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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阶段证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相应的解决办法

    时间:2021-02-21 12:01:1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现代是经济发展比较快的时代,金融领域也要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作为金融领域当中我国相对薄弱的证券监管尤其重要,其风险的控制是我们金融行业得以延续发展的根本。现在证券行业已经深入到老百姓的生活当中,影响到每一个人的经济生活,所以为了经济稳步发展,为了使公民生活秩序得以保障,在金融环境下如何去监控我国证券的风险极其重要。
      一、当前证券监管主要存在形式
      我们国家证券行业伴随着中国的经济改革开放已经将近三十年时间,它也代表着我们改革开放当中金融市场、证券市场其发展的节奏与框架。我们国家现阶段股市的市值已经超过38亿人民币,在全球排到第三的位置。但是相比发达国家我们国家现阶段的证券市场制度相对落后,监管仍需加強。要使我们国家未来证券市场能够健康发展,必须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发展方式,发挥自己的监管特长使证券行业不断进步。
      全球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其管理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监管体制,一种是自律性政府主导型。主要以美国为例,政府主导型是由政府主要协同管理,对于所有的证券市场实行统一的监督和职责管理。我们国家眼前阶段更趋于这种形式,但是我们与美国最大的区别在于都是由政府行政制管理,而美国更突出的是服务协作,而我们国家更突出的是一些行政色彩。这种自律管理主要是以英国为代表,其形式是以证券交易所或者是一些相关协会,对其证券所有的金融活动进行管理。它更突出的是在法律授权的一些管理制度以及行业规则实行自我约束,所以称之为自律管理。但是不管是它政府主导还是自律管理,这两个发达国家及证券监管体制都秉承了必须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则进行控制和管理。现阶段全世界更多国家还是倾向于政府主导型监督体制,同时行业自律成为这种监督体制下的一些补充管理方式。
      我国在1998年实行了证券监管体制的全面改革,由原有的中国人民银行主导管理,将权力转交给了中国证监会,原有的省市县级地方证券监管机构也都由证监会进行统一管理。这样一些地方的证券交易所由原有的地方政府进行管理改为现在都由证监会统一管理,这加大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权力,逐步实现了两级监管体制,证监会对全国的证券交易所进行统一监管,并且形成了一些证监会所指派的地方机构,例如一些地方证管办和一些相关的办事处。对于地方的证券进行管理职责授权,这符合世界上由政府为主导的监管证券行业的理念,但是这种由证监会全权管理的体制有更多的问题存在。
      二、现阶段证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监管模式存在问题
      现阶段我们国家的证券部门主要是由国家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称之为证监会进行管理,保证平时证券市场的正规有序合法运行,所以证监会承担了证券市场其运行的基本行政管理功能。但实际上由于我们国家的体制特色,证监会属于国务院行政部门下属的一个行政机构,所以通常证监会在行使其监督指导的权利的时候,无法得到非常有效的发挥。再加上我们国家货币资金的管理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市场起到一定的协助监管作用,这就使得我们国家在金融证券领域的监管权力过于的分散。多个行政部门最终形成了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还有更高的国务院相关部门形成了多头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是我们国家现在主要的金融行业分管模式。,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更多地参与金融业的中介机构,监管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专业化。在原有的分散管理模式下,缺乏对现有的互联网金融进行专业化的管理,而且很多监管机构之间很难进行协调一致工作,一旦出现风险问题各机构之间无法进行合理的责任分配。
      (二)当前的证券相关自律组织功能缺失
      现阶段证券监管体制当中更多的权力都集中于证监会,行政的影子始终伴随着,一些进行实际操作的证券交易所或者相关协会只能起到辅助的作用。而自律组织其功能性更不能体现出来传统意义上的自律组织,实际上是由证券交易所一些证券公司以及一些协会共同组成,而实际操作当中自律组织其功能没有得到体现。其组成当中各个功能主体都相对独立,这就使得自律监督行为难以进行协调工作。在这些组织当中一些证券协会,很多都属于行政机构、及办公人员都是由政府委派进行负责。所以自律组织其监督许多功能没有体现,也违背了对政府监管进行系统补充的作用。
      (三)原有的监管机构没有完善的监督体系
      现阶段我们的整个监管体制当中有很强烈的政府监管,实际上证券的业务进行当中包括发行上市交易等等,都是由政府进行监管,证券交易所和一些协会没有自身的监管权限。完全由政府监管的市场,现实的我们国家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比较完善,主要是以证券法和公司法为主,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当中表现出了一些缺陷。权力的过于集中会使得更多的投机行为产生,还有一些行政官僚主义存在,很多行使监管权利的行政机构不断地使自己的权力扩大,但它担当的责任却越来越小。也会存在监管执行当中谋取私利,而且有相关的利益集团存在。久而久之会丧失公众的利益,会丧失保护中小企业权益的理念,相关的法律法规忽视了一些投资者。如果再出现违规不合理的情况下,其缺少民事诉讼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会采取多种诉讼的方式,但是其中一个共同诉讼操作难度比较大,就会使成本不断的提高,最终使得受到损失利益者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相关的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使得监管更多体现出行政的色彩,没有去保护更多投资者的利益。
      三、如何加快改正证券监管执行当中的问题
      (一)不断完善监管体制
      要合理划分监管机构之间其应有的职能,要以市场为核心保障需求点,要保持市场其透明、信息准确避免风险。要对现行的证券行业监管的证监会、交易所、以及自律组织进行全力协调和划分。证监会应该承担证券发行主要的安全责任,要去行使其应有的功能起到协调服务的作用,不能把权责集于一身风险往其它部门进行划分。交易所要对上市证券正确信息进行监管,自律行业组织要对交易当中的证券进行监管和协调,三者之间应该明确其权力,不断的改正权力过于集中应该分化其应有的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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