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领导讲话
  • 发言稿
  • 演讲稿
  • 述职报告
  • 入党申请
  • 党建材料
  • 党课下载
  • 脱贫攻坚
  • 对照材料
  • 主题教育
  • 事迹材料
  • 谈话记录
  • 扫黑除恶
  • 实施方案
  • 自查整改
  • 调查报告
  • 公文范文
  • 思想汇报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文档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2022年投资分红与受贿犯罪区别【精选推荐】

    时间:2022-08-13 14:25:0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投资分红与受贿犯罪区别【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投资分红与受贿犯罪区别【精选推荐】

    投资分红与受贿犯罪的区别5篇

    第1篇: 投资分红与受贿犯罪的区别

    常见新型受贿犯罪的认识与界定

    【摘要】2007年7月8日,“两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来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弥补了立法上模糊的缺陷,为惩治新型受贿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寥寥数款无法准确详尽的界定新型受贿案件,法律与实践往往不能完美融合,许多疑难问题常常在实践中拿不准。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更多新型受贿形式大量涌现,更加大了实践中对受贿的界定。本文试从《意见》出发,先行探析法律规定的常见新型受贿形式,即“交易”型受贿、“干股”型受贿。本文主要从交易型受贿数额、时间点的认定、如何界定何为“干股”型受贿,以及其红利孳息未遂等方面的实践操作方法,希望通过多层次深入的详细分析,从中获得一些如何界定新型受贿,而且还能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操作方便的认定体系的启示。

    【关键词】新型受贿;
    认定形式;
    犯罪标准;
    实践

    随着经济的极速发展,贪污腐败也有所滋生,其形式已不再是古板的框架,而是代以各种形式的暗箱操作,尤其是以财产性利益为受贿对象的犯罪跟是花样百出。实践中假借“交易”、“干股”、“投资”、“理财”、“赌博”等形式的权钱交易已成了一种半公开的社会现象,但是界定贿赂犯罪的法律却是几乎空白,往往事情发生了司法人员却束手无策,有些地方按照违纪行为处理,有些地方以受贿罪惩治,法律的僵硬与空白日欲显露,急需法律弥补并统一化。在这种背景下,“两高”的《意见》呼之欲出,《意见》中规定了以财产性利益为受贿对象的犯罪类型主要有交易型受贿、干股型受贿。

    新型受贿的入罪明确了受贿犯罪的认定,统一了执法,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也使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达成统一,是社会发展与法律互动的必然要求。同时《意见》细化了现有的法律,将模糊不清的行为进行划分,区分了罪与非罪,减少了法律的模糊性,为司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新型受贿的具体界定与细节仍存有许多争议,许多案件仍无法遵从法律找出合法合理的依据,进一步细化各受贿形式刻不容缓,本文据此展开探讨。

    第2篇: 投资分红与受贿犯罪的区别


    人情往来与受贿的区别都有哪些?


    虽然我们能够听说,我们国家对于人情往来方面,有一定有着一定的历史,那么这就能够联想到受贿,人情往来与社会的区别是什么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对于人情往来以及社会之间的区别,可以通过三个层面来详细了解一下,具体看下文。

      虽然我们能够听说,我们国家对于人情往来方面,有一定有着一定的历史,那么这就能够联想到受贿,人情往来与社会的区别是什么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对于人情往来以及社会之间的区别,可以通过三个层面来详细了解一下,具体看下文。

      正常的人情往来、受贿行为的区别,从三个层面理解:

      1.在收、送双方之间原有礼尚往来,往来的数额大到相等升相差不大的,属于正常的礼尚往来,不应认定为违规收受礼金。如下属办婚礼,上司给500元红包,过后,上司办婚礼时,下属给1000元的红包,这应认定为正常的礼尚往来,如果下属给了几千上万的红包,那上司可能就涉嫌借机敛财了,是违纪违规行为。

      2.收受管理对象、下属人员、请托人、或在项目工程验收等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礼金的行为是违反了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理应受到党纪、政纪的处理。但能主动交待问题,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说明情况,积极退还等具有从轻情节轻的,给予警告、记过(严重警告)等处分 。收受管理对象、下属人员、请托人、或在项目工程验收等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为他人谋利,情节较重的,属于较重的违纪违规行为,给予行政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3.收受管理对象、下属人员、请托人、或在项目工程验收等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数额达到《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刑事立案标准的,涉嫌受贿罪,应给予刑事处罚。

      相关规定如下: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虽然国家对于受贿以及相关的行政处分的规定比较严重,但是国家作为一个历史比较悠久,那么也就意味着会有一些人情往来发生,这其中就需要读者来进行具体鉴定以及区分了,具体需要怎么做,就应该由读者来决定了。

    第3篇: 投资分红与受贿犯罪的区别


    受贿10万元判几年 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从犯罪主体上区分。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具有自然人的属性。而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具有组织或者机构的属性。

      前段时间,我国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和犯罪数额、情节等等作出了相应的修改、调整,因此如今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是构成了受贿罪的话,那具体就要根据最新的规定作出处罚了。其中受贿10万元判几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受贿10万元判几年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16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相关量刑数额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1、受贿罪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200000元

      2、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200000元-3000000元

      3、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3000000元以上

      二、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两者的立案标准不同。前者的立案标准为,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后者的立案标准为,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规定,此时是对罪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看是否可以争取缓刑。

    第4篇: 投资分红与受贿犯罪的区别

    走私行为与走私犯罪的区别  

    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的主观内容和行为特征完全一致,从理论上区分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并不困难,前者属于刑事违法范畴,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承担刑事责任,接受刑事制裁;
    后者属于行政违法范畴,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承担行政责任,接受海关行政处罚。从实践来看,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的界限在于走私的“情节轻重”。走私犯罪较之于走私行为,其情节更重,危害更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偷逃税额或者走私货物、物品的数量作为划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

    对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行为,以偷逃的应缴税额作为划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自然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超过5万元,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超过偷逃应缴税额超过25万元的,构成走私犯罪。如果达不到该起刑点的,则构成走私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于走私刑法规定禁止进出境的物品的,依据其走私违禁品的数额划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例如,走私假币罪的起刑点是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以上。达不到这个数额,则构成走私行为,应当由海关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以违禁品的种类作为区分走私犯罪与走私行为的界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作为走私犯罪对象的违反禁止进出境的物品(简称“违禁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一百五十二、一百五十五、、三百四十七、三百五十条规定的武器、弹药、淫秽物品、毒品等11种违禁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构成走私行为对象的禁止进出境的物品的范围更广,例如,反动的宣传品、涉及国家秘密的材料等。除此以外,即使是同一类违禁品,例如文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走私文物罪的对象仅是三级以上的珍贵文物,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走私文物行为对象是大量的一般文物。

    (三)以是逃证还是逃税作为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

    国家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简称“应证货物、物品”,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事先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签发有关许可证件,并凭此许可证件进口或出口的货物、物品。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必然构成走私行为,但不一定构成走私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除对列明的毒品等11类禁止进口的物品外,对其他类的走私犯罪均以其偷逃的税额来认定,而未将“逃证”作为认定走私犯罪的构成要件。只逃证未逃税的行为,只能构成走私行为。既逃证又逃税,就有可能构成走私犯罪。例如,走私外币案件,因为只涉及逃证(即外汇携带出境许可证),所以无论走私外币的数量有多少,都不构成走私罪。

    (四)以走私的方式作为区分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界限。

    只要存在以武装掩护走私或者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缉私的违法行为,无论走私货物、物品的数额大小,都构成犯罪。

    第5篇: 投资分红与受贿犯罪的区别

    投资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更好的发展销售平台,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和互惠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
    (以实际合作经营为准,本合同简称“项目”)< cla>< cla>< cla>< cla> 第二条 投资方式 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________元,享有_____分红权。

    原则:在合作有效期内,项目产权为投资人共同所有,乙方享有利润分红权。

    支付方式:在本协议书签订当日,乙方足额支付投资款。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此投资款由甲方自主支配。项目由甲方自主经营,乙方可以参与项目经营,但不得干预甲方的自主经营权。双方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2、在合作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利润分红。自项目实际开始经营之日起前两个月,项目不进行分红;
    自第三个月开始,按月进行利润分红。

    3、甲方应当建立并完善财务管理,保存记账凭证,账目规范清晰。乙方有权查阅财务会计账目,了解项目的盈亏情况。


    第四条 合作有效期 1、利润分红有效期为 年,自项目实际开始经营之日起始算。

    2、自乙方支付投资款之后,不得要求退股、转股、返还投资款,乙方自行退出项目合作的,已支付的投资款,不予退还。

    3、在合作有效期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的续约权利。乙方如果选择续约,应当另外支付投资款,双方另行协定新的合作期限与分红比例。

    4、在合作期内,双方共担风险。如果当月没有盈利,乙方不享受分红。如果因经营不善、网络限制、平台整改、政策变更、不可抗力等原因,项目停止经营的,已支付的投资款不予退还;
    平台如果还有剩余盈利,乙方按分红比例分配剩余盈利。

    5、合作期限到期、乙方退出或者项目停止经营之后,本协议书自动终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元,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议变更和补充,变更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访问:受贿 分红 区别 投资分红与受贿犯罪区别 投资分红与受贿犯罪的区别 个人投资分红属于什么案件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