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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县挖尸案背后的司法鉴定悬疑

    时间:2021-06-12 12:04:1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lwdf/lwdf201022/lwdf20102211-1-l.jpg
      值得注意的是,本刊记者曾在忠县中医医院储存患者信息的计算机数据库里,进行拼音检索,检索结果中,既出现了“周厚句”,电有“周厚香”。
      
      重庆忠县民政挖尸事件成为一桩公案,颇有几番周折。
      两年前,2008年4月,忠县黄金镇大岭山区的刘德义老人死于肺癌,5月后下葬在山里。
      下葬之前,从5月1日开始,忠县民政局和黄金镇政府就启动了督催火化的行政程序。然而在“通知火化”、“限期改葬,’两纸公文均无收效后,失去耐心的民政局决定强制起尸。
      强制起尸却引发了另一场血案。5月26日上午,刘德义的尸体被起出,中午,老人18岁的孙子和22岁的外甥,就打伤了参与配合起尸的村支书周厚旬,“致其骨折”。
      事情到此,不过刚刚开了个头。这一年年底,刘德义的孙子和外甥双双因故意伤害罪获刑,刘德义儿女诉民政局强制起尸行政违法一案,也被驳回。
      但另一个战场上的较量,却像是一场持久战。刘德义的二女儿刘萍在上海从事工程翻译工作,她不断在博客上、网络上表达着自己对于起尸事件的抗议。这个博客,进入忠县县委书记朱唏颜的视野。
      其时,朱唏颜正作为誉满网络的“网虫”县委书记受到央视关注,他以“振中华”的马甲出没于忠县网民聚居的论坛,收纳网络民意,适时予以回复。媒体在2009年底报道朱晞颜的网络事迹时,专门披露其与刘萍的一番交道。“今年(2009)6月,一名忠县网友在博客上反映黄金镇殡葬改革和乡村公路建设的问题,由于博主对一些情况不明,博文有点偏激。朱唏颜看到博文后,当即回复,但没有落下自己的名字。查看此博文的网友纷纷猜测是不是县委书记朱晞颜,博主也回帖写道:‘从你的口气来看,是忠县的一位领导,我很感谢你的解答!’朱唏颜看到回帖后,再次回复:‘有你的关注、关爱,忠县定会崛起!朱晞颜’。看到落款是朱晞颜,博主十分感动,立马将自己的不实博文删除。”
      然而,刘萍至今否认“她感动得删除不实博文”。她甚至说,朱唏颜曾邀请她当社会监督员,她拒绝了。
      到了2010年5月,从上旬开始,国内多家门户网站新闻频道均在显要位置转载一篇名为《重庆忠县民政局强制挖尸火化引发刑案》的署名文章,文章对挖尸事件的种种质疑又一起指向忠县民政局。
      随后,忠县民政局通过人民网等网站,公开回复质疑——双方这一番唇枪舌剑,再度使忠县挖尸事件进入公众视野。
      
      神秘的“错位”X光片
      
      《瞭望东方周刊》注意到,忠县民政挖尸事件,之所以在两年后重开争端,一个重要原因,是案件有了新的焦点——各方对挖尸关联刑案中司法鉴定的质疑。
      刘德义老人的孙子、外甥在殴打周厚旬后,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在这起刑案中,当时判决的重要依据,就是周厚旬的伤情鉴定,即“右腓骨下段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钝挫伤,损伤程度为轻伤。”
      刘家现在指,司法鉴定所用的周厚旬腓骨伤损X光片,存在重大造假。
      事实上,刘家一方的造假指控,一直伴随了打人刑案的一审、二审,直到刘家申诉到重庆高院,高院认定“(刘家)提出鉴定结论存在重大疑点、不能作为定罪依据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之后,这一问题才通過网络表达,渐渐公开化。
      本刊记者介入调查后发现,最早对鉴定提出怀疑的,实际并非刘家人,而是周厚旬和刘家共同邀请的“中间人”胥治元。
      村民胥治元身为周厚旬和刘家两家亲戚,在打人刑案于2008年10月6日一审开庭时,被周刘两家邀请参与开庭旁听。当年11月21日,一审再次开庭时,这位“中间人”却站在了证人席上,指控X光片造假。
      胥治元在提交法庭的证言中说,10月6日一审开庭中,刘家提出重新鉴定周厚旬伤情要求,当日休庭期间,“周厚旬就叫我到袁法官(审判法官)办公室,在办公桌前,周厚旬拿着一张片(周腓骨伤损X光片)对我说:‘幺舅,你看,骨头已断,错过有一颗米的位置。’我随手就拿到窗边看了又看,的确是那样,然后就把片子交给了袁法官。”
      10月6日开庭以后到11月21日再次开庭之前这一段时间。刘家因举证需要,就敦促律师到周厚旬住院的忠县中医医院调出X光片。当刘家人把这张片子拿给胥治元比对时,胥治元惊奇地发现,“此片与我当时看到交给袁法官的片完全不合。这时我才明白,周厚旬当时交给袁法官的片是假片。”
      2010年5月19日,如约在忠县汽车站与本刊记者见面的胥治元,反复比画着双手想讲清两张片子“最大的不台”,“就是交给袁法官的片子,腓骨明显断成两段,两段之间的空隙有一颗米的距离,而刘家调出的片子上,根本看不出断裂。”
      同日,本刊记者在忠县就此事电话询问周厚旬时,周厚旬也承认,当时他在法院和胥治元看到的片子,两段骨头确实断开,中间形成空隙,“只是没有一颗米那么大。”
      由于刘家调出的X光片已提交法院,自己并未留底,而交接当时又未就原片信息与法院方面进行任何质证核对,本刊记者遂到忠县中医院调取周厚旬原片。医院告知,因为时隔两年,周的原片数据已从机器中冲消,无法调出。
      不过,周厚旬的主治大夫朱熙仍然找到了当初的病历,他介绍,病历记录中,根据X光片,周厚旬右腓骨被诊断为“下段骨皮质不连续,骨小梁中段,断端无明显移位”,这表明周腓骨断端仍然连接在一起。也就是说,周厚旬原X光片上,应该不会出现明显的断端空隙。
      由此产生的疑问是,既然周厚旬的腓骨伤损“断端并无明显移位”,那么,周厚旬和胥治元曾经亲眼看到的错位约“一颗米”的X光片,是从哪里来的呢。
      
      22361号片疑点
      
      刑案一审期间,对鉴定所使用X光片提出同样质疑的,还有另一位证人杨华伦。
      杨华伦是刘家的亲戚。由于一审开庭后,刘家对鉴定提出质疑,并要求重新鉴定。于是,2008年10月10日左右,杨华伦受刘家委托,与周厚旬一起,前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重医一附院)进行第二次鉴定。
      10月10日一早,杨、周二人和鉴定医生坐在了重医一附院办公室。据杨华伦讲,医生手头已经拿到了厚厚一沓资料,被告知是忠县法院提前送来的。
      杨华伦说,他从这些材料中,瞅见了周厚旬的X光片,便伸手拿过来对着光看,“断骨两端,完全错开,中间缝隙十分明显。”
      杨华伦看到这个情形,心下已暗暗对此次鉴定表示担忧。他说,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医生进来,拿着片子看了看,说就这个伤情,少则3到5年(判刑),多则7年。”这句话,让杨华伦的心凉了半截。
      日前,杨华伦告诉本刊记者,他也是后来看到刘家从忠县中医院调出的周厚旬X光片后,发现两张片子有别,才意识到鉴定所用X光片,可能涉及造假。
      周厚旬的第一次伤情鉴定,系由忠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于2008年6月27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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