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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制史教学的应用性教学方法探索

    时间:2021-04-20 12:05:2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中国法制史作为基础理论课程的定位决定了它理论色彩偏重的特性,故教学重点更多的是关注如何增强理论性教学的效果,而它所具有的和可被开发的应用性的这一面却常常被忽略或被轻视。本文的目光拟聚焦于探索如何增强学生对中国传统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尝试对“案例穿越”、“学生老师”、“法史辩手”等教学方法及其运用进行研究,并最终达到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准备坚实的理论基底之目的。
      关键词 中国法制史 应用性教学方法 案例穿越 学生老师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s.2015.11.055
      Applied Teaching Methods Exploration in Chinese Legal History Teaching
      ZHANG Han
      (Law Schoo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ianyang, Sichuan 621010;
      China University 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Beijing 100088)
      Abstract Chinese legal history as the positioning basic theory curriculum determines its emphasis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heory of color, so teaching focus more attention on how to enhance the effect of theoretical teaching, and it has the properties and applications can be developed that side of it often ignored or taken lightly. This article intends to focus attention on exploring how to enhance students" knowledge of the applic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legal ability, try to "case crossing", "student teacher" and "Law History debater" and other teaching methods and their application to study, and ultimately achieve optimization teaching contents, improving teaching methods to improve student learning in this course of enthusiasm and initiative, prepared a solid base of theory for the purpose of training applied legal talents.
      Key words Chinese legal history; applied teaching methods; case crossing; student teacher
      中国法制史一度是法学本科教育的核心课程之一,它是铺垫法律理论基础不可或缺的部分,被列为法学本科教学的必修课。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因为中国法制史作为一门法学的基础理论课程,以史料构筑理论来源,学科的理论性和体系性不强,知识点零散;以史料作为研究对象,缺少理论性的综合分析,所以实用性相较而言不明显,其枯燥晦涩的一面在所难免。
      中国法制史作为基础理论课程的定位决定了它理论色彩偏重的特性,故教学重点更多的是关注如何增强理论性教学的效果,而它所具有的和可被开发的应用性的这一面却常常被忽略或被轻视。同时这门课程易被学生忽略或被轻视的原因在于它的应用性不强,被认为对学生今后的就业或作为法律人执业效用不大,再加上课程本身的特点,很轻易被划归纯粹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就造成课堂气氛不够活跃,学生参与度不高、学习这门课程的兴趣不浓厚,更多的是为了司考和考研的功利目的而被动地学习。所以本文探讨这一问题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增强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的应用性价值,凸显这门课程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重要性,打通中国法制史和其它部门法的交流渠道,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如何通过这门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呼应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这个宏观命题做力所能及的探索,为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准备坚实的理论基底。
      要达成此目的,就须将中国法制史课堂教学的目光聚焦在如何提高学生对中国传统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上。一方面善加利用中国四千年的传统法律文化这笔巨大的财富,收获丰厚的理论回馈;另一方面,开发多元化的方法解决这门课程理论色彩偏重的特性,发掘并突出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的应用性,探索并彰显它的实践价值,让学生亲身参与到理论的认识与总结过程中去,增强学生对中国传统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
      新型教学方法的探索与运用,可以增强课堂时间的有效性,可以延展有限的课堂教学,是实现教学改革目标的核心。下面的几种方法是在教学实践中已经初步采用,并在进一步的尝试中,期望通过更多的教学互动,不断检验和完善之,更或是发现更多可改进的灵感和更加优良的方法。
      1 “案例穿越”的案例教学法
      案例的倚重和广泛运用可以让学生身临其境地参与和还原到具体的历史场景中,变机械的学习知识为自主的裁断案件。不仅可以打通中国法制史和其它部门法的交流渠道,发挥基础理论课程的平台和支撑作用;而且可以让学生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探索,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学习兴趣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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