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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违建镇”创建活动方案

    时间:2021-01-28 13:40:52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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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违建镇”创建活动方案 3 篇

      无违建镇创建活动方案第 1 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精神,扎实有效推进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两治三改工作成果,加强违建治理,完善长效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无违建(市、区)创建标准及考评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市、市无违建创建工作总体要求,通过开展无违建镇创建活动,坚持源头治理,夯实乡镇基础,发动依靠群众,推进、规范违法建筑的防控和治理工作,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全面提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镇开展无违建镇、村(社区)创建活动,利用二年左右的时间,力争全镇 9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无违建村(社区)目标。根据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考评体系,结合我镇实际,无违建镇创建应达到存量治理到位,新增管控有效,防控机制健全,拆后土地充分利用,社会平安稳定五项创建要求。

     (一)存量治理到位。继续完成存量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排查基础工作,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和处置方案,依法、有

      2 效、妥善处置存量违法建筑(重点区域和重点类型),做到应拆尽拆、应改尽改,依法处置到位,全面完成年度无违建镇

     创建考评目标任务。

     (二)新增管控有效。

     全面禁止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建立镇、村(社区)、组三级巡查机制,各职能单位各负其责。严格控制和规范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审批,及时清理逾期的建(构)筑物,收回到期的临时用地。第一时间发现、处置新增违法建筑,做到即查即拆。

     (三)防控机制健全。

     全镇成立创建无违建镇工作领导小组,在原有网格化防控方案上,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职责,落实网格巡查,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登记到位,做好违法建设与违法用地的台帐登记管理,严格对帐销号。各职能单位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与违法用地的处置管理要做到规范操作程序,规范行政裁量权,依法依规开展工作。镇创建

     无违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例会,分析研究当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定期对各村(社区)开展督导检查。镇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对违法建设与违法用地的相关案件要及时做到信息公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无因违法建

      3 筑防控和治理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四)拆后土地充分利用。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依法消除违法用地的原则,违法建设与违法用地查处后,相关职能部门与村(社区)要对违建现场进行平整、综合利用,消除违建影响。

     三、实施步骤

     1、2021 年度首先在全镇 8 个村(社区)及镇区域内选取1-2 村(社区)开展创建无违建村(社区)活动;具体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选取试点开展创建活动。

     2、2020 年度扩展到所有村(社区)开展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活动。利用 2-3 年时间,力争到 2021 年实现无违建镇创建标准。

     四、工作措施

     1、强化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的原则,各部门、村(社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征地拆迁、危房改造、村庄规划、美好乡村建设等工作,通过网格巡查、图片影像、群众举报等渠道,建立好创建无违建镇创建工作基础档案,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定期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予以问责。

     2、强化措施。完善源头防范,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无缝对接的两违巡查机制,充分应用现代化手段,

      4 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制度,要落实巡查发现零盲点,将两违制止在萌芽状态,以零容忍确保零增长。疏导合理住房需求,按照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无房户、危房户优先的原则,规范(社区)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充分发挥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自治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两违治理,增强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共创无违建家园。-

     3、完善机制。(1)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各村(社区)要实行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网格化管理制度,将工作责任划分到村、组等网格化责任单元,每个网格化责任单元指定网格员。(2)建立三级巡查报告制度。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实行村、社区每日巡查,各村(社区)每周查处报告镇查违办每月汇总通报。(3)建立部门巡查制度。镇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违法建设巡查工作。(4)建立违法建设线索督办制度、举报奖励制度、一户一档制度、例会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和首问首接制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镇创建无违建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镇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创建无违建镇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无违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根据创建任务,研究制定无违建创建工作计划,

      5 并报镇依法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查违办)备案。无违建创建工作应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资金、有政策的四有目标,保障创建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2、加强宣传。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

     无违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微信群、朋友圈、宣传单等作用,积极开展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宣传无违建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典型报道无违建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对顶风违法违纪、阻挠工作开展或推进不力等问题和典型案例及时予以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自觉行动,做到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格局。

     3、严格执法。严格遵照违法建设查处法律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执法公正、公平、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做好违法建设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工作,杜绝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

     4、规范考核。按照新增违建零容忍的要求,健全行业全程监管和动态巡控体系,充分发挥各村(社区)等基层主体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无违建区创建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进行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纪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把创建工作列入目标管理效绩核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考核内容;镇无违建镇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

      6 大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5、稳步创建。要进一步加大对创建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要及时处置和化解创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无违建镇创建活动方案第 2 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无违建镇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源头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拆用结合、为民惠民原则,按照边整治、边创建,借创建、促整治的工作思路,动员全镇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建立控违、拆违网络,实施控违、拆违网格化管理,有效实现长效管理,努力形成各个网格有人管、格内监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二、创建目标

     无违建镇创建活动以无违建村(社区)创建为抓手,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全社会控违禁违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形成,既有违法建筑得到依法、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新违法建筑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做到即查即拆。在全镇上下形成比学赶超、破难攻坚、创先争优和违建必究、无违光荣、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全镇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争取 2018 年成功创建无违建镇。

     三、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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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无违建镇标准

     辖区内 80%以上的村(社区)且镇人民政府驻地村创成无违建村(社区)。

     (二)无违建村(社区)标准

     见附件一。

     (三)无违建户创建标准

     无违建户创建标准(一户多宅处置规定、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和处置规定)依据县国土局、城市管理局制订下发的文件执行。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城建、国土、城管、综治等部门负责人和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建所,人员由镇城建所、综治办、国土所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无违建镇创建工作的组织、管理、考核等。同时,镇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全镇开展无违建镇创建工作。

     五、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8 年 4 月至 2014 年 5 月)

     依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成立镇、村两级无违建镇、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下发实施方案。根据无违建镇创建标准确定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名单,

      8 制定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召开全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要通过组织街头咨询、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镇文件精神,做到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2018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

     6 月底前,对全镇辖区内的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调查摸底以各村为基础,各包村干部为责任人,由各村包村干部会同村干部一起开展,并根据违建的面积、违建时间、建筑状况、规划性质、产业现状、权属情况、使用信息、改造和整治意向等,提出分类处理意见。由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违法违规建筑情况登记表》,建立全镇违法建筑档案库。6 月 30 日前各包村干部将表格上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

     从 2014 年 4 月开始到 9 月底,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核实,根据无违建镇的总目标和创建标准,按照四重点、七先拆的要求,确定该拆除的违法建筑、该整改的违法建筑等详细整治名单,并下达至各村(社区),由包村干部和各村干部具体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成立镇、村两级违法建筑巡查队伍和拆违队伍。在 2018年 9 月底前完成无违建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达到创建标准,并建立完善无违建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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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2018 年 11 月)

     各行政村(社区)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工作,完善工作台账。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考核标准,对各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六、工作举措

     (一)严格查处违建案件。按照四重点、七先拆的要求,在创建期内对相关职能部门立案的违法建筑案件予以限期拆除或整改到位。重点处理四类违法建筑:即违法违规占用农耕地的违法建筑、影响公共安全和重大建设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交通干线两侧的违法建筑。对七类违法建筑实行先拆:即涉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党员的先拆,存在安全隐患的先拆,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先拆,群众反映强烈的先拆,影响重点工程的先拆,面积特别大的先拆,污染环境、影响视觉的先拆。

     (二)建立管理责任网格。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网格化形式管理查违、控违、拆违工作,共设二级网格。一级网格为镇总网格,由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二级网格以各村为一个网格,各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为责任人。各级网格责任人要负责各村开展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村查违、拆违、控违第一责任人,并与镇政府签订《新安镇 2018 年无违建镇创

      10 建工作责任书》。

     (三)建立巡查控违制度。按照无违建镇的创建要求,组建镇村两级巡查队伍,实现群防群治。镇违法建筑巡查队人员由城管、国土组成,每日巡查不少于两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建设,并于每日下班前填写《新安镇违法建筑巡查日志》,每周向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巡查结果。村违法建筑巡查队人员由 1 名村干部和若干名党员或村民代表组成,划定巡查区域,每天至少巡查两次,每次巡查不留死角,并每天登记《新安镇违法建筑巡查日志》,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镇巡查队。两级巡查队伍因巡查不到位,导致违建产生的,追究巡查人员的责任,并纳入年底的考核和评先评优。重大节假日要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防止突击抢建等问题的发生,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镇无违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检查和督促两级巡查队伍巡查力量的工作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巡查检查情况。

     (四)加大违法建筑拆除力度。无违建镇创建期间,成立专门的拆违队伍,对各类违法建筑特别是七先拆的要加大拆除力度。由镇巡查队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当事人处理决定的期限内不自行拆除,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实施强制拆除时,由各包村干部带队,城建、城管、国土等力量组织实施,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包村干部必须参加,村干部必须参加,相关职能部

      11 门人员必须参加,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和包村干部应当予以全力配合。阻碍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严格开展一户多宅清理整治。依据无违建户创建标准,按照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原则,全面开展一户多宅清理整治,确保整治不留盲点。加强村民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对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六)严格农村住房审批。农村村民新建住房必须严格按照国土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制定的法定程序和规定执行。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超标违建、乱搭乱建等情况发生,做到审批在先、全程管控。按照建新拆旧的原则,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一户多宅的现象。同时要加大安居工程建设的力度,做好整体规划,着力解决好无房户、危房户的安置工作。

     (七)开展村容村貌综合整治。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拆除影响村(社区)整体环境、有碍观瞻、有碍交通的辅房、店铺、危旧房、简易棚。大力整治非法占地、乱搭乱建、乱设摊点等行为,确保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社会管理更加有序。对不属于个人的违法建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拆除和整改到位(涉及民生

      12 和公益事业的除外)。

     七、工作分工

     无违建镇创建活动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拆控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镇、村二级防违、控违、拆违组织体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一)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是责任主体,负责全镇无违建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组织村无违建村(社区)的检查、考核和评比;负责开展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摸底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负责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对策,督促相关部门和村及时处理;组织、协调全镇性的重大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二)违法建筑巡查队负责加强日常巡查,接受群众举报,对新增违章建筑加速反应处置,负责统一组织指挥违章建筑拆除行动,负责对各村新增违建情况进行记录汇总。

     (三)各村是巡查、上报、监管责任主体,负责加强属地巡查和宣传动员,严控新违建出现、负责拆违相关稳定工作,负责按照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统一安排配合实施违建拆除。

     (四)城建所和国土所负责对集体土地上建设行为进行巡查和违法建筑处理工作,严格农村村民新建住房宅基地审批,牵头组织集体土地上重大违法建设行为联合执法行动;负责配合下达强制拆违决定,提供档案资料和法律文书;制

      13 定出台农村村民一户多宅处置意见;依法移送违法用地责任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案件。

     (五)城建所和国土所依法查处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行为;行使镇政府责成的违法建筑拆除强制执行权,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牵头组织国有土地上重大违法建设行为联合执法行动;制定出台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处置意见;依法移送违法建筑责任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案件。

     (六)镇城建所、国土所、村委会是农村建房审批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建房户的审批和相关知识的问答。

     (七)镇综治办负责做好无违建镇创建期间所涉信访案件的处置工作。

     (八)新安派出所、桥西派出所要主动配合违法建筑整治,依法处理阻碍违建处理的事件和当事人。

     (九)镇党政办、宣传科负责做好无违建镇创建的宣传报道工作;镇纪委负责对无违建镇创建工作中涉及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调查处置;对各单位无违建创建工作进行效能监察。

     (十)工商、环保、卫生院、供电、供水等部门是协同配合部门,对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必须予以积极支持。在强制拆违前配合对违法建筑实行断电、断水等工作;对申请安装、开通相关设施及办理证照的建筑,必须查验用地批文等相关材料,并认真核对用途,对没有相关证明、擅自改变用

      14 途的、认定是违法建筑的,不得给予安装或办理。

     八、工作要求

     一要把握好管理机制。建立镇班子成员联系各分工村工作机制,党员、干部违法建筑先拆机制,违法建筑日常巡查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防违控违,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并切实发挥作用,确保拆违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无违建镇创建工作取得成效。严格考核,狠抓落实,镇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分别对包村干部、村主要干部进行考核,作为年度对村集体及干部考核、评优的主要依据。

     二要把握好工作方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要把疏导工作做在前、把说服教育摆在前、把政策法规讲在前、把关心帮助落实在前,尽可能做到把强拆转化为自拆、助拆、帮拆,减少对抗和对立。在教育疏导无效的情况下,通过履行相关法律程序,选择适当时机,坚决强行拆除。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不具备马上拆除条件的既有违法建筑,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可以暂时保留,待条件成熟后予以拆除。要坚持先党员干部后群众,先经营性违建后困难群众居住性违建,先新搭建违建后历史形成的违建,先自拆后强拆。

     三要把握好关键环节。抓好拆、清、管三个环节,防止前拆后建、前清后乱,确保拆得了、清得净、管得住。在拆违过程中,要把拆违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美丽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相结合。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5 严把规划关、减少违建空间,力争从源头上控制违法建筑发生,形成建设必批的意识。

     四要把握好宣传力度。制定无违建镇创建工作宣传方案,开展全面宣传发动工作,各村要通过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拆除政策解读,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工作阻力。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事例,维护社会稳定。

     无违建镇创建活动方案第 3 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一城两区的建设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县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源头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拆用结合、为民惠民原则,按照边整治、边创建,借创建、促整治的工作思路,动员全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建立控违、拆违网络,实施控违、拆违网格化管理,有效实现长效管理,努力形成各个网格有人管、格内监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积极推动一城两区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二、创建目标

     无违建镇创建活动以无违建村(社区)创建为抓手,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全社会控违禁违的意识进一步

      16 增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形成,既有违法建筑得到依法、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新违法建筑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做到即查即拆。在全镇上下形成比学赶超、破难攻坚、创先争优和违建必究、无违光荣、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全镇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2014 年成功创建无违建镇。

     三、创建标准

     (一)无违建县标准

     2014 年全县 70%以上的乡镇(街道)创成无违建乡镇(街道),80%以上的村(社区)创成无违建村(社区)。

     (二)无违建乡镇标准

     辖区内 80%以上的村(社区)且镇人民政府驻地村窄溪村和鼓楼社区创成无违建村(社区)。

     (三)无违建村(社区)标准

     见附件一。

     (四)无违建户创建标准

     无违建户创建标准(一户多宅处置规定、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和处置规定)依据县国土局、城市管理局制订下发的文件执行。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国土、城管、村镇、综治等部

      17 门负责人和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管办,人员由镇城管办、综治办、国土所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无违建镇创建工作的组织、管理、考核等。同时,镇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全镇开展无违建镇创建工作。具体详见江镇政〔2014〕9 号《关于成立江南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五、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 月)

     依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成立镇、村两级无违建镇、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下发实施方案。根据无违建镇创建标准确定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名单,制定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召开全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要通过组织街头咨询、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镇文件精神,做到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2 月)

     2 月底前,对全镇辖区内的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调查摸底以各自然村为基础,各驻村干部为责任人,由自然村驻村干部会同村干部一起开展,并根据违建的面积、违建时间、建筑状况、规划性质、产业现状、权属情况、使用信息、改造和整治意向等,提出分类处理意见。由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违法违规建筑情况登记

      18 表》和违法建筑管理软件,建立全镇违法建筑档案库。2 月28 日前各驻村干部将表格上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陈勇利处。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2014 年 3 月至 2014 年 9 月)

     从 2014 年 3 月开始到 9 月底,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核实,根据无违建镇的总目标和创建标准,按照四重点、七先拆的要求,确定该拆除的违法建筑、该整改的违法建筑等详细整治名单,并下达至各村(社区),由驻村片长带领驻村干部和各村干部具体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成立镇、村两级违法建筑巡查队伍和拆违队伍。在 2014 年 9 月底前完成无违建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达到创建标准,并建立完善无违建长效管理机制。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2014 年 10 月)

     各行政村(社区)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工作,完善工作台账。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考核标准,对各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六、工作举措

     (一)严格查处违建案件。按照四重点、七先拆的要求,在创建期内对相关职能部门立案的违法建筑案件予以限期拆除或整改到位。重点处理四类违法建筑:即违法违规占用农耕地的违法建筑、影响公共安全和重大建设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交通干线两侧的违法建筑。

      19 对七类违法建筑实行先拆:即涉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党员的先拆,存在安全隐患的先拆,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先拆,群众反映强烈的先拆,影响重点工程的先拆,面积特别大的先拆,污染环境、影响视觉的先拆。

     (二)建立管理责任网格。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网格化形式管理查违、控违、拆违工作,共设三级网格。一级网格为镇总网格,由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二级网格以行政村为一个网格,各驻村片长为责任人;三级网格以自然村为单位,各对应的驻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为责任人。各级网格责任人要负责各村开展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村查违、拆违、控违第一责任人,并与镇政府签订《江南镇 2014 年无违建镇创建工作责任书》。

     (三)建立巡查控违制度。按照无违建镇的创建要求,组建镇村两级巡查队伍,实现群防群治。镇违法建筑巡查队人员由城管、国土组成,每日巡查不少于两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建设,并于每日下班前填写《江南镇违法建筑巡查日志》,每周向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巡查结果。村违法建筑巡查队人员由 1 名村干部和若干名党员或村民代表组成,划定巡查区域,每天至少巡查两次,每次巡查不留死角,并每天登记《江南镇违法建筑巡查日志》,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镇巡查队。两级巡查队伍因巡查不到位,导

      20 致违建产生的,追究巡查人员的责任,并纳入年底的考核和评先评优。重大节假日要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防止突击抢建等问题的发生,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镇无违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检查和督促两级巡查队伍巡查力量的工作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巡查检查情况。

     (四)加大违法建筑拆除力度。无违建镇创建期间,成立专门的拆违队伍,对各类违法建筑特别是七先拆的要加大拆除力度。由镇巡查队下发四部门联合盖章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当事人处理决定的期限内不自行拆除,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实施强制拆除时,由各驻村片长带队,拆违队、城管、国土、公安等力量组织实施,要做到三个必须,即驻村片长、驻村干部必须参加,村干部必须参加,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必须参加,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和驻村干部应当予以全力配合。阻碍依法实施强制拆除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

     严格开展一户多宅清理整治。依据无违建户创建标准,按照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原则,全面开展一户多宅清理整治,确保整治不留盲点。加强村民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对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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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严格农村住房审批。农村村民新建住房必须严格按照国土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制定的法定程序和规定执行。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超标违建、乱搭乱建等情况发生,做到审批在先、全程管控。按照建新拆旧的原则,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杜绝一户多宅的现象。同时要加大安居工程建设的力度,做好整体规划,着力解决好无房户、危房户的安置工作。

     (七)开展村容村貌综合整治。结合四边三化行动、美丽江南建设等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拆除影响村(社区)整体环境、有碍观瞻、有碍交通的辅房、店铺、危旧房、简易棚。大力整治非法占地、乱搭乱建、乱设摊点等行为,确保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社会管理更加有序。对不属于个人的违法建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拆除和整改到位(涉及民生和公益事业的除外)。

     七、工作分工

     无违建镇创建活动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拆控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镇、村、自然村三级防违、控违、拆违组织体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一)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是责任主体,负责全镇无违建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组织村无违建村(社区)的检查、考核和评比;负责开展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摸底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负责定期巡查,及时发现

      22 问题并提出对策,督促相关部门和村及时处理;组织、协调全镇性的重大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二)违法建筑巡查队负责加强日常巡查,接受群众举报,对新增违章建筑加速反应处置,负责统一组织指挥违章建筑拆除行动,负责对各村新增违建情况进行记录汇总。

     (三)各村是巡查、上报、监管责任主体,负责加强属地巡查和宣传动员,严控新违建出现、负责拆违相关稳定工作,负责按照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统一安排配合实施违建拆除。

     (四)江南国土所负责对集体土地上建设行为进行巡查和违法建筑处理工作,严格农村村民新建住房宅基地审批,牵头组织集体土地上重大违法建设行为联合执法行动;负责配合下达强制拆违决定,提供档案资料和法律文书;制定出台农村村民一户多宅处置意见;依法移送违法用地责任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案件。

     (五)江南城管中队依法查处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行为;行使镇政府责成的违法建筑拆除强制执行权,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牵头组织国有土地上重大违法建设行为联合执法行动;制定出台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处置意见;依法移送违法建筑责任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案件。

     (六)镇村建办是农村建房审批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建房户的审批和相关知识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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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镇综治办负责做好无违建镇创建期间所涉信访案件的处置工作。

     (八)江南派出所要主动配合违法建筑整治,依法处理阻碍违建处理的事件和当事人。

     (九)镇党政办负责做好无违建镇创建的宣传报道工作;镇纪委负责对无违建镇创建工作中涉及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调查处置;对各单位无违建创建工作进行效能监察。

     (十)江南工商、环保、卫生院、供电、供水等部门是协同配合部门,对镇无违建镇创建工作必须予以积极支持。在强制拆违前配合对违法建筑实行断电、断水等工作;对申请安装、开通相关设施及办理证照的建筑,必须查验用地批文等相关材料,并认真核对用途,对没有相关证明、擅自改变用途的、认定是违法建筑的,不得给予安装或办理。

     八、工作要求

     一要把握好管理机制。建立镇班子成员联系各工作片机制,党员、干部违法建筑先拆机制,违法建筑日常巡查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防违控违,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并切实发挥作用,确保拆违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无违建镇创建工作取得成效。严格考核,狠抓落实,镇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分别对驻村片长、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进行考核,作为年度对村集体及干部考核、评优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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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要把握好工作方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要把疏导工作做在前、把说服教育摆在前、把政策法规讲在前、把关心帮助落实在前,尽可能做到把强拆转化为自拆、助拆、帮拆,减少对抗和对立。在教育疏导无效的情况下,通过履行相关法律程序,选择适当时机,坚决强行拆除。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不具备马上拆除条件的既有违法建筑,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可以暂时保留,待条件成熟后予以拆除。要坚持先党员干部后群众,先经营性违建后困难群众居住性违建,先新搭建违建后历史形成的违建,先自拆后强拆。

     三要把握好关键环节。抓好拆、清、管三个环节,防止前拆后建、前清后乱,确保拆得了、清得净、管得住。在拆违过程中,要把拆违与美丽江南、四边三化、安居工程、土地综合整治相结合。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把规划关、减少违建空间,力争从源头上控制违法建筑发生,形成建设必批的意识。

     四要把握好宣传力度。制定无违建镇创建工作宣传方案,开展全面宣传发动工作,各村要通过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拆除政策解读,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工作阻力。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事例,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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