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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工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竞争力的思考

    时间:2021-03-01 20:04:2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人才培养质量是大学生就业竞争力的核心,是大学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刻不容缓。本文针对理工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的现状,分析了提升理工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竞争力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设计了协同创新,提升理工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竞争力的思路。
      关键词:理工院校    就业竞争力    协同创新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1216(2015)04C-0037-02
      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包括隐性的就业能力和显性的就业能力两个部分,隐性的就业能力,是指毕业生具有的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显性的就业能力,则指专业知识和技能、表达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团队协作能力、适应能力以及身体条件。
      一、理工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形势
      改革开放 30多年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与法学人才培养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现行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随着法学教育规模的扩大、法律职业门槛的提高,在就业环节遇到了瓶颈,主要矛盾表现在:第一,“热报考”和“冷就业”的矛盾,法学专业一直是高考报考的“热门”专业,但就业连年爆冷;第二,工作与专业对口率低下。近几年,法学的工作与专业对口率仅有45%;法学专业对口的就业单位通常是律师事务所、公检法机关、企业法务部门等,就业口径本就较窄,随着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公务员职业对口要求的宽松加剧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在法学专业就业难的背景下,理工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形势愈加严峻了,在毕业生人才洽谈会中,应聘的法学专业学生会受到重点大学毕业、政法类院校、有工作经验、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等各种限制。理工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生几乎无任何的竞争力可言,屡屡受到冷遇或打击,求职的信心逐步减弱,心理失衡感增强,同时也使学校面临着法学专业招生与教育教学的尴尬。面对这些困境,我们必须认识到,昔日的热门专业之所以遭遇“冷就业”,不是法学专业学生“供过于求”,而是 “供难以适求”。究其原因,虽有司法机关对法律人才需求的减少和法学专业招生过多等外在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脱节。当前社会急需懂法律又有其他专业背景的人才,过剩的是一般的法学专业毕业生。所以才会出现,一方面法学人才过剩,另一方面是有需求的单位找不到合适的法学人才,说明高校培养的法学人才没有适销对路。
      机遇与挑战是并存的,理工院校理工科特色优势是改善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难的关键,我们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发挥特色和优势,理性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设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二、提升理工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竞争力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提升理工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竞争力的必要性
      理工院校院内外协同,提升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可以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第二,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法律职业道德;第三,有利于高校建立一支具有职业指导能力的队伍;第四,系统、全面地提升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解决理工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第五,有利于用人单位方便、快捷地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人才;第六,有利于发展地方经济,提高区域法治建设水平;第七,可以满足社会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以“协同创新”理念提升理工院校法学专业竞争力,设计特色人才培养目标,探索全新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构筑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在国内同类院校有重要的示范推广价值;“科技法律人才”的培养方向可以为理工院校打造专业特色提供一种思路。
      另外,协同创新改革在法学教育领域推广了公共服务的理念和价值追求,不仅服务学校,也服务社会,将“协同创新”理念有机地贯穿于人才培养体系改革之中,最终实现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目标,为协同创新理念、提升就业竞争力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一种契合之路。
      (二)提升理工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竞争力的可行性
      1.国内外实践为协同创新培养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为增强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国内外法学教育均注重实践改革,国外在这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基本培养模式包括: “关注学生实践能力的课堂教学模式”“见习———实习模式”“产学合作模式”“合作教育模式”“社会服务模式”以及“生活磨砺模式”等。国内法学院在创新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提升就业竞争力方面也进行了探索。例如,南方医科大学提出分阶段培养及“医法交融”的教育思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培养熟练运用外语操作国际经贸业务的法学人才;重庆邮电大学借助学校信息技术学科的优势,定位为“通晓计算机、通信知识,适合信息网络时代社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信息法学人才”等,这些成功的做法为协同创新培养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2.培养具有理工科背景的法学特色人才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的法律服务行业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的发展和新行业的出现使法律的服务面不断拓宽,法律服务已经从原来单纯的诉讼拓展到经济管理、知识产权、信息技术、建筑行业、能源、生化等诸多领域,而且,越是市场经济中的新兴行业,越是需要特别的法律服务。适应社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理工院校应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学科优势,从不同学科的结合点和交汇点定位专业方向,办出自己的特色,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人才。这样既可发挥自己的特长,也有利于形成适应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兴学科。
      3.法学教师具备的社会资质优势为校内外协同创新提供了前提
      法律专业教师大部分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多数兼职律师、人民陪审员及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为良好的的社会关系网,这为协同创新体系研究与实践提供了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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