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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_王元化《文心雕龙创作论》中的王国维

    时间:2020-03-13 07:27:3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王元化先生上世纪末的学术努力以“九十年代反思”著称,反思焦点包括重新评赞王国维。然而王元化对王国维的钦敬至少始于20世纪60年代,其时开始撰写的《文心雕龙创作论》堪为表征。后者包括引鉴其文字考证成果,评赞其文艺美学观点,运用其首倡的“二重证据法”,以及称颂其为“开拓新境界”的代表人物。“九十年代反思”后的王元化进而从思想史范围与学术精神高度推重王国维,部分原因是基于此前的研究和体认。
      关键词:王国维;王元化;文心雕龙;艺术创作;九十年代反思;学术精神
      中图分类号:J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104(2011)05-0049-06
      王元化先生在《文心雕龙》研究方面先后出版过六部同类著作:《文心雕龙创作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初版、1984年修订版)、《文心雕龙讲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改版、广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修订版、日本汲古书院2005年日译版)、《读文心雕龙》(新星出版社2007年最终版)等。最初版多处涉及对王国维的评赞,它们在以后各修订改版中始终保持而未见改变。
      “九十年代反思”时期王元化对王国维崇敬有加,原因之一是基于他早先对王国维学术的研究与体认。本文主要简介《文心雕龙创作论》涉及的王国维评赞,以期准确把握王元化“反思”前后的王国维观。
      一、“物”字考释:“王氏之说,义据甚明,可谓胜解”
      《文心雕龙创作论》阐释刘勰“心物交融”篇中,首先考辨的是“物”字之义何所指。其中一段对范文澜《文心雕龙注》相关注释的评论写道:
      《范注》把物字训为“事也理也”本之段玉裁。……所谓“事也理也”本来是段注牛字之训,今范注移作物字之训,是否可以成立?案物从牛,勿声。王国维《释物篇》曾据卜辞(引戬寿堂所藏《殷墟文字》第三叶及《殷墟书契前编》卷四第五十四叶,卜辞原文略)考定“物亦牛名”,是则物牛二字古通。《范注》以牛字之训来解释物字是没有问题的。
      这里是以王国维《释物篇》的考释结论,来评断范文澜释物字“没有问题”。
      该篇又分别参考比较了许慎《说文解字》、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以及王筠《说文解字句读》、白作霖《释说文牛马字义》、徐承庆《段注匡谬》等相关训释,而发问“物字之训,究竟以何者为胜?”作者的解答也是以王国维的考辨为主要借鉴:
      笔者以为王国维之说较长。王氏《释物篇》云:“古者谓杂帛为物,盖由物本杂色牛之名,后推之以名杂帛。《诗・小雅》曰:“三十维物,尔牲则具。”《传》云:“异毛色者三十也。”实则“三十维物”与“三百维群,九十其椁”句法正同,谓杂色牛三十也。由杂色牛之名,因之以名杂帛,更因以名万有不齐之庶物,斯文字引申之通例矣。”
      作者之所以认为“王国维之说较长”,理由不仅是基于上引王氏论述中的举证,还有其本人调查所得的例证与辨析,并进而评断王国维之说“可谓胜解”:
      王氏提出的杂帛之训,在先秦以来古籍中可以找到不少例证。如:《周礼・司常》“杂帛为物”。《仪礼・士丧礼》“为铭各以其物”并《仪礼・乡射礼》“旌各以其物”,《注》曰:“杂帛为物,大夫所建也。”《释名・释兵》:“杂帛为物,以杂色缀其边为燕尾,将帅所建,象物杂色也。”杂帛是最接近物之本义“杂色牛”的训释,由此再引申为万物之训。许氏《说文》牛字亦有万物之训,但王氏谓其“迂曲”。这是因为许氏《说文》兜了一个圈子,由“牛大为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再归结到牛训万物上来,这种说法是缴绕难理的。王氏并不否认万物之训,他只是指出物的本义不是万物,而是杂色牛,推之以名帛,后更因以名万有不齐之庶物。因此,万物乃物字的引申义。王氏之说,义据甚明,可谓胜解。
      在此基础上,作者回瞻《文心雕龙》之说及前人相关注释,评曰:
      在物字的纷繁词义中,刘勰的心物交融说的物字,即王国雏所举出的引申义:“万有不齐之庶物”。因而,论者把它解释为外境,或解释为万物,都是可以说得通的。唯独把《神思篇》的“神与物游”和“物沿耳目”中两物字,分释为“外境”和“事理”,加以牵强地区别,或者拘守旧训,把它们一律强调作“事也理也”,再进一步把理字作为哲理之理,以从己意,这都是不正确的,并且会使我们在探讨《文心雕龙》的思想底蕴时带来不必要的障碍。
      以上可见,王元化在讨论《文心雕龙》“心物交融”说时,综合考察前人的各种相关注释,而他最为推重、引为主要借鉴的是王国维“物”字考释的结论。并且就管见所及,首先重视并将王国维考据成果引入《文心雕龙》研究的,是王元化的《文心雕龙创作论》。
      《文心雕龙创作论》虽然初版于1979年,而该书最初手稿名为《文心雕龙柬释》,后者在更早的20世纪60年代就大体完成。作者于该书初版后记自述:
      这是一部旧稿,开始写于一九六一年。后来因为患病,时写时辍。直至一九六六年初,初稿基本完成。当时还来不及整理出版,文化大革命开始了。在“四人帮”横行猖獗之际,原稿被抄走,经过了十多年的漫长岁月,才重新回到手中。
      在60年代背景中,学术界重视王国维论著者显然并不多见,而将王国维论著视为重要借鉴依据者更属鲜有。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王元化当时通过分析比较而评价王国维观点为“胜解”,不仅需要与王国维著述相关的学养积累,也不仅需要对王国维学问观点的判断力与慧识,更需要不为某种潮流所动的勇气。
      二、《王国维的境界说与龚自珍的出入说》
      该篇是《文心雕龙创作论》下篇首章所附专论之一。将王国维的名字直接标写于篇名中,已然可见作者的重视。该篇主要是从审美主客体关系的视角,比较阐释刘勰“心物交融”说、龚自珍“出入”说,以及王国维“境界”说三者间的关系。其文末结论是:
      如果我们把刘勰、龚自珍、王国维三家之说作一简括的概述,就可以这样说:刘勰的心物交融说初步接触到审美的主客关系问题,还处于原始的朴素看法。龚自珍的善入善出说进了一步,在审美主客关系上提出了现实和个性的互相渗透。虽然龚自珍还没有谈到写实和理想问题,但是他提出在写实中须表现作者的“至情高论”,已邻近文学创作中理想问题的边缘。至于王国维的境界说,则从主客关系的“入乎其内与出乎其外”更进一步,在创作方法上标出写实与理想两大流派,并开始提出这两派相互可通。从以上概述大体可以看出我国文论在不同时代的发展线索的一个轮廓。
      其中对刘勰所论的评价是“初步接触到”,对龚自珍所论的评价是“进了一步”,而对王国维所论的评价则是“更进一步”。显然,就审美主客体关系的认识而言,作者认为王国维较之古人与前人是更胜一筹。审美主客体关系是美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也是王元化该书中着力探讨的属于艺术规律的关键之一。因而该书对王国维的这个“更进一步”的评价,足以从又一个重要侧面表明王国维在作者心目中的学术地位。   最早将王国维该文艺观引入《文心雕龙》研究的是刘永济的《文心雕龙校释》。王元化评赞后者日:“《校释》用王国维的境界说来阐释刘勰的心物交融说,较之以前的注释家向前跨进了一大步,这是应该肯定的。”然而《校释》仅仅注意到刘勰所论与王国维所论的相通,而未见后者对前者的“新发展”方面。王元化由此对王国维所论作了不同于《校释》的新阐释:
      王国维生于清末,曾受到西方文艺思潮的影响。他所说的“有我之境”(或曰“写境”)和“无我之境”(或曰“造境”),乃侧重指出“理想与写实两派之所由分”。所谓理想和写实两派,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即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严格说来,这和刘勰的心物交融说不尽相同,刘勰在他那个时代还不可能提出这样明确的理论。因此,《校释》直接以王国维的“有我之境”去解释刘勰的“随物宛转”和“与心徘徊”是较牵强的。在王国维的境界说中,“有我之境”指的是以我观物的理想派,“无我之境”指的是以物观物的写实派。在文学创作方法上,这两派各立门户,泾渭殊途,是不容混淆的。王国维正是从它们的殊异方面来立论。可是,刘勰所提出的“随物宛转”和“与心徘徊”,二语互文足义,说的却是一件事。案:《物色篇》原文:“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其中用“既”“亦”二字,可以证明“随物宛转”和“与心徘徊”是不容分割为二的。它们相反而相成,只用统一起来才构成审美主客关系的有机内容。王国维的“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侧重于论述创作方法上的不同流派,而刘勰的“随物宛转”和“与心徘徊”,则侧重于论述审美的主客关系,因此不可把两者作简单的类比。
      “创作方法上的不同流派”是来自于西方的文学观念。从王国维所论中读出并揭示其蕴涵的西方文学观的因素,这需要对西方文学思想的充分了解与深切把握。后者显然是王元化能够见出刘永济所未见的原因。换言之,王元化之所以对王国维作出较高评价,不仅因为前述他赞扬的王国维在考据和文艺观方面的卓识,也在于后者对西方新思想的了解、吸纳和融会贯通。在王元化心目中,王国维无疑并非是限于“国学”而与“西学”相隔膜的人物。
      该文中值得注意的另一个方面是,作者并没有不加分析地一味赞扬王国维的所论: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自然中物之互相关系,互相限制。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失关系限制之处。故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又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律,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这种见解在当时是颇为难能可贵的。不过,王国维把理想和写实两派可以相通的原因,归之于在文学与美术中能够摆脱自然万物的互相关系、互相限制的局限性,却不免有些朦胧含混,并没有把问题说清楚。……
      其中强调王国维“这种见解在当时是颇为难能可贵”,又指出王国维所论也不乏“朦胧含混”之处。两者可谓互文足义地表明,王元化对王国维的推重是基于实事求是的学术态度,这种态度应该也正是王元化当年能够慧识王国维,并敢于和乐于推重评判之的原因所在。
      该文中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方面是,在分析龚自珍所论与王国维所论何以会相似,前者是否对后者有所影响的问题时,作者指出:
      就《人间词话》来看,王国维对龚自珍是十分菲薄的。他曾引《己亥杂诗》中的一首,直斥“其人凉薄无行,跃然纸上”。他似乎不可能对龚自珍的理论加以推重。然而撇开这一点不论,我们可以说,他们是在探讨艺术规律上作出了某种共同的结论的。而这就更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
      这里“撇开不论”的是王国维对龚自珍人品的不以为然乃至“菲薄”,而提请“更值得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在“探讨艺术规律”方面的共同兴趣和所见。如果说王国维确实是自觉吸纳或受到龚自珍的影响,那么他对龚自珍的态度表现出的不仅是不以人废言,更是以学术目标为重。而王元化这里对王国维的评赞,也不仅由于后者在学术上的卓越成就,同时包含着对后者学术精神与品格的肯定。
      三、“二重证据法”的运用
      在治学方法上,王国维最有影响的是他首倡并成就卓著的“二重证据法”。其《古史新证・总论》曰:“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新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
      “二重证据法”主要是以地下出土新材料来“补正”纸上记载的文献资料。《文心雕龙创作论》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到王国维这一方法,但是有一处却可谓完全运用了该方法,此即该书首篇《刘勰身世与士庶区别问题》所附“补记”。全文不长:
      六九年江苏句容出土了南齐刘岱墓志,未残损,碑文完整。现措要如下:
      “高祖抚,字士安,彭城内史。曾祖爽,字子明,山阴令。祖仲道,字仲道,余姚令。父粹之,字季和,大中大夫。南徐州东莞郡莒县都乡长贵里刘岱,字子乔。君龆年歧嶷,弱岁明通,孝敬笃友,基性自然,识量淹济,道韵非假。山阴令,粹太守事,左迁,尚书札,白衣监余杭县。春秋五十有四,以永明五岁太守丁卵夏五月乙酉朔十六日庚子遘疾,终于县解。粤其年秋九月癸未朔廿四日丙午,始建坟茔于扬州丹扬郡句容县南乡糜里龙窟山北。记亲铭德,藏之墓右,悠悠海岳,绵绵灵绪。或秦或梁,乍韦乍杜。渊懿继芳,世盛龟组。德方被今,道乃流古。积善空言,仁寿茫味。清风日往,英猷长晦。奠设徒陈,泉门幽暧。敢书景行,敬遗千载。”
      这一墓志可增订前注刘勰的世系表。在刘爽之名上应增刘抚,在刘粹之名下应增刘岱。刘抚当为东莞刘氏之远祖,而刘岱则为刘勰的堂叔。刘抚、刘岱,史书无传。刘抚距穆之、仲道已有三世,估计当为晋代人物。《晋书》于汉帝刘氏之后,多为之立传。如刘颂(《列传十六》)、刘乔(《列传六十一》)、刘琨(《列传三十三》)、刘隗(《列传三十九》)、刘超(《列传四十》)、刘兆(《列传六十一》)等。更值得注意的是《列传五十一》载:“刘胤为汉齐悼惠王肥之后”,但他的籍贯并非东莞莒县,而是东莱掖人。胤卒后,子赤松嗣,尚南平公主,位至黄门郎,义兴太守。从以上诸传中,都找不到有关刘抚的线索,这更使我觉得《宋书・刘穆之传》称他为“汉齐悼惠王肥之后”的说法是可疑的。
      南齐刘岱墓志还有一点很值得注意,这就是它增加了颂功铭德的内容,这是东晋墓志铭所没有的。南齐《刘岱墓志》所出现的这一新的特点,正和刘勰《诔碑篇》:“写实追虚,诔碑以立,铭德慕行,文采允立”之说相契。
      王国维以“二重证据法”来指谓他所提倡的方法。而在上引王元化“补记”中显然可见,其前半文字叙述的是地下出土的“新材料”,后半文字是结合“纸上之材料”的记载来比照分析。换言之,这篇“补 记”的叙述方法鲜明体现了“二重证据法”的思路。该“补记”所得新结论是:
      (1)墓志的记载人名中有刘岱及其高祖(刘)抚,而“刘抚、刘岱,史书无传”。因而,据此墓碑而新发现的这两个刘氏人名,正应合了王国维所说“由此种新材料,我辈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
      (2)“补记”将史书所载与墓志所记加以比照,推断“刘抚当为东莞刘氏之远祖,刘岱则为刘勰的堂叔”,这个新结论也正符合王国维所谓以地下之新材料比照古书,“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以断言矣。”
      (3)“补记”发现该墓志所记与史载相关文字抵牾,由此认为《宋书・刘穆之传》称传主为“汉齐悼惠王肥之后”的说法“可疑”。这又是应了王国维所谓即便古书记载也未必“全为实录”。
      (4)“补记”注意到该“南齐刘岱墓志”在内容上具有东晋墓志铭所没有的“颂功铭德”特点,而这一特点与《文心雕龙・诔碑篇》“铭德慕行,文采允立”之说“相契”。刘岱与刘勰都是南齐时代人(两者是堂叔侄关系),因此作者这里所谓“相契”,其意是强调南齐墓志的该特点,有着纸上记载与地下文物的“二重证据”。
      值得注意者还在于该“补记”开端所记刘岱墓志是出土于“六九年”。前已述及,《文心雕龙创作论》是在1961年至1966年初的期间基本完成初稿;之后该初稿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抄家而去,直至文革后才回到作者手中。因此,作者写于1979年之前的这篇“补记”,可谓是在他力所能及的“第一时间”吸纳了这个10年前就出土的“地下之新材料”。需要指出,王元化该“补记”连同其正文《刘勰身世与士庶区别问题》当初曾作为单篇论文发表于《中华文史论丛》1979年第一辑,同刊同年同一辑也发表了杨明照修订过的《梁书・刘勰传笺注》。虽然两篇论文研究所涉是同一对象和同一问题,然而后者当时却尚未注意到前者所已经有所研究的这一“地下之新材料”。至少相对而言,王元化对“地下之新材料”于考据方法的特殊意义是较为敏感。杨明照于1982年出版的《文心雕龙校注拾遗》(上海古籍出版社)吸纳了王元化的该考据结论,将刘抚、刘岱这两个史书无载的人名补人。就历时长久的《文心雕龙》研究史而言,王元化堪称首次运用了以“地下之新材料补正纸上之材料”的二重证据法。如果说他之所以能够及时运用这一地下新材料,是基于他对该方法的意义早有所知,那么后者则应该是基于他对王国维学术的关注与推重。
      四、“王国维等开拓的新境界”
      《文心雕龙创作论》初版三年后出修订再版。作者在跋文中着重谈论的是学术研究的方法。其中所及有当时新兴的“比较文学”方法、马克思的“人体解剖对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作者本人提出并实践的“综合研究法”,以及中国传统学术中的考据方法等。就考据方法而言,下面一段话与对王国维学术的推重也显然并非无关:
      近几年学术界已经开始认识到清人考据训诂之学的重要性。很难想象倘使抛弃前人在考据训诂方面做出的成果,我们在古籍整理研究方面将会碰到怎样的障碍。如果没有为数在千卷以上的《清经解》和《续清经解》以及《经籍篡诂》这样一些书籍,恐怕有大量的古籍直到今天我们还可能读不懂、读不通。最近有人甚至提出“回到乾嘉学派去”。确实,多年以来我们对乾嘉学派未作出应有的评价(我认为对乾嘉学派人物的思想上的评价尤为不足)。目前有些运用新的文艺理论去研究古代文论的人,时常会有望文生义、生搬硬套的毛病,就是没有继承前人在考据训诂上的成果而发生的。
      这段话主要是强调清代以乾嘉学派为代表的考据学的现代意义。其中《经籍纂诂》与《清经解》为乾嘉时期任两广总督的阮元(1764―1849)所辑,《清经解续编》是晚清学者王先谦(1842―1917)完成于光绪时期。而王国维对清代学术思想的一个概括是:“国初之学大,乾嘉之学精,而道咸以来之学新。”固王国维对包括乾嘉学派在内的整个有清一代之学术不但肯定而且推重。至少在对清代考据学的评价方面,王元化与王国维的所见是有所相通。而该跋文又继续写道:
      但是,另一方面我认为我们的研究工作,也不能止于乾嘉学派,那就是绝不逾越前人的考据训诂之学,甚至在治学方法上也亦步亦趋,墨守成规。前人批评李善注《文选》释事不释义,已经感到不去阐发内容底蕴、只在典章文物名词术语上作工夫是一种偏向。事实上,自清末以来,如王国维、梁启超等,他们一面吸取了前人考据训诂之学,一面也超越了前人的界线,在研究方法上开拓了新境界。
      在这里,王元化明确将王国维视为清末以来在学术方法上“开拓了新境界”的首要代表人物。如果说在前述《文心雕龙创作论》相关篇章中,王元化还主要限于借鉴王国维的考据成果、方法,以及推重其具体观点的慧识,那么上引的评赞则是从近现代学术史的角度对王国维作了高度评价。这个评价是写于20世纪80年代初,而当时学界对王国维于学术史的标志性意义尚未有今天所达到的明确认识。在这个意义上或许可以说,王元化对王国维的这个评价本身,也可能是“开拓了新境界”。紧接的下面一段论述可为印证:
      我觉得在古代文学研究方面存在一种惰性作用,有些文学史和不少作家作品研究大多都是用知性分析方法写成的,以庸俗社会学顶替科学理论,但年深日久,习惯成自然,竟然没有人指出这种阻挠古典文学研究前进的严重缺陷,甚至连一两句批评也听不到。相反,浅见者反奉之为圭臬。这是值得重视并需要加以纠正的。
      王元化对王国维于研究方法上“开拓新境界”的格外推重,是与他当时所依然深切感受到的庸俗社会学“严重缺陷”密切相关:提倡前者无疑是为了突破并纠正后者。
      五、“九十年代反思”后的王国维评赞
      《文心雕龙创作论》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先后改版为《文心雕龙讲疏》与《读文心雕龙》。仅从该书三易其名可见,作者对该书是持续不断地修订。然而在本文所论王国维关系篇章中,笔者逐一对照各版本而未见改变。如果说有,那也是继续着原先评赞而进一步提倡发挥。例如《文心雕龙讲疏》日译本序文中,在肯定乾嘉学派考据方法之同时,也指出其不足:
      八十年代初,我曾撰文《回到乾嘉学派去》,即为纠弹这种不良学风。但我也并不主张我们应该亦步亦趋,没墨守成规。前人曾批评李善注《文选》“释事不释义”,这种只限于在典章文物名词术语上下工夫,使我感到实在是一种缺陷。前人的一些注释,往往只找出出处辄止。我国为《文心雕龙》作注疏者(甚至很有影响的范文澜等),仍不脱此习。但是倘不察作者何以用前人此一说法,命意何在?是申引本文,还是借喻取譬?于所用旧说中所寓新义又如何?凡此种种,有前变万化之情况,皆须一一探索之,而不能因袭旧惯。……所以,我认为注释前人著作一方面须下训诂考据工夫,去揭示原著之底蕴(meaning)――此即“根底无易其固”;另方面又须按照上述观点,摆脱释事不释义的巢 穴,阐发原著中所涵之义蕴(signifi-cance)――此即所谓“裁断必出于已”。
      其中所提前人对李善注《文选》“释事不释义”的批评,应该也与王元化对乾嘉学派“缺陷”之认识相接近。而他借鉴西方阐释学所提出的“底蕴”(meaning)与“义蕴”(significance)的区别,则可视为是沿着当年王国维等在研究方法上“开拓新境界”的继续努力。
      再如最终版《读文心雕龙》“小引”中,作者首次明确提到最初接触《文心雕龙》是始于青年时代问学于汪公�先生。汪公�是晚清著名的广雅书院院长朱一新的高足。广雅书院是晚清洋务派创办书院中最具影响的一个,为两广总督张之洞创办。朱一新(1846―1894)为广雅书院第二任院长,后者既重视中国传统学问,也向学生讲授“声光化电”类的西学。王元化晚年特别推重朱一新《无邪堂答问》中所论治学精神与治学方法。汪公�本人则曾经担任末代皇帝溥仪的化学老师,后又任教于北平清华园,并且是清华大学最初校歌歌词的作者。汪公�与当时同在清华园任教英语的王元化父亲王芳荃是好友,青年时代的王元化缘此得以向他问学并而初识《文心雕龙》。汪公�与王国维当年颇有类似处:两者都曾在知识方面教导过末代皇帝溥仪,两者都是既富传统学养又擅西学新知,两者又都在北平清华园任教。因此,最终版《读文心雕龙》特别提到汪公�先生,应该也可以佐证王元化前此推重王国维的由来,是包含着其早年经历中的教养和滋润。
      然而,王元化对王国维的推重毕竟更多地、更鲜明集中地表现在其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著述中。其时他的代表作当推《九十年代反思录》及其姐妹篇《九十年代日记》等。王元化本人多次说到:九十年代是他“一生思想最成熟的时期”,《九十年代反思录》则是他“最好的思想劳作”。笔者初步阅读,二书中都多有对王国维的新颖评赞。整理研究这些新颖评赞应该是另一篇专文的任务。这里仅从前二书中各摘数段以为管窥,
      王国维、陈寅恪等,都是吸取了西学中的民主主义的或自由主义思想的学者。他们在中西学术上造诣很深,决不是维新运动时期迂腐冬烘愚昧无知的顽固派。倘用激进的态度把两者混为一谈,则未免感情用事,是很不公允的。他们主张继承过去的道德伦理,并不像陈独秀所理解的那样,是在维护君主专制,以图复辟封建王朝。
      王、陈等一向被视为旧营垒中人,被划在“五四”范围之外,我觉得这是一种偏颇。……倘以“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方面去衡量“五四”人物,那么褒贬的标准会有很大不同,一些被我们教科书或者思想史所赞扬的人物,将难以保持其威名于不坠了。
      当时对西学的见解,当以王国维最值得注意。《静庵文集》谓:“今则大学分科,不列哲学,士夫谈论,动诋异端。国家以政治上之骚动,而疑西洋之思想皆酿乱之曲蘖。小民以宗教上之嫌忌,而视欧关之学术皆两约之悬谈。且非常之说,黎民之所惧;难知之道。下士之所笑。此苏格拉底之所以仰药,婆罗诺之所以焚身,斯披诺之所以破门,汗德之所以解职也!”这是何等精神!何等见识!纵在今日又何以易之!
      读傅杰为《集林》组来的姜亮夫文稿。姜在文章中说,二十年代他在清华读国学研究院时,有时曾在课后去王国维家,向王问学。一次他在王的书案上,见有德文本的《资本论》。陈寅恪在国外留学时,于一九二零年也读过《资本论》。这些被目为旧学的老先生,其实读书面极广,远非如有些人所说想象。……反而是后来的学人,各有所专,阅读也就偏于一隅,知今者多不知古,知中者多不知外。于是由“通才”一变而为鲁迅所谓的“专家者多悖”了。“进化欤”?“退化欤”?
      将上引摘录与本文前面的简介作大体比照应该可见,王元化“九十年代反思”前后对王国维的评价显然是相续并相通:两者都是肯定和推重之。不同在于,前者主要限于文艺研究领域和学术方法,后者则扩展于思想史,提升至对“独立之精神”的学术境界的倡导。
      (责任编辑:楚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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