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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优秀6篇

    时间:2023-12-11 16:15:0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优秀为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配备及使用,保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降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风险,保障劳动者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优秀6篇,供大家参考。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优秀6篇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优秀篇1

    为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配备及使用,保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降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风险,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职责

    1、负责制订实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管理计划。

    2、检查防护设施使用状况。

    3、审查新采购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

    4、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设施名称、供应商信息、购置时间、安装地点、数量、使用状况、负责人、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

    (二)设备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对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三)工作场所或车间负责人:负责记录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使用情况,并向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报告其运行不良情况。

    (四)要求:

    1、在下料、顺锯、钻孔、四面刨、镂铣、砂光、修边、封边、打磨、精整、调漆、喷涂等岗位均应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配置有效齐全。

    2、采购职业病防护设施时,应结合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状况,并充分考虑其防护效果,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审查。

    3、在调漆、喷漆等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

    4、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每季度检查一次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运行情况,查看使用、检查、维修记录。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优秀篇2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以生产主管经理为首,行政部、生产部、医务室、总工会和各子公司生产厂相关领导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子公司、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的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危害。

    四、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优秀篇3

    1、职业病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保证劳动者安全和健康所必须配备的,带有防护功能的用品。

    2、接触有害因素的所有人员都应按时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3、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选定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4、由办公室负责,根据不同工种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需要制定《职工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发放标准给员工配备合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1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2不得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4.3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限期,或逾期不发放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4工种相同且劳动条件相同,应发给相同的职业防护用品。从事多工种作业,按其经常从事或主要从事的工种发给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5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视其经常或主要参加劳动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6新增加工种或个别需变动职业病防护用品及标准时,由办公室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另行发放。

    4.7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使用的,应视为违章作业。

    5、办公室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与发放工作。

    5.1办公室要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安全性、可靠性。

    5.2职业病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和使用部门都要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台帐,防护用品的去向、数量、时间均应详细登记。

    5.3员工脱离生产﹙工作﹚岗位三个月及以上者停发或顺延劳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时间。属按月发放的小型防护用品,员工脱离工作岗位一个月及以上者停发当月防护用品。

    5.4因工作需要改变工种的人员,从调动工作次月起按新工种发放职业病保护用品。新旧工种职业病防护用品相同部分,期限合并计算,新工种没有的已发放的职业病防护用应予收回。

    5.5故意损坏职业病防护用品者,由个人原价赔偿。

    5.6计划外职业病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申请,报主管领导审批后,采购发放。

    5.7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调离本公司时,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时间尚不到规定期限的要回收或折价处理。

    6、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维修等记录要建档保存。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优秀篇4

    一、总则

    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公司的“分级管理、分片负责”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内容

    1、安全生产科负责公司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按法规、标准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对公司的有害作业现场要建立周期性检测点。每年对公司的尘、毒及物理因素有害作业场所的检测点进行重新审定,并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

    4、负责组织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卫生机构对公司从事有害作业人员(含计划外用工)进行上岗前、在岗和离岗的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复查、诊断、治疗。对体检发现的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患者与行政部对接,进行妥善调离。

    5、生产部负责督促、检查、考核公司各部门有害作业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调离和健康疗养。

    6、生产部负责公司的新、改、扩、新技术、新设备引进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评审和报件工作。

    7、行政部负责对外联系和组织重大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8、若发生重大职业中毒或死亡事故,公司应在24小时内上*小编 *报地方卫生行政有关部门。

    9、对本公司审定的`尘、毒及物理因素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并建立和完善有害作业场所的检测档案。

    10、行政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有害作业职工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有害作业健康档案纳入公司档案馆统一管理。

    11、生产部参与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评审和竣工验收工作。

    12、生产部及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及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职业卫生素质。

    13、应对生产现场,实行有毒有害作业与无毒无害作业严格分开,避免有害因素污染无害环境,扩大危害范围。

    14、在有害作业现场必须张挂职业卫生警示标识,对严重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须公示职业危害告知内容、监测数据以及所配备的个人劳保用品。

    15、有毒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置可靠有效的防尘防毒设备设施。

    16、对于有毒有害作业监测点的周期性检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对检测资料要建档、要保存、要作定期分析。

    17、对于物理因素(高温、噪声、射线、高频、振动)的作业场所定期检测。

    18、对于有毒有害作业监测点的达标合格率必须大于80%。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优秀篇5

    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有效预防职业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必要性原则进行配发及使用。

    (一)以下工作场所员工必须配发个人防护用品:

    1、有明确的慢性效应或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或者有诱发过敏反应的尘毒作业场所(如苯、正己烷、三氯乙烯、铬、矽尘、X射线等),不管是否超标,都应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有毒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标的作业场所;

    3、噪声强度在80分贝以上的。

    (二)可以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场所:

    1、没有明确的慢性效应或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不诱发过敏反应的尘毒作业场物,(如甲苯、二甲苯、丙酮、异丙醇等)只要不超标,可以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噪声强度在80分贝以下的。

    二、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管工作,负责督促、指导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和使用。

    三、采购部采购的个人防护用品,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与安全认证标志,且在有效使用期内,确保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购置不合格的防护用品。

    四、各部门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入库和出库登记。

    五、各部门文员负责统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信息,并向负责人办理领取手续。向员工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时,应做好领用登记。

    六、员工应正确佩戴和妥善保管个人防护用品,发现失效要及时向本部门申领。

    七、环境健康安全部每季度组织一次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和使用情况检查,发现不按规定采购和使用防护用品的,第一次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第二次起每次扣发负责人绩效,情节严重的将送人评处理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为有效识别和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确保其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统筹安排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及评价工作,做好年度监测计划。。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及评价应委托给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

    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每三年还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应及时上报厂长及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并在公司公告栏中公示。检测、评价报告原件归入本公司的职业卫生档案。

    五、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立即进行整改,并确保验收合格。

    六、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落实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制度的,第一次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第二次起每次扣发负责人绩效,情节严重的将送人评处理。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优秀篇6

    1、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 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2.1用人单位必须重视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

    2.1.1厂企基本情况:单位简史、生产工艺流程图、存在有毒有害的种类和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有毒有害作业群体分布及其健康评定和职业性四种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观察对象及职业禁忌症)情况等。

    2.1.2职业健康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藉贯、婚姻状况、出入厂时间、劳动合同时限、健康状况、工种调动、工资发放及出勤情况等)、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剂量、劳动保护、现病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健康评价等。

    2.1.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包括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或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

    3、 用人单位必须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

    3.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申报,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申报变更内容。

    4、 用人单位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

    4.1单位负责人和安全技术部门、医疗部门、工会组织及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4.2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设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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