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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治国视域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嬗变与重构

    时间:2021-07-16 00:02:5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梳理和总结近30年来我国思想品德课程的嬗变与演进,研究发现,我国高校思想品德课程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其教学的目标和任务总是以党的基本路线和最新理论作为指导思想,在不断探索中进行着创新与发展。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和特殊使命;也为课程教学改革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在依法治国视域下,正确认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辩证关系,重构和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依法治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缺失;重构;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7)08-0051-02
      Abstract: By reviewing and summarizing the transmutation and evolution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course in our country for nearly 30 years, the author finds that the course in colleges has distinc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ra, its teaching objectives and tasks are always taking the basic line and latest theorie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s the guiding ideology, and constantly exploring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The full implementation of law-based governance gives a new era connotation and special mission to the course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And it also provides new historic opportunities for the reform of the course teaching.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law-based governance of the country, it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correctly understand the dialectical relations between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and to reconstruct and innovate the course system of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Keywords: law-based governance of the country; ideological and moral cultivation and legal basis; deficiency; reconstruction; innovation
      一、前世今生:《思想道德修養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历史演进
      我国高校的思想品德课改革肇始于80年代初。彼时,原有的三门思想品德类课程《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哲学》,由于长期以来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教学实效性不强,备受争议。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满足新世纪人才培养的要求,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学校政治理论和思想品德课程教学改革的决定,在课程设置上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国革命史》《马克思主义原理》替代之前的“老三门“课程。[1]
      1985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明确提出“大学、中学、小学以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设置法制教育的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且把法制教育同道德品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2]据此,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式提出“85方案”的具体课程内容,包括:《法律基础》《大学生思想修养》《人生哲理》《职业道德》。将《法律基础》作为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必修公共课程,列入高校大学生培养计划,把法制教育同道德品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
      1998年6月,中宣部、教育部明确了两课的课程设置由马克思主义理论课(《邓小平理论概论》《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思想品德课(《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构成。
      2005年,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实施方案中,将《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两门合并为一门课程。自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横空出世,成为高校一门公共基础必修课,改革后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开设时间为一学年,总课时数为54学时,开设的对象为大学一年级所有专业的学生。整合后的课程采用统一的教材。[3]
      2015年1月,教育部印发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学建议》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4号),明确要求“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贯穿于课堂中”。并为此专门组织教材编写组专家,编写了该门课程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教学建议,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和特殊使命。
      梳理和总结近30年来我国思想品德课程的嬗变与演进,总的来看,伴随改革开放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进程,我国高校的思想品德课程建设正逐步走向成熟。其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从无到有、从有到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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