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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外交:冷战后的发展

    时间:2021-07-03 12:00:4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 冷战后中国环境外交完成了历史性转变,已经基本具备了与国际环境机制接轨、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中国争取环境利益的基本资格。
      Abstract: After the cold war China environmental diplomacy completed a historic change, Have basic has pace, with the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mechanism involved in glob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for the interests of the environment for China"s basic qualifications.
      关键词:环境外交 冷战
      
      冷战后至今中国环境外交,是中国环境外交的历史转型期和战略构建期,在与国际环境机制、国内环境治理的互动过程中,实现了从参与角色到话语方式,从主要动力到外交地位的历史性转变。
      一、冷战后中国环境外交理论研究的兴起
      1、环境外交相关理论研究的支撑
      在环境外交理论研究兴起的同时,冷战后国内学者也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对环境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的研究,为环境外交的理论和实践供了相关理论背景的支持。主要有:国际政治的非传统安全研究中的生态安全研究,国际政治的地缘政治研究、政治学的生态政治研究、环境经济学研究、环境伦理学研究、环境法学研究(包括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环境科学研究等,其中发展最为迅速的是环境经济学研究、环境法学研究、生态安全的研究。胡鞍钢提出了绿色发展要以人为本,要使经济和环境统一协调发展,得到了国合会外方首席顾问汉森的高度肯定。1 国内在环境领域相关学科的发展,为中国国内开展环境外交工作,提供了更为坚实的理论支撑,提高中国参与国际环境外交的能力和底气。但是相关学科的发展,也从另一个侧面暴露出了国内环境外交理论研究的滞后。以环境法为例,中国目前北京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高等院校,都已经建立了环境法研究中心,设立了博、硕士点,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也下设了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对比起来,环境外交的研究力量和研究地位非常薄弱,不符合冷战后中国环境外交发展的需要。冷战后中国环境外交在理论研究兴起的同时,面临着理论建构的问题。
      2、中国环境发展与国际合作委员会的研究贡献
      中国环境发展与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国合会),从1992年成立至今,在将近20年的工作中,为中国的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提出了一系列的前瞻性、预警性的理论、策略和方法。国合会的工作目标有三项与环境外交有关,可以概括为:促进中国环境与发展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向中国政府提供国际环境与发展领域的经验,并协助中国向外推介在此领域的成就、经验;提高中国参加以及履行全球性国际环境行动计划和参与国际公约谈判的能力。
       二、冷战后中国环境外交组织体系的调整
      1、冷战前中国环境外交的组织结构调整情况
      1973年,作为中国参加人类环境大会的成果之一,中国成立了国内环境保护的第一个国家级机构——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环办);1982年,经过第一次机构改革,在国环办的基础上成立环境保护局,归属当时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也就是建设部;1984年,中国环保总局更名国家环保局,依旧隶属于建设部,1985年,国家环保局设立了外事处,负责开展环境外交;1988年,国家环保局从建设部分离出来,更名为国家环境保护局 ,并于同年,成立了外事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境外交工作;1989年,我国官方首次明确提出了环境外交的概念,为加强环境外交工作,外交部国际司、条法司开始介入环境外交,由专人负责环发事务。国家环境保护局成为仅次于外交部地位的环境外交机构。
      2、冷战后中国环境外交组织体系的调整
      1993年国家环保局升格为副部级直属局;1998年国家环保局升格为正部级直属局,更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年,国家环保局颁布了《全国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纲要》(1999-2002),对于冷战后环境外交工作组织体系的基本框架,进行了全面的勾勒:
      (1)规定了冷战后中国环境外交组织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规定了冷战后中国环境外交组织体系的工作内容:做好国际环境公约的谈判和履约工作;进一步扩大国际合作;提高中国在区域环境外交中的地位,在亚太经合组织中发挥环保中心作用;提高党和国家领导人在重大外事活动中,环境保护内容的比重,推进地方政府开展环境外交;加强对外环境经济及技术合作,及时引进技术和资金等。
      (3)规定了冷战后中国环境外交组织体系的保障措施:
      智力支持:以国合会专业工作组的研究作为决策保障,充分发挥其作用。
       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外交机构和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地方环境外交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在有条件的和重点相关地区,设立专门机构,其他地区设立专管人员。从而保证了中央到地方环境外交组织机构的完整衔接。
      人才储备 :采取对外交流、培训、培养等方式,储备环境外交后备力量;选拔优秀人才向国外推荐,扩大我国环境外交的影响。
      理论支撑:加强环境外交领域的热点问题、重点领域的研究,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提出对策。
       舆论宣传与信息储备。
      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由环境保护部国际合作司负责环境外交工作。目前中国环境外交的具体分工如下:在环境保护部内部,国际合作司负责环境外交具体事项的研究建议、承担履行国际环境条约、开展国际环境合作、负责联系国际环境组织等; 由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负责管理国际公约的国内立法配套工作;由核安全管理司,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司、自然生态保护司负责相关国际公约的国内履约;由科技标准司,负责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等。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主要负责:组织参与气候变化、环境条约的外交谈判,等等。
      三、冷战后中国环境外交基本格局的塑造
      冷战后中国环境外交,已经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广泛性的基本格局。具体体现在:
      1、冷战后中国环境外交的领域更加广泛
      冷战后中国环境外交,在多边环境外交、多边环境外交领域积极参与国际环境立法和履约、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妥善解决国际环境争端 。
      在多边环境外交领域:冷战后中国签订或加入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重要文件以及国家方案或行动计划,认真履行条约义务;2积极参与全球环境基金、世界银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国合会、国际自然保护同盟等国际组织的国际环境合作;积极参与周边区域环境治理,发起或参与了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机制、大湄公河次环境区域合作机制、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东亚海洋行动计划协调体等,为周边区域的环境治理做出积极努力。
      在双边环境外交领域,中国在1999年制2005年,年先后与美国、朝鲜、加拿大、印度、韩国等国家签订了环境保护双边合作协定或谅解备忘录。3并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处理双边领域的环境争议。
      2、冷战后中国环境外交的层次更加多样
      冷战后中国通过在多边领域、多边领域中,参与国际环境条约的立法和履约、参与国际环境合作、解决国际环境争端,不仅与主要环境大国,如美国、德国、日本、巴西、印度等国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且积极巩固了与周边邻国,如韩国、蒙古等国家在区域环境治理方面的合作;加强对在国际环境与发展利于处于不利地位的国家,如非洲国家、哥斯达黎加等太平洋小国的环境合作与环境援助。在于各国政府间的环境外交上,体现了坚持发展中国家立场、立足周边区域环境治理、加强与主要环境大国合作的基本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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