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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民族形成理论

    时间:2021-07-10 04:08:1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简称《起源》)是恩格斯晚年根据对马克思遗稿的整理,针对机会主义错误的民族和国家观,于1884年3月至5月所写,包括两篇序言和九章内容,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民族思想发展到新阶段的标志。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在分析人类社会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产生时,论述了民族形成的一般过程,即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等人们共同体的发展历程,论证了民族形成的三种典型模式,即希腊人式、罗马人式和德意志人式,揭示了民族形成的基本条件: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和共同的经济生活,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提出了系统的民族形成理论。
      关键词:恩格斯;民族形成理论;解读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6)07-0055-02
      《起源》是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遗稿时,发现马克思在1880年到1881年阅读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时作了大量且详细的批注和摘要。恩格斯研究马克思的这些遗稿后,认为,摩尔根长期艰苦深入易洛魁人所得到的关于人类史前社会(原始社会)研究成果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相一致。对此,恩格斯认为有必要写一部专门的著作。“以下各章,在某种程度上是实现遗愿。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曾打算联系他的——在某种限度内我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述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1](P.1)
      一、民族形成的一般过程
      恩格斯在《起源》中,根据摩尔根所写材料和自己掌握的资料,揭示了民族形成的一般过程: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
      (一)氏族
      恩格斯认为,人类最初是群居生活,随着原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主要表现在火的使用,弓箭的发明,学会制造石器和陶器,人类开始逐步形成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氏族作为社会单位出现以后,氏族、胞族和部落这整个社会组织就怎样以几乎不可抗拒的必然性(因为是天然性)从这种单位中发展出来。”[1](P.94)
      (二)胞族
      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氏族逐渐发展为胞族,胞族实际上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组成。但不是所有氏族都有胞族这一发展阶段,如多立斯人。“在许多有五六个以上氏族的印第安人部落中间,我们遇到,每三四个或更多地氏族联合成一个特殊的集团,摩尔根按照它的极相似的希腊式忠实地把印第安语的名称译过来,把这种集团叫作Phratrie(胞族)。”[1](P.87)
      (三)部落
      部落是在氏族基础上形成的新的原始社会组织,由几个具有相同血缘关系的氏族或胞族组成。“正如几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一样,几个胞族就古典形式来说则组成一个部落。”[1](P.89)部落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按血缘关系组成,叫“血族部落”;另一种则按领土地理方位组成,叫“地区部落”。“按氏族特征组成的部落,比之按领土特征组成的部落,较为古老而且前者到处被后者所排斥。”[2](P.171)
      (四)部落联盟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能够被创造,畜牧业和农业的分离,部落之间出现贫富差距。同时,以掠夺为目的的部落战争频繁不仅能保护财产,还能获得财产。部落为了保护各自的领土和利益,发动部落战争,开始结成部落联盟。 “这种组织注定要灭亡的。它没有超出部落的范围;部落联盟的建立标志着这种组织开始奔溃。”[1](P.96)
      (五)民族开始形成
      由部落联盟逐渐发展为民族的雏形或者小民族依然受到血缘关系的影响。而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小民族逐渐由血缘关系转化为地缘关系。“具有决定意义的已不是血族团体的族籍,而只是经常居住的地区了;现在要加以区分的不是人民而是地区了。”[3](P.171)这样就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发展为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民族。
      二、民族形成的基本途径
      从氏族发展成民族的过程中,恩格斯指出了最典型的三种途径:希腊人、罗马人和德意志人式,第四章(希腊人的氏族)至第八章(德意志人国家的形成)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一)希腊人式
      希腊人式的民族是内部经济发展和外地人因素下自然形成的。“由于地产的买卖,由于农业和手工业、商业和航海业之间的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氏族、胞族和部落的成员,很快就都杂居起来,在胞族和部落的地区内,移来了这样的居民,他们虽然是本民族的同胞,但不属于这些团体,因而他们在自己的居住地上被看作外人。”[1](P.108)私有财产、以地缘为纽带的利益集团出现、外来人等使旧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团体遭到破坏。特别是克里斯提尼的新制度抛弃以氏族和胞族为基础的四个旧部落划分法,根据地区进行划分。这样,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的各种机关受到排斥,仅成私人的、宗教的团体。人们共同体角度来看,氏族部落开始向民族过渡。
      (二)罗马人式
      “像英雄时代的希腊人一样,罗马人在所谓王政时代也生活在一种以氏族、胞族和部落为基础,并从它们当中发展起来的军事民主制之下。”[1](P.126)罗马城以及征服得到的罗马地区人口数众多,他们只有义务而无权利,处在罗马氏族社会之外,氏族和平民形成一个新的人们共同体——罗马民族。在此基础上,能够服兵役的男子按照财产分为六个阶级。原来的库利亚(胞族)大会由百人团取代;原来的三个旧的血缘部落分为四个地区部落。
      (三)德意志人式
      德意志人通过武力征服罗马帝国地区并且与被征服民族融合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德意志人在民族迁徙之前就已经有过氏族并且与之相对应的制度,在凯撒时代出现过部落联盟,在部落联盟联合为民族(Volk)之前,存在军事首长(以地区为标准)。民族大迁徙400年间与罗马人杂居,逐渐融合,地区性联系取代旧的亲属性质的联系。“不论这400年看起来多么没有成果,可是却留下了一个重大的成果:这就是一切现代的民族(moderne Nationlitaeten)。”[1](P.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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