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高中学习 > 正文

    坚守与融通:清代华北回族聚居区的内部管理和外部调适

    时间:2021-06-05 12:01:1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华北回族聚居区在形态上相互分散,没有统一的组织,但又共同保持着本民族的特性,表现出民族的统一性和与周围汉族居民不同的社会、文化特点。聚居区内部依靠一套以清真寺为中心的组织管理运作体系,固守和维系自身民族特色。与此同时,聚居区又与其所在的汉族主流社会发生各种关系,通过与国家、主流社会的交往和调适,达到与地方社会协调发展的效果。本文以清代沧州城回族聚居区为个案,探讨了聚居区在坚守本身特色与融通内外社会方面所作的努力。
      关键词:回族聚居区;沧州城;坚守;融通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586(2007)04-0085-05
      
      清真寺的管理
      
      沧州城回族聚居区由多个教坊组成,民国《沧州志·天方表》中记载的邑治城关有6座清真寺,可视为当时有6个教坊。在单一教坊制下的各清真寺之间互不统属、平行发展,且教派宗旨和宗教礼仪也有差别,但是“各寺皆设教长一人,或更设掌教二人或三人不等”…,清真寺的内部管理体制同一。
      回溯明代沧州城清真寺的管理体系,三掌教制度是整个回族教坊宗教权力的最高管理组织,掌教的职位由教坊内的大姓家族把持,并一步步地走向世袭。比如沧州吴氏家族,其掌教身份传到清末吴学孟时已有十六代,又如沧州刘二阿洪世代掌教,轮到其时也已十七代了。掌教世袭的出现有其社会成因。伴随着回族形成,伊斯兰教不断本土化,形成中国穆斯林特有的格底目教派。格底目教派在长期发展中形成因袭守旧的传统,反对标新立异,坚持按老规矩办事,同时不干涉他人事务,表现出很大的适应性和宽厚性,这些特点有利于回族的形成和发展,使回族社会得以在广大汉民族的包围下相对独立地生存。不过,格底目教派下的中国穆斯林与明以前来自伊斯兰教国家的回回人相比,其宗教操守和宗教知识方面都相对缺乏,宗教知识一般通过家庭教育父子相传,这就必然导致少数具有宗教知识的家庭或家族长期把持掌教位置,进而掌握整个教坊的宗教事务,掌握教坊民众的宗教生活和精神世界。掌教世袭使得掌教的素质不断降低,“其理艺难传,旨义难悉,故时代无一二精通教理之掌牧”,其后果就是“经人匮乏,学人寥落,既传译不明,复阐扬之无自”。
      “三掌教”制在明末清初开始发生变化,推动这场变革的是从格底目教派兴起的内地伊斯兰经堂教育。经堂教育的发展改变了中国穆斯林以家庭为单位、家传口授的教育形式,使之社会化,不仅提高了宗教教育的质量,扩大宗教的群众基础,教育深深植根于群众之中,而且有效地维系、巩固了穆斯林的群体,加强了穆斯林的内聚性。沧州的经堂教育属于山东学派,提倡阿拉伯文、汉文、波斯文并重,以常志美阿洪为代表,其徒石安宇、刘观如即为沧州人,而在沧孟一带最早开学授徒的阿洪,相传是山东临清州“二常巴巴”常杰(常秀实)。现知沧州最早的阿洪是明正德、嘉靖间孟村牛进庄刘景省阿洪。清代乾嘉年间及以后的河北经堂教育中,有“沧州李(永贵)”、“孟村海(起龙)”之说。
      经堂教育培养出来的高素质阿洪,打破了掌教家庭把持宗教知识的局面,成为传教的中坚力量。这些阿洪在获得传教资格的同时,也推动了宗教权力管理体系的变革,清真寺内出现了“开学阿洪”的新体制。从名称上说,开学阿洪最早是负责培养合格的海里凡,通过考核授予他们阿洪头衔。不过开学阿洪的能量不仅仅局限于清真寺的学务方面,他们的地位对长期以来“三掌教”主持清真寺一切事务的局面提出了挑战。
      “开学阿洪”是由回族教众向外延聘的品学兼优的阿洪,亦称“客位阿洪”,而掌教主要是来自本聚居区内的念经人,称为“主位阿洪”。虽然掌教占“主位”,常常出自当地望族。一向握有宗教实权,但是经过严格选聘的开学阿洪无疑更加受到回族教众的尊重。开学阿洪的出现削弱了掌教的权威,分去了掌教的一部分职权,他们在教众中的地位高于掌教,在职位上统领掌教,是其所辖区域内真正的宗教领导者。
      明清以来,与开学阿洪反“客”为“主”的过程相辅相成,“乡老”这个阶层在回族教坊中逐渐形成并发挥着特殊的作用。乡老是一个相对松散的群体,他们没有明确的身份标志,没有严格的组织。乡老通常泛指那些虔诚参加宗教活动和宗教事务的穆斯林男子,他们一般没有经过系统的经堂教育,或虽有经堂教育的经历,但没有取得阿洪资格。想获得“乡老”的身份也不太难,只要是虔诚的教徒,热心参与当地与宗教有关的各项事务,获得教众的认可和尊重,就会被人称之为“乡老”。
      在掌教职位世袭制度衰落和开学阿洪聘任制度程序化的过程中,乡老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民国《沧县回民概况》对开学阿洪在教坊中的实际地位以及乡老集团权势的上升趋势有这样的描述:
      “阿洪(指开学阿洪)虽明为穆民之官长,遇事判断,行使一切法权。实则为万人之奴隶,毫无自由。如有请游坟者、请念经者,稍一推诿,则以‘请你来是做什么的?有事不了,岂不叫我们反教吗?’等言相加。尚有所谓大乡老者,寺内之权,均由个人操纵,阿洪之去留,海里凡之收逐,工程之动修,一些乡老阿洪尽皆仰其鼻息。因而无气节之阿洪遂不得不迎合之,以同其位。或有洁身自好者不肯阿附,轻则加之恶名,重则饭碗打碎,阿洪之地位可悲也夫!”
      应该说,乡老集团强有力地支持开学阿洪取得了世袭宗教家庭的宗教权利,帮助开学阿洪确立了教坊宗教领袖的地位。但如引文所述,乡老集团全面掌握了处理教坊事物的权力,其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开学阿洪的挑选和聘任工作由乡老完成。乡老在支持开学阿洪的同时,也在限制他的权力,将其职权局限在清真寺宗教事物的范围内。乡老保障开学阿洪掌教体制不受破坏,也就保障了自身对教坊事务的控制。
      
      寺院经济的维系
      
      清真寺在维护教坊内部宗教与民族文化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稳定的经济来源是清真寺生存的前提条件。回族教坊逐渐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寺院经济维持系统,保障了清真寺内部宗教活动的正常运转,从经济上稳定了教坊民众的宗教信仰和宗教生活。
      伊斯兰教除了强调思想上的信仰外,还确立了一系列宗教功课和礼仪,使信仰在行动上得以实践。其中的“课”功即纳天课。天课最早是一种自愿施舍,被认为是宗教上的善功,主要用来济贫;在伊斯兰教国家,天课成为通过宗教形式征收的国税,由官方正式征集。伊斯兰教允许向贫困的亲属和邻居施散天课,但是不允许将天课周济给自己的祖父母、父母、子孙等;夫妻之间也不能互交天课等。这一点从宗教上影响了中国的穆斯林,使他们从信仰出发,无论贫穷和富贵,都愿意布施善心,并将此视为必做之事。中国不是伊斯兰教国家,清廷也不向穆斯林征收天课,所以穆斯林的天课一般都交付给负责自己宗教事务的清真寺。与政府课税性质不同,回族穆斯林的天课主要采取捐献和施舍的形式。民国年间的一则碑记便称:“沧县城外清真北大寺为宗教主要之区,不特居住此地者得所皈依,往来之教友栖止于此亦须

    推荐访问:回族 华北 融通 调适 聚居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