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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12篇

    时间:2023-10-19 09:45:0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1、学校设立专门的隔离室,远离学生活动区。2、隔离室为临时隔离学生专用房间,外人(其余患者及健康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入内。3、本室只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12篇,供大家参考。

    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12篇

    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篇1

    1、学校设立专门的隔离室,远离学生活动区。

    2、隔离室为临时隔离学生专用房间,外人(其余患者及健康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入内。

    3、本室只接待发热患者。

    4、保健教师及家长进入隔离室前必须更换外衣,必要时须穿防护服不能穿便服进入隔离室。出来时脱下,摆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5、接待发热患者必须戴口罩进行诊治,诊治结束立刻洗手消毒。

    6、隔离室设施与设备由保健教师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丢失。

    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篇2

    一、隔离点管理制度

    (一)隔离点由学校防控办负责监管,后勤中心(校医院)负责使用期管理。隔离点停用期间由防控办指定专人对隔离点管理和维护,保证随时能够启用。

    (二)隔离点标识醒目,启用期间,除了隔离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三)隔离点隔离对象:身体健康而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居家隔离又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学生和外、临聘等人员。因疫情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不适宜接收到学校隔离点。

    (四)进入隔离点进行健康观察前需由被隔离对象所属单位报请防控办和校医院审核同意方可进入,隔离期满由隔离对象所属单位提出申请,校医院审核签字盖章后解除隔离。对健康观察对象提出健康观察需报请防控办和校医院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要求对学生或其他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五)学校要重视隔离点的建设和维护,两校区都要设立隔离点,做到随时能够启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启用其他场所隔离时,所有隔离区管理归口到防控办和后勤中心(校医院),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统一管理。

    (六)居家健康观察主要责任人是被隔离者本人,入住隔离点后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要熟知自己居家观察要求及隔离期限,每天自测体温至少两次并按要求汇报,有任何不适随时汇报。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做到足不出户,单人单间,不能互相串门聊天,出房门要戴口罩,如只有公用卫生间要错开使用,设置提示牌,使用时将提示牌翻转为“厕所有人”,以提醒其他人。日常生活尽量自理,生活必需品或饮食递送由管理员放在指定位置自取,尽量减少人员接触。每天定期开窗通风,适当锻炼,充足睡眠。

    (七)健康观察人员只能带基本日用品进入隔离区,爱护隔离区公共设施,每天自我整理好房间,保持环境干净整洁,配合管理员做好房间消毒。离开时要整理好房间,个人物品消毒后带离。

    二、隔离点工作人员职责

    (一)校医院职责

    1、校医院负责审核隔离对象是否需要隔离,提前联系隔离点工作人员做好接收准备,制定隔离期间核酸检测计划,根据相关要求联系并督促隔离对象按要求及时做好核酸检测。

    2、全面掌握隔离对象隔离原因及健康状况,对隔离对象进行健康宣教和隔离期间的健康观察,心理疏导等,指导隔离对象测量体温至少每天2次,通过金山文档实时填报相关信息包括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及体温等。隔离期间若出现发热、咳干、乏力、咽痛、嗅觉(味觉)改变等不适症状,要及时联系120闭环转运至发热门诊诊治。

    3、指导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严格按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分区管理,督促管理员定时做好环境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根据相关政策及防控办的要求掌握隔离期限,达到解除隔离条件后,联系隔离对象所属部门,按照程序办理解除隔离手续。及时通知管理员解除隔离,并做好隔离房间的终末清洁消毒工作。

    5、督促并指导管理员为隔离对象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尽力满足隔离对象基本生活需求,让隔离对象安心度过隔离期。

    (二)隔离点管理员职责

    1、对入住人员的房间进行合理安排,并时刻掌握动态情况。

    2、热情接待隔离对象入住并做好登记,指导入住人员扫码进隔离工作群便于联络沟通,为入住人员介绍环境及隔离期间服务措施,让隔离人员感觉到家的温暖,从而安心度过隔离期。

    3、负责为入住人员通过无接触方式递送生活必需品、膳食等,尽力及时满足入住人员各种生活需求。

    4、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条件下,做好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消杀工作以及隔离人员撤离后做好登记及房间的终末消毒,为接收入住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5、根据需要提前请领防疫物质及其他生活必需品,负责保管维护隔离点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报修等。

    6、每天17点前将隔离区所有垃圾喷散84液后扎紧,隔离人员所有医用垃圾用黄色专用垃圾袋套装,指定专人负责运回医院作为医疗废物处理;其他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装好,由后勤中心物业服务部负责处理。

    7、每天21点前负责在隔离工作群汇报当天人员出入、入住人员总数等情况,以及上传卫生、消杀等情况,供防控办及时掌握隔离区情况。完成防控办及校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篇3

    一、指导思想

    绩效管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基础,以加强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机关作风,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建立起客观真实反映发展、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和成效的管理机制,推进我乡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跨越发展。

    二、绩效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一)量化评估部分

    经济发展水平、和谐社会构建进程、城乡进度、自身建设。

    (二)社会评估部分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稳妥处理分割群众利益问题以及自身建设情况。

    三、绩效管理基本原则

    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在推进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实绩;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估的透明度和民主性;三要坚持定性主体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努力以实绩说话;四要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切实可行。

    四、工作步骤

    (一)健全组织机构

    参照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体系,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乡的政府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

    (二)全面组织实施

    将绩效主评估内容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开展好自查自评。

    五、绩效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成立杨河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落实的措施和办法,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

    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室(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分工工作范围,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合力。乡绩效管理办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主动督促各(室)中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落实,做好资料采集,数据分析工作,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三)落实奖惩。

    要把绩效管理工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对责任范围内绩效管理内容落实得好的,要进行奖励,意图营造争先创优、勇争上游,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篇4

    1.目的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适用范围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原则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内容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1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3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1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2国家法定假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300%

    5.5.1.3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200%

    5.5.1.4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小时)=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x150%

    5.5.1.5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5.5.2加班调休

    5.5.2.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2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5.6罚则

    5.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5.6.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5.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7.附件

    《加班审批单》见附件一。

    注:

    1、加班时间、加班事由、结算方式均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说明:

    1、本表格必须由加班员工本人填写

    2、每次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3、请加班者月末将加班申请单交部门,由部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

    4、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

    5、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分管副总和部门经理

    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篇5

    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20xx年度政府及部门绩效管理考评方案》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xx年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以“建设民生水利,服务海西先行,实现水利科学发展”为载体,按照“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以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增强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绩效评估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本年度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情况:

    (四)水利部门自身建设情况。

    三、评估方法

    按照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

    (一)指标考核

    1、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按照“科学简便、务实管用、客观公正、连续稳定"的原则,突出反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指标项目内容由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两大部分组成。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确定评估一级指标、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部门,由有关部门组织考核。

    (1)业务工作实绩部分:一级指标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有效作为和实际工作成效等能够反映水利部门工作实绩的评估指标10项,年度工作目标39项。主要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水利局职责,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突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市政府赋予的年度工作任务和我局年度工作要点进行设计。

    (2)行政能力建设部分:一级指标包括科学民主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情况等4项,年度工作目标项。

    指标考核采取联合抽查评估的方式进行。“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分别占60%和40%。业务工作实绩每项一级指标的评估办法采取指标完成情况占90%,绩效进步状况和绩效创新状况分别占5%的方式进行。行政能力建设中的科学民主行政评估主要是抽查当年单位出台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的相关资料,评估科学民主行政机制和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依法行政评估主要是抽查相关资料,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参照相关执法机构日常工作检查情况进行;高效行政评估主要是抽查文件档案,评估办事办文效率情况;廉洁行政评估是指局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及局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情况。

    (二)公众评议

    公众评议由市效能办委托市统计局具体实施。市统计局针对不同对象设制不同的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我局负责提供调查样本600个。公众评议以电话访问为主、面访为辅的方式进行。样本抽选采用分层配额、随机抽样方法,兼顾地理分布的均衡性和经济有效性,按一定的百分比抽取评议样本。公众评议每年开展两次,即中期评议和年终评议。

    (三)察访核验

    察访核验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开展,由市效能办和局效能办分别牵头,组织其察访核验小组具体实施。通过对局机关暗访,以及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调查等形式,重点察访制度落实、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四、工作内容

    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工作内容)包含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责任分解、绩效实施推进、绩效监控分析、绩效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第三点“评估方法”)、绩效改进提升等六个方面。

    (一)绩效目标设立。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三定”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科学制定本局的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绩效目标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和要达到的预期效果。我局绩效目标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以正式文件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二)绩效责任分解。绩效目标设立后,根据职能职责进一步分解,细化为绩效评估指标,并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到岗位,形成具体的目标分解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

    (三)绩效实施推进。以推动工作落实、提升工作绩效为目的,根据指标任务的分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职能科室建立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完成绩效目标的工作质量、时序进度等具体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同时,进一步简化行政环节,优化行政流程,规范行政运作,改善行政管理,强化水行政机关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

    (四)绩效监控分析。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进展情况的跟踪监控,每季度局务会议听取一次绩效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实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半年召开绩效情况分析会,年终召开绩效情况总结会,对绩效目标的运行、实现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总结。局效能办将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等,对我局绩效运行、实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督查、分析,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和保证目标任务有效实现。

    (五)绩效改进提升。市委办、市政府办将适时通报市政府组成部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市效能办将对评估结果进行反馈。我局将根据“两办”通报和市效能办的反馈情况,进行深度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部门绩效。同时,我局还要积极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调动全局上下的积极性,深化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时召开局绩效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市纠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20xx年度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评估内容,以及我局职能和年度目标任务,制定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审定后报市效能办审核;按照市绩效评估工作小组对我局工作方案的批复,各科室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位工作人员。

    (二)绩效总结。年底,局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按照程序和要求对我局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实际成效和创新情况进行认真收集、汇总、评估。一是听取责任科室完成、落实一级指标和年度工作目标情况的汇报;二是对定量指标进行量化考核:三是检查或抽查有关文件、资料及档案,对有关情况进行察访核验;四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年度绩效总结报告要求在20xx年1月10日前报局效能办。

    (三)公众评议。市统计部门于7月和12月组织开展公众评议。我局将及时了解评议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

    (四)明查暗访。明查暗访主要工作由市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我局效能监督检查小组将不定期开展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以一定形式进行通报,并将督查情况记录在案,作为科室和个人评先评优、考核奖惩的依据。

    (五)抽查评估。20xx年2月底前,市效能办将对我局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评估,我局要认真做好迎接抽查评估的准备工作。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贯彻,狠抓落实。把绩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负责抓,局效能办组织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自觉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认真组织实施。根据指标体系以结果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和充分体现局职能的发挥、年度目标达到最佳工作状态的总体要求,各科室要按照项一级指标和项年度工作目标要求,既要把握全局评估的内容,又要明确各自工作任务,逐项逐条抓好落实。

    (三)坚持求实求效。绩效管理工作要与我局职能职责、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防止“两张皮”。要通过绩效管理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机关管理科学、规范和高效运转。要把求真务实精神贯穿于绩效管理工作全过程,坚持买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局的工作实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努力增强绩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原则,努力做到以实绩说话;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努力做到切实可行;严格查核相关数据资料,确保其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四)不断开拓创新。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开拓创新,以新思路、新举措、新业绩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立足实效,发挥优势,凸显特色,力争在全市同类工作中争先靠前。坚持求实创新,不断总结推广工作中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对在市效能办组织的绩效抽查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篇6

    为保证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入住宾客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新冠肺炎的预防、疫情监测、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规范疫情控制的组织、协调、指挥提高应急效率。

    二、组织机构

    1、成立xxx酒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冠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小组工作职责

    1、加强疫情防控宣教。

    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宣传图册在大厅对宾客进行新冠肺炎预防宣教。

    2、入住人员体温检测。

    配备手持测温仪,宾客进入大厅必须戴口罩,引导每个入店客人体温检测,并登记检测温度;对来自疫区的宾客要主动为其进行测量;对来自疫情区的宾客集中楼层安排入住;建立《宾客健康状况登记表》制度,请宾客填写健康状况和联系方式,并妥善保管备查;

    3、做好大厅、客房消毒。

    配备84消毒液坚持对大厅、楼道、客房进行消毒,并保持通风。

    4、做好工作人员防护措施。

    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手套,每次上下班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工作场所保持通风、清洁。

    指导乘客候车厅内分散候车,不扎堆,人与人保持距离2米。

    5、及时报告发热疑似病例。

    一旦发现有人员体温超过37.3度,立即转至隔离客房初步隔离,并快速报告市防疫站、治安大队、派出所等部门处理,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篇7

    这一年在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及卫生院领导、院内同事支持下,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各类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2014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疾病预防与控制:

    1、传染病管理

    (1)传染病发病态势

    截至12月8日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法定传染病20例。其中肺结核7例、疑似梅毒6例、乙肝1例、流行性腮腺炎0例、疑似丙型肝炎0例、其他监测类传染病:水痘6例。与去年相比,肺结核上升了57.1%,疑似梅毒下降16.7%,水痘病例上升16.7%,流行性腮腺炎、丙型肝炎今年无病例发生,无新增病例出现。

    (2)AFP监测

    每季度对辖区内1间卫生院及34间卫生站开展抽查,未发现AFP病例及传染病漏报情况。

    2、计划免疫工作

    (1)基础免疫:根据免疫监测系统报表报告,截至12月8日共出生儿童390人,建卡390人,金苗系统录入390截至12月8日人,建卡、录入率100%。

    (2)麻疹及乙脑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免疫活动:根据市CDC通知,

    我镇于2014年3月在本镇径口片范围内,对8月龄至17月龄未接种一剂次,18月龄至14周岁儿童,未完成2剂次麻疹儿童;8月龄至23月龄未接种一剂次,2周岁至7周岁未完成二针乙脑儿童进行麻疹类疫苗及乙型脑炎疫苗查漏补种免疫活动。为做好本轮查漏补种免疫工作,我院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精心制定了实施方案,于2014年03月21日召开了乡医会议,对所有参加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免疫活动期间,卫生院抽调人员分赴各村开展督导工作,层层抓落实,并做好宣传发动、疫苗冷链运转、接种评价和安全接种工作。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画24份,通知单2000份,与其他形式的宣传。查漏补种情况:此次查漏补种麻疹接种对象为311人,实种310,1人对鸡蛋有过敏史不接种,乙脑疫苗接种对象282人,实种282人,接种率分别为99.3%,99.7%。

    3、结核病防治:

    (1)病例发现:共登记肺结核症状者7例,确认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7例。其中,新发涂阳病例5例,涂阴2例。重症涂阴病例1例。

    (2)肺结核病人治管情况:涂阳病人满2个月痰菌转阴情况:全镇共登记治疗满2个月涂阳病人3例,转阴病例数3例,转阴率为100%。

    (3)肺结核病人报告及转诊追踪督导情况:

    ①转诊情况:全镇医疗单位无转诊疑似病例。

    ②病人追踪督导情况:每月下村督导,对流动人员及时通过电话通知取药,同时对网络直报的肺结核病人进行追踪,取得较好效果。共督导11个村,随访病人10人/次。

    (4)举办全球基金结控培训班:根据全球基金结控项目计划要求,本院在4月份举办一期乡村医生肺结核转诊追踪培训班,参加人员34人次,提高了结防人员的工作水平。

    (5)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今年3月24日是第17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根据宣传的主题精神,通过广播、横幅、标语与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宣传。宣传期间,全镇共发放宣传单500多张,跨街横幅标语12条,村办宣传栏共计42期,进一步提高了全民防治结核病知识的知晓率。

    4、开展鼠疫“三报”制度:

    为做好鼠疫防治工作,杜绝鼠疫发生,我镇全面开展鼠疫“三报”工作,自5月开始以各村为鼠疫观察点,逐级上报鼠疫情,并做好应急处理充分准备。

    5、环境卫生:

    水质监测。

    6、学校卫生:

    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开展学生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入学把关”的接种工作。

    7、健康教育:

    紧紧围绕我镇各时期卫生防疫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计划免疫”、“结核病防治”、“碘缺乏防治”、“职业病防治”、“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活动,应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卫生防病知识。全年累计上街活动2次,出宣传栏42期,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多份。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8、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

    今年7至9月开始对全镇径口片幼儿园、中小学新生开展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登记新生共1936人,共查验1936人,查验率100%,通过查验,发现281人漏种,在12月1日前已补种完毕。

    二、存在问题:

    (一)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的计划免疫管理薄弱,成为相应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隐患。

    (二)村级防痨网尚不健全。转诊到位率低。

    (三)家长对儿童入学查验工作不很了解,另外大多集中在开学期间才来查验,工作开展艰难。今后将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合理安排好查验接种证时间,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篇8

    为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对隔离室实施严格管理,公司董事长为第—责任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隔离室为临时隔离有发热症状的员工专用房间,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三、隔离室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不得临时挪作他用。

    四、每天开窗通风,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五、工作人员进出隔离室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不得穿便服出入隔离室。

    六、隔离室设施、设备与物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每日做好登记验收。

    七、隔离室每天必须按规定进行消毒,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必须按有害垃圾正确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八、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必须检查各项设施设备是否正常,门窗是否锁好。

    九、对隔离室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登记、留档备查。

    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篇9

    一、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蔓延。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加强口岸城市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和空港口岸分流措施,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强化旅途、餐饮、公园景区、商场超市等重点环节和场所疫情防控。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严格发热病人闭环管理,强化医疗救治服务。引导群众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

    二、加大兜底性保障力度,真心真情关爱困难群众。

    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坚决兜牢民生底线。组织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工作。及时落实“煤改气”、“煤改电”补贴,加大对困难群体取暖补助力度,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加强对低保、特困、重病重残、流浪乞讨、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的监测帮扶,及时向受灾群众发放救灾资金物资和冬春生活救助,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开展冬季专项行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治理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强化市场保供稳价,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

    统筹安排好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切实增加煤炭特别是电煤供应,有效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稳定增加成品油生产供应,保证北方地区取暖用气。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切实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丰富节日市场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加强节日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管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四、大力唱响主旋律,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内涵丰富的文化文艺活动,激发广大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凝聚团结进取、奋发图强的精神力量。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我们的新时代”主题作品创作展播活动、“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讴歌新时代。加强执法,维护文化和旅游节日市场秩序。

    五、统筹安排工作,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

    严格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引导错峰出行、降低旅途风险、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组织做好工作。细化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信息登记、设置隔离区等措施,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重点时段、热点路线运力供给,优化运输方式衔接、客运枢纽服务、防疫检查站点设置,减少车辆拥堵、人员聚集。落实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针对极端天气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发生大范围旅客、车辆滞留。强化运输安全监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六、树牢底线思维,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加强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 爆竹、渔业船舶等安全监管,严格大型活动审批,消除商住混合楼、大型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扎实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突出抓好能源保供安全,对高风险矿井落实专人盯守,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加强油气存储运输等危险源巡查。加强极寒天气和雨雪冰冻等灾害、森林草原火险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防范处置矛盾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头治理措施,把矛盾隐患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把握岁末年初社会治安规律特点,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确保节日期间社会治安平稳有序。加强社会面巡防巡控,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控,限度消除治安隐患和盲点。统筹警卫安保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冬奥安保防线。

    八、坚持勤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反对餐饮浪费、铺张奢侈,严格家教家风。推动移风易俗,倡导勤俭节约,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不文明祭扫等不良习俗。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同志,做好对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的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做好“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有关待遇落实和走访慰问工作,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

    九、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严防“节日腐败”。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查快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等问题,严肃惩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者福利,注意纠治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行为,持续释放从严信号。聚焦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同一内容视频会议层层套开、“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为基层减负。严格执行“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确保换届工作清明清朗。

    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应急值守任务较重、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要健全应急值守联动机制。提前做好应急保障准备,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或者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执勤并保证服务质量。

    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篇10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发生,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在《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形成《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可参考执行。

    一、总体要求

    医疗机构承担着发热患者诊断治疗、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救治、核酸检测以及日常诊疗等多重任务,在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提供关键技术支撑的同时,也面临较高的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风险。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内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按照本技术指南要求,加强政策资金支持保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协调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感控底线思维,坚守感控底线要求,按照要求配备培训专业性强的感控人员队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主动落实各项感控措施。

    二、防控策略

    (一)内外同防。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感染防控措施,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检测体温,出示健康(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做好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要及时发现并处置。

    (二)医患同防。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做好额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三)人物同防。要做好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对医疗机构内的环境、物品、外来物资等,也要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好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措施,加强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四)“三防”融合。“三防”,即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行为管控的“人防”;提升感控技能、优化诊疗流程的“技防”;科学使用消毒灭菌剂、相关设施设备的“器防”。将“三防”理念融入到诊疗活动中,降低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

    三、基本要求

    (一)完善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8号)等要求,根据新冠病毒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以及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完善感染防控制度和预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制订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各部门各环节步调协同、衔接顺畅。

    各地要建立既熟悉政策要求又具备较强业务能力的感控专业队伍,承担感染聚集事件处置和检查、协助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指导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

    (二)聚焦源头管控,严防感染风险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当优化体温检测、核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检分诊内容和流程,提升预检分诊能力。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问诊,早期识别新冠病毒感染临床症状。对具有可疑症状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当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严格执行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根据当地疫情流行态势和防控需要,确定上述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必要时可选择开展血常规、胸部CT、抗体检测。

    医疗机构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由疾控等部门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确定医疗机构内密切接触者,明确需实施封控管理和消毒处置的范围,指导医疗机构尽快落实,控制可能的感染源,有效阻断感染传播。

    (三)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水平。

    医疗机构要制订细化本机构的感染防控全员培训方案,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将感染防控要求落实到临床诊疗活动各环节。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专科医院及中医医院等,要进一步重视感染防控工作,梳理本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开展全员培训。在全员培训基础上,对发热门诊、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口腔科、耳鼻喉科、重症医学科、内镜室、血液透析中心(室)、CT检查室、核酸检测实验室、手术部(室)等高风险科室和部门制订针对性培训内容,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

    (四)加强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建立行为屏障。

    标准预防是保护医患双方安全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手卫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诊疗设备及环境清洁消毒、患者安置、安全注射、医用织物洗涤和医疗废物管理等。落实标准预防的关键措施是医务人员的行为要规范,建立起行为屏障;同时,与建筑布局、诊疗流程(见附件1)、物资保障、人员培训等因素密切相关。

    额外预防是在标准预防基础上,针对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和传播途径,以阻断接触传播、飞沫传播或空气传播途径为目的,而采取的针对性综合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手卫生。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19),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触患者前、清洁或无菌操作前、暴露患者血液体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5个时刻采取手卫生措施。手卫生措施包括流动水洗手和卫生手消毒等,如有可见污物,应当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清洗双手;如无可见污物,宜使用对新冠病毒有效的含乙醇等成分的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人员防护管理,储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医用外科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见附件2),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及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工作,接触到新冠病毒可能性较大的医务人员,要加强防护,严格落实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等要求。从事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的人员要做医用防护口罩适合性测试和密合性测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每次进入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前,要做医用防护口罩密合性测试。同时,应当指导、监督患者及其陪同人员,以及其他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3.正确实施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不应佩戴有呼气阀的口罩,患者接受诊疗时非必要不摘除口罩。在不影响正常诊疗工作前提下,应当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离。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掩口鼻,手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即刻实施手卫生。

    4.加强清洁消毒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应当即用即弃;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在每次使用后进行规范清洁消毒,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宜专人专用。诊疗环境优先选择自然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应当选择机械通风或空气消毒措施,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使用清水和清洁剂彻底清洁环境表面,并使用有效消毒剂对环境物体表面,尤其是高频接触部位进行规范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进行规范处理。患者出院后规范实施终末消毒(见附件3),消毒后按《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5.合理安置患者。根据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传播方式和特定人员感染风险评估结果,对不同类型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易感者采取合理的分区分类安置措施,降低不同风险人员因暴露导致交叉感染的机会。

    6.规范医用织物和医疗废物管理。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过程中使用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和医疗废物管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加强人员管控,减少人群聚集。

    医疗机构门急诊应当合理设置就诊及等候区域,优化就诊流程,避免人群聚集。鼓励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远程医疗等技术,提供网上预约和远程医疗服务。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对其本人及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规范的隔离控制措施。

    加强病区人员管控,对新入院患者落实“应检尽检”要求,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通过采取核酸检测筛查和隔离安置等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定点医院不安排探视和陪护;非定点医院不探视、非必须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陪护人员在进入病区前应当持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合理确定病床使用比例,病床间距不小于0.8米,禁止加床。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当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六)关爱医务人员,实施健康监测。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优先保障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及核酸检测等重点部门的诊疗需求,医务人员相对固定,缩短可能暴露的时间,避免医务人员过度疲劳。提供营养膳食,保障医务人员充分休息。做好医务人员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应接尽接”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频次,开展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等主动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参与相关诊疗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必要时,可集中封闭管理,并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和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需要时可合理开展胸部CT、血常规、抗体检测等检验检查。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七)开展风险评估,实施综合感控。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医疗机构感染监测工作。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感染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完善本区域、本机构感染信息化监测网络,建立完善基于临床症状或症候群的感染病例、感染聚集事件的预警报告机制。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应当按要求及时报告、做好相应处置。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的监测预警,发现疑似感染暴发时应当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规范报告处置。

    规范抗微生物药物的合理使用,严格掌握各类抗微生物药物使用指征。提高抗微生物药物使用前和调整用药前病原学检测标本送检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接诊的发热或/和具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在明确病原学诊断前,慎用抗微生物药物、退热药物等,防止不合理用药掩盖症状。

    (八)加强患者教育,开展健康宣教。

    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及陪同人员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知识,指导正确实施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群聚集等。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鼓励治疗期或康复期的患者早期运动、合理运动,但应避免剧烈或动作幅度过大的运动。

    四、重点科室、部门技术要求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应对秋冬季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6号)等有关要求。

    2.发热门诊诊区应当按照“三区两通道”设置,即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和清洁通道(医务人员和清洁物品)、污染通道(患者和污染物品)(见附件1)。各分区之间应当有物理隔断,各区域和通道出入口设有醒目标识。

    3.发热门诊及留观病室应当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独立运行。规范设置管理通风口。

    4.医务人员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室,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手套、靴套或鞋套(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行加穿),穿隔离衣或防护服(留观病室应当穿防护服),根据诊疗操作选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并严格按照穿脱防护用品规范流程,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见附件2)。发热门诊医务人员要指导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在健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集中隔离点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发热门诊,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闭环管理。

    5.医疗机构应当将有发热或/和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明确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分诊或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对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当进行核酸、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胸部CT检查,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应当将患者安置在发热门诊进行留观。接诊儿童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发热门诊设置单独的儿科诊室或儿科诊区,满足发热患儿就诊需求。发热门诊接诊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病原学特点与临床表现,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疗,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要立即转往定点医院,并及时报告。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按规定路线引导发热或/和有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完善重症患者转诊、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符合隔离救治要求,可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就地急救服务的诊疗区域或急救室。

    3.加强人员管控,规范设置等候区域并加强管理,避免人群聚集。

    (三)接受诊疗措施时需患者摘除口罩的科室/部门(如鼻/咽拭子采集、口腔诊疗、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等)。

    1.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应当严格实行一室一医一患,必要时可安排一名医务人员辅助开展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2.诊室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或动态空气消毒措施。

    3.实施易产生气溶胶的诊疗操作时,相关医务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诊疗不同患者应当合理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4.进行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患者实际情况,可先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血液透析中心(室)。

    1.对血液透析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应当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定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进入诊疗区需测温、查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问询。患者接受透析治疗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

    2.加强预检、候诊、接诊等区域的管理,采取加强通风、增加候诊面积、合理安排功能空间以及减少人员聚集等感染防控措施。

    (五)普通病区(房)。

    1.规范设置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过渡病室不需按“三区两通道”设置。

    2.过渡病室宜设置独立卫生间,通风良好,标识明确,应有防护用品穿脱空间。应单人单间安置患者。

    3.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病区(房)内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即刻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的隔离、救治和转诊。

    (六)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定点医院及病区。

    1.各地应当合理确定定点医院,优先选择综合实力好、技术水平高、感控基础好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同步确定备用定点医院,制定完善的定点医院启用和综合保障预案。定点医院和备用定点医院应当制定本机构启用及管理方案。

    2.定点医院及隔离病区的建筑布局、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标准和规范,配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原则上储备量应当满足定点医院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

    3.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穿防护服、靴套或鞋套(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加穿),并严格按照穿脱防护用品规范流程,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见附件2)。

    4.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单人单间隔离安置,无症状感染者、确诊患者可分别同室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安置(带独立卫生间),进一步减少不同病例间相互交叉感染的机会。

    5.污染区内应当配有独立包装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箱,呼吸道职业暴露后的处置流程(见附件4)应当在明显处张贴,以供应急情况下使用。

    6.进入定点医院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防控需要,可选择增加血常规、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查。

    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务、管理、安保、保洁、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接触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工作人员(包括专门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服务的影像学检查等医务人员、闭环管理人员的通勤车司机等)应当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工作期间安排单人单间集中居住,所有人员在驻地与定点医院间两点一线出行,固定通勤车辆,不得在定点医院内安排驻地。

    (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

    严格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操作,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篇11

    一、目的

    为了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及时整改落实,提升管理执行力和执行效率,问题整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的闭环管理制度,建立从问题发现到整改、从立项到销项的全过程的管理闭环。

    二、适用范围

    各中心、区域、部门管理及以上人员。

    三、审计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系统

    所有针对审计中发现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业务部分接受以后,或者未接受但提出了变通形式的整改计划并与审计部门达成一致之后,纳入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被审计部门将整改计划量化为行动目标。

    闭环管理主要包含:问题发现(立项)→责任确定→整改实施→整改验收→评价考核(销项)

    四、职责与分工

    整改部门及责任人,审计问题相关业务部门(职能部门)经理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审计问题与某中心相关,需有中心总监界定整改落实责任人的,中心总监作为第一责任人,审计问题与两个以上中心相关的,按审计部门建议的中心或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人。

    督办部门:公司监察中心监察部

    验收部门:公司监察中心审计部

    整改任务完成时间:由整改部门责任人在《落实审计建议计划表》中提报,并与审计部门达成一致。

    验收标准:根据审计整改建议确定。

    五、闭环管理程序

    1.问题立项

    审计部门在正式发布的内部审计报告或管理建议书中,确认的、并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整改建议的问题,报告或建议书发布日,作为问题立项时间。

    2.责任确定

    被审计部门或人员,须在问题立项后7日内,提交《落实审计建议计划表》,以文字形式反馈整改计划,或者提交不能按审计建议整改的原因以及变通形式的改进计划;发送至公司审计部门,审计人员就书面反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通过审计部门评价的整改计划,由审计部发监察部正式备案,作为被审计部门或人员的责任确定承诺。未通过审计部门评价的整改计划,需在3日内重新提交。

    3.整改实施

    整改计划须按计划表中对应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时间,列入整改部门相关责任人的对应月份工作目标,分解量化为数据性指标,指标权重不得低于5%,确保按计划落实。

    4.整改验收

    问题整改完毕,由责任部门或人员提出验收申请,审计部门组织验收,责任部门应提交整改证据。验收通过后,审计部门将证据归档并登记审计台账,整改计划期内未通过验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作为新的问题重新立项进行整改。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延期整改的,或因经营情况变化,整改计划应作出调整的,由整改责任人提出申请,经中心总监书面审批,报审计部备案。

    5.评价考核

    整改计划完成时间对应月份,整改责任人关于计划落实情况的考核数据,由审计部提报。审计问题整改完成率,作为相关部门经理、中心总监的年度考核数据,由审计部门提报。

    六、闭环管理规范要求

    在《落实审计建议计划表》填写的整改措施,须符合smart原则(具体的、可以衡量的、和目标是相关的、可达成的、有明确时间限制的)

    七、闭环管理工作的执行纪律

    1.问题立项后即纳入监察部检查监控范围,对整改落实各环节未按期取得进展的检查并予以通报,重点监控整改计划表及时提报的情况,按计划完成验收的情况。

    2.对于整改计划应列入月度目标的,须将该月工作目标检视表通过oa报监察部备案。

    3.未按期提交《落实审计建议计划表》的,中层每次100元成长赞助,高层每次200元成长赞助;未将整改计划列入工作目标检视表的,中层每次100元成长赞助,高层每次200元成长赞助;整改计划期内未通过验收的,中层每次200元成长赞助,高层每次400元成长赞助。

    附件:《落实审计建议计划表》

    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制度优秀篇12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发生,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在《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形成《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可参考执行。

    一、总体要求

    医疗机构承担着发热患者诊断治疗、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救治、核酸检测以及日常诊疗等多重任务,在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提供关键技术支撑的同时,也面临较高的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风险。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内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按照本技术指南要求,加强政策资金支持保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协调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感控底线思维,坚守感控底线要求,按照要求配备培训专业性强的感控人员队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主动落实各项感控措施。

    二、防控策略

    (一)内外同防。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感染防控措施,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检测体温,出示健康(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做好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要及时发现并处置。

    (二)医患同防。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做好额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三)人物同防。要做好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对医疗机构内的环境、物品、外来物资等,也要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好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措施,加强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四)“三防”融合。“三防”,即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行为管控的“人防”;提升感控技能、优化诊疗流程的“技防”;科学使用消毒灭菌剂、相关设施设备的“器防”。将“三防”理念融入到诊疗活动中,降低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

    三、基本要求

    (一)完善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8号)等要求,根据新冠病毒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以及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完善感染防控制度和预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制订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各部门各环节步调协同、衔接顺畅。

    各地要建立既熟悉政策要求又具备较强业务能力的感控专业队伍,承担感染聚集事件处置和检查、协助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指导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

    (二)聚焦源头管控,严防感染风险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当优化体温检测、核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检分诊内容和流程,提升预检分诊能力。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问诊,早期识别新冠病毒感染临床症状。对具有可疑症状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当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严格执行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根据当地疫情流行态势和防控需要,确定上述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必要时可选择开展血常规、胸部CT、抗体检测。

    医疗机构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由疾控等部门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确定医疗机构内密切接触者,明确需实施封控管理和消毒处置的范围,指导医疗机构尽快落实,控制可能的感染源,有效阻断感染传播。

    (三)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水平。

    医疗机构要制订细化本机构的感染防控全员培训方案,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将感染防控要求落实到临床诊疗活动各环节。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专科医院及中医医院等,要进一步重视感染防控工作,梳理本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开展全员培训。在全员培训基础上,对发热门诊、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口腔科、耳鼻喉科、重症医学科、内镜室、血液透析中心(室)、CT检查室、核酸检测实验室、手术部(室)等高风险科室和部门制订针对性培训内容,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

    (四)加强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建立行为屏障。

    标准预防是保护医患双方安全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手卫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诊疗设备及环境清洁消毒、患者安置、安全注射、医用织物洗涤和医疗废物管理等。落实标准预防的关键措施是医务人员的行为要规范,建立起行为屏障;同时,与建筑布局、诊疗流程(见附件1)、物资保障、人员培训等因素密切相关。

    额外预防是在标准预防基础上,针对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和传播途径,以阻断接触传播、飞沫传播或空气传播途径为目的,而采取的针对性综合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手卫生。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19),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触患者前、清洁或无菌操作前、暴露患者血液体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5个时刻采取手卫生措施。手卫生措施包括流动水洗手和卫生手消毒等,如有可见污物,应当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清洗双手;如无可见污物,宜使用对新冠病毒有效的含乙醇等成分的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人员防护管理,储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医用外科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见附件2),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及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工作,接触到新冠病毒可能性较大的医务人员,要加强防护,严格落实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等要求。从事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的人员要做医用防护口罩适合性测试和密合性测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每次进入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前,要做医用防护口罩密合性测试。同时,应当指导、监督患者及其陪同人员,以及其他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3.正确实施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不应佩戴有呼气阀的口罩,患者接受诊疗时非必要不摘除口罩。在不影响正常诊疗工作前提下,应当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离。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掩口鼻,手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即刻实施手卫生。

    4.加强清洁消毒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应当即用即弃;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在每次使用后进行规范清洁消毒,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宜专人专用。诊疗环境优先选择自然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应当选择机械通风或空气消毒措施,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使用清水和清洁剂彻底清洁环境表面,并使用有效消毒剂对环境物体表面,尤其是高频接触部位进行规范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进行规范处理。患者出院后规范实施终末消毒(见附件3),消毒后按《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5.合理安置患者。根据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传播方式和特定人员感染风险评估结果,对不同类型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易感者采取合理的分区分类安置措施,降低不同风险人员因暴露导致交叉感染的机会。

    6.规范医用织物和医疗废物管理。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过程中使用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和医疗废物管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加强人员管控,减少人群聚集。

    医疗机构门急诊应当合理设置就诊及等候区域,优化就诊流程,避免人群聚集。鼓励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远程医疗等技术,提供网上预约和远程医疗服务。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对其本人及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规范的隔离控制措施。

    加强病区人员管控,对新入院患者落实“应检尽检”要求,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通过采取核酸检测筛查和隔离安置等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定点医院不安排探视和陪护;非定点医院不探视、非必须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陪护人员在进入病区前应当持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合理确定病床使用比例,病床间距不小于0.8米,禁止加床。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当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六)关爱医务人员,实施健康监测。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优先保障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及核酸检测等重点部门的诊疗需求,医务人员相对固定,缩短可能暴露的时间,避免医务人员过度疲劳。提供营养膳食,保障医务人员充分休息。做好医务人员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应接尽接”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频次,开展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等主动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参与相关诊疗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必要时,可集中封闭管理,并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和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需要时可合理开展胸部CT、血常规、抗体检测等检验检查。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七)开展风险评估,实施综合感控。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医疗机构感染监测工作。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感染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完善本区域、本机构感染信息化监测网络,建立完善基于临床症状或症候群的感染病例、感染聚集事件的预警报告机制。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应当按要求及时报告、做好相应处置。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的监测预警,发现疑似感染暴发时应当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规范报告处置。

    规范抗微生物药物的合理使用,严格掌握各类抗微生物药物使用指征。提高抗微生物药物使用前和调整用药前病原学检测标本送检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接诊的发热或/和具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在明确病原学诊断前,慎用抗微生物药物、退热药物等,防止不合理用药掩盖症状。

    (八)加强患者教育,开展健康宣教。

    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及陪同人员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知识,指导正确实施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群聚集等。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鼓励治疗期或康复期的患者早期运动、合理运动,但应避免剧烈或动作幅度过大的运动。

    四、重点科室、部门技术要求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应对秋冬季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6号)等有关要求。

    2.发热门诊诊区应当按照“三区两通道”设置,即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和清洁通道(医务人员和清洁物品)、污染通道(患者和污染物品)(见附件1)。各分区之间应当有物理隔断,各区域和通道出入口设有醒目标识。

    3.发热门诊及留观病室应当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独立运行。规范设置管理通风口。

    4.医务人员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室,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手套、靴套或鞋套(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行加穿),穿隔离衣或防护服(留观病室应当穿防护服),根据诊疗操作选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并严格按照穿脱防护用品规范流程,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见附件2)。发热门诊医务人员要指导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在健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集中隔离点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发热门诊,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闭环管理。

    5.医疗机构应当将有发热或/和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明确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分诊或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对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当进行核酸、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胸部CT检查,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应当将患者安置在发热门诊进行留观。接诊儿童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发热门诊设置单独的儿科诊室或儿科诊区,满足发热患儿就诊需求。发热门诊接诊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病原学特点与临床表现,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疗,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要立即转往定点医院,并及时报告。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按规定路线引导发热或/和有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完善重症患者转诊、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符合隔离救治要求,可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就地急救服务的诊疗区域或急救室。

    3.加强人员管控,规范设置等候区域并加强管理,避免人群聚集。

    (三)接受诊疗措施时需患者摘除口罩的科室/部门(如鼻/咽拭子采集、口腔诊疗、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等)。

    1.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应当严格实行一室一医一患,必要时可安排一名医务人员辅助开展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2.诊室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或动态空气消毒措施。

    3.实施易产生气溶胶的诊疗操作时,相关医务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诊疗不同患者应当合理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4.进行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患者实际情况,可先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血液透析中心(室)。

    1.对血液透析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应当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定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进入诊疗区需测温、查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问询。患者接受透析治疗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

    2.加强预检、候诊、接诊等区域的管理,采取加强通风、增加候诊面积、合理安排功能空间以及减少人员聚集等感染防控措施。

    (五)普通病区(房)。

    1.规范设置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过渡病室不需按“三区两通道”设置。

    2.过渡病室宜设置独立卫生间,通风良好,标识明确,应有防护用品穿脱空间。应单人单间安置患者。

    3.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病区(房)内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即刻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的隔离、救治和转诊。

    (六)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定点医院及病区。

    1.各地应当合理确定定点医院,优先选择综合实力好、技术水平高、感控基础好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同步确定备用定点医院,制定完善的定点医院启用和综合保障预案。定点医院和备用定点医院应当制定本机构启用及管理方案。

    2.定点医院及隔离病区的建筑布局、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标准和规范,配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原则上储备量应当满足定点医院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

    3.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穿防护服、靴套或鞋套(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加穿),并严格按照穿脱防护用品规范流程,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见附件2)。

    4.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单人单间隔离安置,无症状感染者、确诊患者可分别同室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安置(带独立卫生间),进一步减少不同病例间相互交叉感染的机会。

    5.污染区内应当配有独立包装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箱,呼吸道职业暴露后的处置流程(见附件4)应当在明显处张贴,以供应急情况下使用。

    6.进入定点医院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防控需要,可选择增加血常规、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查。

    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务、管理、安保、保洁、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接触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工作人员(包括专门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服务的影像学检查等医务人员、闭环管理人员的通勤车司机等)应当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工作期间安排单人单间集中居住,所有人员在驻地与定点医院间两点一线出行,固定通勤车辆,不得在定点医院内安排驻地。

    (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

    严格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操作,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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