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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贸易时代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演进机制与升级路径研究

    时间:2023-07-01 18:25:02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贾立斌

    (首尔科学综合大学院大学, 韩国首尔 03767)

    知识产权价值链包括信息点收集环节、产品化建构环节以及市场化服务环节三大模块,共同构成了完整的知识产权价值链体系。

    现阶段,由于数字贸易的开展需求, 知识产权价值链也正在不断演进,通过多维演进机制,知识产权价值链逐渐契合现阶段的市场发展需求,构建出较为完善的价值链模型。

    与此同时,随着知识产权价值链的不断演进,诸多问题相继出现。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积极研究升级路径,准确契合现阶段知识产权市场的发展需求, 构建出良好的知识产权价值链生态体系。

    为构建出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价值链系统, 还需要践行市场发展理念,协助企业培养多维人才,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以此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力,帮助企业建立起更为多元的知识产权结构, 为企业后续发展打下基础。

    数字贸易时代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演进机制较为多元,通过多维演进机制的支撑,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构建可实现更加完善。

    笔者将对知识产权价值链信息点收集环节、产品化构建环节以及市场化服务环节的演进机制进行研究。

    (一)知识产权价值链信息点收集环节的演进机制

    1.由传统型向技术集约型信息收集方式演进

    数字贸易时代,知识产权的构建需经过严格的信息点收集过程,借助不同信息点收集环节的赋能作用,知识产权价值链体系得以形成。

    就传统的知识产权价值链信息点收集而言,其仅针对平台或互联网的相关信息进行专项收集,且大多数收集过程不借助于科技手段,耗时耗力,收集效率低。

    这导致传统模式收集的数据与知识产权的要求内容契合度不高,严重影响知识产权的建构质量。

    同时收集的知识产权信息点因契合度问题,通常会出现专业领域内的知识产权漏洞,这一漏洞在后续会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发生。

    由于传统知识产权知识点收集存在诸多不足,现阶段知识产权信息点的收集环节逐渐由传统型向技术集约型转变。

    目前诸多新式化技术开始被应用到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中,通过这些新技术的支撑,知识产权信息点数据实现了质量更高、产权契合度也更好。

    知识产权价值链收集机制较为多元,包括大数据分析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两大主体技术类别。

    尤其是在目前中国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越来越大的背景下,多元产业结构更能够为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构建提供技术支撑。

    在2019—2021 年中国人工智能产业规模中,2019 年中国核心产品市场规模为1157 亿元,2021 年达到1998 亿元。

    另外在2019—2020 年,中国人工智能带动相关产业规模也逐渐增加,2019 年中国人工智能带动相关产业规模3821 亿 元,2020 年 增 至5687 亿 元,2021 年 达 到7695 亿元。

    由此可见,在后续发展过程中,人工智能技术还有更大的产业发展空间。

    因此,在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中,中国可以将大数据分析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相互融合,有效提高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质量。

    在专业技术的加持下,知识产权的信息点收集不再拘泥于信息收集这一单一化流程。

    目前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包括信息识别、收集、筛选、分析等过程,在实际的应用中,大数据分析技术及人工智能技术通过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控制程序进行联接,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控制程序能够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识别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信息内容,对不同主体及类目的知识产权进行分类,包括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涵盖企业所拥有的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信息等多种内容。

    另外也包括企业外部的相关信息资源,涵盖国家地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法规信息、国内外专利文献、商标注册信息、竞争对手的商标信息等多种内容。

    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控制程序能够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识别这些不同的信息资源,以此完成知识产权信息点的识别。

    同时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控制程序能够自主收集这些不同的信息内容,建立知识产权检索信息库,根据产品的类别和特点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和加工,完成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工作。

    最后,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控制程序能够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对这些不同的知识产权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对企业及知识产权人现有的产权专利进行归类分析,明确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内容,来帮助主体责任人进行知识产权的管理和维护,保障知识产权持有者的合法权益。

    2.由混合制向分部门制信息收集形式演进

    传统的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以混合制为主,相关企业并没有成立专门的信息点收集部门,故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效率较低。

    相关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类目管理时,由于缺乏分部门的支持,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效率匮乏,会严重影响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效率。

    知识产权运营的主要途径包括产品的制造和营销,由于混合制管理模式的作用,企业的知识产权知识点收集质量低,严重影响了后期知识产权产品制造和营销过程,知识产权运营管理质量较低。

    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可以分成三个维度,即知识产权转移管理、扩散管理以及自营管理,这三种不同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维度都需要以清晰化的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过程作为基础,在初始阶段,企业需要对不同知识产权信息点进行收集管理,以此展开后续知识产权运营过程。

    随着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演变, 知识产权的信息点收集阶段逐渐由混合制向分部门制收集形式演进,知识产权所有者将原先的混合制信息点收集形式推动向分部门制信息点收集形式转变。

    企业会设置知识产权部或技术管理部对现有的知识产权信息点进行收集管理,也会建立相对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价值链模型,以分部门制为基础,高效化收集知识产权信息点,为后期知识产权运营建立基础。

    产权管理价值链模型需要涉及知识产权取得管理、知识产权开发管理、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及知识产权维护管理四方面。

    在实际中,企业会以相关部门为基础,建立起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机制,以契合后期知识产权管理的需求。

    通过分部门制的信息点收集方式,部门内的人员可以各司其职。

    这种针对企业现行的知识产权取得需求来优化知识产权的收集形式,为后续知识产权管理价值链模型的构建提供有力支持。

    (二)知识产权价值链产品化构建环节的演进机制

    知识产权价值产品化构建环节由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演进,知识产权价值链产品化构建环节尤为重要,直接决定着知识产权价值链构建的完整性, 同时也影响着中国进出口的二元边际。二元边际是指在新贸易理论中国家的出口贸易增长过程,涉及集约边际和扩展边际。

    所谓集约边际是指某一产品所投入的资本和劳动力的变量成本与收益相等,而扩展边际是指出口产品的种类或进出口市场的企业数量。

    在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构建过程中,价值链的产品化与中国数字贸易进出口的二元边际息息相关。

    在产品化构建环节,相关人员需要优化知识产权产品的收益成本,才能够符合中国数字贸易的二元边际贸易交易需求。

    近些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价值链产品化构建环节为了满足二元边际交易需求,构建了相对应的演进机制,其中知识产权价值链产品化构建由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演进。

    过去由于中国劳动力成本较低, 在进行知识产权产品化交易的过程中,往往以一些低附加值产品为主,而这些产品的贸易交易利润较低,因此中国往往通过走量的方式来获取到一定的贸易交易利润。

    而在近些年来,随着中国高新技术的不断完善,高附加值知识产权产品不断出现,能够为中国贸易交易带来更丰厚利润。

    同时中国的知识产权产品贸易交易模式也有所变化,企业由原来走量式的产品化营销模式逐渐向高附加值化的虚拟产品营销模式靠拢,这些虚拟化数字产品不仅能够为企业带来更高收益,而且由于所需劳动力数量少,能够为企业节约大量交易成本。

    (三)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化服务环节的演进机制

    市场化服务环节是知识产权价值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化服务环节也具有多元演进机制,主要表现为由低饱和市场向高饱和市场演进。

    在演进之前,人们对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的重视程度不足,同时由于中国技术发展水平的制约,一些专利产品的推广范围较小,使得中国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的饱和度较低。

    同时人们对于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的保护力度不足,这就造成一部分从业者并没有在知识产权允许范围内从事某项产品的生产、销售活动,严重损害了知识产权人的权益。

    基于此, 在早前中国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化服务环节的饱和度较低,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尚未形成完整运营结构体系。

    中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价值链的保护流程,逐渐意识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吸引到更多的全球价值链投资者到本国投资。

    随着中国对知识产权价值链保护重视程度的提升,一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专利开始大面积推广,而这些专利服务共同构成了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从而使得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的饱和度不断增加,在最终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化服务环节逐渐实现由低饱和市场向高饱和市场的合理演进。

    与此同时,中国衍生出了诸多知识产权头部示范企业。

    2022 年9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22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公示名单》,构建头部企业,并鼓励其他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创新优化,开拓出更为广阔的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优化市场服务环节,提高市场耦合体系的建构质量。

    知识产权价值链构建存在诸多问题, 包括知识产权价值链信息点收集不高效、知识产权价值链产品化构建不全面和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化服务不严谨等。

    (一)知识产权价值链信息点收集不高效

    1.技术集约效率不高,缺乏平台支撑

    知识产权价值链信息点收集由传统型向技术集约型的演进过程存在诸多问题,包括知识产权价值链信息点收集的技术集约效率不高,诸多新式化技术的协同性较差,同时知识产权价值链的信息点收集缺乏相应的平台支撑。

    首先,知识产权价值链信息点收集技术集约效率不高。

    目前一些新式化技术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而这些技术在便利人们生活的同时,也赋能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构建过程,高效化的信息点收集过程能够提高知识产权运营效率,创设出更多更有收益前景的知识产权项目体系,有效契合现阶段数字经济的发展需求,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结构能够有效促进中国经济的高效发展。

    而在近些年, 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也逐年增长,2015 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18.6 万亿元, 到了2016 年增至22.6 万亿元,2017 年达到27.2 万亿元,2018 年增至31.3 万亿元,2019 年达到35.8 万元,2020 更是增至39.2 万亿元。

    而从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占GDP 比重看,2015 年占GDP 比重只有27.5%,到了2016 年增至30.3%,2017 年增至32.9%,2018 年达到34.8%,2019 年增至36.2%,2020 年更是达到38.6%, 由此可见,近些年来,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占GDP 比重越来越高,这意味着数字经济对经济的贡献作用越来越大,而数字经济主要以数字贸易为基础,其中涉及一些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贸易交易体系。

    在企业进行数字贸易交易时,必须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结构,如此一来,在后期才能针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项目进行数字贸易交易。

    因此,在现阶段,相关企业需要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过程,其中知识产权的信息点收集尤为重要。

    而在现阶段,虽然以AI 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也被应用到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过程中, 但这些新式化技术的集约效率低,并没有形成整合化的技术应用体系,严重影响知识产权价值链信息点收集效率。

    其次,知识产权价值链信息点收集缺乏平台支撑,由于没有一体化的平台集约系统的支持,在进行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时往往缺乏目标,零散化的信息点收集机制并不能够满足现阶段的知识产权信息收集需求,严重影响了后期知识产权管理运营质量。

    2.部门职责划分不严,缺乏制度基础

    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的部门职责划分不清。

    现阶段,虽然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已经由混合制向分门制转变,但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仍然较为模糊,缺乏制度基础,对于某一企业来说,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多种多样, 且可以通过创造、购买、兼并、合作开发、风险投资等途径获取知识产权, 而这些不同的途径都需要有相对应部门的协助。

    虽然目前企业已经建立起相对应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摒弃了传统的混合制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模式,但分部门制的信息点收集形式仍然不能满足现阶段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需求。

    即使企业已经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由于这些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清,同时部门数量过少,也严重影响了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质量。

    除此之外,在应用分部门制进行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时,企业没有建立起明确的部门管理制度,在执行信息点收集任务时缺乏制度规范,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质量受到严重影响,这对后期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效率具有一定影响。

    (二)知识产权价值链产品化构建不全面

    知识产权价值链产品化构建需要注意产品的高附加值问题,在现阶段知识产权价值链的产品化构建仍然较为匮乏。

    现阶段要想实现知识产权价值链的产品化,需要借助数字贸易交易过程,数字贸易涵盖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两大类别。

    目前贸易交易者需要建立起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交易机制,这要求交易者既要重视国内的相关贸易问题,又要注意处理国际上相关知识产权产品化贸易事务。

    而在国际知识产权产品化贸易交易中,又涉及东道国的相关问题,如一些东道国企业由于缺乏专利保护措施,通常会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尤其是对于知识产权类产品来说,其对数字技术的依赖程度较高,由于市场扩张效应和市场势力效应不同,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国外跨国投资公司的影响作用不同。

    若东道国企业模仿能力较强, 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会使得所有权优势加强,从而增加跨国公司在本国市场的投资力度。若东道国企业模仿能力较弱,则此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会减少跨国公司在本国市场内的投资效用。

    由此可见,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直接和国外跨国公司的资金投资力度相挂钩。

    目前由于中国的知识产权价值链产品化构建正在向高附加值产品迈进,在后续需要引入更多外商投资模式,以此获得更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价值链产品化运作过程中,帮助知识产权价值链构建出较为完善的产品营销模式。

    在此过程中,中国需要契合知识产品价值链商品化构建的要求,以外商投资为助力,积极发展国际知识产权产品贸易。

    与此同时, 还需要加强国内的知识产权产品贸易交易力度,以达成国内国外经济双循环模式的要求。

    而在目前,中国知识产权价值链产品化构建仍存在不足之处,在实际的知识产权价值链产品化构建时,并不能够兼顾国内和国际两大贸易市场。

    同时,作为东道国,中国知识产权价值链保护力度也较弱,这会影响跨国企业在本国的投资力度,从而影响中国知识产权价值链产品化构建质量。

    (三)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化服务不严谨

    随着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化服务由低饱和向高饱和演进,市场饱和度越来越高,诸多问题开始出现。

    目前, 随着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化服务高饱和现象的出现, 知识产权产业化潮流开始初具规模,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如飞利浦、索尼、微软等都在实行专利利润化的知识产权产业化经营模式,其中一部分企业往往持有申请专利产品,并且会成立知识产权授权中心或者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持有公司,以此向其他公司进行专利授权活动, 获取一定的利润。

    还有一部分专利授权公司会专门从破产企业以及个人发明者等主体手中购买专利,然后向其他企业授权专利使用权并频繁使用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这严重干扰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服务秩序。

    在高饱和的市场环境下,诸如此类的企业层出不穷,知识产权持有者素质良莠不齐,为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化结构的构建造成了阻碍。

    同时,知识产权人的成分发生了变化,一些企业已经将知识产权市场融入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尤其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人已经不限于知识产权发明者及拥有相关知识产权专利的企业,还包括一些空壳的专业知识产权维权公司,这一部分公司主要解决知识产权纠纷问题,而在工作过程中这一部分公司往往会不择手段,解决相关的产权纠纷问题,为知识产权市场的规范化构建造成了阻碍。

    知识产权人成分变化以及专利利润盛行为中国企业设置诸多阻碍,在目前一些新兴国家的知识产权人通常会应用知识产权打压竞争对手,作为知识产权贸易交易市场中的后起国家,中国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需要面临的不仅是发达国家所给予的知识产权压力,同时还有新兴经济体国家所带来的知识产权竞争压力,这都为构建中国的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服务造成阻碍。

    在现阶段, 知识产权价值链具有多维升级路径。

    在信息点收集环节,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技术集约流程,优化部门职责;
    在产品化构建环节,需要明确商品构建过程,强化营销渠道;
    在市场化服务环节,政府需要加强市场监管,深化主体结构。

    通过多维化升级路径,提高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构建效率。

    (一)信息点收集环节加强技术集约,优化部门职责

    1.优化技术集约体系,建立集约平台

    知识产权价值链在信息点收集环节需要优化技术集约体系,建立起一体化的集约平台。

    首先,可以将人工智能技术与OCR 识别技术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相互融合。

    在进行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时,相关企业或知识产权人可以应用人工智能技术、OCR识别技术及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起智能算法识别体系,应用智能算法来过滤知识产权雷同信息,从商标注册到产品推广的全过程进行保护。

    同时自动建立数据库,屏蔽无用信息,让决策更加高效。

    另外,企业或知识产权人还可以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强专利分析预警、侵权判定和维权保护能力。

    从根本上杜绝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出现。

    通过多维技术体系的支撑,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和OCR 技术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相互融合,形成一体化技术集约体系,以此提高信息点收集效率。

    其次,还可以建立线上一体化SaaS 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平台可以将诸多知识产权信息集约成一个整体,在后期进行信息点收集时,可以登录SaaS 平台收集其想要的知识产权信息,获取到其他企业或知识产权人的产权结构。

    如此一来,通过SaaS 平台的支持,相关人员能够获取到最优化的知识产权信息点,以此提高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效率。

    2.优化部门管理职责,建立管理制度

    现阶段, 为了保证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环节的高效性,相关企业需要优化部门管理职责,建立起高效的管理制度。

    首先,企业需要建立多部门制的管理结构,增加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部门的数量,同时培养出一批专业的优质人才队伍,鼓励相关人才积极学习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的理论知识,以便开展后续工作流程。

    同时,企业也需要提高人才招聘门槛,通过增加人才专业硬性要求的方式有效契合现阶段的企业人才工作需求,从源头上提高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人才的专业素养。

    另外,企业也需要定期对人才开展专业培训,通过多维培训策略帮助人才了解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的相关理念,在后期对现有人才合理分配,保证不同部门都能够有专业人才的支撑,明确企业内部的分工协作与系统优化流程,以此帮助企业建立起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部门管理机制。

    其次, 企业需要建立起严谨的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产品技术部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

    其中产品技术部需要承担起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工作,每半年一次登录各专利检索网站,如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欧专局网站以及商标检索网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各国商标局网站,对本公司各领域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检索收集。

    在后期产品技术部需要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定性分析, 以此得出相关的知识产权数据信息表,将收集到的信息结果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研发、销售、公司管理层等不同部门,记录和更新相关知识产权信息点发布情况,等待其他部门决策意见并作出调整。

    如此一来,通过多元信息点收集流程的支撑,企业内部的产品技术部、销售部门、研发部门及其他管理部门都能够紧密合作,共同就知识产权信息点收集进行研发探讨,有效保护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利益。

    (二)产品化构建环节明确商品特性,强化营销渠道

    对于构建知识产权产品化而言,需要建立起一体化的营销渠道。

    在对知识产权价值链进行产品化处理时,中国需要兼顾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两大贸易交易模式,契合现阶段知识产权价值链的高附加值产品化演进需求。

    首先,针对国内贸易,可以建立ATOP 人力资源数字化成熟度模型,以CHO 为核心建立起一体化的商品管理机制。

    在ATOP 模型的支持下, 以CHO 为代表的首席人力官可以建立起不同的人才战略配置等级,通过契合模型的成熟度等级、维度与要素及成熟度要求三方面来构建合理的配置机制。

    通过模型的支持,企业能够自主判定其所处成熟度等级,在后期进行知识产权产品化贸易交易的过程中,企业可以从自身所处成熟度等级的角度出发,建立起一体化的国内贸易交易方案。

    同时也可以建立起以知识产权价值链产品化营销为主体的产业园区,鼓励龙头企业进入园区内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价值链产品化由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的演进。

    政府也可以针对中小微企业建立信贷融资模式,积极向中小微企业增加贷款,以此给中小微企业更多资金支持,帮助其创设出更多知识产权类别,实现知识产权的产品化运营过程。

    其次,在国外贸易交易领域,中国可以作为东道国积极建立起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大力吸引外商投资,建立起FDI 投资模式。

    由于企业生产率的异质性,担任投资的企业生产率都较高,这部分企业通过跨国投资,能够在后期产品运营中获得一定利润,从而实现盈利。

    在生产分割条件下,这些跨国投资企业的生产率、产业聚集度以及产业升级等都会直接影响FDI 投资质量。

    为寻求更为多元的FDI 投资模式,中国需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而作为东道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越强,投资力度则越大,后期可以建立起多维知识产权保护模式,通过技术传播及技术构建进行产业升级,建立起更为多元的知识产权结构体系,从而使得知识产权产品化运营流程更为成熟,以此促进后续知识产权高附加值产品化的演进过程。

    (三)市场化服务环节加强市场监管,深化主体结构

    知识产权价值链的市场化服务环节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上述知识产权服务环节存在的专利利润化盛行以及知识产权人成分变化的问题,症结都在于市场监管环节。

    由于知识产权价值链的市场化监管服务力度较低,在后续的市场化运营过程中,有诸多企业为了满足自身的盈利需求选择实行专利利润化运行策略,严重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同时,知识产权人成分变化,使得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化服务混乱。

    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化服务的监管力度,深化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的主体结构,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需要颁布政策条例,严禁专利利润化行为出现,同时针对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结构及时进行核算考察,保证企业都能够合法合规地拥有其所创设的知识产权类目。

    与此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人以及企业的管理,建立知识产权人和企业的专利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子目录,保证权利人以及企业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利益不被他人侵犯。

    如此一来,通过各种政策法规的监管,加强了知识产权价值链的市场化服务环节的市场监管过程,深化了价值链市场的主体结构。

    另外,政府也可以成立专门的办公领导小组,组内成员定期对知识产权人以及企业的相关产权交易活动进行考察研判,以此明确其所进行的社会活动均合法合规,如此一来,通过多维举措的施行,加大知识产权价值链市场监管力度。

    知识产权价值链包括多维环节, 通过信息点收集环节、产品化构建环节以及市场化服务环节的融合,知识产权价值链得以形成完整链。

    基于此,笔者分析了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演进机制,并对知识产权价值链结构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同时明确了知识产权价值链的升级路径,对企业以及知识产权人来说,需要正视现阶段的知识产权结构,从自身出发,创设出更为多元的知识产权项目类别,以此增强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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