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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上)

    时间:2021-06-12 16:01:3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果从1980年2月我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组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三岔乡果作村诞生的时间算起,到今年,村民委员会已在我国有37年的历史了。了解村民委员会是如何产生,后来是如何发展并在全国普遍建立起来,并且逐步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一系列自治制度,对进一步认识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搞好村民委员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从1978年民政部恢复起来以后,我一直在民政部原民政司工作(1993年机构改革后,改为基层政权建设司),主要负责全国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建设工作,我愿把村民委员会建立和发展这段历史写出来,供大家了解、研究和参考。
      村民委员会的产生
      村民委员会在我国农村的产生绝不是偶然的。它是在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倡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我们党在农村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形势下产生的,是我国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农村基层组织经过了两个大的发展阶段:一是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我国农村基层组织叫行政村,是乡政府领导下的行政性的组织,主要管理村里的行政事务和上级政府交办的事项;二是从1958年到1982年,这个时期我国农村基层组织叫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是政社合一的组织。政社合一就是把基层行政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在一起,既行使行政组织的职能,又行使经济组织的职能。20多年的实践证明,在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这样的体制,既不利于基层组织建设,也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的1976年,我国国民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人民群众的生活比较贫困。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结束以后,我国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78年,党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了各条战线的拨乱反正,对内对外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1979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民率先在全国冲破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的经营管理体制,创造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收到显著效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在全国推广开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一方面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对当时农村的基层管理体制——政社合一的生产大队提出了挑战。由于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发生根本变化,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的管理组织已经不能适应农村新的形势,必须选择适应农村新形势的新的管理模式。另外,在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初期,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基层干部没有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职责,致使一些村的基层组织出现软弱涣散,甚至瘫痪或者半瘫痪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社会治安不好,民事纠纷得不到及时处理,乱砍滥伐林木、盗窃、赌博等不良现象,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他们强烈要求和盼望有人来加强管理,尽快扭转这种局面,给人们创造一个安定的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
      当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合寨生产大队就面临以上的这种情况。1979年,这个生产大队的农民将土地分到农户,农民群众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但是,“分田到户”以后,又出现新问题,最突出的就是社会治安不好,偷盗成风,赌博成风,赌输了就偷,偷了又去赌,形成恶性循环。当时处于“几不管”地带的合寨生产大队深受其害,特别是耕牛大量被盗,严重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为了防盗,村民只好把耕牛拉到自己的住房里与人同住。同时,“分田到户”以后,因水争地,民事纠纷也大大增多。农民将当时的生活描述为“吃得饱、睡不好”。另外,面对农村改革的新形势,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出现放任不管的状态,合寨生产大队一度陷入“无人管事”的境地。
      面对这种情况,当时合寨生产大队的两个自然村——果地村和果作村的村民率先组织起来,寻求摆脱困境的出路。
      这时,任果作村生产大队长的韦焕能主动站了出来,他说这样下去不行,要把大家组织起来。于是,他把其他生产队的干部叫到一起,商量以自然村为基础建立新的組织,大家都表示同意。韦焕能提出,新的组织不是生产队,不需要太多干部,由五人组成,队长一正两副,一个会计,一个出纳,后来又增加了一个人。而新的领导人怎样产生呢?过去的生产队长由上级任命,新的组织没有人任命,也不能宣布自己为领导,村民也不会承认。最后,经讨论,决定由群众自己选举村
      领导。
      1980年2月5日,根据事先的商定,召开全体大会选举村领导。在五人合抱的大樟树下,坐满了村民。全村85户,一家一个代表。当时合寨生产大队长蒙光捷主持会议。他说,根据大家的意见,叫我来主持会议,我愿意主持。选举村里的领导要选好的。同意群众意见,不用搞候选人,搞无记名投票。谁的票数多谁就当。蒙光捷讲话后,由群众议论。当时担心没有人愿意当干部,于是提出选了谁就必须当,不能推辞。随后,每人发了一张用信纸截开的纸条,一张纸条上可写六个人,多的作废。经过投票计票,蒙光捷当场宣布选举结果,韦焕能满票,六人中最少的也有62票。
      新的村干部选出来后,没有一个正式的组织名称。选举前,只是讲选举村领导。选举后,领导要分工,需要有一个组织名称。大家纷纷议论,有人说原来公社和大队有管委会,生产队有队委会,我们在大队以下,但又不是生产队,就叫村委会;有人说,公社和大队的领导机构叫革委会(即革命委员会),我们就叫村委会;还有人说,城里有居委会,我们是农村,应该叫村委会;也有人说,我们村历史上就叫村,解放后成立了行政村,才改为屯,还是叫村委会好。总之,大家都比较赞成村委会的说法,村委会因此成为正式的组织名称。由于当地村民还是更习惯于叫村民委,直到现在,人们大多还是叫村民委。
      与果地村相同,果作村选举村领导是为了满足农民分田后要求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紧迫需要。因此,村领导当选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领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和管理章程。1980年7月14日,召开全村大会,讨论并通过事先起草好的村规民约和封山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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