产阶级的两大实践形式,从时间的维度看,建设要比革命耗费的时间更多,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正如李泽厚指出的:“无论如何,阶级、阶级斗争、革命都只和一定的历史阶段联系,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它毕竟是比较短暂的现象。不能天天革命,岁岁战争。阶级斗争不能‘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并且阶级迟早还要归于消灭。……建设文明(包括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对整个人类来说,是更为长期的、基本的、主要的事情,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光批判,是并不能建设出新文明的。”[12]以中国共产党所从事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为例,从1921年算起,历28年新民主主义革命,7年社会主义革命,到1956年底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从1957年开始全面社会主义建设至今已55年,如果从1949年算起(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实行革命和建设同时并举)至今已六十多年,而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依然很重。在俄国,与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比,其革命时间则更短,并且发生了社会主义制度解体、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一度中断的历史悲剧。从已经发生的历史可以看出,无产阶级的建设任务是多么艰巨,而社会主义建设的曲折性更增加了建设的长期性。不能因为建设的长期性,就否定社会主义尤其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追求的共产主义目标的现实性。当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因此,不可能从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角度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建设应该是一个长期过程的论断,但是马克思提出的“两个决不会”及其它一些思想对我们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具有重大意义。在1859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6]33针对巴黎公社革命经验,马克思还谈到了一点,那就是,工人阶级“为了谋求自己的解放,并同时创造出现代社会在本身经济因素作用下不可遏止地向其趋归的那种更高形式,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环境和人都加以改造的历史过程”。从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把未来共产主义区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13]305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第一次把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称为社会主义社会,[14]直到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和理论,都充分说明了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长期性。
      提出建设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问题意义重大。当前,哲学界提出了基于时代主题转换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从革命哲学向建设哲学转换、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而构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重大问题。提出并提升建设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有助于构建以建设为核心范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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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268.
      [12]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论[M].北京:东方出版社,1987:207-208.
      [1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4]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94.
      责任编辑:戴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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