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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论老子的军事美学思想

    时间:2021-05-23 12:00:4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老子》以其独具特色的体系构筑军事美学,它对军事活动中美的本质、美与丑的辩证关系、美感和形式美都有所涉及。本文从《老子》中观照老子对军事美学的认识。
      关键词: 老子 《老子》 军事美学思想
      
      先秦时代,道家与兵家往往相通,《老子》就是一部包含兵家思想的道家经典,“它里头有不少章节是论用兵的,包括一些战术思想和战略思想的概括”。[1]它总结了古代兵家丰富的经验,确有卓越独到的见解。不仅如此,《老子》在向世人展示它博大精深的军事思想的同时,也建构起了独特的美学思想体系。
      与儒家的经典《论语》一样,《老子》也没有把“美”作为一个独立的美学范畴来加以专门论证,但它们在某些论述中都涉及军事美学的一些观点。孔子从社会政治和伦理道德的角度出发,主张维护原有的社会等级秩序和礼乐制度,他反对战争,即使像武王伐纣这样的正义之举,也未被视为“尽善尽美”的境界,更谈不上对战争规律的认识。相比之下,作为一个卓有见识的思想家,老子对战争和战争规律却有比较深入的认识,并且以战道的求真建构他军事美学思想的基础,从而使《老子》充满了理性美的色彩。
      一、求真,对战争和战争规律的认识
      在对战争的认识上,老子将战争归因为贪欲和不知足,即“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老子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大动荡的时代,短短240年间,大小战争297次,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一,永无休止的贪婪欲望和不择手段的疯狂追求,导致侵略战争频繁爆发,战争像难以遏止的社会瘟疫。老子目睹了“以兵强天下”的战争的罪恶:“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老子认识到战争就其本质而言是非人道的,但战争又有正义战争与非正义两种,战争双方也有正义之师与非正义之师之分。所以要反对战争,先要认识战争。“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作战篇》),因此老子并不消极反对战争。作为正义之师,战争是“不得已而用之”,他站在正义之师的立场上,又提出了“善战”说。
      善战的前提是要把握战争的规律。老子指出:“知其雄,守其雌。”要做到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他再三强调“静”的妙用,认为虚静蕴涵着凝藏的心态,只有虚静才能导引出深厚的创造能量,才能达到对美的最高追求。“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孰能浊以静之而徐清”,具体运用到军事活动中,就是要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要求战争指挥者对局势冷静观察,妥善判断敌情,且举措适宜。
      二、求善,表现在对整个战争的谋划中
      老子认为对战争和战争规律认识的理性美是以善为前提的,美与善紧密相关,因此特别侧重于从战争谋划的角度去审视“美”。
      首先,老子重视战争准备,主张“早服”,“重积德”,这涉及战争正义或非正义的本质和最后的结果。他把军事活动中的战略战术运用统一于理性的谋划,达到制胜的目的。对战争中那些非理性的行为,“以兵强天下”的盲目自大行为,他认为是和美相对的最丑恶的行为。
      其次,在战争过程中,由于战争本身变化莫测,在行军中悄无声迹,“善行无辙迹”,才能做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以最小的损失迅速获得战争的胜利。
      最后,要带出精锐的军队,将领除了要有运筹帷幄的谋略外,还要有仁义之心,所以老子还特别强调制胜一方的道德境界,即“胜而不美”和“战胜以丧礼处之”。“胜而不美”就是不以用兵杀人为美乐之事。他指出:“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在老子看来,兵器是一种不吉祥的东西,并非君子使用的东西,如果在“不得已”情况下而用之,也不要在取胜之后当做一桩美事而得意洋洋。如果以取胜为美乐之事,那就是以杀人为快乐;乐于杀人的人,是不会得志于天下的,所以君子要持“胜而不美”的态度,“战胜以丧礼处之”。老子说:“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既然在老子看来战争是“凶事”而非“吉事”,那么“杀人之众”就应“以悲哀泣之”,战胜之后,亦应“以丧礼处之”,切不可弹冠相庆。
      三、美与丑的辩证关系和守中原则
      老子深刻认识到军事美学中的美和丑的辩证关系。“反者,道之动”,是老子哲学中的一个深刻的辩证法命题,他深谙事物两极盈缩的变化规律,认为事物发展到极端则物极必反,因此把事物中相反的成分或因素看成是该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因,主张不为主而为客,不进寸退尺,以退为进,以柔克刚,哀兵必胜,深刻揭示了战争中的强弱、进退、攻守和胜败之间的转变规律。
      对于敢(勇)与不敢(怯),老子认为:“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物壮则老”是一条合于道之运行的客观规律,谁违背,谁就会加速其灭亡。“果而勿强”,亦即文中所说的“四勿”(“勿矜”、“勿伐”、“勿骄”、“勿强”)“一不”(果而不得已),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这是一条为古今中外的战争所证明的真理。
      基于此,老子提出“守中”的观点,即把握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度”。在不能避免战争的情况下,正义之师不得已而用兵,一旦取胜,就应该知止。“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也是合于战道规律的。他根据“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的矛盾转化论,在军事上,得出“兵强则灭,木强则折”的结论,因为在他看来,若恃强而穷兵黩武,是自取灭亡的行为。因此,“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老子以“飘风”、“骤雨”暗喻逞强者必败,“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进而指出以兵强天下是“勇于敢则杀”的非理智行为。战争的胜负是通过战斗力的较量实现的,但力量的强弱是发展变化的,强兵固然可以取胜,但一旦战争取胜,容易滋生骄傲情绪,就会由胜利转向失败。在战争中利与害诸矛盾是相互转化的,因此忽视战道的规律,强者也会最终失败。这是与理性美相对立的非理性丑的行为,是清醒而冷静的战争指导者应该极力避免的。
      四、美感
      “美感作为一种特殊的反映形式,是感性和理性、情感和认识和谐的统一,是有社会功利目的的。美感的功利目的来源于审美对象的功利性和所表现的社会生活内容”。[2]老子对于战争美的感受和追求是美与功利的统一。从根本上说,不管是侵略战争还是反侵略战争,目的就是取胜。失败的兵家思想是没有意义的,当然也是不美的。老子不是非攻非守的失败主义者,他也不反对胜利,所谓“胜而不美”,乃是以胜为不胜,从而不断求胜以达常胜的目的。他尚慈,是因为“慈以战则胜”;主静,是因为“牝常以静胜牡”;贵柔,是因为“柔弱胜刚强”,是所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之极”。“无为”,“不争”只是手段,目的是要达到“无所不为”静中制胜的战略目的。
      “美感是在接触到美的事物时所引起的一种感动,是一种赏心悦目的和怡情的心理状态,是对美的认识,欣赏与评价”,[4]“认识美的本质和内容”,“必须有理性认识,有思维活动”。[4]美的感受与追求又与鉴赏者不同的心态有关,要有对美的形式与内容的深入把握“才能达到感受与理解的统一,获得沁人脾腑、心旷神怡的美感和审美享受”。[4]所以老子认为将领要有善下虚静的道德修养,“善战者,不怒”。也只有虚静的状态下,才能在军事斗争中保持冷静的头脑去认识和控制整个战争局势,适时地调兵遣将,也只有在拥有开阔平和的胸襟时才能感受美、追求美,并在美的追求中得到激励、净化和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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