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数学学习 > 正文

    冷战后对国家主权的再认识

    时间:2021-07-10 00:03:2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一
      
      国家主权理论是随着近代民族独立国家的建立而产生的。1577年法国人布丹发表其名著《论共和国》中首次提出主权的概念。此后,荷兰国际法之父格老秀斯、英国思想家洛克、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丰富和发展了主权学说概念。根据他们的观点,主权是国家所具有的最高的、不可侵犯的、不可分割的和不可让渡的权力。联合国近200个成员国,都是主权国家,这也是联合国的"原则"。
      主权是现代民族国家形成的主要标志,它随着国内外环境的变化而体现不同的重点。在15~16世纪,为了与具有绝对神权的罗马教皇相对立的需要,出现了"君权主权",它跟领土紧紧相连,体现着国王的主权。虽然这种权力被神圣化,但跟教皇的神权比,只能限定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明确以主权国家为基础,规定国家是不从属于人世间所有上级权威的完全独立的单位,也就是"主权国家"。主权不仅写入国内法,而且由国际会议认定,成为国际关系准则,确立了主权的最高权威性。在这里体现的是"代表国家"的"政府主权"。18世纪卢梭首次提出人民主权思想,系统地论证了人民主权的原则,认为国家主权包括领土主权、政府主权、人民主权。这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整体。欧洲的资产阶级革命很大程度上将主权在国际政治中付诸实践。但很长时期内主权只是欧洲资产阶级的"特产",只局限于欧洲"文明民族",既是资产阶级反封建、反侵略的革命武器,又是资产阶级向外扩张掠夺的借口或者是工具。
      二战后,主权原则从欧洲扩展到全世界,开始具有国际性。联合国宪章及一系列发布的声明和宣言明确规定了各国主权平等原则,主权平等原则开始规范化。那么什么是主权?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是国家独立自主处理国内国际事务的最高权力。国家主权包括:政治权,即独立自主管理内外事物的权力;安全权,即维护主权独立、领土完整、人民生存和不受侵犯的权力;平等权,即国家不分大小、贫富、强弱、也不管采取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它们的地位完全平等;经济发展权,即经济繁荣、科技进步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权力;文化权,即发展或捍卫自己文化的权力。总之,主权是一个国家的内政、外交、国防和国际事物中的最高管辖权、独立决策权、积极自卫权和平等发展权。
      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是各国的国家意志。完全的独立自主性、最高的权威性和无可非议的平等合理性是主权的基本特征。国家主权是绝对与相对的统一。一方面,主权国家是国际行为的最基本的主体,是维护现存国际社会的基础,国家主权的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国家主权对内是最高的权利、对外是完全的独立自主的,丧失了其中的任何一点,国家主权将失去它原来的意义;另一方面,在不同历史条件、不同的时代,国家主权会有不同的内容和表达形式。现在的国家主权与以前的不同。将来的主权也许与现在又会有所不同。因此,主权国家在行使自己主权时应该遵守国际规则,必须受国际法、国际关系准则的约束,以防止对国家权力的滥用。
      国家主权还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国家主权在国际社会中既享有正当的权利,也应尽自己的义务。任何主权国家,无论社会制度怎么样、国家大小,都离不开国际社会。主权国家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其生存与发展必然受世界体系和全球利益的制约,处于国际社会的监督之中,其生存与发展必须遵循国际法的公认准则,并须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和支持。主权国家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处于同其他成员相互作用之中,国家离不开世界,其生存与发展权必须以尊重别国的生存与发展权益为前提。在国际社会中,各国主权都是对等的,相互依存的,不得相互损害。
      
      二
      
      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区域集团化,国际组织作用的加强,民族分离主义的活跃,国际干涉的增多,国际恐怖主义的蔓延都对国家主权观念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经济全球化对国家主权的影响。经济全球化就是要使整个世界经济活动摆脱民族国家的限制,通过经济活动的跨国界流动来实现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最优配置。冷战的结束加速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促进了各国之间的相互依存,世界经济日益融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经济活动的全球性日益增强,而民族性则日益减弱,各国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相互合作,国家主权正在消融。( 李志敏:"知识经济时代国家主权再认识",《现代国际关系》2001年7期,第24页)国家的传统功能逐渐减弱。经济全球化对主权国家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来自国际组织的挑战。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全球跨国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全球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需要相应的国际规则以及监督和执行规则的国际组织。国内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国际规则的约束。为此,"国家拥有的绝对而又排他地处理国内外事务的权利,开始不同程度的流失到许多国际组织手中"。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国家的权力无一例外地正在缩小。 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银行,欧盟和其它超国家机构的作用上升。
      第二、来自国际协调作用的挑战。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人类物质精神文明水平,使人类社会进入了有史以来"最富有"的时代,同时也产生了新的利益冲突,需要通过国际社会协调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对人类构成了严重威胁,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是地球上最大的"掠夺者",它们对全球变暖、气候变化负有最大的责任,但在改善全球环境方面却往往无所作为,从而引起国际社会强烈不满。南北差距扩大,国际金融危机频繁等给各国经济的稳定增长产生了不良影响。上述种种问题的解决需要国际社会的协调。国际社会的协调必须通过协商签订很多条约,协议等;而国际协调的结果必然是相互妥协与让步,这削弱了传统的国家主权。
      第三、来自跨国公司的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作为其主要载体的跨国公司的数量激增,规模日益庞大。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01年世界投资报告》称,2000年世界上的跨国公司至少已有6.3万家,其海外分支机构达82万家,与1990年相比分别增加了大约1.73倍和4.7倍。跨国公司的数量激增的同时,其规模也不断扩大。随着跨国公司规模的扩大,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目前,跨国公司占据着全球生产总量的40%、全球贸易总量的60%、全球跨国投资的85%、全球高技术的95%。跨国公司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可以摆脱母国的控制,跨国公司的经济实力直接影响着母国或东道国的内外政策、政治走向和国家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影响母国或东道国的经济政策和有关投资、生产的法律。如,跨国公司向劳动力价格低廉、生态和社会保护规定宽松的国家转移资本,损害了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跨国公司超越国家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使传统的一国范围内的经济法规已无法完全限制和管理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这些使有关国家的主权受到了挑战。
      二、人权原则的挑战。人权是与主权均属于正当的合理合法的权利,是近现代文明的两大标志,是近代欧洲资产阶级在反封建斗争中提出并付诸"实践"的。关于人权的定义,联合国《2000年人类发展报告》中说,"人权是指由共同人性所决定的、所有人民拥有的享受自由、尊严之生活的权利"。人权本是国内法的一个概念,它作为一个法律原则和公民权利被规定在有关国家的宪法、民法或其他法律之中。二战后,人权原则得到了《联合国宪章》的确认并规定为联合国的宗旨之一,人权问题大量地进入国际法的领域。目前根据国际上较为普遍的意见,人权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它包括生命权和生存权、政治权和公民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民族权与和平权、发展权与环境权等等,这些权利是密不可分的。但是,国际人权文书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特别是由于各国社会政治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以及民族传统的不同,有关人权的解释与运用是不同的。
      众所周知,人权与主权,是不可分割的,主权是人权的根本保障,人权是主权的最终目标。17世纪的荷兰国际法之父格老秀斯在其名著《战争与和平的权利》中,区分出人的权利和国家的权利,为"私有而低下的"、"每一个人的利益"和"崇尚而超越的"、"国家为着公共利益对于个人及其财产所提出的要求"。他第一次赋予人权与主权以法的内容,给神权与神学以沉重打击。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他的名著《社会契约论》中,首次提出了人民主权思想,把人权同主权统一起来,指出"主权就意味着执行公意"。从欧洲资产阶级思想家的论述到资产阶级革命实践,可以看出,人权和主权是天赋的、自然的也是法定的权利,两者既是各自独立,又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目前,人权法的发展已使个人权益受到了国际法的保障。是有些国家将人权作为推行其对外政策、干涉他国内政的一个借口,就使得人权问题在当今国家关系中具有复杂性和尖锐性。他们鼓吹"主权让渡","主权软化","人权高于主权"理论,狂言"主权不是神圣不可侵犯" 。(钱文荣:"联合国宪章和国家主权问题",《世界政治与经济》,1995年第八期,第34页)"禁止干涉内政已成为国家主权基础的旧制度" 。(同上)主张国际社会应有"合法的人权和人道干预权","不干涉内政不适于人权问题"等等,其实质是以"人权"为名,作为干涉别国内政和欺压别国的借口,是一种别有用心的政治行为,严重侵犯他国的主权。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也在科索沃危机后阐述他的"新主权观",提出"不允许以主权为借口践踏自己国家公民的权利,主权不能成为人道主义干预的障碍"。安理会1999年6月所做的关于科索沃的决议对民族国家的主权性质进行了重新定义,联合国近几年来的这些实践也证明"人道主义"干预的价值取向正被越来越普遍接受。所有这些都对国家主权的传统理论和国家主权的实践提出了新的挑战 。
      三、来自全球性问题的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世界各国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方面相互渗透,相互依存日益加深,全球性问题日益众多。所谓"全球性问题",就是这些问题或现象涉及到全球所有国家,而解决问题又非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所能解决或能够取得成效的。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人口、难民、能源、环境、债务、毒品、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等等。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对主权国家也形成了一定的挑战。其中,国际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的影响尤为明显:
      1.国际恐怖主义。恐怖主义,是指以使用或威胁暴力使用来实现某种政治诉求的行为,是当今世界上国家、民族、阶级、宗教间各种尖锐复杂矛盾的反映,是国际斗争的一种特殊形式。自20世纪60年代国际恐怖主义孳生以来,经过几十年的蔓延,已成为人类安全的最大威胁。据不完全统计,当今世界各种旗号的恐怖主义组织有1000多个。有数据显示,20世纪80年代全世界共发生了近4000起恐怖活动。从20世纪90年代起,恐怖主义的跨国倾向明显,恐怖活动越发频繁。国际恐怖组织使用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往往出人意料,难以防备。随着高科技的发展,恐怖分子也开始用高科技手段为其恐怖活动服务,而且难以受到任何国际法和国际规则,甚至国际道德的限制。恐怖主义像一颗蔓延全球的毒瘤,给世界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烦恼和痛苦。其恐怖活动一方面本身是严重破坏了国家主权,是对国家主权的挑战。另一方面国际社会在强烈谴责国际恐怖主义的同时,也开始采取相应的措施,展开地区性和联合性的打击活动。而如果以反恐为名干涉别国内政,那就成为别有用心的霸权行为,给有关国家的主权构成了严重挑战。
      2.民族分裂主义。民族分裂主义,是指多民族国家中的一个或者几个少数民族极力从现有国家中分离出去,并谋求建立单独国家或与其他相邻的同一民族合并的运动。冷战后,国际局势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民族纠纷骤增,民族冲突加剧,这是引起国际社会动荡不安的一个重要根源。近几年来,民族纠纷、民族冲突呈现普遍化、国际化,尖锐化的趋势。目前世界上有前苏联的势力范围---波罗的海、中欧、巴尔干,中东,南亚次大陆,西欧,非洲等地区几个正在发生或容易爆发民族冲突的危险地区。民族分裂主义仍然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民族问题,它一方面对有关国家的主权与领土完整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另一方面,导致国内政治的动荡,严重妨碍了有关国家的经济发展。而且不总是局限在一国之内,它的不断蔓延引起整个地区的动荡不安和国际局势的不稳定。
      一些西方霸权国家的新干涉主义是以"人权高于主权"为依据的,声称全球化使国内事务与国际事务的界限模糊了,建立在"国家至上"理论基础之上的互不干涉主权的理论已经过时,要打破国家主权至上论对国内滥用暴力的保护。他们认为当今世界是无边无界的世界,主张"主权过时论","主权有限论",在主权问题上搞虚无主义和绝对主义。某些国际势力甚至公开鼓吹修改国际法中不干涉内政的内容,主张国际法应向干涉权、国际监督权等概念演变。西方一些政治家和理论家鼓吹国家的衰退和主权的弱化,目的是为了强化对其他国家的支配和控制,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支配和控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为推进并保持其全球霸权,力图推翻弱国的主权屏障,因此在主权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轻视、干涉别国主权,在涉及本国利益时又回到极力维护自己国家主权的立场。其实质是西方国家在新形式下推行强权政治、维护霸权、干涉第三世界国家内政的挡箭牌,并使之合法化。这是新干涉主义的露骨表现。
      联合国50多年的实践证明,只有各国享有主权平等并在国际关系中充分实行这一原则的要求,联合国的宗旨才能实现,联合国的作用才能得到加强,国际社会才能和平前进。否则,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就会盛行,各国主权遭到践踏或受到别人的控制,联合国的宗旨就无法实现,国际社会就没有安宁日子。

    推荐访问:再认 战后 国家主权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