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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发挥民政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时间:2021-06-14 00:02:3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他强调,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社会管理的内容与民政工作息息相关。民政部门只有在完善“社会管理”上做好文章,才能在“社会建设”领域对民生的改善有所作为;做好社会管理工作既是民政部门今后的立足点,也是促进民生问题改善的重要保障。
      一、提高认识,在更高层次上理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有序的生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的基础性工作,关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等都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这些变化给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带来新挑战、新问题,使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任务加重、难度增大。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使社会处于动态平衡、动态优化的健康运行状态,使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体现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等,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不断分享发展成果,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但由于社会阶层分化、利益多元、分配制度不完善等等原因,人民内部各种具体利益矛盾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来。只有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减少和化解各种因利益冲突而引发的社会矛盾,让发展带来的增量利益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共享,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发展进步,进而真正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建设水平的高低、社会管理能力的强弱,是衡量和检验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同的社会群体对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有新期盼、新要求,要求党和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更好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工作与生活环境。我们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和现代化建设的组织者,只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执政能力,全面提升社会管理的人性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才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打下良好基础。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民政部门对老百姓民生问题的维护与保障体现的最直接、最具体。在一定程度上,民政部门充当着党和政府形象代言人的角色,是折射执政党综合能力的一个窗口,是体现社会和谐与进步的一个缩影。完善社会管理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因为民政工作件件关乎民生,事事连着群众。但是,目前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固有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民政工作的局限性和不适应等问题逐渐凸显出来。这就要求我们在民政工作中,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发挥公民、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培养、提高社会的自治能力,鼓励、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社会事务中来。通过行之有效的制度、途径与方法,整合民间不同领域的力量,并将民间资源导入国家和社会发展之中,从而实现社会责任共负、国家持续发展的目的,这是民政工作在强化社会管理职能过程中需要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突出重点,在更高层次上抓实民政社会管理创新的各项工作
      民政部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发挥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队伍的重要作用,推进城乡社区自治和社会自治的良性发展。抓住了“民生”,也就抓住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破口,就一定会“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困难群体的生存权。保障困难群众生存权,提高救助水平,是我们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将积极落实国家的救助政策,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同时,扩大对特殊群体救助覆盖面,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建设。2011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月31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1 200元提高到1 300元;低收入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保障标准要做到同步提高。研究出台“五保”失能老人养护院和“五保”新村建设规划,开展星级敬老院评比活动。不断创新救灾救济工作理念,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按照国家标准创建30个“减灾示范社区”,进一步提高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降低灾害风险。加强灾情信息监测、统计、报送等项基础工作,加大救灾物资储备,有效应对救灾需要。要加快推进救灾储备库建设,计划投资3 900万元,启动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的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
      (二)推进社会福利事业,满足特殊群体基本需求。随着我国老龄社会的到来,我市老龄人口已经超过120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2.5%。以“为老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其地位和作用将愈加重要。加强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培育100张床位以上的大型养老机构,新增社会办养老床位1 000张,缓解养老床位紧张的问题。继续加大社会办小型养老机构整合力度。在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每个中心乡镇至少要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易地新建市儿童福利院,市安康福利院要向社会扩展服务,不断提高入住率。
      (三)加强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的氛围。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心在基层,社会稳定的根基也在基层。发展基层民主,发挥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是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础。要顺应城乡统筹发展趋势,切实深化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村民议事和村务公开基本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维护好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使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不断强化。研究探索《社区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和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居委会工作章程,推进楼院门栋自治,开展“星级和谐社区”评比命名活动。
      (四)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搭建双拥工作强势发展平台。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关系到军政、军民团结,关系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大局,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完善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将这项工作作为安定军心、巩固国防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切实解决好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军人子女入学等问题,确保我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的目标。落实各项抚恤补助标准,出台《哈尔滨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为重点优抚对象新建住房210户、维修住房260户。全面安置好退役士兵,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投资4 500万元启动建设占地面积8 000平方米的哈西军供站工程。做好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两个待遇”,不断提高军休干部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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