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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远厚别,防止乱族,强调成妇] 族妇小说

    时间:2020-03-26 07:16:4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仪礼・士昏礼》所载婚礼仪式对我国传统婚姻习俗有着重大影响,它不仅影响了我国传统的婚姻习俗,而且也影响了我国的传统婚姻观念与妇女思想。在《仪礼・士昏礼》的文本中,婚姻是事关家族兴旺发达的大事,女性作为构建合“两姓之好”的使者,必须履行许多责任,她的身体必须被禁锢以确保不会给夫家带来乱族的灾难,她在“归家”以后必须做到“妇顺”以确保“两姓之好”的持续发展。虽然婚姻是通过男女两性的结合来完成的,但是婚礼仪式及其象征意义并没有体现出对男性的要求与规范,男性只是女性归家的媒介,维护婚姻稳定、家庭和谐的责任都落实在女性身上。
      。
      关键词:先秦婚姻观念;婚礼仪式;妇女思想;《仪礼》
      中图分类号:K22;K89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11)05-0040-06
      收稿日期:2010-04-15
      作者简介:焦杰,女,辽宁海城人,历史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婚姻是人类社会自身再生产的重要方式,婚姻的形式很大程度上受社会文化的制约。西周时代以礼乐治国,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人际交往完全通过礼乐制度来调控。自从周公时代制礼作乐以后,以婚姻六礼为内容的聘娶婚便在贵族阶层施行开来。梁漱溟先生指出,先秦的礼乐制度有两个非常重要作用:一是安排伦理名分以组织社会,二是设为礼乐揖让以涵养性情。伦理名分即是社会角色与行为规范,礼乐揖让是伦理名分的象征符号,前者是维护等级制度的保证,后者是确立伦理名分的手段。婚礼仪式的反复施行与广泛流布,既影响了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影响了人们对女性的看法。然而今人对《仪礼・士昏礼》材料的运用,多集中在婚礼习俗和婚礼制度方面,从社会性别学的视角探讨婚姻的实质与妇女思想则比较少见,因撰本文以补其缺。
      
      一、议婚于祖庙――婚姻乃家族事务
      
      按礼书记载,完整的婚礼仪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等六个程序。实际上,从纳采到请期只是婚礼的前奏曲,它是缔结一个合法婚姻所必须履行的手续,就如今天领取结婚证件一般。而在婚姻实现的过程中,真正能体现婚姻实质与意义的是操作过程中的一些具体要求与规范,议婚于祖庙即是其中的一个。
      按照《士昏礼》所载,从男方派宾来纳采议婚,一直到请期,女方家长必须在祖庙接待对方,和对方商讨联姻事宜,如:
      
      昏礼,下达纳采,用雁。主人筵于户西。西
      上右几。使者玄端至,摈者出请事。入告,主人
      如宾服迎于门外,再拜,宾不答拜。揖入。至于
      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以宾升
      西面,宾升西阶……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
      宾入授,如初礼。摈者出请,宾告事毕。入告,
      出请醴宾,宾礼辞许,主人彻几改筵,东上,侧尊
      �醴于房中。主人迎宾于庙门外,揖让如初,
      升。……出,主人送于门外,再拜。……纳吉用
      雁,如纳采礼。纳徵,玄醺束帛俪皮,如纳吉礼。
      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徵
      礼。上述议婚仪式都是在女方祖庙举行,这个特定的场景具有特殊的社会学含义,东汉的经学大师郑玄即注曰:“主人,女父也。筵,为神布席也。户西者,尊处,将以先祖之遗体许人,故受其礼于祢庙也。”
      古人不但议婚于祖庙,而且在议婚过程也时刻打着祖先的旗号。纳采,使者日:“吾子有惠,贶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礼,使某也请纳采。”行醴,女方家长日:“子为事故至于某之室,某有先人之礼,请醴从者。”纳征,使者说:“吾子有嘉命,贶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礼,俪皮束帛,使某也,请纳征。”女方家长回答说:“吾子顺先典,贶某重礼,某不敢辞,敢不承命。”请期,使者说:“吾子有赐,命某既申受命矣,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请吉日。”可见,在先秦社会的观念中,婚姻不是儿女私事,而是家族大事。
      为什么古人视婚姻为家族大事呢?古代的礼学家这样解释道:“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他们认为婚姻是两个异姓家族结为友好的象征。男子娶妻一则是为了宗庙祭祖,二则为了传宗接代。这是事关家族血缘传承的大事,因此马虎不得。这样的解释当然很有道理,不过却是从男方娶妻的角度来解释的,只能说明男方家族看重婚礼的原因,不能说明女方家族亦重视婚姻的原因。事实上,婚姻不仅对男方家族有利,对女方家族同样有利,这就是《礼记・郊特牲》所云:“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所谓厚别,就是防止同姓乱伦,避免现有秩序的混乱,也可以避免因婚姻不合而导致的同姓内乱;所谓附远就是通过婚姻与其他异姓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扩大家族的外援。从厚别角度而言,女儿实际上是家中乱伦、内乱的隐患,只有她出嫁以后,隐患才会消除。因此女儿出嫁是家族大事,必须禀告祖先。从附远角度而言,女儿是与异姓建立友好关系的媒介,这种媒介作用对于弱小的家族来说更为重要。如许穆夫人在嫁给许穆公之前曾通过傅母对父亲卫懿公说道:“古者诸侯之有女子也,所以苞苴玩弄,系援于大国也。言今者许小而远,齐大而近。若今之世,强者为雄。如使边境有寇戎之事,维是四方之故,赴告大国,妾在,不犹愈乎!今舍近而就远,离大而附小,一旦有车驰之难,孰可与虑社稷?”
      对男方来说,事宗庙、继后世仅是娶妻的一个好处,更重要的好处是附远。从父系社会建立以来。以交换妇女为目的的婚姻便成为实现男权的重要手段,为男人联盟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殷商时代,在“重国广嗣”的目的下,联姻成为商王扩大政治同盟、增强国家实力的主要措施。周族自父权制确立以后,与异族联姻也成为谋求自身发展与壮大的一个有利措施。“周族同西方的羌族大姓姜姓和东方夷族大姓任、姒结成的以婚媾为纽带的同盟关系,对周族在西方战胜诸戎和东下灭亡强大的商朝,无疑起了重要作用。”宗周建立后,联姻则成为姬姓贵族与诸侯国之间建立政治联盟的重要途径。姬姜两姓是西周最大的政治同盟,有着悠久的互婚历史,据刘启益先生研究,西周十二王十一代,抛开孝王不计,从武王到厉王恰好是每隔一代,就有一个周王娶姜姓女子为妻。在天子式微、诸侯争霸、弱肉强食的春秋时代,婚姻的政治功利性则赤裸裸地表现出来。如庄公二十八年鲁国发生饥荒,臧文仲向鲁庄公建议向齐国借粮时就说道:“夫为四邻之援,结诸侯之信,重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固国之艰急是为。”崔明德在《先秦政治婚姻史》一书中详细地分析了先秦各朝各代及各国之间的婚姻状况,几乎所有有据可查的婚姻都充满着政治的色彩。无论从观念上讲,还是从事实上讲,宗法制度下的婚姻都不是婚姻当事人自己的事情,而是事关家族存亡的大事,因此议婚必在祖先的名义下进行。
      
      二、教于公室――身体禁锢
      请期之后就是亲迎,但从请期到亲迎往往相隔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女方一方面要为女儿的出嫁做准备,另一方面要对女儿进行身份角色转变的培训,使其能够尽快适应新的生活。如《仪礼・士昏礼》中的记道:“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祖庙未毁,教于公宫三月,若祖庙已毁,则教于宗室。”教育内容是什么,《士昏礼》未说。《礼记・昏义》解释道:“是以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之以苹藻,所以成妇顺也。”按:在先秦时代,未嫁称女,已嫁称妇,称女是相对于父母,称妇是相对于舅姑而不是相对于夫,如春秋时八义中的“夫和、妻柔,姑慈、妇听”即是。既然称妇,且要达到“妇顺”的目的,则知教于公宫的目的是对许嫁女进行妇礼教育,让她学习做媳妇的道理,学习和掌握侍奉舅姑的技能,即《礼记・昏义》所云:“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可见,妇顺不过是顺从舅姑、与家人和丈夫和睦相处,以及纺织缝纫、筹划家庭用度、积聚财物等事。
      从原始社会的习俗来看,古时女子出嫁前要进行培训是不假的。如台湾高山族泰雅人、布农人、曹人中的女子在十五、六岁时,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训练,以熟识农耕、狩猎或编织等技术。蔡锋认为这种习俗之所以会被继承下来是因为“贵族女子出嫁,是代表宗族或家族与他族缔结婚姻关系,她所具备的品行等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缔结婚姻两家族间的关系。”这个解释不能说没有道理,但并没有切中实质。如果仅是这一个目的,则不一定非要到公宫或宗室,因为贵族尤其是上层贵族的女子从小在家就会受到良好的教育,姆、傅、保就是贵族女子的导师,如《礼记・内则》载:“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臬,治丝蚕,织�组纠,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边豆菹醢,礼相助奠。”从10岁开始到15岁许嫁所受的教育基本上已经足够了,为什么还必须到公宫或宗室去呢?退一步讲,即便是这个目的,为什么时间是3个月而不是4个月乃至更长的时间呢?毕竟培训的时间越长,效果就越好。尤其是人的品格性情、举止言谈、日常生活习惯的形成,包括针线女红、饮食炊釜的技能,并非3个月的强化训练就能熟练掌握的,所以教于公宫或宗室3月除了具有教习妇礼的功能外,还另有其他功能。
      在先秦时代,六礼只是合法婚姻必须履行的手续,它虽然宣告了婚姻的合法化,但并不能保证婚姻一定生效,婚姻能否生效要看新妇能否通过三个月的考察,能否证明她的身体不会给夫家带来乱族的灾难,能否顺利进入夫家的祖庙举行庙见之礼。为了确保这一点,女方在女儿许嫁之后就对她实施了隔离,如《礼记・曲礼上》云:“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系缨是女子许嫁的标志,用以说明她已经有了归属,从这一刻开始她必须呆在自己的房子里,不能随便出入,其他人等也不能随便进入她的房间。许嫁了的姑娘事实上成为囚犯。之所以这么做,除了禁锢她的身体以防被人染指外,找不到更合适的理由。
      据文化人类学家研究,男女禁忌本是为了防止家庭内部的乱伦而破坏现有的家庭关系,如弗雷泽指出:禁忌是“用以消灭那些社会的道德观念不许他们婚觏的人们之间的性交诱惑”。《礼记・曲礼上》的记载就反映了这种实质,如:“男女不杂坐,不同�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相,内言不出于相。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诸多的禁忌都是针对一个家族内部的同姓男女,因此郑玄解释道:“皆为重别,防淫乱,不杂坐,谓男子在堂,女子在房也。”只有将同姓男女隔离开来,才可以避免有违礼制的男女关系的出现。对异姓来说,禁忌就不是那么严格,尽管婚礼的性质是使“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但实际操作中却不甚严格,贵族女子尤其是中下层的贵族女子较少受到约束。《诗经》中的婚恋诗充分说明了当时中下层的贵族青年在结交异性时是多么的自由,以至连孔子不无感叹地说:“夫礼坊民所淫,章民之别,使民无嫌,以为民纪者也。故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以此坊民,民犹有自献其身。”可见将许嫁的女儿禁锢于房中,是为了预防不可预料的事情发生,以免破坏已达成的婚约。为了婚姻的确立,许婚的家庭必须严密看管女儿的身体,为宗族的利益,公宫和宗室也有义务对此负责。根据汉代经学家的研究,到公宫或宗室接受为期3个月的教育的只是与天子和诸侯同姓的少女,并非是所有的贵族少女,如前引《礼记・昏义》郑玄注云:“谓与天子、诸侯同姓者也。嫁女者,必就尊者教成之。教成之者,女师也。”只有与天子和诸侯同姓的少女才教于公宫,更能说明这个制度的真实性质所在。
      
      三、亲迎、共牢与说缨――妇女归属的转移
      
      在先秦宗法制社会的观念里,女子是暂时寄养于母家的,夫家是她真正的家,这从古时人们对“女”和“嫁”的解释就可以看得出来。如《释名》日:“女,如也,妇人外成如人也。”而“如”又是什么含义呢?《说文解字注》日:“如,从随也。从女从口。”段注曰:“凡有所往日如,皆从随之引伸也。”《说文解字》又云:“凡女之属皆从女。”则“如”是从女子出嫁随从男子往夫家而行一事上会意出来的,不过是出嫁之意。因为妇女要出嫁要随人而行,所以先秦时常把女人称为“从人者”,如《春秋左传》云:“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君子以齐人杀哀姜也,为已甚矣,女子,从人者也。”《左传》认为哀姜是鲁国夫人,犯了罪当由鲁国来处置,齐人杀哀姜于礼不合。又,《说文》曰:“嫁,女适人也。”《尔雅・释诂》释嫁为如、适、往,谓女出嫁为如家、适家、往家。故古时又云女出嫁为归,如《诗经・周南・桃夭》之“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周易・泰卦》之“帝乙归妹”。《说文》亦云:“归,女嫁也。”
      虽然女儿是暂寄养于母家的,最终要归到她自己的家,但她并不能主动去归,而必须等待她的丈夫来接她去归,这就是亲迎之仪。亲迎由一系列的程序组成,包括父醮子命其迎亲,父送女命之嫁,新郎将新妇接到自己家中举行共牢与合卺之礼。这是婚礼达成所必不可少的仪式,是实现妇女所有权转交的必由之路,只有将妻子从女方家庭里接到自己的家里举行合卺同牢礼,婚姻才可能实现。如《礼记・坊记》云:“昏礼,婿亲迎,见于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恐事之违也。以此坊民,妇犹有不至者。”从《礼记》所云来看,亲迎之礼实际上是一种合谋方式,只有通过这种合谋,才能实现男娶女嫁的婚姻事实。
      亲迎的礼仪比较繁琐,每一步骤都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一步步地表明了新娘身体所有权由父家到夫家的转移。结婚之日,新郎亲自迎亲,临行前,“父醮子,命之日:‘往迎尔相,承我宗事。勖帅以敬,先妣之嗣,若则有常。’子日:‘诺,唯恐弗堪,不 敢忘命。’”这是新郎的父亲命令儿子去接他的妻子,并告诉他说,妻子是他举行宗庙祭祀仪式时必不可少的帮手,是代替母亲供养祖先、主持家务的人。父醮子并命之的一段话,不仅明确指出了丈夫与妻子之间主与辅的关系,而且规定了女性婚后的责任与义务。
      新郎来到岳父母家,“主人揖入,宾执雁从。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升,西面。宾升,北面,奠雁,再拜稽首,降,出。妇从,降自西阶。主人不降送。”在这段礼文中,有三点特别重要。一是迎亲的场所祖庙,二是妇降自西阶,三是主人不降送。在祖庙迎亲是尊祖,表明婚姻是奉祖先之命,即《白虎通》所云“遣女于祢庙者,重先人之遗体也,不敢自专,故告祢也。”这实际上就是女儿的交接仪式,如《礼记・昏义》日:“婿执雁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盖亲受之于父母也。”既然是授受仪式,所以礼数就有差别,故郑玄解释道:“宾升奠雁拜,主人不答,明主为授女耳。主人不降送,礼不参。”女儿已经被转交,所以她随新郎离家时便从西阶而下。这西阶是宾客上下专用的台阶,女儿降于西阶,说明她已经不再属于她的父母,女儿从祖庙出嫁意味着从此刻起便脱离了自己的血亲集团。
      在女儿随迎亲者离开的时候,新妇的父母还要对女儿进行教育。如“父醴女而俟迎者,母南面于房外。女出于母左,父西面戒之必有正焉。若衣,若笄,母戒诸西阶上,不降。”父亲说:“戒之敬之,夙夜毋违命。”母为女儿施衿结悦,并说道:“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庶母及门内,施�,申之以父母之命,命之曰:“敬恭听宗尔父母之言,夙夜元愆,视诸衿�。”女儿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父母已经无法把握女儿的未来,惟一能做到的就一再嘱咐女儿做到勤勉、恭敬、听话,博得舅姑的欢心。这番离别辞不仅表达了父母对女儿未来生活的担忧,同时也表达了父母对女儿的期盼,希望她能成为一个勤劳而恭顺的好媳妇。
      新妇进入夫家后要与丈夫举行共牢与合卺礼,程序很繁琐,但意义明确。《礼记・昏义》解释道:“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合卺而酯。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共牢、合卺乃是夫妻二人结为一体的象征,从此以后荣辱共享。当然,所谓的一体是妻子与丈夫结为一体,荣辱共享是根据丈夫的荣辱而共享。共牢之后,“主人说服于房,媵受。妇说服于室,御受。姆授巾。御衽于奥,媵衽良席在东,皆有枕北止。主人人,亲说妇之缨。烛出,媵�主人之余,御�妇余。”这几个仪式里,丈夫“亲说妇之缨”最为重要。缨是女子已经许嫁的标志,表示该女已有归属,丈夫亲自为妻子说缨,表明了他已经成为妻子的所有者。至此,妻子的所有权正式系于丈夫的名下。
      
      四、见舅姑和舅姑飨妇――成妇
      
      亲迎与共牢之礼仅是妻子与丈夫合为一体的象征,丈夫“亲说妇之缨”也仅象征着丈夫拥有了妻子的所有权,并不意味着新妇正式完成了归家的过程。如前所论,在先秦宗法制社会里,婚姻是家族大事而并非个人私事,因此新妇要想实现归家的目的,除了获得丈夫的承认以外,还必须获得丈夫家族的认可,这就是“见舅姑”和“舅姑飨妇”两个仪式。
      新婚第二天,新妇必须早早起床等待舅姑的接见:“质明,赞见妇于舅姑。席于阼,舅即席。席于房外,南面,姑即席。妇执�枣栗,自门入,升自西阶,进拜,奠于席。舅坐抚之,兴,答拜。妇还,又拜。”按:新妇奉枣栗见舅走的是西阶,而西阶是宾阶,这象征着新妇此时尚未得到丈夫家族的承认。之后,新妇又“降阶,受笄股惰,升,进,北面拜,奠于席。姑坐,举以兴,拜,授人。”按:枣栗股惰是女子拜见他人时所执之贽。先秦特重男女之别,男女不但礼仪不同,而且所用之贽亦不相同,如《左传》云:“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惰,以告虔也。”对男子而言,贽起着区别贵贱的作用,但女无外事,贵贱系于男子,故“见以羞物也”。每物皆有象征意义,如《公羊传》何休注云:“股惰者,脯也。礼,妇人见舅姑以枣栗为贽,见女姑以服惰为贽,……枣栗,取其早自谨敬。��,取其断,断自惰正。”新妇见舅姑以枣栗��为贽,实际上就是新妇的“就职宣言”,保证自己一定会尊敬舅姑、勤于家务、严于律己,做一个合格的媳妇。
      妇见舅姑之后,“赞要醴妇”,这个仪式很重要,它是女性由女儿之身转变为媳妇的重要标志:
      
      席于户牖间,侧尊瓶醴于房中。妇疑立于
      席西。赞者酌醴,加�,面枋,出房,席前北面。
      妇东面拜受。赞西阶上北面拜送,妇又拜,荐脯
      醢。妇升席,左执觯,右祭脯醢,以�祭醴三,降
      席,东面坐,啐醴,建徊,兴,拜。赞答拜。妇又
      拜,奠于荐东,北面坐取脯,降,出,授人于门
      外。这个礼仪有两种象征意义:其一是《礼记・昏义》所云:“赞醴妇,妇祭脯醢,祭醴,成妇礼也。”其二新妇脱离母系家庭。为什么这么说呢?根据《礼记・杂记》的记载:“妇见舅姑,兄弟、姑、姐妹皆立于堂下,西面,北上,是见已。见诸父,各就其寝。”则门外之人绝非夫家人亲属,而只能是女方送亲之人。故郑玄注云:“人,谓妇氏人”。按:这个礼仪与男子成年礼有两点相似之处,如《士冠礼》云:
      
      筵于户西南面,赞者洗于房中,侧酌醴,加
      栖覆之面叶,宾揖冠者就筵。筵西南面,宾受醴
      于户东,加栖面枋。筵前北面,冠者筵西拜受
      觯,宾东面答拜,荐脯醢。冠者即筵坐,左执觯,
      右祭脯醢,以栖祭醴三,兴。筵末坐啐醴,建栖
      兴。降,筵坐,奠觯拜,执觯兴。宾答拜。冠者
      奠觯于荐东,降,筵北面坐。取脯,降自西阶,适
      东壁,北面见于母。母拜受,子拜送,母又
      拜。一处是妇与赞和宾与受冠者都要互相答拜,虽然方位不同,但意义相同,故郑玄注云:“妇东面拜,赞北面答之,变于丈夫始冠成人之礼。”赞醴妇是祝贺其成妇,宾醴受冠者是祝贺冠者成年;另一处是均有取脯以授人之仪,妇取脯是授与送亲的娘家人,受冠者取脯是授与其母。表面上看,冠者取脯授母是感谢母亲的养育之恩,但从“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的礼文规定来看,母亲与子处于分庭抗礼的对等地位,因此这实际上是受冠者脱离母亲的仪式。妇授脯于送亲者的象征意义与“拜母授脯”是一样的,它表明新妇正式脱离了母亲的监护而成为舅姑的媳妇。因此见舅姑礼的完成意味着新妇的身份己完成了从女儿至媳妇的转变。
      妇礼既成,新妇就要履行侍奉舅姑的义务,接过主持家务、管理家事的重担:
      
      舅姑入于室,妇盥馈。特豚,合升,侧载,无
      鱼腊,无稷,并南上,其他如取女礼。舅姑入于
      室,妇盥馈,特豚合升侧载,无鱼腊,无稷,并南
      上,其他如取女礼。妇赞成祭,卒食一�,无从。
      席于北墉下,妇彻,设席前,如初西上。妇傻。舅
      辞易酱,妇�姑之馔,御赞祭豆黍肺举肺脊乃食
      卒。姑醋之,妇拜受,姑拜送。坐祭卒爵,姑受
      奠之。妇彻于房中,媵御�姑酯之。虽无娣,媵
      先,于是与始饭之错。妇盥馈是媳妇侍奉舅姑洗漱饮食,这是媳妇的日常工作之一。妇礼既成,就要进入角色,因此紧接见舅姑的仪式就是妇盥馈。舅姑退人房中,妇向舅姑献食,并在舅姑食毕后俊姑之余,以示自己侍奉舅姑的诚心,即《礼记・昏义》所云:“舅姑入室,妇以特豚馈,明妇顺也。”
      盥馈之后,舅姑要酬媳以一献之礼,对媳妇的身份予以承认。这既是对媳妇辛苦工作的慰劳,也是家庭责任的交接仪式。如:“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舅洗于南洗,姑洗于北洗,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新妇进门伊始,不论是入夫寝门,还是拜见舅姑,一直从西阶升堂,然而当飨礼结束之后,舅姑就从西阶下堂,新妇却从阼阶下堂。按:阼阶又称主阶,是主人上下出入的台阶,新妇从阼阶下,其象征意义就是《礼记・昏义》所解释的:“舅姑入室。妇以特豚馈,明妇顺也。厥明,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以著代也。”新妇从宾阶升而从主阶下标志着她正式接替了家庭女主人的位子,从现在起她就成为丈夫家的一员,实现了“归”家的目的。
      总之,通过对《仪礼・士昏礼》文本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先秦社会的观念中,婚姻并非当事者个人的私事,而是事关两个家族兴衰存亡的大事,渗透着深刻的政治利益。但是,在婚姻实现的过程中,“合两姓之好”的任务完全落实在女性身上,她的身体必须被禁锢以确保不会给夫家带来乱族的灾难,她必须以归家的方式来实现“合两姓之好”的目的,她还必须通过各种象征仪式完成她归家的过程,其中“成妇顺以著代”是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虽然婚姻是以男女两性的结合而完成的,但是婚礼仪式及其象征意义并没有体现出对男性的要求与规范,男性只是女性归家的媒介,他不需要为“合两姓之好”的持续发展付出相应的努力,而女性不但要在“合两姓之好”建设过程中严守各种道德规范,而且还要在“合两姓之好”的目的达成以后,通过“戒之敬之,夙夜毋违命”、“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为“两姓之好”的持续发展做出努力。不难看出,先秦婚礼仪式的象征意义是如何影响了我国传统婚姻观念与妇女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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