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学前教育 > 正文

    村委会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地位及功能

    时间:2021-06-04 04:01:5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村委会作为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明确村委会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地位及功能,文章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发掘村委会的行为及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通过剖析其原因为促进土地流转工作提供相应的法理见解和对策建议。
      【关键词】村委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地位;功能
      村委会作为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发挥中重要的作用。然而,遍寻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制度等,均没能看到其对村委会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地位作出明确规定,这使得村委会在实际的土地流转中的定位不明确。定位不清导致了村委会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功能没能得到有效发挥,土地流转过程中行政障碍重重,土地流转效率不高,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因此研究村委会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地位及功能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尝试对村委会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地位与功能进行剖析,进而给出法理见解和对策建议,为推进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提出新构想。
      一、村委会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地位和功能浅析
      (一)法律地位
      法律地位是指法律主体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也用以指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它常用来表示权利和义务的相应程度。村委会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地位即是关于村委会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学范畴。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尚未对村委会的法律地位作出明文解释,对村委会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地位的规定更是处于法律的空白地带。我们认为有必要尽快启动立法进程,明确村委会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法律地位。
      (二)功能
      功能是指主体对客体所发挥的有利作用和效能。虽然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村委会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功能做出明文规定,但是从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我们还是能够发现端倪。概括而言,村委会享有农村集体土地的发包权、代理管理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代理经营权,并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情况实行监督和调解。其作用好比一座桥梁,分别连通着村民、企业和乡镇政府,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发挥着多种功能:
      1.村委会是村民的担保人
      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村委会是村民的担保人。村民所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若要进行流转,须经村民代理授权后由村委会与企业沟通、签订协议等。村委会不仅要为村民在签订协议时提供相应的建议,还要在承包方履行协议时充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村委会须作为中立方调解村民和企业之间关于出让土地问题的歧义、纠纷,既要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也不能损害企业的合法利益。
      2.村委会是企业的协助人
      在农村土地的流转过程中,村委会是企业的协助人。一般来说,企业要租用农村的土地,就需要村委会的协助。农村土地碎片化的问题普遍存在,土地流转往往会牵涉到好几户村民,这便需要发挥村委会的影响力,由村委会与村民进行协商,方能更快、更好地满足企业大面积的用地需求。这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土地流转的成功率,而且为交易双方节约了成本。
      3.村委会是政府的代理人
      在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过程中,村委会是乡镇政府的代理人。在政府眼中,基于政治行为的惯性,村委会是行政机构的末级触角,受基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委托实施一些行政行为再正常不过。从这一角度来看,村委会是国家行政权力的延伸,既要向村民传递政府部门的信息,也要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扮演着代理人的角色。
      二、村委会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法律地位及功能困境
      土地流转本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各地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但中央层面的法律政策一旦下达地方,在地方政府结合本地情况进行落实的过程中却极易出现偏差、陷入困境。
      (一)在实际操作中,村委会对自身的定位与法律规定尚有差距
      据调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的六个行政村中,村内集体土地流转事项由村委会股份合作社和资产办公室共同负责,其中股份合作社负责村内农用、非工业用地的流转事项,包括合约的签收与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资产办公室负责工业用地的流转事项,二者皆由村委会主任领导。村委会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负责通知股份合作社及资产办公室相关政策的变化,并收集村集体经济理事会、村支部、村民股东的意见,根据讨论结果决定政策是否实施;同时股份合作社和资产办公室也具有制定土地经营方案的职能,根据集体土地原有的规划决定土地用途。而在陈村的实际操作中,各村对此的管理未能统一:在陈村内,大都由资产办公室负责流转土地的签约和收租,而潭村的流转土地是由村委会收取管理费、股份合作社管理集体土地的分红和福利,绀现村的土地流转则需得到村委会的批准,流转后由村委会负责收取租金。
      但根据规定,股份合作社的职能是经营管理属于本社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并办理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及其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项;资产办公室的职能是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购建、运营和处置等工作。
      (二)现实中的一些村委会干部在土地流转中以权谋私
      在调查地大都村,就曾发生过村委会干部私下大量低价流转集体土地,严重损害村民权益的恶劣事件。在农村土地市场主体中,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村民却成了弱势群体,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应得的收益得不到保障;村民会议也因受到现实的各种因素影响,并没有发挥其固有的监督作用。就监督功能而言,调查地各村均未对已流转出的土地进行合理的监督,监督功能的缺失导致村民的权益受损。甚至要等到村民投诉时,村委会才会出面处理,监督和预防机制形同虚设。
      三、村委会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剖析
      (一)存在的问题
      1.缺位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村委会作为村民的担保人,理应对村民负责,充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而在实际操作中,村委会并没有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没有时刻把村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只是起到形式上的担保作用,甚至没有保障村民的知情权。

    推荐访问:村委会 流转 法律地位 集体土地 功能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