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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化村的土地纠纷

    时间:2021-03-24 16:12:4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征收农业税费时期,不少农民不想种地,把地交给了村委会或其他人;取消农业税并有了种粮补贴后,这些农民又想要回这些土地。你要他不给,于是引起了矛盾纠纷。当然,还有其他原因引起的矛盾纠纷。各地这样的情况不少,湘化村只是其中一个典型的案例。对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几方都能满意?请大家来出出主意,说道说道。
      
      “依照《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无权收回承包地,所以我组的40亩水田,村集体必须无条件退还。”戴着眼镜的湘化村一组村民刘建国活脱脱一个律师模样。笔者和镇土地流转中心的几名干部刚刚进门,他就抱出一大堆的法律书籍与我们理论。
      村干部告诉笔者,因为鱼池的权属问题,2009年2月10日,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一组部分村民冲击会场,打烂会议室部分桌椅。群情激愤的村民还准备放干有权属争议的鱼池,而现承包户要誓死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一场群体械斗眼看就要发生。
      
      矛盾的主要根源
      
      2000年,湘化村一组全体村民将40亩低产田交还给村委会,不愿意再继续承包。他们的理由是,该组有25位村民已经转为非农户口,迁入市区居住,主动放弃原有的承包地。为了解决土地撂荒与农业税费无着落的矛盾,当时的村委会只好投资将这些村民小组自行让出的低产田改造成鱼池,另行发包给了其他村民。
      “主要是当时的农业税费太重,2000年时,我们每亩水田应净交集体350元,还有各种义务工摊派,而当时的谷价太低,种田亏本,所以土地成了累赘,我们不得不找各种理由拒绝承包。”
      “税费征收时期,干群矛盾异常突出,为了征收税费,1990年代镇政府甚至动用过警力,有的农户被逼得喝了农药,有的被逼得跳了河。”“现在政策好了,国家不但不要农民交钱,还给予各种补助,算算我们组给出去的40亩水田,光粮食直补一项,每年就损失4000多元,大家认为吃了亏,所以才齐心索要原来的水田。”
      2009年2月12日,在由笔者和几个镇干部组织召开的一组村民代表大会上,村民们纷纷发言。
      “一句话:都是政策惹的祸。税费过重时期,农民不愿意要土地,纷纷甩包袱。现在不仅免了农业税,国家还倒给钱,失去土地的农民又纷纷索要。短短几年时间,土地政策呈现出两个极端,这一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是财富,但也给农村造成太多的土地纠纷。”镇土地流转中心的李主任说,现在全镇这样的土地矛盾太多了,严重影响了农村稳定。
      据现任的湘化村村委会周会计介绍,2000年,当时的湘化村村委会考虑到鱼池承包户的利益,还特意和一组签订了一份《湘化村一组土地转让合同》。合同规定,鉴于农田歉收,负担过重,一组将40亩低产田无偿转让给村委会,从此不再承担税费任务,并且永不收回。在合同书上,迁出的25个村民均签了字,并且由镇政府进行了公证。
      现任村干部认为,一组村民与原村委会签订了转让合同,理当永远放弃承包权。但是一组村民代表认为,他们当时签订此合同是迫于负担过重,且签字的仅仅25人,只占本组人口的1/4,不具备法律效力。在会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土地法规带来的尴尬
      
      一组的水田能不能收回?2月13日,一组部分村民代表到县国土局土地权属纠纷办公室申请土地权属仲裁。办公室的杨主任答复说:“此类纠纷需要认真勘查,法定仲裁期限一般是半年到一年半左右,如果对仲裁不服,再另行向当地法院起诉。”村民们一听傻了眼,认为走法律途径太漫长,只好回头向镇政府施压,并要求限期解决。
      2月14日,笔者和几个乡镇干部、湘化村村干部一同就此事咨询了县国土局土地权属纠纷办公室杨主任。杨主任认为,没有经过2/3村民代表签字的《湘化一组土地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且按照有关土地法规规定,在承包者没有撂荒的情况下,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
      按照国土部门的意见,湘化村委会必须无条件退回一组的40亩水田。但是问题远远不是退回那么简单!
      “现有的鱼池承包户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无效,那谁来保证现有承包户的合法权益?如果一组的水田可以无条件收回,那么七组呢?七组的部分土地被村里建了学校,如果七组也要收回的话,学校是不是要拆除?”湘化村村委主任的一连串问题问得大家哑口无言。
      负担过重时,农民可以把土地当作包袱甩给当地政府,而当土地收益有甜头时,他们又可以要回。如果说土地法规最大限度保护了农民利益的话,那么谁帮基层政府摆脱难以承受的困境?
      “有些法规有时只是临时止痛的膏药,如果想真正消除病根,我们还不得不从政府维持稳定的角度来处理问题,而这些却又不是法律所允许的。作为基层干部,我们往往遭遇法律条文与实际操作的尴尬!”谈到土地纠纷,镇土地流转中心的李主任脸上写满无奈。他近两年主管乡里的土地纠纷调解,其中一起纠纷纠缠了一年多,至今难以解决。“现在农民遇到有关土地方面的问题,都不愿意走繁琐的法律程序,都喜欢向当地政府施压,况且有些土地法规也难以解决实际矛盾。”
      
      矛盾并没有结束
      
      湘化村村委会怕影响大局而顾虑重重,一组村民因为不愿意走繁琐的法律程序而急火攻心,矛盾一触即发。
      经过多方努力,一组村民最终与湘化村村委会达成初步协议。协议规定,现有的40亩鱼池暂归村委会使用,待村委会与现有鱼池承包户签订的3年合同到期后,再无条件交由一组村民。
      一组的鱼池权属纠纷暂时告一段落,但是已经在七组土地上建好的学校该怎么办呢?湘化村村委主任更为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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