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理科资料 > 正文

    积极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时间:2021-04-06 00:04:0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基本内容。法治文化建设是推动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让每个公民真正尊重法律与信仰法律,遵守法律与维护法律,为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持。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采取多种措施致力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关键词:法治文化;依法治国;社会主义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让法治成为全民的信仰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孜孜不倦的追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选择。我们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要毫不动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当前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1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一项新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每前进一步都是一种尝试与探索,都必须有正确理论来指导。实践证明,只有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才能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强力引领,确保宪法法律的至上地位,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才能通过执法者、司法者对法治文明和公平正义的坚守,促进社会活力的激发、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才能通过每一个公民受到持续的浓厚的法治文化熏陶,更加自觉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法治思维方式、法治生活方式、法治行为方式。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发展,不仅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不可替代的重要文化条件,也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赋予了内在的法治蕴涵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生动力。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法治只有上升到文化的层面,成为人们的一种内在修养、一种自觉约束、一种生活方式,才能真正展现出精神和价值,才能使法治的目标、理想落地生根。法治文化以保障私权利、规范公权力为价值取向,让人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约束行为的规范,也是保障权益的武器,使法治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基本共识,汇聚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力量。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法治建设的实践内容和基本要素,为法治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离开法治文化的法治建设,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根本无法实现。历史和现实表明,一个社会向法治社会迈进,既是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法律体系的过程,同时也是不断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以现代观念和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建设的过程。
      法治文化建设是推动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需要。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更好贯彻实施这一基本方略,因为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与思维模式,进而影响人们的行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让每个公民真正尊重法律与信仰法律,遵守法律与维护法律,为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能够培养广大公民树立正确的法治价值观,形成信仰法律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也是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建设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中国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提供了积极的外部环境。
      2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我国法治文化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它是特指在社会主义范围内,以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念为核心和要求,社会主义公民在社会生活和实践中所应遵守的法治精神和价值。法治文化要求社会成员能够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运用宪法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标准,从而实现法治文化的建设。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国家,在几千年封建社会中,人治色彩成为我国当时社会治理国家和人民的主要方式。1911年辛亥革命后建立的中华民国,废除了传统的封建法统,并以西方法制为蓝本,试图建立起全新的现代法制,然而却由于战争等原因使得建立现代法制的目标和蓝图没有得到全面推行和落实。新中国建立后,当时也没有明确的法制建设目标和蓝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法制建设采取忽视的态度。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是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須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入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个讲话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指明了前进的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对法律、法治文化的宣传力度,但是宣传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宣传手段单一,没有建立起系统的法治文化宣传制度。很多情况下仍然采取理论灌输的传统方式,没有利用新媒体等其他形式的宣传优势;二是宣传内容单一,法治文化宣传只是局限于法律条文和相关制度和政策,没有将法律与文化相结合大力宣传。传播主体没有在充分宣传宪法和法律的重要性前提下,只是对法律本身进行宣传,效果不明显,很多情况下成为一种形式性的宣传,没有体现对法治文化重要性方面的宣传。特别是我国曾经经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权力本位、关系本位、人情本位意识仍然浓厚,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观念不强,有些人对法律没有信任度和依赖度,遇到问题靠上访、靠找门路、靠托关系,甚至采取一些极端方式,突出表现了法治精神的缺失。我国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挑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障碍,因此,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采取多种措施致力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推荐访问:文化建设 法治 我国社会主义 推进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