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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和下西洋经过的海洋【郑和下西洋与中国的海洋梦】

    时间:2020-02-20 09:41:5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郑和下西洋之前,中国人经过数百年的拓殖,已经将直达马六甲海峡的东南亚,变成了中华大陆刺向大洋深处的一柄尖刀,横跨太平洋,伸入印度洋。而彼时,西方的大航海时代尚未开始。郑和下西洋,虽然是航海技术层面的伟大之举,却凿沉了本可遨游全球的“海洋中华”的巨轮;断送了锐气勃勃的海外华人社区,从此海内外华商如果不依附于权力,就完全失去了脊梁骨;虽然是政治压倒经济,却令数百年来和平、富庶、充满朝气的中国海疆成为海上墓地。
      
      1407年九月初二(10月2日),大明国首都南京充满了节日般的欢乐。
      当着文武百官和各国使臣的面,远航归来的郑和将其在旧港擒获的海盗首领陈祖义等三人献给朝廷。明成祖(永乐皇帝)朱棣下令即刻处斩,“诸夷闻之震慑,曰:‘真天威也。吾曹安意内向矣。’”
      旧港,就是现在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的巨港,此前名为三佛齐,在中国史书中又名渤林邦国,位于马六甲海峡南端,是控制太平洋和印度洋的战略要地。
      在官方的史册中,这一幕被看作是大明朝扬威异域的一大胜利:“帝大悦,赏爵有差。”在擒获陈祖义战役中有功的旧港侨领施进卿,被任命为官居从三品的宣慰使,并得到大赏。而郑和船队的有功人员,则按级别赏赐。
      在一片弹冠相庆之中,包括在后世的普遍称颂声中,大多数人都不曾注意到:刽子手的鬼头刀,不仅斩下了陈祖义的脑袋,也斩下了海洋中华的命根。
      旧港之战
      陈祖义被擒,实在有些蹊跷。
      陈祖义是广东潮州人,根据郑和的助手马欢在其回忆录《瀛涯胜览》中的记载,陈祖义全家在洪武年间“逃于此处(三佛齐)”。根据推测,陈祖义逃到三佛齐的最大可能是因为他违反了朱元璋所订立的海禁措施,这既是当时南方沿海居民最容易触犯的“罪行”,也是中国明朝的“海盗们”被逼上波涛的主要原因。在历史记录中,三佛齐“国人多是广东、漳、泉州人,逃居此地”。
      三佛齐不仅地理位置好,物产也很丰富,因此,“人甚富饶”。出逃到这里的陈祖义似乎发展得不错。语焉不详的史书上多称他在海外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武装团体;一些野史甚至说他还不时带兵骚扰东南沿海,因此,明太祖朱元璋曾悬赏50万两白银捉拿他,而明成祖朱棣又将赏格提升到了750万两的高价。如果这一数额属实,绝对可称是倾国倾城的价码了。
      三佛齐从公元7世纪开始向中国进贡。朱元璋建立大明帝国后,三佛齐便正式向明帝国朝贡。1376年(洪武九年),新国王麻那者巫里向明帝国请求诏封,朱元璋下旨封其为三佛齐国王。没想到,这却点燃了当地的烽火。
      点火的是三佛齐的邻国爪哇。当时三佛齐已经被爪哇“役属之”,纳入了它的势力范围,“闻天朝封其国(三佛齐)为王”,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爪哇“大怒”,将三佛齐国王诱杀,改其地名为旧港。但爪哇势力毕竟有限,“不能尽有其地”,“于是华人流寓者,往往起而居之。遂有广东人梁道明、陈祖义,先后自称头目”(《明通鉴》)。
      陈祖义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为旧港的一名华人领袖。“虽朝贡而为盗海上,贡使往来者苦之”(《明史》),“邀截往来贡使”(《明通鉴》),这些记载确立了陈祖义的“海盗”形象,于是郑和剿灭陈祖义的行动,被赋予了正义的光芒。
      根据正史,陈祖义的被歼完全是咎由自取。据说他竟打起了郑和舰队的主意,阴谋夺取满载宝物的郑和宝船,并向郑和“诈降,而潜谋邀劫”,此时,多亏另一“爱国华侨”、广东人施进卿举报。于是,郑和将计就计,设伏“大败其众”(《明史》、《明成祖实录》等)。
      然而,根据在郑和助手马欢的记载上,陈祖义虽然“凡有经过客人船只,辄便劫夺财物”,却并没有丧心病狂到劫掠郑和宝船的任何记录;而施进卿举报陈祖义的罪名,却不是什么“诈降”,而是“来报陈祖义凶横”(《瀛涯胜览》)。如果马欢之说属实,则旧港之战,完全是郑和主动出击。――正史上描述的陈祖义诈降等,实际上是在为郑和寻找一个师出有名的理由。作为郑和的助手,马欢也绝无必要为陈祖义开脱,因此,他的记载应该更为可靠。
      按常理推测,陈祖义能够在异国他乡成为一世枭雄,智商与情商应该至少在中人以上,审时度势是其生存的本能,绝不可能疯狂到以卵击石的地步。根据正史,郑和的舰队足有27000多人,舰船高大,装备精良,绝对堪称当时的“无敌大舰队”。面对郑和,只有当地“千余家”追随者的陈祖义就仿佛小舢板面对航母舰队一般,过于渺小。
      战斗是相当残酷的,结局也是完全一边倒。郑和舰队“杀贼党五千多人,烧贼船十艘,获其七艘,及铜伪印二颗,生擒陈祖等三人”(《明实录》)――这就是郑和下西洋时赫赫有名的“旧港之战”,也是七下西洋过程中仅有的三次战斗的第一场,对手则是自己的海外同胞。
      朱家关门
      在围剿陈祖义的“旧港之战”中,郑和体现了高度敏锐、甚至过度敏锐的“亮剑”精神――单凭举报就抢先“亮剑”。这和之前他在爪哇三宝垄的经历完全不同。当时郑和舰队登陆爪哇,是在1406年6月30日。当时爪哇岛上刚刚结束了激烈内战,西爪哇吞灭了东爪哇。见郑和军队上岸,西爪哇以为是一向与明朝友好的东爪哇请来的援兵,主动攻击,上岸的明军170多人被杀――这无疑是在“扬威异域”的郑和舰队脸上劈了一记耳光。
      吊诡的是,官方史书上对郑和的反应没有做出任何记载。只在郑和押解着陈祖义返回南京的数日后,记载了西爪哇国王派使臣到明帝国负荆请罪;而此时,陈祖义的首级还挂在南京城示众,宣告着天朝大国的凛然不可犯。――西爪哇国王被明帝朱棣训斥一顿后,罚款黄金6万两了事。这笔罚款,直到郑和二下西洋时也只收回1万两,就在南京方面礼部官员义愤填膺之时,明成祖朱棣依然十分宽容,说:“朕于远人,欲其畏罪而已,宁利其金耶?”于是不了了之。
      一边是面对爪哇现行暴行的高度忍让,一边是对陈祖义“莫须有”罪名的“不教而诛”,郑和的“亮剑”似乎是有选择的、有针对性的。而这背后,就是郑和下西洋背后的帝国逻辑:稳定压倒一切。
      早在朱棣刚刚夺得政权的时候,就发布了一个诏令:对“蕃国之人”,比较客气,要求“各还本土,欲来朝者,当加赐资遣还”。而针对侨居海外的中国“流民”,则十分严厉:“中国之人逃匿在彼者,咸赦前过,稗复本业,永为良民,若仍恃险远,执迷不悛,则命将发兵,悉行剿戮,悔将无及。”
      这种“虽远必诛”的强硬立场,曾在汉初出现过,但那是针对匈奴外敌的,所谓“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如今,朱棣的“虽远必诛”,其矛头却是指向海外同胞,并且,对待土著招抚为主、对待侨胞镇压为主。――严厉的追杀令,只唤回了800多海外流民,更多的人依然选择了用脚投票,飘零海外。经过宋元两代数百年的海外开拓,华人已经在东南亚建立了相当的政商势力,而明代立国后的海禁政策,驱使更多的沿海居民投奔怒海,客观上反而壮大了海外华人势力。
      朱元璋“片板不得入海”的严厉海禁政策,正式颁布于洪武四年(1371)。此前,刚刚立国的明朝还继承了元朝的政策,维持着与海外诸国的贸易。但不久,朱元璋就先后撤除泉州、明州等市舶司,并且严禁一切私人海外贸易。《大明律》规定:“凡将马、牛、军需、铁器、铜钱、缎匹、纱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纹。因而走泄事情者斩。”其原因,就在于朱元璋认为贸易、尤其是海外贸易,导致沿海民众经常出洋,长期脱离了政府的管辖和控制,是破坏大明国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
      他的宏伟理想,是将全国变成一个大村庄,以农立国,不因富裕而生异心,不因迁徙而生动乱。他不仅颁布海禁,实际上也实行陆禁。根据大明律,任何人要离开自己的户口所在地,都必须先向政府申请通行证(“路引”)。路引上标明外出者的年龄籍贯,外出理由和目的地以及出门和归来时间。全国民众都被捆绑在户口和土地的枷锁下,大明国其实就是一个大型劳改农场。
      而海禁的最初动机,是为了维护新政权的稳定。到了洪武二十七年(1394),朱元璋进一步收紧了海禁,“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诸番贸易香货, 因引蛮夷为盗, 命礼部严禁绝之,违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窝,其见有者, 限以二月销尽。”政府同时并且鼓励检举揭发,举报者可获得“犯人家资之半”,而隐匿不报者,也要严厉处置。一刀切的政令,试图以牺牲沿海的民生作为稳定的代价。东南沿海往往地少人多,实际上不可能依赖单纯的农业。比如福建,“田不供食, 以海为生,以津舶为家者, 十而九也。”
      那些祖辈靠海吃海的人民,突然“被”政策性下岗,原来的渔业、商业都被紧急“关停并转”,政府却又难以解决再就业的安置问题,这就导致海洋版的“逼上梁山”越演越烈。
      下岗转型
      老百姓吃饭的问题,从来都比天还大,政府如果无法解决,民众就会自行解决,这背后“看不见的手”,不光来自市场,更来自人类求生存的天赋本能。在海禁高压之下,海禁并没有断绝海上贸易,只是将它们逼入了地下而已。
      中国的对外贸易,原先主要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调节,如今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横插一杠,人为地减少了对国际市场的供给。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一下子全球紧缺,但是海外市场对“中国制造”的强劲需求却依然存在,因此使中国商品的 “走私”成为一个牛市奔腾的暴利行业。
      海禁政策引发的走私牛市行情,也加剧了传统的海盗活动,一些海盗集团凭借其军事上的优势,也开始大力进入这一地下外贸网络,向“武装海商”方向发展。海禁政策的直接结果,就是催生了大量的海上武装集团,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都被明帝国称为海盗或海贼。
      明代200多年,海患不断、海盗不止(包括实际上以华人为主的所谓“倭寇”),其实,很大程度上就是政府的海禁政策一手刺激而成的。与西方的海盗不一样的是,明清两代中国海盗常用旗帜,是绘着神灵的彩色旗帜,并非那种骷髅头――中国的所谓海盗们,写在旗帜上的都是谦卑的祈求,平安、温饱都是些草根阶级最为渺小而琐碎的“梦想”,如此而已。
      尽管只是混口饭吃,东南亚的华人早在朱元璋时代就发展出了不容小觑的武装力量。《明史》记载道, 1373年(洪武六年),占城(今越南中部)国王曾攻击自称“元帅”的中国海寇张汝厚、林福,“贼魁溺死,获其舟二十艘,苏木七万斤”,可见其实力相当庞大。这种在本土之外发展出来的武装力量,这本来是可以作为一个民族对外拓展生存空间的先锋乃至主力――西方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及英国都是如此,但是,中国却走向了完全相反的一条路。
      明成祖朱棣在夺得皇位之后,实际上继承了朱元璋的海禁政策,只是手法上不再是单纯的“关门”,而是开门出击,打击海外的侨胞势力,对一切可能危及帝国及其本人地位的力量 “虽远必诛”。这种从国际大视角进行“维稳”的思路,的确表明了朱棣的“英明天纵”,但对于整个民族而言,却未必是好事。
      一盘棋局
      与陈祖义同时在三佛齐称雄的梁道明,就成为明成祖朱棣“国际化维稳”的试点之一,幸运地避免被当作“海盗”除去的命运。
      朱棣登基之初,指挥孙铉出使南洋, 遇到了梁道明的儿子及仆人,就将他们挟持回国。3年后,郑和正在准备下西洋,朱棣就派人带着那两名仆人,前往三佛齐,要求梁道明接受招抚。
      在明帝国一手硬(以其子为人质)、一手软(派使节招抚)的工作下,梁道明顺利地接受了招抚,在其大臣陪同下,入朝参拜。根据《明史》记载,梁道明进京“贡方物”后,“受赐而还”;但根据明代张燮的《东西洋考》,梁道明到京朝贡后,滞留京城,并未回三佛齐,其权力暂时交给了其副手施进卿,这就为不久后施进卿利用郑和的力量消灭陈祖义打下了伏笔。
      此时的三佛齐,除了梁道明的势力之外,还有陈祖义。梁、陈二人,各有拥立者。在小小的三佛齐“山头”,出现了梁、陈两只“老虎”,这显然有些拥挤。从常理来说,一个分裂的藩属更有利于中央进行分而治之。从有限的史料上看,明帝国册封了梁道明,却似乎并没有册封陈祖义――虽然他也遣子入贡。在梁、陈之间,明帝国选择了梁,如此,剿灭陈祖义也就顺理成章了。
      歼灭陈祖义的“旧港之战”,关键点在于施进卿的举报,但是,关于施进卿举报的内容,史料充满了矛盾:关于施进卿,正史所提供的材料并不多,只记录他也是广东人,并在旧港之战后成为三佛齐的实际统治者。旧港之战,施进卿才是最大的受益者。他与南京之间――确切地说,他与郑和之间――究竟达成了什么样的默契呢?
      根据荷兰殖民者所保存、整理的《三宝垄华人编年史》,在施进卿与郑和之间,有一个巨大的共同点:他们都是信奉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旧港(三佛齐)自古以来就是来自福建的非穆斯林海盗的巢穴。旧港之战前,已经有一些华人信奉了伊斯兰教。华人社区本就派系林立,如今再加上宗教的因素,情况更为复杂。在完全可能的种种冲突中,作为穆斯林的郑和,也完全可能根据自己的信仰选择支持哪一方。
      如果说,旧港之战中,郑和与施进卿因宗教信仰而结成同盟关系还只是一种推测的话,历史的演进却证明了:陈祖义伏诛后,施进卿被任命为旧港宣慰使,“旧港就建立起了印尼群岛上第一个哈纳菲(Hanafi)教派的华人穆斯林社区。”(《三宝垄华人编年史》)随后,伊斯兰教在南洋华人社区广为流传,最终国家分为三等人:“一等回回人,皆是西番各国为商,流落此地,衣食诸事皆清致;一等唐人,皆是广东、漳、泉等处人窜居是地,食用亦美洁,多有从回回薮门受戒待斋者;一等土人,形貌甚丑异,猱头赤脚,祟信鬼教,佛书言鬼国其中,�此地也。”(《瀛涯胜览》)
      一个不容质疑的事实是,在七下西洋的过程中,郑和不遗余力地大力推行伊斯兰教,影响至今――尽管在中国国内的各种纪念中,有意无意地回避了这个问题。
      关于梁道明的结局,史书上并没有任何记载。如果其果然滞留中国不归,富贵一生,倒是一个“急流勇退”的明智选择。将他调开,或许也是施进卿及郑和大棋局中的一着?
      太监出洋
      在郑和下西洋前,中国早已是海洋大国。从技术能力的角度来看,完全具备了建立“日不落帝国”的基础。
      早在北宋时期的《萍洲可谈》(作者朱�,成书于1119年)中,就记载了指南针在中国航海中的广泛运用:“舟师识地理,夜则观星,昼则观日,阴晦则观指南针。”到了元代,指南针成为中国航海的主要导航方式,不论昼夜晴阴都可以用。
      靖康之变、宋室南渡之后,海洋贸易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南宋成为实际上的海洋大国。根据元初的记载,仅与广州通商的海外国家和地区就有143个。而元代航海家汪大渊于1349年成书的《岛夷志略》, 则记载了200多个国家,其中的99个是他本人“身以游览,耳目所亲见”。
      宋、元两代政府,都积极推行海上贸易,鼓励华商向大洋进军,仅泉州一地,商人“夜以小舟载铜钱十余万缗入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泉州巨商蒲寿庚之婿“佛莲”,“其家富甚,凡发海舶八十艘”,他去世后,遗产中仅珍珠就有130石(《癸辛杂识》)。在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仅泉州一地“市舶司”的年收入就达到80万缗以上,约占南宋朝廷年财政收入的1/50,泉州与广州两地“市舶司”的年收入更是达到了200万缗(《建炎以来朝野杂记》)。
      与海外贸易同步发展的,还有华人的第一波移民浪潮。中国人开始在东南亚一带广泛定居,华商的势力主宰了太平洋和印度洋,并且形成了部分“准政权”性质的小王国,假以时日,东南亚地区将完全可能实现“王化”,成为中国进军全球的桥头堡和基地。但是,朱元璋的海禁政策,打断了这一进程。而郑和下西洋,则从根本上铲除了中华势力在海洋上的扩张。
      根据《明史》的记载,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一是“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二是“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这也是被后世大多数人所公认的两大目的。
      “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的目的,相对比较靠谱。明成祖朱棣本人是朱元璋诸子中武功最佳者,在长期驻守北平的过程中,他成为对抗蒙古人的中流砥柱,而他之所以能夺位成功,也是依靠其强大的武装力量。登基前后,“耀兵”一直是他内政外交的基石,通过“耀兵异域”,不仅能以“万邦来朝”的盛况增强他的合法性,也能直接和间接地打击任何敢于挑战其权威的反对势力。
      郑和下西洋的“耀兵异域”,与朱元璋倡导的海禁政策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其本质上完全相仿:那就是将一切可能的反对势力彻底扼杀在萌芽状态,确保政权的安宁。这一表面上看十分开放的行为,其幕后其实是同样的保守动机,因此,在派遣郑和的同时,朱棣会颁布对于“执迷不悛”的海外华侨“命将发兵,悉行剿戮”的全球追杀令,并将倒霉的陈祖义押上了断头台。
      民族去势
      常见的说法,认为郑和下西洋拓展了中外的贸易交流。而实际上,郑和下西洋恰恰是摧毁了宋元两代数百年来积累的中国商业文明和全球贸易体系。
      郑和自己曾说,出使下西洋就是“赍币往赉之,所以宣德化而柔远人也”。在这种“金元外交”的思路之下,所谓的“贸易”也成了“金元外贸”。根据《永乐实录》记载,当时苏门达腊与柯枝(今印度科钦)等地胡椒每百斤价格约1两白银,明政府在《给赐番夷通例》却规定,每百斤胡椒的采购价为20两,这种慷慨令世界瞠目。即便是“出了朱皇帝”的龙兴之地凤阳,农户们也从未有机会享受这种超常规的“政府保护价”。
      “厚往薄来”的政策,在郑和下西洋中体现得更为淋漓尽致。每到一地,郑和便“昭示恩威”、“普赉天下”,大把撒钱,同时要求各国“知正朔”、“奉天道”、“尊事中国”、“勉图勿怠”。这等于是用金钱买到了一群“小弟”、买到了当“老大”的面子。东南亚最需要的中国产品,比如茶叶、丝绸、瓷器,郑和无偿或低价地到处送,当然主要是送给当地的贵族和头人,大搞政府公关;而中国所需要的东南亚产品,比如香料,郑和就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当然,郑和还大量采集奇珍异宝,将航行变成一次奢侈品购物游,提升了其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含量。无论“买”还是“卖”,在郑和的强大游资介入后,市场秩序完全被扰乱乃至丧失,纯正的商业自此崩溃。
      “厚往薄来”,当然不是平等互利的商业,而是颇具中国特色的“赍赐经济”。大明朝的老百姓勒紧裤腰带,支撑起了帝国的虚幻的脸面。而已经形成并运行了数百年的中外商贸体系,被郑和切断了命根子,遍布东南亚的华商因此遭受致命的打击,如果不想方设法挤入这一荒诞的免费派对,就只能下海当“海盗”了。
      而东南亚的“朝贡者”们,则可以免费搭乘郑和的伟大舰队,到中国大做其朝贡生意,只要向大明政府献上几句好话和几个媚眼,就可以得到大把实惠。在利益驱动下,这种“赍赐经济”成为“藩属们”捞钱的工具,也成为日后明帝国的沉重负担。比如,暹罗(泰国)的“碗石”,正统二年( 1437)的“赍赐价”是每斤250贯,暹罗人就使劲“上贡”,7年后( 1444年)居然输入8000斤,礼部无奈,只好降价为每斤50贯。之后,继续打对折,但暹罗人还是继续“上贡”,礼部最后只能明令禁止;同样,一把在日本只值800~1000文的军刀,大明帝国的“赍赐价”高达5000文,日本人立即将这作为好生意,上贡数最最多时竟高达37000多把。大明朝民间禁止持有武器,政府只好照单全收。
      从海洋帝国、商业帝国,转型为内陆帝国、农业帝国后,“赍赐经济”成为大明帝国的沉重负担。朱元璋时代(1375)就已经开始发行大明宝钞,到了郑和下西洋最红火的年代,政府为了控制宝钞的急剧贬值,只好拿“上贡”而来的进口香料代替工资。明成祖死前三年(1422-1424),官员们的工资除了春夏两季能领到钞票外,秋冬都只能领取胡椒、苏木,五品以上高级干部工资的70%为实物,五品以下的60%为实物。明成祖死后,这种情况继续恶化。胡椒、苏木成为另类“代价工资券”,不久又扩大到军队中,军饷的一半由胡椒、苏木代替。这种特殊的“代价工资券”,一直使用了40多年,胡椒、苏木库存耗净才停止。期间,穷疯了的官员们充分调动聪明才智,将中国官场的腐败推向了更深、更高和更强。
      成化年间,有太监鼓动明宪宗深效仿旧事,再下西洋。车驾郎中刘大夏藏匿了郑和下西洋的所有文件,愤怒地说:“下西洋废钱粮数十万,军民死且万计,纵得奇宝而回,于国家何益!此特一时敝政,大臣所当切谏者。旧案虽有,亦当毁之以拔其根。”(《殊域周咨录》)刘在日后被指责为摧毁航海技术的罪魁,其实,他无非只是说了句良心话、做了件良心事而已。
      更令后世郁闷的是,那些留在官方记录中谦卑恭顺的朝贡文书,可能大多数并非朝贡者的原意,而只是翻译上的“技术性处理”。据说,至今在马六甲博物馆,还有明朝使节跪拜满剌加(马六甲)国王的大型雕塑,这与中国官方文件中使臣宣谕、马六甲国王到中国朝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郑和下西洋之前,中国人经过数百年的拓殖,已经将直达马六甲海峡的东南亚,变成了中华大陆刺向大洋深处的一柄尖刀,横跨太平洋,伸入印度洋。而彼时,西方的大航海时代尚未开始。
      郑和下西洋,虽然是航海技术层面的伟大之举,却凿沉了本可遨游全球的“海洋中华”的巨轮;断送了锐气勃勃的海外华人社区,从此海内外华商如果不依附于权力,就完全失去了脊梁骨;虽然是政治压倒经济,却令数百年来和平、富庶、充满朝气的中国海疆成为海上墓地。梁启超曾将郑和与达伽马、哥伦布并列,并哀叹“哥仑布以后,有无量数之哥仑布;维嘉达哥马(达伽马)以后,有无量数之维嘉达哥马;而我则郑和以后,竟无第二之郑和”。这实在是高抬了郑和。
      作为伟大的航海家,被阉割了的郑和在权力面前无非只是另一把阉割的刀具而已。刀锋所向,固然可以披荆斩棘、筚路蓝缕,但也可以翻转手腕、挥刀自宫――他有选择吗?中国有选择吗?
      当“海盗”陈祖义在帝国的首都被砍下头颅时,官方史书照例瞎说“海道从此清宁”。实际上,即使在羸弱的宋代也十分“清宁”的中华海疆,从此多事,“海盗”、“倭寇”、“外夷”纷纷踏浪而来,中华帝国罕见的“海盗”时代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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