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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设备管理规定

    时间:2020-08-05 13:22:2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生产设备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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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

      为了生产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完成生产计划和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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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使用、检修、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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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管理结构与职责

     公司对设备实行三级管理,即厂级、车间、操作人员,各级管理职责如下:

     3.1 厂级管理由生产部行使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各项设备管理制度,检查、督促、落实制度的贯彻执行,安排设备大中修计划,组织厂级设备大检查,处理较大设备违章事故,考核车间设备管理情况,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

     机电维修班是生产部下属的设备管理部门,承担厂级部分管理职责和本部门的具体职责,主要负责设备资料档案管理,新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编制和实施一、二级保养计划,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参加各级设备检查,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使用、维护、保养情况,随时制止违章现象,参加设备事故分析,提出事故原因鉴定意见,确保所有设备安全运行等。

     3.2 车间管理:负责落实各项设备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培养爱护设备的良好习惯和职业道德;进行设备现场管理,制止违章操作;组织车间设备检查,处理发现问题;组织本车间设备违章事故原因分析,提交事故处理报告,处理损失在 200 元以下设备违章事故;配合机电维修班搞好一、二级保养,保证车间设备运行安全。

     3.3 操作人员管理:操作人员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管理者,其职责是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执行各种管理规定,正确操作,按时保养,精心维护,保持卫生,及时上报设备的潜在隐患,听从机电维修人员的技术指导,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和状况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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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 设备 三级 保养制度

     设备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和一、二级三种保养,具体要求和规定如下:

     4.1 日常保养(可不做计划):

     由设备操作工人当班进行,认真做到班前四件事、班中五注意和班后四件事。

     (1) 班前四件事 消化图样资料,检查交接班记录。擦拭设备,按规定润滑加油。检查手柄位置和手动运转部位是否正确、灵活,安全装置是否可靠。低速运转检查传动是否正常,润滑、冷却是否畅通。

     (2) 班中五注意 注意运转声音,设备的温度、压力、液位、电气、液压、气压系统,仪表信号,安全保险是否正常。

     (3) 班后四件事 关闭开关,所有手柄放到零位。清除铁屑、脏物,擦净设备导轨面和滑动面上的油污,并加油。清扫工作场地,整理附件、工具。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运转台时记录,办理交接班手续。

     4.2 一级保养:设备内外彻底清扫、擦洗,检查设备坚固程度,检查油位,疏通油路,清洗齿轮箱,根据油质换油或加油,除去活动面毛刺,调整间隙,排除故障。要求达到

     外观清洁、漆见本色铁见光、油路畅通、油窗明亮、操作灵活、运转正常(具体内容见设备维修保养规范)。

     保养时间:一月一次,具体时间由车间安排。保养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人员配合,车间验收。

     4.3 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检查设备技术状况,调整机械缺陷,修复或更换磨损零件,进行局部磨研,结合换油情况进行清洗,测绘无图零件备用。要求达到无漏油、漏气、漏电现象,完全符合设备完好标准(具体内容见设备维修保养规范)。

     保养时间:根据设备情况至少每 6 个月进行一次。此工作由机电维修班安排计划,生产部批准后车间安排具体时间。保养工作以维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配合,完成后由生产部和车间共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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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检查制度

     设备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巡回检查、车间检查和厂级检查,具体规定如下:

     5.1 日常检查:由操作人员负责,上班后首先进行日常检查,内容包括油路、润滑、运转、卫生、零部件完好、潜在问题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如无法处理时,应立即报告车间,严禁擅自违章处理。

     5.2 巡回检查:由机电维修班负责,安排机修人员轮流值班,每人一周,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油路、润滑、零部件完好、操作人员安全操作等情况,发现违章作业者,立即予以制止;发现设备不正常时,命令操作者立即停车,及时检修。

     值班检查人员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参加车间周六设备 检查,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如有检查应发现而未发现的违章现象造成设备事故者,给以扣分、罚款等处罚。

     5.3 车间检查:由车间组织,机电维修班参加,每周六进行。检查内容包括:零部件完好,机械运转正转正常,油路畅通,润滑良好。工具坚固牢靠,操作灵活轻捷,保养干净卫生。

     经检查不合格时,对责任者每条罚款 2 元,全部不合格时罚款 10 元。

     5.3.1 检查要作好记录,每月进行汇总评比,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5.3.2 生产部部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予考核。

     5.4 厂级检查:由生产部组织,各车间领导、机电班人员全部参加,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时间由生产部决定,检查内容同车间检查内容,机电班长作好检查记录,参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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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维修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及时落实设备故障责任,准确记录设备运行时间,现对设备维修作以下规定。

     6.1、操作人员在操作中设备发生故障,无论是何种原因,必须首先停车,然后立即向车间主任或班长报告情况。

     6.2、车间主任或班长接到报告后,首先查明故障原因,落实责任,然后开具设备维修通知单,操作者持通知单找值班机电维修工进行修理。严禁操作工和维修工私下商议进行维修。

     6.3、机电维修工接到车间维修通知后立即进行维修,维修完毕进行试车,确无问题时交付操作者使用。机电维修工必须记清修理时间和修理项目,并签名,同时填写设备维

     修记录和维修通知单,于当日下班前将维修通知单交生产部作情况汇报。

     6.4、车间主任根据当日设备故障和责任情况依照设备管理责任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况严重时应立即报告生产部主管领导。

     6.5 设备维修后要对设备精度进行检验,并填写设备精度检验记录 7 7

     设备交接制度

     7.1 凡倒班操作的机床,交接人要认真如实填写当班“设备交接保养记录”,不填写的一次罚款 5 元。

     7.2 单人操作的机床,同样要填写当班的“设备交接保养记录”,不填写的一次罚款 5元。主任不检查保养记录的一次罚款 10 元。

     7.3 交接班必须严格认真,如因交接不清出现设备事故时,交接者同时承担责任,共同受罚。

     7.4 交接内容:运转、油路、润滑、零部件、工具、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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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违章事故分类、调查及处理规定

     8.1 损失在 200 元以下为小事故; 200—500 元为中事故,500—1000 元为大事故;1000元以上为重大事故。计算损失按误工费、材料费、维修费、设备停工费。

     8.2 操作者在设备运行中不遵守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虽未造成事故损失者,发现后处 50 元罚款。车间主任以上管理人员、机电维修班均有此项罚款权。

     8.3 未按规定的保养程序、办法、时间、周期进行维护保养的,虽未造成直接损失或事故的,发现后处 5—30 元罚款。

     8.4 因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不按规定维护保养造成直接损失或事故的,损失在 200元以下的,由车间直接处理。按损失额的 100%处罚;损失在 200—500 元之间的,由车间提出处理意见,报生产部研究决定处理,按损失额的 50%—100%处罚;直接损失在 500元以上的根据事故原因,由生产部报生产副总处理,分别给予责任人罚款、调离、停工、降级、直至开除。

     8.5 因各种原因有意造成设备损坏,机件报废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8.6 发生设备事故后,由机电维修班会同事故单位,进行现场分析判断,做出鉴定后,由发生事故单位负责作书面事故报告单,写清单位、责任者、事故类型、原因、损失、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等交生产部。机电班负责作书面事故调查分析,写清事故类型、原因、损失、责任划分、防范措施等,报生产部按照事故处理权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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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规定

     9.1 精密设备和关键设备必须做到四定:操作人、操作规程、维修人、备配件。

     9.2 凡遇超范围加工时,机修人员有权制止。如生产必须时,由车间或生产部出具超范围加工通知单,机修人员方可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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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管理责任

     10.1 生产部经理 10.1.1 负责全厂生产设备的管理领导工作,对全厂生产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事故处理负全面责任。

     10.1.2 负责制定行之有效的设备管理办法。

     10.1.3 负责检查监督各生产车间建立建全具体的设备管理制度。

     10.1.4 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各车间设备维护`、保养、运转、完好状况和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落实处理。

     10.1.5 负责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及时处理损失在 200—500 元的各类设备违章事故,并布置防范措施。

     10.1.6 负责编排设备大中修计划,报生产副总批准实施。

     10.1.7 安排和组织全厂生产职工的设备常识学习培训考试工作。

     10.2

     车间主任 10.2.1 负责本车间所有设备的管理领导工作,对本车间所有设备的保养、维护、使用及管理负全部责任。

     10.2.2 依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车间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负责落实公司关于设备管理方面的每项具体制度。

     10.2.3 负责做好车间员工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重要性的教育工作。

     10.2.4 负责检查监督车间员工的操作情况,及时处理违章操作现象。

     10.2.5 负责直接处理损失在 200 元以下的设备违章事故。

     10.2.6 负责调查本车间设备违章事故的原因,损失、责任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书面报告给设备主管领导。

     10.2.7 负责每周的设备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检查出来的各种问题。

     10.3

     机电维修工责任制 10.3.1 负责熟悉全厂各种机械设备的原理、性能知识,掌握正确保养、操作和维修等有关要求。

     10.3.2 根据公司领导的安排,负责所有进厂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对操作人员的保养操作知识培训。

     10.3.3 负责检查、监督全厂设备操作人员的规范操作情况和一级保养及润滑执行情况,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时保养者,有权对其进行批评和向车间或生产部提出处罚建议。

     10.3.4 负责定期和操作人员一道对设备进行二级保养工作,并保证保养质量,达到完好标准。

     10.3.5 负责参加对设备违章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并提出事故原因鉴定意见。

     10.3.6 负责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工作,保证所有设备正常运转。

     10.3.7 负责全厂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工作。

     10.3.8 如失职失责造成操作者发生设备事故,按损失额的 5%罚款。

     10.4

     设备操作人员责任制 10.4.1 对自己使用设备的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完好和正常使用负全部责任,并认真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

     10.4.2 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必须执行“五不准”规定。

     10.4.3 负责设备的定期一级保养工作。两人操作一台设备时,必须要有严格的保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责任划分不清发生事故时,一同加倍处罚。

     10.4.4 负责协助配合维修工对设备进行定期二级保养工作。

     10.4.5 负责操作设备的润滑五定工作,做好日常检查,及时报告设备的潜在隐患。

     10.4.6 如果违章操作,或不按规定保养,造成设备事故,应立即写出事故经过、责任承担、过失检查及今后如何改正的书面材料交车间领导,接受处理。

     10.4.7 操作中发现设备运转失常,应立即停车,并通知设备维修工检查处理,不得私自处理。发现私自处理者,罚款 20 元。

     10.4.8 积极参加车间的业务技术学习和安全教育活动,无故缺席一次罚款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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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录

     10.1 设备维护保养计划 10.2 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10.3 设备维修记录 10.4 设备精度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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