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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语代词研究概述】汉语代词

    时间:2019-01-28 03:26:2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对代词的研究和讨论的著作和论文不少,随着语言学理论和方法的更新,人们对代词的研究也更加深入。要想进行更全面、更深层次的讨论,就必须对代词的研究现状有一定的了解。本文试图对代词的研究历史和现状做出初步梳理和回顾,并提出自己粗浅的见解。
      
      一、代词的不同名称研究
      
      对代词的界定最早是在中国第一部语法书《马氏文通》中,马建忠为代字所下的定义是:“凡实字用以指名者,曰代字。”自从马建忠使用“代字”这个名称以来,还有代词、代名词、指代词等名称,而名称不同,范围也不尽相同。
      1.代词。马建忠认为代字(即代词)的功能是,“代字者,所以指名也,文中随在代名而有所指也。凡行文所以用代字者,免重复,求简洁耳。”较早使用“代词”这个名称的是王力,王力认为,“代词’的定义是:凡词能替代实词者叫做代词。”“代词”这一名称至今仍是最常用的称呼。
      2.代名词。“代名词”最早见于章士钊的《中等国文典》,“代名词者,与名词相代为用,其作用亦如名词也。”。赵元任、黎锦熙都使用这个名称。
      3.指代词。陆志韦最初提到了“指代词”,吕叔湘也两度提到指代词,“名称改为指代词较好。因为指别是这类词不同于他类词的主要特征……”
      使用不同的名称,反映了各家对代词的认识的差异,各家的认识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代词观:一种是狭义的代词观,指的是能代替名词的词,大多称“代名字”或“代名词”。另一种是广义的代词观,认为凡是有指代作用的词都是代词。这两种代词观都是从代词的替代功能这一角度入手。也有学者从意义的角度入手,如曾聪明在《代词是一种独立的词类》中引用了《俄语语法》中代词的定义:“代词是这样一些词,它们指出事物和事物的性质,但并不称呼事物和事物的性质。代词只有在上下文里才有具体的意义。”综合各家对代词的认识,我们尽可能全方位的考察代词,从意义、语法特点、语法功能等角度探讨,我们认为代词是通常意义上的广义的代词,指的是具有指示、称代作用的词。
      
      二、代词的独立性研究
      
      有关代词的独立性研究,语法学界曾有过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代词是词类中独立的一类;另一种观点反对代词自立一类。马建忠所著的《马氏文通》模仿印欧的传统语法学理论最早建立了的汉语词类体系,从词汇意义着手分析,将代词作为独立的词类,后代的语法家大都沿用了他的语法理论。吕叔湘、杨树达、黎锦熙、王力、周法高等著作中也都有代词这一类。
      但也有语法家对代词成为独立的词类提出质疑。陈承泽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是最早反对汉语词类体系中代词自立一类的学者,他在《国文法草创》中明确指出,“近吾国既无关系代字,而如‘格’之变化等形式上之特征,又为我国文字之所无;……在字论上,似可无需独立为一类也;”到了五十年代,乃凡认为应该取消代词。张静在《汉语语法问题》中认为,“传统语法学从意义出发的‘代替作用’未能令人信服地证明代词是独立的词类。”
      纵观两派的观点,赞成代词独立的语法学者多是以意义和句法功能特点作为理论依据,否定代词独立的学者则以代词划分标准的一贯性为原则,认为代词没有独立的句法功能。这一矛盾说明学者对词类划分认识上的不同。词类问题是重要而又复杂的问题,也是历来语法家争论的焦点,现代意义上的中国语言学理论起步较晚,多是借鉴西方之文法。相对于以拼音文字为主的西方语言,汉语没有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给词分类困难很大,随着语言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对词类划分问题的探讨也一步步深入。代词这个类在整个词类体系中确实是个特殊的类,语法家们大都是在句法层面上甚至是词法层面上进行分析。肯定者主要着眼于意义特征,否定者坚持形式标准。从意义、语法功能两方面作具体分析,首先,代词具有极大的意义上的概括性,代词所指的事物只能由语境来决定。脱离了具体的语言背景,代词所指示的信息就无从理解。其次,代词之所以特殊,是因为代词在整个篇章中都起到它的语法作用,也就是说,代词的最基本的功能是篇章指示连接功能。在分析代词时,要探讨代词出现的语境,在具体的文本中,孤立地分析单个代词是没有意义的。代词是篇章构成中主要的语法手段,它的作用表现为代词的所指对象要在语篇的整体环境中有其对应关系。把代词放在一个更大的理论空间来讨论,将代词判定为相对独立的词类。
      
      三、代词的分类研究
      
      代词的分类研究主要涉及两类问题:一是代词属于实词还是虚词,二是代词内部的再分类。
      马建忠把代词归入实词一类,他的理由是代词应与其所代的对象为同一语法功能,代词所指代的对象与实词的语法功能是相同的,因此将其归为实词。
      王力认为,“认为它是半虚半实的词类”。代词的属类问题与词类划分的标准相关,按照王力的“根据意义、语法范畴来区别一个词的词类”的理论,划分实词和虚词的标准是实词的意义比较实在,可以单独充当句子成分,虚词没有比较实在的意义,一般不能单独用作句子的成分,在句中只起语法作用。依照这个标准,将代词划归为实词。
      对代词的内部分类各家也有不同的说法。《马氏文通》把代词分成四类,直到今天,对代词的分类基本上仍沿用了它的体系。吕叔湘沿用了一般的三分法分类(即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王力最早把代词分为七类。他根据代词的作用和其指代的事物的功能分类,给研究者很多的启发性。
      目前最为通用的分类是三分: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这种分法根据代词的作用――替代、指示、询问来进行分类,具有相对的合理性和标准的一致性,较为简明,并为语法界普遍接受。可以对古汉语中的代词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研究它们与近代汉语、现代汉语的传承关系,为汉语史代词词汇研究提供一些材料。
      
      参考文献
      [1]吕叔湘.吕叔湘全集.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
      [2]陈承泽.国文法草创.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张静.汉语语法问题.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
      [4]王力.王力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5]马建忠.马氏文通.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6]周有斌.国内百年汉语代词研究概述.淮北煤师院学报,1999(4).
      
      作者单位:
       山西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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