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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溪山琴况【论《溪山琴况》的“和”与“合”】

    时间:2019-02-10 03:16:3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针对《溪山琴况》中出现的“和”、“合”混用现象,本文从“和”况入手,借助词源学的相关解释,重点分析二者在审美上的异同。   关键词: 《溪山琴况》 “合”与“和” 审美
      
      关于古代乐论的“合”与“和”,很多研究与表述中都把两者混用,有时一概用“和”来表述,事实上二者的涵义有着明显的区别。比如明末徐上瀛所著《溪山琴况》对于二者的运用就能很清楚地说明这一问题。在《溪山琴况》中,“合”与“和”既体现出紧密的关系,又表现出极为明显的涵义差别。本文试图以“合”与“和”中出现频繁的“和”况为分析对象,探讨二者的关系,并试图以此为契机探析《溪山琴况》的美学思想。
      一、《溪山琴况》中的“和”与“合”
      在《溪山琴况》“和”况中,对于“合”与“和”的论述既讲二者的联系,又论述各自的特征与境界,其文如下:
      其(制琴)所首重者,和也。和之始,先以正调品弦、循徽叶声,辨之在指,审之在听,此所谓以和感,以和应也。……吾复求其所以和者三,曰弦与指合,指与音合,音与意合,而和至矣。夫弦有性,欲顺而忌逆,……往来动宕,恰如胶漆,则弦与指和矣。音有律,或在徽,或不在徽,固有分数以定位。若混而不明,和于何出?篇中有度,句中有候,字中有肯,音理甚微。若紊而无序,和又何生?究心于此者,细辨其吟猱以叶之,绰注以适之,轻重缓急以节之,务令宛转成韵,曲得其情,则指与音和矣。音从意转,意先乎音,音随乎意,将众妙归焉。故欲用其意,必先练其音;练其音,而后能洽其意。……[1]
      徐上瀛论琴,遣词明确,首先谈制琴,以及操琴的首要品性,即“和也”,继又有对于调弦求“和”的描述,即所谓“散和”、“按和”者。复有“和者三,曰弦与指合,指与音合,音与意合”的分述。由此见得,二者的涵义具有相似性。也只有二者的涵义具有相似性,才能构成具有审美意义的联系。我们在理解“和”与“合”时必须从各个层面进行细致的考量,这样才有可能寻绎出美学意义。
      上述所论是“和”与“合”涵义的相似性与可比较性的特点。而在《溪山琴况》中对于二者的运用却又出现并不照顾其区别的混用状况。如:“吾复求其所以和者三,曰弦与指合,指与音合,音与意合,而和至矣”,而在后文对这三种境界作具体阐释时,却又谓:“往来动宕,恰如胶漆,则弦与指和……务令宛转成韵,曲得其情,则指与音和……其无尽藏,不可思议,则音与意合,莫知其然而然矣。”在区区数百字的文章中使用不同的用语表示“同一个意思”,应该说有三种可能:一是“和”、“合”的涵义有其重复的一面;二是作者表述的混用;三是所谓“同一个意思”并不相同,已经存在涵义变化或者递进。显然,徐上瀛对“和”、“合”肯定属于无意的混用。因为,如果说是存在涵义递进或改变的话,那么,应该是全部改变才对,而文中对于论述“音与意合”时却并没有改为“音与意和”,这便是明证。当然,之所以出现混用的情况还在于二者的涵义具有一定的重复性。这种重复性与差异性是指其美学意义的差别。
      从《溪山琴况》的表述,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比较、分析二者的涵义,探求其关系。
      二、“和”与“合”的审美辨析
      所谓“和”,据《广韵》曰:“顺也,谐也,不坚不柔也。”《中庸》云:“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谥法》谓:“不刚不柔曰和。”归纳上述典籍对“和”的释义可以看出,“和”的涵义从审美的角度大略可归纳如下:声音旋律和谐,音韵中和,音乐思想中庸。“和”是一种无过而无不及的势态,它不是静止的,而是不同对立审美要素运动矛盾中逐渐趋向一种中和之美,即所谓“不坚不柔”、“发而皆中节”、“不刚不柔”之美。所谓“不坚不柔”、“中节”、“不刚不柔”并非没有刚柔或为静止的“中节”,而是指在“刚(坚)”、“柔”的冲和之中达到“中节”。所谓“发”就是强调其美是运动的。需要注意的是,徐上瀛认为“和”有三个基本方面,即“弦与指合,指与音合,音与意合”。徐氏的意思是要达到“和”的境界,必须做到琴弦与手指的良好配合,手指能恰到好处地弹出美妙的声音,而这声音又是符合内心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简而言之,乃是指琴弦上的声音要符合主体的“意”,这便是三“合”。而“合”的涵义众多,仅《汉语大字典》所列条目,凡31个意象。①在众多释义中与音乐审美相关的涵义有如下:据《说文》的解释:“合,合口也。”这里所指是“合”的本意,即“闭合”之意,其引申义为“符合、不违背”;《玉篇》释为:“同也。”《诗・小雅》:“妻子好合,如鼓琴瑟。”那么由上述与音乐相关的释义可见“合”的涵义可以归纳为:相配合、相生发之意,并有趋于“同”的涵义。
      在《溪山琴况》中对于“和”的描述有:“散和”、“按和”、“真和”、“至和”、“中和”、“正直和雅”、“冲和闲雅”、“和缓”、“和畅”、“太和”等。其中,“至和”是对“散和”的审美评价;“真和”是对“按和”的审美描述;“中和”、“太和”指“和”的审美境界;“正直和雅”、“冲和闲雅”、“和缓”、“和畅”则指“和”的不同审美表现形态。那么,可见即使是“和”的审美也存在着不同的倾向。这说明“和”的审美具有多样性,“和”可以“正直”、“闲雅”、“缓”、“畅”,也就是说,“和”既具有审美的多层性,同时又具有审美的多样性。《溪山琴况》的论述实际上涉及技艺、审美、情感等多个方面。“合”在《溪山琴况》中最重要的表述为:“吾复求其所以和者三,曰弦与指合,指与音合,音与意合,而和至矣。”显然,徐氏所谓“合”为:相配合、相生发之意。这一涵义在《溪山琴况》全文基本上贯穿始终,如:“其声正直和雅,合于律吕,谓之正声”(“古”况)、“如一弹而获中和之用,一按而凑妙合之机”(“圆”况)、“以无累之神合有道之器,非有逸致者则不能也”(“逸”况)、“坚以劲合,而后成其妙也……行合古式”(“坚”况)、“胸次磊落,而后合乎古调”(“宏”况)、“不轻不重者,中和之者也……晦而不明,虽轻亦未合”(“轻”况)。以此可见,在《溪山琴况》中,不存在使用“合”的其他涵义,也就是说,只存在应该用“合”的时候误用为“和”,即上文所举“弦与指合,指与音合,音与意合,而和至矣”混用为“则弦与指和……指与音和”的例子。由本节分析可见,“和”与“合”虽然在《溪山琴况》中存在混用的情形,但其审美意义却存在层次性的差别。
      三、由“和”、“合”论《溪山琴况》的美学思想
      我认为,《琴况》旨在以儒家“中和”审美观为主旨,由“和”、“合”之辨展示了其独特的审美观。主要表现如下。
      1.技法论方面,“合”、“和”不尽相同,“合”重在弦与指、指与音的客观相合,趋向一种机械性的配合。“和”则是在演奏中渗入主观音乐审美意识对音乐的界定和取舍,附加了更多精神理性分析。“如一弹而或中和之用,一按而凑妙合之机”,要求弹弦之音中和平正,按弦要善于巧妙配合。这是在指法熟练后取得“圆”音的必要条件。一个“妙”字,既含有“善”又不失“美”,美善兼俱,“中和”便体现出来。音色上,重在突出“和”的性质。在“丽、亮、采、洁、润”论及音声色彩、质地的篇章中,多以“妙”来指代“和”,求取“和”中之妙。如“音渐入妙”、“至于弦声断而意不断,此政无声之妙,亮又不足以尽之”、“音得清与亮,既云妙矣,而未发其采,尤不足表其丰神也”、“欲修妙音者,本于指;欲修指者,必先本于洁也”、“凡弦上取音惟贵中和,而中和之妙用全于温润呈之”。妙音的获得除了要求熟练的弹奏技法外,对音以“清、亮、润”等修饰、润色才能达到“中和之妙”,可见,音质之美是超越了技巧层面的“合”。
      2.音乐风格方面,集中在“古”、“淡”、“恬”、“逸”、“雅”诸况。
      “古”况引《乐志》谓:“其声正直和雅,合与律吕,谓之正声,此雅颂之音,古乐之作也。”此语认为审视音乐是否古雅,要看音乐所遵从的法则是否与已有的律吕制度相契合。“淡”况云:“吾调之以淡,合乎古人,不必谐于众也。”其时“弦索之行于世也,其声艳而可悦也”,作者认为:“舍艳而相遇于淡者,世之高人韵事也。”以古人的恬淡的音乐追求为自身的审美取向,不盲从、不流俗。“合”于此成为成就超逸之音的充分必要条件。因此,这里的“合”更多地接近于效法和崇尚之意,是从音乐外部寻求“古人”、“雅乐”的气息。
      “和缓”、“和畅”、“正直和雅”、“冲和闲雅”倾向于音乐风格。其中“和缓”、“和畅”偏重音乐对象,“缓”、“畅”表现出音乐舒缓、流畅的整体特征,当然,这是在纯熟的演奏技术基础上音乐的音响感觉,凭借音乐的这些特点,欣赏者才可能自由遐想,真正使身心愉悦,因此,这也是人们追求古雅之乐的原因所在。“正直和雅”、“冲和闲雅”之说接受了儒、道两家音乐审美的观念,由“中和”的审美原则致使音乐出现雅致、闲适、温和、中正的风格。
      “合”与“和”音同意近,很容易被混淆,但是从它们不同的表现力和适用范围上看,两者的差异仍然明显存在。文中“合”往往与前后两个名词相伴出现,明确表明前后两者的融合、配合、交互关系,本身的独立性较差,较多地运用在演奏技巧和音乐风格上;“和”的运用非常灵活,具有一定的独立意义,较多对事物属性和状态的表述,也可以是“弦外之音”带来的玄远之境的表述。
      总之,受儒、道两家音乐审美意识的双重影响,《溪山琴况》尚古、崇雅的倾向明显,此外还追求恬淡、飘逸的道家自由的音乐审美理想,使之成为古代音乐美学中的杰构。
      
      注释:
      ①见《汉语大字典》P244-245,“合”条解释有如下:闭合、合拢;聚合、聚集;联合,联络;结合;合并;符合;和睦,融洽;覆盖,笼罩;匹配,配偶;交锋;对照;适合;回答;全、整个;应该;配制;制作(棺材);折算;重合;量词,相当于“回”、“次”;副词,“共同”、“一起”;介词,“同”、“和”、“向”之意;中医穴位名,“合穴”;工尺谱记谱符号之一;旧时诗文结构章法方面的术语,“起、承、转、合”;盒子,“合”作“盒”;给,足够;坚密;通“洽”;通“盍”,何不;姓。
      
      参考文献:
      [1]蔡仲德著.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
      [2]修海林著.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第1版).福建教育出版社,2004.12.
      [3]李美燕著.琴道与美学(第1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1.
      [4]《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编制.汉语大字典(缩印本)(第1版).湖北辞书出版社,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12.
      [5]刘承华.《溪山琴况》结构新论.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4.02.
      [6]朱峰玉.《溪山琴况》“和”之解构.中国音乐学,2006,(1).
      
      (作者系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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