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领导讲话
  • 发言稿
  • 演讲稿
  • 述职报告
  • 入党申请
  • 党建材料
  • 党课下载
  • 脱贫攻坚
  • 对照材料
  • 主题教育
  • 事迹材料
  • 谈话记录
  • 扫黑除恶
  • 实施方案
  • 自查整改
  • 调查报告
  • 公文范文
  • 思想汇报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文档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高职法学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探析

    时间:2023-06-18 11:25:0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严 苗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西安 710021)

    依法治国作为促进我国法律事业发展的主要政策,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在逐渐顺着时代的潮流而完善。虽然我国的法制建设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但我国的高职法学教育却发展非常缓慢,依然在运用着老旧的教学模式和方法,而这些方法不仅很难符合社会的人才需求,同时还会严重脱离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对于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是非常不利的。

    1.缺乏实践性

    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专业,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实践和经验来面对现实问题并解决问题,如果缺乏对现实社会和生活的实践,只依靠法律理论和条例来学习的话,必然会对学生的思想带来一定的局限性。高职教育专业的学习目标和普通高等教育是不一样的,高职法学教育更注重对知识的实践应用而非进行学术研究,因此高职法学教育必须要认清人才培养的目标,加强实践性培养,以确保学生能够充分利用法学知识应用到日后的工作中去。如今我国的高职法学教育体系建设尚未完全成型,因此受到了传统高校法学教育统一性的限制,并没有形成符合高职学生需求的法学教育模式,加上高职法学教师队伍基本是以受过普通高校教育的本科以及研究生为主,因此在教学模式、教材内容以及课程设置上基本都是以本科教学模式为主。因此造成了各个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没有任何差别,课程内容和教学模式依然老旧,基本以理论知识为主,缺少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本不符合职业教育人才实践性和应用型方向的培养目标。当前大部分职业院校的法学教育只相当于本科教育的浓缩,因此不仅无法培养出高端的理论人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也相对落后。

    2.无法突出职业性

    对于法学教育来讲,将其定义为精英教育还是大众教育,是素质教育还是职业教育,是非常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关于整个问题也容易形成不一样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不过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的法律职业会存在职业非专业化和专业非职业化的情况,其中法律职业非专业化主要是由于许多法律职业人员并没有得到专业的系统性培养;
    而法律专业非职业化则是我国的高等法学教育受到了素质教育和通识教育的影响,并没有意识到发现教育职业化的重要性。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高职法学教育同样没有形成有效的职业实践能力教育体系,因此大部分学生并没有接受过专业能力的训练,根本不符合高职教育的职业性和实践性的特点。

    3.容易陷入工具主义的局限性

    由于当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和研究基本处于法律的诠释学层面,大部分法学教育并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教育体系,因此造成了法学研究无法带动法律的进步,只能利用法律的进步才能带动法学教育的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职法学教师非常重视对法律条例的教学和解释,教学内容也以当前的法律条例为主,反而没有意识到现实对法律理论的质疑、矛盾等方面,因此形成了一种教师讲法律条例、学生背法律条例、考试考法律条例的单一性教学模式。这样的教学模式过于死板落后,因此很容易对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分辨能力造成一定的限制,学生只知道如何去背法律条例以应付考试,反而没有关心和重视过法律背后所蕴含的理念、价值观、社会看法、文化背景以及知识和传统,确保法律教育中应有的信仰,缺乏人文主义关怀以及追求社会正义的精神,只会让学生成为法律机器,而不是一个富含公正性的职业法律人。

    4.缺乏符合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法学专业教师基本以高等学校培养的研究生和本科生为主,大部分教师由于长期在学校展开任教,加上教学工作量较大,因此并没有实质性的法律工作经验,无法将知识内容和现实生活进行融合,缺乏有效的实践能力,因此导致在教育中容易被工具主义的思想而禁锢。高职院校法学教育应当建立起“双师型”教学团队,也就是在教师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还需要具有强大的实践能力,这样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全面型人才,这也是高职法学教育当前非常缺失的工作。

    5.教学中难以协调情理与法之间的关系

    职业法学教学中难以协调情理与法之间的关系也是现阶段高职院校法学专业教学普遍存在的问题。例如民事法律问题的解决不仅仅依靠法律手段,法律手段较为生硬,缺少灵活性,一些情况下仅仅依靠法律手段可能会将矛盾问题进一步激化开来。因此法学专业教学中要注意培养学生情理与法的结合能力,要引导学生立足社会风俗、情理角度上培养学生协调能力,这对增强学生今后步入工作岗位的适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高职院校法学专业教学中没有立足整个社会环境展开对法律的讨论,法律与社会环境相剥离,展示给学生的实训教学内容显然脱离实际生活。因此针对法学专业教学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更为人性化的方式去解决民事法律纠纷。这一环节也是今后法学专业教学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如今我国法律行业的职业结构形成了一种多元化趋势,从事法律职业的工作人员一般分为三种:以律师、法官、检察官、立法人员、仲裁和公证人员为主的应用类;
    以教师和法学研究为主的学术类;
    以法律助手、法律技术以及法律执行人为主的技术类。由于像是法官、律师之类的应用类法律职业对于人才的学历要求和资历要求很高,因此高职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须要进一步深造才能获得资格,而有能力和心态进一步深造的人寥寥无几;
    而学术类法律职业则需要硕士以上的高等发现毕业生,因此和高职法学教育无关;
    所以高职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应当以技术类职业为主,要培养适应我国发展需求,同时能够充分掌握法律的理论和应用技能,并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确保能够从事法律辅助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因此在高职法学教育中,教学目标应当以学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为主,一定要充分改变传统教学模式的局限性,提高学生的理论实践能力,建立一种更加灵活、更加开放的教学模式,才能确保高职法学教育的质量能够得到提升。而在高职法学教学模式的改革中,一定要遵循以下要求:

    1.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

    在传统的职业院校法学教育中,基本是以教师和教材作为课堂的重心,根据传统教学模式并利用提问、解说等方式来让学生学习到知识内容。这种方法不仅效率低下,而且还强制让学生成为知识的接受者,严重限制了学生主动积极思考的能力,将学生限制在了课本的知识上,失去了灵活应变、独立创新的思维能力,这对于学生的发展乃至我国法律行业的发展都是非常不利的。因此高职法学教育改革的首要目标就是转变课堂模式,要建立其以学生为主的教学体系,让教师成为知识的教授者变成学生学习的引导者,而学生则需要从被动学习知识转变为主动展开学习和实践。在这样的教学模式中,教师和学生的交流以及参与是非常重要的,学生应当是教学是核心,才能保障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例如在模拟法庭、知识辩论等实践活动中,学生应当成为课程的主导,而教师则需要进行引导和对活动的控制,确保学生能够在自主合作的基础上展开实践活动,让学生的理论知识得到有效的落实。在开展多次实践活动后,法学课程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而且还能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意识也人文主义思维,让学生不再去简单地对法律条例进行阅读和背诵,而是结合实践和现实来寻找灵活应变的技巧,提高了自己的思维能力,让学生获得最根本的进步。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双师型队伍是职业院校法学专业教育的基础,在教师队伍的建设过程中,不仅需要教师具有极强的理论基础,而且还需要有一定的实践能力。教师需要充分利用其课堂的时间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并且根据学生的特点来定制专门的教学计划,确保能够提高课堂的效率,提高理论知识教学的灵活性,让学生不再使用死记硬背的方法来学习理论知识。而实践能力往往是高职院校教师相对缺少的,因此学校可以和当地的法律部门联合,邀请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官以及从业人员作为兼职教师进行教学,让学生充分体会到法律工作中遇到的现实性、开放性问题,并且从中学习到实践经验,让学生获得不一样的学习体验。

    3.开放教学场地

    在展开法学实践教学的过程中,不仅要开展校内实践活动,还需要带领学生走出去,让学校和当地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场所展开长期合作,并且建立起稳定的实训基地,让学生能够利用旁听或者参与的机会,深刻感受到法官、律师、当事人等在庭审中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能根据对庭审细节的总结让学生学习到庭审过程中的应变技巧,同时也能学习到理论知识的实际用法,让学生的理论落实能力以及民事纠纷的解决能力获得有效的提升。

    同时教师还可以让学生真正深入基层中去,让理论知识得到真正的实践和练习。展开法律咨询活动的优势就是在于让学生深入基层来对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在民事纠纷的初级阶段进行学习和实践,并且对咨询者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分析和解答。而且展开法律咨询互动还能够对民法展开有效宣传,从而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学生也能在宣传和咨询过程中提高职业能力,在灵活的互动过程中考验自己的素质、理论知识以及思想道德,让学生的专业能力得到锻炼。

    4.开展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是让学生获得有效实践的重要活动,因此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不同的小组,选择经典案例来分配给各个小组,让小组进行分析、讨论、分配角色、安排模拟演练,并且进行课堂展示。其间教师应当避免过多干预,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让学生展开高效的分析和编排。而在课堂展示结束之后,教师可以先让其他团队进行评价,对于错误流程或者细节问题进行点评,进而再亲自对模拟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整合,并给予解决办法,鼓励学生进行完善和提升,进而展开多次演练。模拟法庭不仅能够让学生的理论知识得到落实和实践,还能够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从而在日后的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在落实法学教育的改革目标,认清法学教育的教学方向之后,教师和学校一定要注重法学实训合成的开展,让学生能够从实训课程中提高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提高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让学生的专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由于法学知识与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具有一定的趣味性、灵活性以及实践性,进而深受学生的喜爱。而法学实训能够充分让学生脱离理论教育的约束,让学生得到充分的解放,能够利用理论知识结合实训课程来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同时也能让学生在实训中发现自身的不足之处,进而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能力,让学生的专业水平获得不断进步。因此本文对法学实训过程的改革构思分成了以下实施步骤,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为学生专业能力的提升打好坚实的基础:

    1.开展阅卷活动

    阅卷环节的目的主要是教师去寻找实训课程的内容和目标,同时锻炼学生的卷宗阅读和案件分析能力,也就是将法院以及律师事务所中的真实案卷进行筛选并订装成册,让学生展开阅读、分析和讨论,并且进行总结和体会的整体。这种方法能够让学生充分认识那些经典案例,而且能够提供学生的案例分析和卷宗阅读能力,不断提高学生对卷宗阅读和案例分析的熟练度和深度,这同样也是法律专业的必备职业能力。而且教师所整理的案卷也能够当做日后实训课程的模拟内容,因此也能够让学生对案件流程的熟练度得到一定提升。

    2.开展旁听活动

    旁听指的是教师带领学生去法院对庭审过程进行旁听,其间需要让学生做好笔记,并且让学生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带领学生展开旁听活动能够让学生在观摩中充分体会到法庭审理的整个过程,提高学生的临场感。

    3.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法律咨询活动具体是让学生在一定的公共场合中现场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以及问题咨询,让学生真正深入基层中,让理论知识得到真正的实践和练习。

    4.展开模拟法庭

    开展模拟法庭的模式与上文一致,毕竟模拟法庭是法学专业实践的重要模式之一,因此在实训课程的建立中也必须要重视模拟法庭的意义和重要性。

    5.亲自代理出庭或者代书司法文件

    这种形式指的是教师在寻找到案源或者机会时,安排学生参与到案件的审理、代书司法文件甚至代理出庭中,能够让学生的专业能力得到真正的锻炼。不过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这种方式并不能让所有学生进行参加,基本只能让部分想要提升学历和从事法官或者律师行业的学生参加,因此教师可以采用报名以及投票的方式选择能够参加这类实训的学生。

    6.开展辩论赛

    辩论不仅能够让学生的专业能力得到提升,还能够让学生产生一种良性竞争,让学生互相学习、互相提高。而教师在选择辩论题目时需要顾及灵活性、趣味性、专业性以及可辩性,让学生能够提起兴趣和动力,积极对辩论题目展开思考和讨论,并且根据自己的间接来展开激烈辩论,在辩论中提高职业能力。

    而在上述各种实训形式进行设计和实施的过程中,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理论知识情况以及实际需求来展开,而且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一是对于实训内容的安排一定要充分贴合学校的课程安排。由于大部分学校安排的实训课程为一个月左右,加上法学理论的内容过多、学时紧张,因此在实训内容设计时一定要进行充分的优化,确保学生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得到充足的锻炼。

    二是提前进行实训准备。实训内容需要在实训课程开始前就要准备完善,确保各种形式都能够得到相应的准备。像是阅卷实训,教师需要提前准备好卷宗资料,至少要做到每个小组一本甚至一人一本,以提高学生的专注度以及独立思考能力。而模拟法庭则需要提前设计模拟内容以及场地等等,教师一定要将实训的内容、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全面准备,以确保学生在开展实训活动时能够更加顺利,同时还能让课程时间得到有效的优化。

    三是教师要合理安排引导。由于法学实训课程的最大特点是让学生进行亲自展开、亲自落实以及亲自操作,因此教师一定要避免出现干预过度的情况,只需要进行引导、评价、分析以及整合。像是在阅卷活动中,部分学生可能会出现没有头绪、无法理解内容的情况,此时教师便可以进行引导,让学生抓住重点和目标,从而给学生带来一定的启发。而在模拟法庭中,教师则对学生的展示结果进行合理的评价,让学生根据教师的评价进行完善。而辩论比赛时,教师一定要注意对场面的控制,确保学生能够展开有序辩论。因此教师一定要在确保给予学生充分自由的前提下,用心观察和总结学生的实训课程展开情况,并且有针对地和学生进行交流和引导,让学生能够在教师的不断指引下获得提升。

    四是制作实训报告和总评。实习报告是对学生实训过程以及实训成果的总结,同样也展现出了学生对实训过程的感悟和体会。实习报告一定要确保能够完整记录实训过程,内容要详细,而心得和体会一定要有感而发,确保真实和自然,让教师对学生的能力和想法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同时实训报告也是确定学生实训成绩的最好方法,因此教师在评价时一定要中肯、认真,能够发现问题,帮助学生解决问题,让学生意识到理论和实际的差距,并且能根据评价来提升自己。

    总之,要想高职法学得到有效的突破,就必须要改善当前的教育思维和教学模式,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将学生培养成更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律专业人才。

    猜你喜欢 法学实训法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南大法学(2021年3期)2021-08-13《南大法学》征稿启事南大法学(2021年6期)2021-04-19《南大法学》征稿启事南大法学(2021年5期)2021-04-19《南大法学》征稿启事南大法学(2021年4期)2021-03-23法律解释与自然法法律方法(2021年3期)2021-03-16基于CDIO理念的数控实训教学改革与实践装备制造技术(2020年12期)2020-05-22虚拟情景实训环境三维模拟计算机测量与控制(2017年6期)2017-07-01电工电子实训教学改革与创新电子制作(2017年8期)2017-06-05微课在数控实训课中的应用探析信息记录材料(2016年4期)2016-03-11让人死亡的法律山东青年(2016年1期)2016-02-28

    推荐访问:探析 高职 教学模式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