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领导讲话
  • 发言稿
  • 演讲稿
  • 述职报告
  • 入党申请
  • 党建材料
  • 党课下载
  • 脱贫攻坚
  • 对照材料
  • 主题教育
  • 事迹材料
  • 谈话记录
  • 扫黑除恶
  • 实施方案
  • 自查整改
  • 调查报告
  • 公文范文
  • 思想汇报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文档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抵押担保合同6篇

    时间:2024-02-20 09:00:0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抵押权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抵押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债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抵押担保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抵押担保合同6篇

    抵押担保合同篇1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债务人(乙方或者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所签订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甲方与_________方签订的_________合同项下的以下债务:

      1、_________

      2、_________

      以上约定的担保债务外的其他债务均不进入担保范围。

      第二条?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

      财产b: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_____公司上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期间为_________,_____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办理_____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_____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

      若约定甲方办理_____,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_____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_____赔偿金由_____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3、登记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_______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2、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3、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4、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

      (2)罚息或者复利

      (3)主债权利息

      (4)主债权

      第八条?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1、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

      2、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_____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各方以本合同书上载明的通讯地址和电话送达文件和口头通知,若有变动当及时通知各方。

      第十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主合同债权和债务都不得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撤销本担保合同;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变更主合同,否则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主合同双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主合同则乙方免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日期:

    抵押担保合同篇2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至。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抵押担保合同篇3

      贷款人(抵押权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还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特别约定如下: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_____金等物上权利。如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_____,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_____。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_____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_____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_____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_____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_____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_____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价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四)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归还贷款人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_____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_____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本)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依约向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附则

      (一)借款借据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_____费、鉴定费、评估费和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

      (三)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主要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借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抵押担保合同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守。

      一、抵押物状况及价值

      第一条 甲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四条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大写)元;利率为%;借款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五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抵押物的登记

      第六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七条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与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乙方要对所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五、保险

      第八条 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物投保,乙方应当协助配合办理相应投保手续,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由甲方保管。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未能投保或续保的,甲方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六、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第十一条 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十二条 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第十三条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在抵押前未被出租,或已出租但已书面告知甲方;如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设定抵押后再出租的,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第十四条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设立过抵押,或虽已抵押但已书面告知甲方;该抵押财产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权利。

      第十五条 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的款项在清偿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后还有剩余的,甲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第十七条 乙方的行为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要求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八条 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甲方应将保管的抵押财产产权或使用权凭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退还乙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第二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如甲方要求)。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时,乙方应在事项发生之日或知道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21.1 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1.2 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21.3 抵押物在抵押

      21.4 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21.5 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21.6 当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乙方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时(或乙方为自然人时的工作、收入发生等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十二条 在借款人向甲方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乙方不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九、抵押权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 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况),而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随时行使抵押权。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采取如下方式对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30.1 与乙方协商,将抵押财产折价以抵偿债务或以抵押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0.2 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六条 当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时,借款人自己也为主合同提供物的担保的,甲方有权直接行使本合同抵押权而无需先以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主合同同时存在其他担保合同担保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甲方有权直接行使抵押权而无需先行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

      十、保证条款

      第二十七条 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1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32.2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2.3 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

      第二十八条 乙方基于本条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十一、违约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特别提示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四、合同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抵押担保合同篇5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的贷款: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贷款金额(大写)

      (四)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五)贷款利率:

      (六)还款方式:

      第二条 抵押人自愿以本人有权处分的财产,经评估后价值 万元(明细见“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一) 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抵押物作价、拍卖、变卖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二)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 抵押担保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四) 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五) 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由抵押人保管、使用并负责保养、保全。财产权属证明交抵押权人保管。

      (六)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不得列入破产财产范围,抵押物的价款还清抵押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后的超过部分,可列入破产财产范围。

      第三条 借款人承诺:

      (一)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二)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三)向贷款人按月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等资料;

      (四)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监督;

      (五)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住所或经营场所及注册资金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六)因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造、对外投资等经营体制变更时,保证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第四条 抵押人承诺:

      (一)抵押人对本合同所列抵押物依法享有处分权。若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应书面告知抵押权人;

      (二)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内的安全、完整,并承担保养、保全抵押物所需费用;

      (三)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有偿转让抵押物,应征得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权或者与抵押权人约定办理提存;

      (四)为抵押物办理足额投保,保险理赔款应提前清偿贷款本息,或者与抵押权人约定办理提存;

      (五)接受贷款人对抵押物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贷款人承诺:

      (一)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

      (二)妥善保管抵押物权属证明,待贷款本息清偿完毕,即行归还;

      (三)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四)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第六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可在落实好有关的抵押担保手续后,于贷款到期日前期协议后,方可延长还款期限,但贷款利率要按累计期限档次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利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规定计收复利。

      3、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贷款挪用期间按日利率万分之 计收利息。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至(六)项内容,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

      1、贷款人不能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时,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 的违约金。

      2、遗失抵押物权属证明,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直到补出权属证明,费用由贷款人负责。

      3、违反第五条第(三)项时,借款人有权予以拒绝。违反第五条第(四)项时,可向人民银行投诉。

      (三)抵押人违约:

      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各款内容,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受到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或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贷款到期,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处置抵押物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及实现抵押权所需费用时,贷款人有权继续追索。

      第九条 抵押登记由借款人负责办理。有关抵押所需的鉴定、评估、登记及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此合同内容经借款人、担保人认真阅读已完全理解合同内容,没有歧意,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办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并依法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担保合同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

      抵押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借款,经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最高借款余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抵押内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1.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3.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权,从权利和孳息。

      4.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所登记的抵押权的存续时间应与抵押担保期间一致。

      5.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在30天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与清偿其他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6.抵押人应当担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物毁损、灭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7.在抵押担保期间内,抵押物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由贷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人(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在理赔款不足以归还相应贷款本息时,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或收回贷款。

      8.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9.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由贷款人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0.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0款规定行使抵押权。

      11.当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12.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3.抵押人应予赔偿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的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品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 款 人

      贷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签 章

      (或授权代理人)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证 人

      (1) (2) (3)

      保证人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章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访问:抵押 担保 合同 抵押担保合同模板 抵押担保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 房产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担保合同生效条件 抵押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区别 抵押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 抵押物如何处分? 抵押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的情况 抵押担保合同怎么写 抵押担保合同名字写错了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