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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经.豳风.鸱�》释疑_诗经鸱鹄

    时间:2020-03-27 07:20:2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在中国两千多年的《诗经》接受过程中,《豳风・鸱�》一诗疑难之处颇多,不少问题,至今尚存争议。在此,笔者主要就三个重要的争议问题略抒一孔之见,以求对诗训释有所裨补。
      关键词:鸱�;禽言诗;周公作品
      文章编号:978-7-80736-771-0(2011)03-032-02
      
      一、“鸱�”本非恶鸟
      
      从汉代到清代,直至当今,由于对“鸱�”为何鸟纷争不已,直接导致人们对其寓意、主旨、思想等的聚讼不一。因此有必要作一番考证,明确“鸱鹑”到底为何鸟,才有可能对诗歌作出正确理解。
      “鸱�”,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鸱�,幽州人谓之��,或日巧妇。”《尔雅・释鸟》:“桃虫,鹪,其雌�。”郑玄《毛诗笺》:“鹪之所为鸟,题肩也。或曰�,皆恶声之鸟。”郝懿行《尔雅义疏》:“茅鸱即今猫儿头,其头似猫,大目,有毛角。其鸣曰毂辘猫,故蜀人谓之毂辘鹰,扬州谓之夜猫,喜笑,俗人闻其笑声,云有凶祸也。”由以上训诂可知,“鸱�”即“��”、“巧妇”、“桃虫”、“茅鸱”,是一种恶鸟,即今俗称之猫头鹰。《诗经》中提到鸱�”的篇章还有,《陈风・墓门》:“墓门有梅,有�萃止”;《鲁颂・泮水》:“翩彼飞�,集于泮林”;《大雅・瞻印》:“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懿厥哲妇,为枭为鸱”,都把“鸱�”当成一种不善或不祥之鸟来对待的,多含有斥问讽刺之意。
      但是历史却告诉我们,“鸱�”并非历来恶名昭著,也曾有“辉煌”的过去。“鸱�”这个在周、汉以来不知何故背负恶名的鸟,却在商代以至远古时期大行其道,声名显赫,到处受到人们的崇拜。这一点可以从内蒙古辽河流域,直到江苏连云港的大量鹦形岩画,以及被摆满了文物架的一系列�形出土文物――陶�、石�、玉�、青铜鸦等形器上得到充分的证明。不仅如此,在商代四号提梁卤上装饰有鸱鸦纹。而�尊的造型则完全模仿蹲�。铜尊是酒器,在商代也做礼器,较为高贵,因此,鸱�的身价也不低。
      这种历史文化的强烈反差现象,也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德国学者汉斯?比德曼就说:“在中国,猫头鹰作为厄运之象征……然而在商朝。猫头鹰却是美好的象征,许多出土的青铜容器上都刻有它的图案。”王昆吾在《楚宗庙壁画鸱龟曳衔图》一文中指出:“鸱�应即所谓‘跋乌’或‘三足乌’。鸱�是曾经备受尊崇的一种神鸟,在殷商时代的墓葬中频见此物。……种种迹象表明:鸱�之所以被殷商人看重,正如龟之所以被殷商人看重一样,乃因为它代表了这一民族饿图腾或祖先,是太阳鸟。”
      近年又有学者从更加激进的立场要求恢复猫头鹰作为商代图腾的地位。提出所谓生商的“玄鸟”并非燕子或者凤凰,就是鸱�即猫头鹰。并且认为,鸱�地位的降低和最后被丑化,是由于周人对前代的敌对者的圣物亵渎和侮辱态度。不过,如果西周和东周的玉器中依然可以看到鸱�形象的话,这样的结论还需要重新考虑。不管怎样,“鸱�”在殷商时期的神圣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二、《鸱�》非“禽言诗”
      
      《诗序》说:“鸱�,周公救乱也。成王未知周公之意,公乃为诗以遗王,名之曰鸱�焉。”“毛传”、“郑笺”都以为是周公托为鸱�之言,朱熹《诗集传》又以为全诗是周公话为“乌言”。但是无论“鸱�言”或“鸟言”,从汉儒至今,都一致认为它是一首“禽言诗”、“寓言诗”,也算是定论了。经过对《鸱�》诗所作的初浅探求,我认为“禽言诗”、“寓言诗”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首先,把《鸱�》看作寓言体不符合文学发展的历史进程。查《诗经》中除《鸱�》外的所有诗歌,都是以写人为中心,人都是直接出现在诗里,还没有全篇是托物咏怀的例子。尤其是“国风”,更是如此,都是直接歌词欢乐和悲痛,劳动和爱情的。为什么会有《鸱�》这篇“唯一的寓言诗”呢?它真的是个例外吗?以写人为中心,是《诗经》的时代特点,而“寓言诗”却违背了这个时代特点,违背了文学发展的一般进程,就像在西汉出现五言诗一样,是不可能的。在散文中,《庄子》虽有不少寓言,但在每篇中也只是片断,还不是完整的寓言体,而且那已经是战国时代了。这当然不会是《鸱鸦》超越了它的时代,变成了“例外”。它是时代的产儿,而是我们对它的理解可能有问题。其次,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内容,形式只能说明部分问题。我认为过去对《鸱�》的内容按“寓言诗”去理解,出现不少问题,主要有:
      1、诗的开头,朱熹说:“话为鸟之爱巢者,呼鸱�而谓之曰……。”其他各家,实际上都是把全诗解为“话”的,但《诗经》中“比”是所谓“六义”之一,是最常用、最重要的艺术手法,却还没有全篇是“话”的例子。这里为什么不可能仍然把它理解为“比”,象《硕鼠》的开头“硕鼠硕鼠”句是“比”一样呢?假如《鸱�》的开头是“�”,那么第二章“今汝下民”何解?前面呼“鸱�鸱�”,这里又叫“下民”。岂不矛盾!
      2、诗的第二、第三章中,我们看到的是一系列的人的劳动,而与鸟的行为没有什么共同之处。所谓寓言,是指写假想的故事或对事物做拟人化的描写。来说明某种道理,因而那种事物必须有可以产生联想、与人有某种相似之点,才有可能。比如“彻彼桑土”句,既然大都理解为剥取桑树根的皮,那么怎么会是鸟儿?何况桑根皮也非筑巢之物。“绸缪�户”句,有人把“�户”解为鸟巢的“空隙”,这就更勉强了,它显然是指人的房子的门窗。如此等等。
      3、最能支持“寓言”说的,恐怕莫过于第四章的头两句了,因为明明有“羽”、“尾”两字。但是,“谯谯”、“��”如何解释?《毛传》:“谯谯,杀也。”“��。敝也。”这个解释是没有根据的,因而孔颖达《正义》说:“此无正文也。以此言鸟之羽尾疲劳之状,故知为杀、敝也。”这明明是主观臆断了。王先谦《集疏》:“案,‘�’当为‘�’。”“唐石经,�作修。”于是就以�去解谯,以修去释�。这虽然也是一个办法,但是别无佐证,仅以一例成说,似乎缺乏说服力。可见,前人对这两句诗并没有解释妥当,当然也就不能成为“禽言诗”的证据了。
      总之,把《鸱�》解为“禽言诗”或“寓言诗”,我认为是很成问题的。
      
      三、《鸱�》非周公作品
      
      说《鸱�》一诗绝不是周成王时代的周公作品,这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得出来的结论:(一)提供这一说法的《尚书・金滕篇》本身是不可靠得,它绝非《书序》所说的周公本人的作品,而是后人伪作的。如史学家顾颉刚先生,美学家鲍昌先生皆认为《尚书・金藤》作于东周时期。(二)即便假定《鸱�》是周公作品,但“周公居东二年”之说,历史上有截然不同的记述。史实尚未弄清,因此,周公“居东二年……乃为诗”的说法,也就失去了可靠的依据。(三)又假定周公确实是“居东二年……乃为诗”了,那么,根据“周公居东二年”的第一种说法(即周公东征讨伐管、蔡等人叛乱的说法),周公既拥重兵,又大权在握,他没有必要来借用“禽言诗”的形式来委婉地剖白自己,他尽可以直接向成王来进行解释。而根据“周公居东二年”的第二种说法(即周公是为了戳穿管、蔡的流言而避居东都的说法),则周公是不应该也不可能把成王讽刺为“鸱�”的。(四)众所周知,每一个时代都有其独特的文体与文风,这是判断作品产生时代最可靠根据之一。《鸱�》诗与西周初期的铜器铭文相比,在文体和文风上是太“现代化”了,从这一点上看,它也不是周公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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