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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实施细则验评版

    时间:2021-02-23 13:33:2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二零一七年二月

     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细则 一、必备条件 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必备条件”由集团公司统一验评,现场验评时不再重复。

     二、验评方法及原则 1、现场验评项目覆盖升压站、风电机组、输电线路、风场道路等区域,对于第 4 部分,根据风电场的装机规模,抽检风电机组2-5 台且尽量覆盖所有机型,一般为 6-8 人、3-5 天,根据风电场的规模和台数,适当增加或减少验评人数及天数。

     2、查验流程:现场查验 → 发现问题 → 追溯过程 → 查验制度、资料、记录。注意把握整体与局部、宏观与细节,必然与偶然的度。

     3、坚持“本质安全”原则,注重现场设备、设施的完好性、无渗漏,任何涉及到安全且对隐患处于不可控的都必须进行相应扣分。

     4、坚持“功能”为本,注重现场设备、设施“功能”的完好性、完整性,任何无法满足原设计“功能”要求的,都必须进行相应扣分。

     5、坚持“整洁性”原则,任何现场设备、设施都应见“本色”、符合标准“整洁性”要求,而非“最新”。

     6、凡符合标准评分项中“不得分项”情况的,该要素直接计“零”分,该要素其他要求不再查验。

     7、安全设施的配置主要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设施配置规范手册》为准,其中与行业标准有冲突的以最新行标规定为准。

     8、涉及检修现场作业部分要素,除应满足本规范要求外还必须同时符合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要求。

     9、现场验评时,应进行全部适用要素的全面查验,个别“要素”确实无法查验时,该“要素”分从应得总分中扣除。

     10、免于扣分项原则:对一时无法消除需要停机(风电场为全场停电)或缺陷本身对安全文明生产影响较小但权衡消除的成本又过高,同时又已采取了可靠的措施能确保安全、环境整洁,并已列入计划检修的缺陷,按不扣分处理。

     三、管理因素追溯

      1、当第 2、3、4 部分要素存在风电场整体系统性管理失效时,应进行该要素管理因素追溯验评,扣除现场绩效分同时,再依照现场绩效扣分值 20%的比例扣除本规范第 1 部分对应章节的管理问题分。

     2、如果某一要素现场整体绩效较好,可以默认管理有效而不进行追溯。

     3、对各管理因素的判定(即到底属于哪个管理因素缺失或不足)应着重于找出最根本的那个原因,且从该要素整体及宏观管理来

     衡量,而非局限于某一个问题点。

     四、标准分值计分说明 第 4 部分涉及风电机组,以每 2 台风电机组为一个考核评定单位,即每个要素分值为 2 台机组的总分值,每增加一台风电机组评定时,增加二分之一的分值,风电机组查评台数上限为 5 台,对应第四部分中风电机组总分上限为 1150 分。(注:风电机组为随机抽查,按单个风电场的容量划分:10 万 kW 及以下 2 台,10-15 万 kW

     3 台,15-25 万 kW

     4 台,25 万 kW 以上 5 台,所抽机组应尽量覆盖场内所有机型。)

     五、验评表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1. 组织管理与机制(300)

      1.1 安全文明生产方针(15 分):总目标、方案、持续改进绩效承诺

     1.1.1 企业应确定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针,方针应:

      与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现状符合。

      体现对遵守本标准及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的承诺。

      体现对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绩效持续保持及改进的承诺。

      明确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治理及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方向。

      内容清晰明确,能使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理解。

     1.企业未制订方针、方案的不得分。

     2.方案内容不完善的扣 1.0 分/处。

     3.未正式下发,扣 3.0 分。

     4.员工及相关人员不熟悉方针的扣 1.0 分/人。

     5.未定期评审,扣2.0分。

     1.访谈风电场及班组负责人是否了解本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及重点要求。

     2.现场考问员工(含外包人员)是否熟悉、了解本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目的、要求和方向,以及自己在本职岗位中的应如何作为。

     3.在生产班组、岗位核实方针是否能及时获取。

      1.查阅企业方针是否按正式文件由总经理审批、下发。

     2.查阅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是否体现方针的要求。

     3.查阅企业年度管理评审记录,是否对方针进行讨论、修订。

     4.查阅方针内容是否符合“1.1.1”条款要求。

     1.方针未经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正式签署下发的,按“未制定”扣分处理,同时追溯“1.3.1 企 业 最 高 领 导 者 责任”分。

     2.生产班组、岗位方针的“及时获取”是指在3分钟内,能提供方针的正式文本,无论电子或纸质。否则按“未正式下发”扣分处理。

     3.企业目标指标、方案无 法 保 证 方 针 实 现的,按方针“未定期评审”扣分处理。

      1.1.2 方针使用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 以正式文件下发,实施并保持。

      传达到每位员工及相关方,并使其认识到在安全文明生产中,应履行及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 定期评审适宜性,以确保其与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持续改进方向相适应。

     1.2 计划与策划 (70 分)

     1.2.1 安全文明生产缺陷识别、处理策划(40分)

     1.2.1.1 缺陷识别 企业应对所有安全文明生产缺陷进行识别、发现,包括:

      任何偏离原设计或规范的状态,包括环境卫生、设备渗漏等。

      风电场所有生产设备、设施。

     1.未按要求建立缺陷管理机制,不得分。

     2.安全文明生产缺陷识别发现不全,有遗漏扣 0.5 分/处;未进行合理分类、未制定有效处理措施或未执行的,扣 1.0分/处,对执行及效果未检查、验证的,扣 1.0 分/处。

     3.重大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的 1.查阅生产部门企业缺陷管理系统,核实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所有问题,在日常是否已按缺陷管理流程执行:(结合现场第 2、3或 4 部分要素发现问题,抽查缺陷样本不少于 5 个进行核实)

     1)按规定填报; 2)缺陷分级; 3)按规定下发处理;

     1.查阅企业设备缺陷管理相关制度和系统,核实是否建立健全了缺陷管理机制,并涵盖了本规范现场部分要素。判别机制的合理性、可操作性。

     2.查阅以下企业基础台帐或资料,核实缺陷的发现、评估、处理、保持工作机制在 1.主要验证企业是否树立了“缺陷全覆盖、零容忍”理念,切实建立了全覆盖缺陷管理机制,“安全文明生产问题”切实当作生产缺陷同等对待、处理。

     2.识别、策划、执行评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 风电场办公场所、场内交通(海上、陆上)、构建筑物、道路、生活后勤设施等。

     消除和控制,未制定目标指标、方案,未纳入年度“两措”或“技改”项目的实施计划,扣 3.0 分/项。

     4.未建立设备设施治理计划,扣 1.0 分/级;不完善扣 0.5分/处。

     5.未按要求建立基础管理台账扣 1.0 分/项;台账记录不规范扣 0.5 分/处。

     6.基础管理台账未及时滚动、更新扣 1.0 分/项。

     4)按规定终结、验收; 5)按规定统计、分析; 6)按规定考核; 7)一时无法处理的是否制定了严格的审批、处置流程,最终是否闭环、消除; 8)确认无法纳入的要素,是否按缺陷管理要求建立闭环管控机制或制度并执行。

     2.核实风电场未能及时消除的重大安全文明生产缺陷处理机制:

     1)是否按规范要求制定了整治目标、方案(结合目标指标及方案要素查验); 2)是否按规范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过渡阶段临时安全、文明卫生治理、保持措施; 3)查阅检修计划、技术改造计划、“两措”等,核实是否切实已列入其中并进行了治理。

     3.在企业、风电场、班组各查阅设备设施整治计划,核实企业是否根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缺陷重要问题,制定了三级治理计划。

     日常是否切实得到建立和开展:

     1)缺陷识别、发现和处理情况清单; 2)安全标示、标牌清单; 3)工器具清单(安全工器具、便携式电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检修专用工器具); 4)应急设施清单;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清单(包括外包); 6)检修电源清单; 7 )

     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外来人员包括外包人员、参观人员;出入场所包括变电站、海上风电场场区海域); 8)重要区域接地、防雷等设施清单; 9)事故、应急照明清单。

     以上台账记录是否规范,及时进行了更新、滚动。

     分中每“处”,是指单个缺陷或问题项,要素项遗漏的按加倍扣分。

     3.台账记录格式按企业发布的规范要求执行。

     1.2.1.2 缺陷处理策划 企业应对所有识别的安全文明生产缺陷风险及影响情况,建立设备、设施治理计划,明确不同治理等级及消除或控制处理对策,包括:

      列入日常生产缺陷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予以消除。

      列入各类检修计划,包括技术改造和进行必要的技术研究。

      建立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 不能得到及时消除的,制定控制措施、明确期限,包括日常的定期监视、清洁及检查。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 建立企业、风电场、班组三级设备、设施治理计划。

     1.2.1.3 基础管理台账 风电场应建立以下基础性管理台账。包括:

      缺陷识别、发现和处理情况清单。

      安全标示、标牌清单。

      工器具清单(安全工器具、便携式电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检修工器具)。

      交通运输工具清单(陆上交通工具、海上交通工具、特种车辆等)。

      应急装备、物资及设施清单。

      特种(设备)作业的设备及人员清单(包括外包)。

      检修电源清单。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 运行闭锁钥匙、风机塔筒门钥匙使用登记。

      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外来人员包括外包人员、参观人员;出入场所包括变电站、海上风电场场区海域)。

      重要区域接地、防雷等设施清单。

      事故、应急照明清单。

     1.2.2 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30 分)

     1.2.2.1 建立目标 企业应对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

      符合方针及承诺要求。

      考虑重大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的治理。

      符合自身的现状及生产、经营状况。

      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和(或)技改项目。

     1.风电场未按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分解并落实责任的不得分。

     2.目标不符合实际,缺失的扣1.0 分/处。

     3.未按要求制订相应管理方案,扣 5.0 分/项。

     4.未按要求对目标及管理方案实施进行检查、考核,扣5.0 分/项。

     5.管理方案未及时修订,扣 1.现场检查核实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创建目标及重大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结合现场绩效查阅资料核查目标指标及方案的建立、实施:

     1)查阅是否按规范要求建立了目标及管理方案或措施; 2)核实目标是否符合实际整治重点、集团公司“对标”要求、具体标准化创建进度及最终目标要求;

     1.查阅相关资料,核查企业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是否按程序批准下发,是否对实施进行了检查和考核。

     2.查阅管理评审相关资料,企业是否对目标、指标及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评审,是否及时明确下一年度目标指标。

     1.目标指标值不符合集团公司“对标”要求的,按“目标不符合实际”扣分处理。

     2.目标未完成的,按“未按要求建立目标”扣分处理。

     3.本要素强调“管理”,重点核实在管理责任、人员、方法、进度、资金等管理措施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1.2.2.2 管理方案 企业应制定、实施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其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的管理方案,其中包括:

      规定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的职责、权限。

      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 费用及责任人。

     2.0 分/个。

     3)针对目标的确定,是否建立了确保其实施的管理方案; 4)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按规定进行修订,重新发布; 5)是否切实达到预定目标,是否随时进行监控、考核。

     上是否切实能保证目标的实现。

     1.3 实施与整治(125 分)

      1.3.1 企业最高领导者责任(20 分)

     1.3.1.1 主要负责人  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明确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者 1.未按“一岗双责”原则建立职责不得分;职责分工不明确扣 2.0 分/处。

     2.未建立、实施和保持体系不得分;建立不全扣 2.0 分/处。

     3.未指定管理者代表扣 10.0分。

     1.访谈企业主要负责人,了解、判别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落实情况:

     1)是否已明确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方向和要求; 2)企业标准化建设的主要 1.查阅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核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各要素职责的分工和落实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切合本企业实际运作。

     2.查阅企业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考核相关规定,核实是 1.“职责分工不明确”是指现场具体工作有相互推诿、扯皮或经现场验评发现有分工缺失。

     2.“未建立、实施和保持体系”是指总体上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代表和建立标准化建设组织领导机构。

      明确其他领导人员的各自分管范围和责任。

      明确职能部门及其他各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及考核办法。

      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保障。

     4.未制定考核办法扣 5.0 分/处;考核办法不全扣 1.0 分/处。

     5.未按要求提供资源保障,扣2.0 分/处。

     工作情况:包括三年规划、创建的难点和重点、设备、设施重点治理项目及目标; 3)资金、物资的投入情况; 4)人员、组织机构、奖惩考核情况; 5)企业领导职责分工情况; 6)带队检查情况; 7)自评及管理评审情况,包括自评得分,目前状态,确定的后续持续改进目标及方向等。

     否按既定要求执行奖惩。

     3.查阅管理评审资料,核实是否亲自组织进行。

     安全文明生产运作机制不健全,导致现场运作绩效较差。

     3.“未指定管理者代表”是指生产副总经理在本标准化创建中职责作用不明确,未起到应有组织领导开展作用。

     4. “考核办法不全” 是指整体上监督机制有欠缺,考核责任未落实,不能有效促进标准化创建。

     5. “未按要求提供资源保障”是指,整体上资源有欠缺,导致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迟缓、效益低下,现场绩效不显著。

     6.通过访谈,企业最高领导者如不了解、不掌握具体情况或没有亲自布置、指导、决策,应视为职责不落实,扣除本要素 10.0分。

     1.3.1.2 管理者代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 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具体责任人。

      确保按本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 确保企业内所有岗位和人员执行本标准要求。

      确保定期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交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治理、保持的绩效报告, 1.访谈企业管理者代表,了解、分析企业管理者代表职责落实情况:

     1)安全文明标准建设具体开展情况,包括奖惩规定及申报情况; 2)自评开展情况,包括自评得分、自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点及整治情况; 3)分(子)公司验评情况,包括验评得分、验评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点及整治情况; 2.查阅自评报告,核实自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查阅相关管理制度,核实首先从文件体系上是否涵盖了本规范要素要求。

     2.查阅自评报告,核实自评的开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查阅相关制度、资料,验证是否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提交有关报告。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并为企业持续改进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绩效提供依据。

     3.现场检查、访谈生产部门、班组是否了解自评情况,是否可获取自评报告。

     1.3.2 安全文明生产职责及区域划分(15 分)

     企业应明确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职责、权限,并划定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区域:

      划定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区域和(或)设备。

      明确设备、设施具体管理人员。

      明确具体的日常清洁责任人员。

      明确责任部门或人员的责任和权利,尤其是考核权。

      明确常驻承包商管理责任部门。

      明确检修质量及工完场清验收的具体 1.未建立职责分工不得分;职责不明确扣 1.0 分/处。

     2.未划定区域不得分;区域有遗漏扣 1.0 分/处。

     3.未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扣 3.0分,未明确周期扣 1.0 分/项。

     4.未按要求公示扣 1.0 分/处。

     1.现场检查生产现场是否公示日常清洁责任人。

     2.现场核实设备或区域责任划分是否有遗漏。

     3.访谈企业生产部门、现场区域责任人,是否了解具体的工作内容,包括定期检查周期、范围、职责及考核的权利。

     1.查阅相关管理制度,核查企业安全文明生产区域、设备责任划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切合生产实际。

     2.查阅相关管理制度,核查企业是否规定了责任区域、设备定期检查的周期、人员及要求。

     3.查阅相关管理制度,核查企业是否明确了清洁责任人及其责任。

     4.查阅相关管理制度,核查企业是否明确有关检修现场质量及修后工完场清等验收程序,包括责任人员及要求。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人员。

      建立责任区域和(或)设备定期检查制度,明确人员及检查周期。

     1.3.3 安全文明生产意识和提高(15 分)

     1.3.3.1 教育培训机制 企业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保处于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人员都意识到:

      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性。

      在工作中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带来的实际或潜在后果,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安全文明生产状况的改进和绩效。

      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包括建设、治理及保持绩效中的作用和职责。

     1.未按要求建立教育培训机制不得分。

     2.程序制度不完善扣 1.0 分/处。

     3.未按要求进行教育、培训、扣 2.0 分。

     4.未按要求进行充分宣传扣2.0 分/项。

     5.培训教育效果不好扣 1.0 分/项。

     6.未按要求保持记录扣 2.0分,记录不全扣 1.0 分/处。

     1.现场访谈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员工(含外包人员)(抽查不少于2 人):

     1)是否了解安全文明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2)是否了解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性; 3)在本职岗位中如何体现。

     2.现场考问、询问参加自评人员,验证其能力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1.查阅企业相关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核实是否对安全文明生产的需求、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规定。

     2.查阅企业相关教育培训计划及记录,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培训、教育,包括外包单位人员的能力验证。

     3.查阅相关资料,是否对自评、标准化开展各主要人员,包括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进行了专门能力培训,确保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

     1.未组织开展任何培训不得分。

     2.制度内容未涵盖本规范要素要求,追溯“1.3.5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文件”要素分。

     3.外包人员能力验证主要是指按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要求而开展的有关安全/技术技能水平测评进行验证。

     1.3.3.2 教育、培训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企业按照公司、风电场、班组三级培训要求,制定培训管理办法、确保教育培训满足岗位资格要求:

      确定培训需求,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落实。

      确定不同层次职责人员所需的经验、技能和培训水平,确保人员的能力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 对外包单位及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或对其必要的能力和(或)接受的培训、意识进行验证。

      保持相关记录。

     1.3.4 信息、交流及安全文明生产缺陷处理(20 分)

     1.3.4.1 信息沟通与处理

      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生产信息交 1.月度安全生产报告中未体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创建 1.查阅企业缺陷管理系统,核实缺陷填报、任务分配、执行、验 1.查阅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已将安全文明生产缺 1.存在缺陷处理流程不顺畅的,同时追溯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流系统,包括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纳入生产缺陷管理,规范填报、处理、验收及其他信息的交流与分享机制。

      编制内部安全文明生产时事通讯或报告,并使员工可看到。

      对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的发现进行奖励。

     相关工作的扣 3.0 分/次。

     2.管理制度未明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交底要求的,扣 5.0分。

     3.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交底扣 1.0 分/项。

     4.未按要求在相关作业标准、施工组织方案中编制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扣 2.0 分/项。

     5.现场绩效问题突出,经综合评价加扣本要素5.0-10.0分。

     收、统计分析、考核、变更等流程是否顺畅。

     2.在生产部门、岗位、班组访谈、核实是否能及时获取相关创建信息,诸如宣传培训、检查通报、自评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等。

     3.访谈企业员工了解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缺陷的奖励实施情况。

     陷纳入了缺陷管理制度,是否明确了是如何进行沟通、处理,包括其他交流与分享机制的。

     2.查阅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及奖励记录,核实企业是否明确了本规范要求的缺陷奖励机制,并是否按既定要求进行奖励。

     “1.2.1 安全文明生产缺陷识别、处理策划”要素分。

      1.3.4.2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交底  在进行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进行安全文明生产风险及预控要求交底。

      用检修作业指导书、工艺或操作卡及“两票”中编制相应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等来指导员工。

     1.现场查阅安全技术、文明生产交底相关记录,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并考问作业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本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及预控措施。(至少抽查 2 人)

     2.查阅检修作业指导书、工作票是否有安全文明生产交底的要求(不少于三份)。

     3.现场抽查作业点不少于两个(含外包作业)。

     1.查阅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明确了“二同时”交底要求。

     2.查阅企业检修作业标准、施工组织方案、操作票、工作票。

      1.3.5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文件(20 分)

     1.3.5.1 管理文件

     1.未按要求建立文件管理制 1.在企业生产部门、风电场班组、 1.查阅企业各管理制度体 1.重点关注现场是否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企业应建立并保持以下文件:

      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

      集团公司及上级职能部门明确要求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文件。

      企业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针、目标和指标。

      风电场制度标准文件,包括制度、规程、方案、作业指导书、工艺标准及图纸、记录。

      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治理和绩效保持所需的策划、实施和控制的文件及记录。

     度不得分;制度缺失扣 1.0 分/个,内容不完善扣 0.5 分/处。

     2.未按要求编写、审批、发放、作废文件的,扣 1.0 分/处。

     3.现场无有效制度清单扣 5.0分,相关岗位未得到最新有效版本的,扣 2.0 分/处。

     4.未对文件作出有效识别的,扣 1.0 分/处。

     岗位现场,查阅相关的有效规程、图纸、及与本规范第 2、3 或 4部分要素有关制度,是否能及时获取,必要时进行核对。

     2.现场检查各类管理文件的审批、标识、分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查阅企业文件更改、作废等记录,核实现场是否得到及时更新。

     4.查现场应备有集团公司规定的至少 22 个风电生产管理文件文本。

     5、查现场规程资料应至少包含运行、检修、消防、事故调查以及电业安全相关规程。

     系,核查是否覆盖本规范所有要素,尤其是现场要素要求。

     2.查阅企业年度有效文件清单、发放登记并与现场进行核对(尤其是规程、图纸)。

     3.查阅以下文件:

     1)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针、总目标及建设方案; 2)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治理和绩效保持所需的策划、实施和控制的文件及记录; 3)制度、规程、方案、作业指导书、工艺标准及图纸、记录。

     有非预期、过期失效文件的使用。

     2.关注现场各类作业标准的有效性,尤其是各类检修作业标准、方案是否符合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

     3.风电场存放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种类涵盖集团公司 2015【326 号文】关于《风力发电企事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管理文件的要求。

     1.3.5.2 文件控制  文件发布前进行审批,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应性。

     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和更新,并重新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审批。

      确保对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作出标识。

      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的有关版本。

      确保文件字迹清楚,易于识别。

      确保对外来所需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通知等作出标识,并对其发放予以控制。

      防止对过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需保留,作出适当的标识。

     1.3.6 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设计、工程控制与改造(15 分)

     1.3.6.1 设备/工艺设计

      在新设备、设施或工艺的基建、设计阶段同时评估安全文明生产风险及影响并采取工程控制措施。

     1.未按要求在基建、设计阶段评估、控制安全文明生产风险及影响的,扣 1.0 分/项。

     2.未按要求采购的扣 1.0 分/项。

     3.未按要求修后验收的,扣2.0 分/项,未同时进行安全文明生产验收的,扣 1.0 分/处。

     1.现场检查新、改、扩建项目安全文明生产现场绩效情况,结合检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核实是否按规范要求执行,包括:

     1)基建、设计阶段进行安全文明生产风险评估并采取工程控制措施; 2)基建竣工验收时,按本 1.查阅企业相关新、改扩建管理制度,核实是否涵盖了本规范要求。

     2.查阅企业新设备、设施、工艺基建、设计阶段安全文明生产风险评估和采取控制措施的资料。

     1.本规范实施前工程项目只扣现场绩效分,发布实施后项目除扣除本要素分外,还应同时扣除现场绩效分。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4.新、改、扩工程未建立三级验收机制的,不得分。

     5.未按要求进行保护投退的,扣 1.0 分/项。

     6.异动后未及时更新图纸、规程的,扣 1.0 分/项。

     7.未按要求履行变更审批手续,扣 1.0 分/项。

     8.未按要求进行新设备设施培训,扣 2.0 分/项,培训效果不好,扣 1.0 分/人。

     9.现场检修试运行、验收问题突出,经综合评价加扣5.0-10.0 分。

     规范要求严格执行验收。

     1.3.6.2 设备/设施/零件/物料采购  采购员经过培训并知道限制条款。

      所有采购,改进或更新的设备/设施/零件/物料符合法律/国家标准。

      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生产规范的变更应由安全/质量职能部门审核批准。

      有害物质的采购应考虑材料安全一览表(MSDS)的资料/警告。

      选择安全绩效良好的供货商。

     1.访谈企业物资采购员是否了解有关采购要求、流程及规范。现场查阅危化品 MSDS 信息等。

     2.查阅相关资料,核实是否有变更项目,是否按本规范要求执行。

      1.查阅相关采购员培训记录,是否涉及了本规范要求内容。

     2.查阅核实企业采购文件是否规范。

     1.3.6.3 试运行/修后验收  对所有设备/设施和工程项目实行试运转/修后品质、功能验证。

      检修(施工)质量验收同时,同时进行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验收。

     1.现场查阅设备、设施检修记录:

     1)试运转/修后品质、功能验证记录,是否按集团公司检修标准化要求执行,并与现场核对; 2)竣工验收记录,并与现场核对; 3)相关问题的整治记录,并与现场核对完成情况。

     1.查阅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涵盖了本规范及集团公司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中有关试运行、修后验收的要求。否则,追溯“1.3.5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文件要素”分。

     2.查阅核实企业设备修后品 1.本要素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结合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中第 5部分“检修质量管理”、第 7 部分“检修工艺管理”、第 11 部分“修后性能验证”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 现场项目竣工验收时,安全文明生产区域责任人应纳入验收小组的成员。

      在项目交付投产前对安全文明生产问题予以整治。

      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新设备、设施的性能及运行、维护操作。

     2.查阅相关培训记录并现场考问相关人员,是否了解新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

     质、功能验证记录。

     章节有关质量控制要求验评。

     1.3.6.4 建筑物/设备改造  建立并遵守适当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程序,并严格控制改造的核准与执行。

      根据改造更改情况及时更新相关生产、维护工艺标准、规程、规定及图纸。

      在保护装置/设施退出或不健全情况下进行操作、作业时,应有正式的批准程序和规定,并做好临时安全、文明生产保护措施。

     1.现场检查相关改造项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绩效情况。

     2.现场检查相关工艺标准、规程、图纸,是否已及时更新,必要时与现场核对。

     3.现场检查设备保护投/退记录,是否严格按集团公司规定要求执行,保护退出运行时,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关批准手续,现场是否制定了必要的临时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查阅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有关改造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程序,并严格控制改造的批准与执行。

     2.查阅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涵盖了本规范中有关保护装置/设施退出或不健全情况下的管理要求。

     1.规程、图纸的更新同时追溯“1.3.5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文件要素”分。

     1.3.7. 承包商安全文明生产与合同控制(20分)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1.3.7.1 承包商

      明确对承包商的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规定、标准及考核要求。

      在选择承包商时,考虑承包商的安全文明生产表现。

      确定外包项目开工、完工流程、内容,并进行审批。

      确定承包商车辆、人员、工器具入场准入流程、内容,进行入场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培训及交底,并验证其掌握程度。

      确定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技术能力要求,包括工作负责人安全/技术资格及审批、考试流程,并验证其实际能力。

      确定承包商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和能力验证。

     1.未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不得分。

     2.集团公司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未执行的,扣 2.0 分/处。

     3.未按要求把安全文明生产列入安全考核的扣2.0分/项。

     4.未对承包商进行检查、验证的,扣 2.0 分/项。

     5.未按规定在合同明确安全文明生产内容的扣2.0分/项。

     6.安全文明生产内容未纳入安全协议的,扣 1.0 分/项。

     7.现场承包商安全文明生产问题突出,经综合评价加扣5.0-10.0 分。

     1.查阅企业承包商管理制度,现场检查并核实承包商以下事项是否按既定要求执行:

     1)承包商标准化建设及考核; 2)外包项目开工、完工; 3)承包商车辆、人员、工器具入场; 4)承包商进入工作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及交底; 5)承包商人员安全/技术资格能力培训、验证; 6)外包项目施工过程管控; 7)安全文明生产考核; 8)承包商安全文明设施投入、人员配备。

      1.查阅承包商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涵盖了本规范要求,发现问题同时追溯“1.3.5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文件”要素分。

     1.本要素具体的要求内容,应结合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中第 9 部分“检修外委项目管理”、第 4 部分“检修现场管理”章节进行验评。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 确定外包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过程控制、验收流程及内容,与施工安全、检修质量一道进行同等控制、验收。

      定期检查施工过程,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严格执行检修质量验收、验证,以及作业现场设施、卫生、定置管理等要求。

      把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考核列入检修质量及安全考核中的必备内容之一。

      对承包商提供的其他能证明遵守的手段与能力进行验证。包括安全文明生产设备设施投入、人员配备等。

      1.3.7.2 合同 企业应评估和管理与合同相关的安全文明生产风险责任,包括:

     1.查阅相关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验证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抽查各种类型合同至少 2 份。

     1.查阅相关合同管理制度,是否涵盖本规范的要求。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 在合同中明确承包方安全文明生产的义务、责任及要求,把安全文明生产纳入合同的安全协议中。

      把修后设备“零缺陷”作为检修质量重要的合同考核必备内容之一,规定验证期限及质量保证金。

      明确现场作业定置管理、现场环境卫生、PPE提供、工器具使用及其他安全文明生产具体标准及考核条款。

     1.4 监督、检查及奖惩(70 分)

      1.4.1 责任区域(设备)负责人日常自查(15分)

      区域(设备)责任人按既定的检查清单进行定期(至少每季度)现场检查、巡视。检查覆盖所有负责区域或设备。

     1.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清洁的,扣 1.0 分/次。

     2.发现问题处理不闭环的,扣1.0 分/项。

     3.未按要求提出执行评价和建议扣 1.0 分/次。

     1.现场抽查责任区域(设备)是否保持良好绩效,并检查以下项目:

     1)访谈区域(设备)责任人是否了解日常自查要求; 2)查阅检查记录,是否按 1.查阅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涵盖了责任人相关日常自查的要求,包括明确使用检查清单要求。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 发现问题按规定要求立即报告、沟通、处理。

      按既定的计划进行清扫、清洁工作。

      定期向职能部门提出执行情况评价和建议。

      对违反规定或处理不力的进行考核。

      保持检查、巡查记录。

     4.检查中发现问题未按规定考核的,扣 1.0 分/项。

     5.记录不全的扣 1.0 分/处,未保存记录的扣 3.0 分。

     周期执行,追溯责任人提出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是否按规范要求提出执行情况评价和建议; 3)查阅相关巡查、考核记录,责任人是否有权进行考核或考核建议。

     1.4.2 监督部门检查、监测(20 分)

     1.4.2.1 监督检查  定期(至少每季度)监督风电场开展设备设施状态评估及治理工作。

      按既定的检查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 定期(至少每季度)监督检查覆盖全部风电场。

      定期对责任区域负责人的执行绩效作 1.未按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不得分。

     2.未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扣2.0 分/次。

     3.未对责任区域负责人执行绩效作出评估、考核,扣 2.0分/次。

     4.严重安全文明生产风险整治未督办的,扣 3.0 分/项。

     5.未定期通告的扣 1.0 分/次。

     6.未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扣 1.查阅企业监督部门相关资料,核实是否按规范要求对设备设施状态评估及治理工作进行了监督。

     2.查阅检查记录,核实是否按既定的检查表进行每季现场监督检查:

     1)定期绩效的评估; 2)考核; 3)督办。

     3.查阅相关资料,对责任人或其 1.查阅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涵盖了监督部门检查、检测的要求,包括明确使用检查清单要求。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出必要的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考核。

      发现严重的安全文明生产风险立即落实处理并进行限期督办。

      对报告的问题和建议采取行动并对报告人员进行适当回复。

      定期向区域内的受影响的员工通告安全文明生产缺陷处理情况及进展。

     3.0 分。

     他部门报告的建议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行动、回复。

     4.查阅相关资料,是否按规范要求向有关影响人员定期通报缺陷处理及进展。

     1.4.2.2 监测

      每年按国家规定,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年度职业健康监测检查。

     1.查阅职工体检工作开展记录。

     1.查阅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涵盖了本规范要求。

     1.4.3 企业领导检查督办(15 分)

      按既定计划、职能分工定期带队对重点安全文明生产区域或薄弱环节进行抽查、督办。

     1.领导未带队检查的,不得分。

     2.未按周期开展的,扣 3.0 分/次。

     3.未对问题作出处理的,扣2.0 分/项。

     1.现场询问、访谈员工、外包单位人员,了解企业领导带队检查情况,包括后续问题的整改指示。

     2.查阅相关检查资料或记录,现场核实发现问题的整治是否得到有效完成。

     1.查阅相关检查资料,核实企业领导带队检查计划、记录,并是否按既定周期进行。

     1.本要素结合“1.1 方针”、“1.3.1 企业最高领导者责任”要素综合评定。

     2.发现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治的,按 2.0 分/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 对职能部门报告的安全文明生产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每月在安全生产分析会对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 每季安委会上根据检查情况及职能部门汇报,进行标准化建设、治理和绩效保持工作的分析、评价,布置重点工作及改进目标。

      保持检查、处理记录。

     4.安委会上或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布置的重点工作未有效落实的,扣 2.0 分/项。

     5.未记录扣 2.0 分/次;记录不全的扣 1.0 分/处。

     项扣分处理。

     3.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本要素不得分,并酌情扣除“1.3.1”要素分。

     1.4.4 企业合格自评(20 分):符合性、有效性

     1.4.4.1 自评机制  企业在申报验评申请前开展二次标准化建设合格自评工作。

      规定策划和实施合格自评及报告评定结果、保存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 确定合格自评准则、范围、和方法。

      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合 1.未按要求开展的,不得分;缺一次扣 5.0 分。

     2.未制订方案扣 5.0 分,方案不全扣 2.0 分/处。

     3.自评范围、内容遗漏、报告不全的,扣 1.0 分/处。

     4.对发现问题未跟进的,扣1.0 分/项。

      1.现场检查企业自评中发现问题的整治完成情况。

     2.查阅企业自评方案,核实是否涵盖了本规范要求并在自评中切实得到执行。

     3.查阅自评报告,检查企业自评工作的符合性、有效性,包括自评人员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4.核实企业自评过程是否符合要素的要求。

     5.访谈、询问生产部门管理人员、 1.查阅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明确规定了企业自评机制及开展要求。

     2.查阅相关会议记录及签到。

     1.管理人员、员工对自评后续问题不清楚的,按“发现问题未跟进”扣分处理。

     2.自评流于形式的不得分,并追溯扣除“1.3.1 最高领导者责任”要素分。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格自评方案,方案应与当前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现状相对应。

     员工是否知道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

     1.4.4.2 合格自评小组组成

     合格自评人员的选择和实施应确保自评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人员组成包括:

      分管安全生产领导。

      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

     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

      风电场负责人。

     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专家。

     1.4.4.3 要求  在评估期间考虑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和评定标准的所有适用要素。

      检查、判定安全文明生产治理、合格评定工作是否符合预定安排和本标准要求;是否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得到了恰当的实施和保持。

      向最高管理层报告自评结果。

     1.4.4.4 跟进行动  每次自评后公布报告。

      在报告中明确问题与不足,并制定、落实进行纠正与预防所采取的措施。

      企业领导层(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知道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

      跟踪及检查整改措施的进展。

     1.5 管理评审与持续改进(20 分):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5.1 形式  每年一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以管理总结分析会的形式。

      主要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及相关部门负 1.未按要求开展的,不得分。

     2.未进行会议总结的,扣 5.0分。

     3.未制订方案扣 5.0 分,方案不全扣 1.0 分/处。

     4.自评范围、内容遗漏、报告 1.现场检查企业自评后,提出问题整治情况;是否保持;持续改进要求是否得到实施、监控。

     2.在生产部门、班组、岗位核实是否能及时获取管理评价报告。

     3.查阅相关资料,核实企业主要 1.查阅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明确规定了企业管理评审机制及开展要求。

     2.查阅相关会议记录及签到。

     1.管理评审的决策和行动指示未有效实施的,扣除 20 分并追溯扣除“1.4.2 监督部门检查、监测”要素分。

     2.管理人员、员工对管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责人、合格自评组相关成员等参加。

     不全的,扣 1.0 分/处。

     5.对发现问题未跟进的,扣1.0 分/项。

     6.主要负责人未参加扣 5.0分。

     负责人是否亲自主持开展管理评审并做出持续改进的决策和行动。

     理评审的决策不清楚的,按“发现问题未跟进”扣分处理。

     3.管评流于形式的,不得分,并追溯扣除“1.3.1 最高领导者责任”要素分。

     1.5.2 要求  分析、讨论合格自评开展情况及进行标准化建设工作管理总结。

      分析、总结企业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度。

      分析、总结企业治理措施管控及绩效保持状况。

      合格自评的后续整治、改进措施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 提出并布置改进建议。

     1.5.3 跟进行动  公布总结报告。

      在报告中明确为实现通过标准化建设验评、保持及持续改进安全文明生产的承诺而作出的,与方针、目标以及其他改进有关的管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理决策和行动。

      跟踪及检查决策和行动的进展。

     2. 现场安全标准化及设施配置(500 分)

      2.1 安全防护设施(90 分)

      2.1.1 防护栏杆、护(围)栏(20 分)

     2.1.1.1 配置/维修  平台、通道、吊物孔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按规定要求设置固定式防护栏杆、护沿。

      风电机组机舱、塔架平台处吊物孔,装设牢固稳定的刚性防护栏杆。风电机组塔架外钢斜梯装设双侧防护栏杆,固定支撑稳定。

      栏杆高度应符合电力行业相关规定要求,护沿高度应不小于 100mm。

      风电机组内配置升降机的,塔筒平台升降口处的栏杆高度应不低于 1800mm,栏杆门应只能朝平台侧开启且应有闭锁设施。

     1.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防护栏杆、护(围)栏配置,发现扣1.0 分/处。

     2.栏杆高度不符合要求扣 0.5分/处。

     3.未按规定配置、使用移动式护(围)栏,扣 1.0 分/处。

     4.防护栏杆结构、力学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扣 0.2 分/处。

     5.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临时拆除、变更的,扣 1.0 分/处。

     6.未进行检查和维护,0.5 分/处。

     7.缺陷构成一般安全隐患的,加倍扣分,构成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的,不得分。

     1.检查以下防护栏杆、护(围)栏的“配置”、“物理状况”、“使用”及“变更”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所有固定式防护栏杆; 2)所有移动式护(围)栏,包括检修专用护(围)栏及其他护(围)栏; 3)所有临时防护栏杆,包括临时吊物孔临时栏杆、固定式栏杆临时拆除后的固定防护等; 4)平台护沿。

     2.现场检查所有固定式防护栏杆的临时拆除及恢复行为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3.所有现场移动式护(围)栏, 1.检查所有固定式防护栏杆、护(围)栏是否纳入缺陷管理并按既定程序进行了处理。

     2.查阅相关制度及记录,验证是否对检修移动式护(围)栏的配置、维修、使用等进行了管理,对其缺陷是否按照“缺陷”管理要求进行了闭环处置。

     3.查阅相关制度及记录,验证是否对防护栏杆临时拆除、变更审批的程序进行了规定并执行。

      1.以是否符合既定的“安全”及“功能”要求为主要判别标准。

     2.防锈处理应符合要素“防腐”要求,局部的表面防锈处理时,色泽稍有不一致,只要规则、不影响表面整体整洁性即可。

     3.移动式护(围)栏色标应符合集团公司及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固定式防护栏杆色标现场应统一并与设备环境相协调。规格、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项目及满分值 评分标准 验 评 要 点 现场部分 管理部分 备

     注  防护栏杆结构、力学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 按规定设计、配置移动式隔离护(围)栏。

      定期进行所有防护栏杆、护(围)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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