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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经济法对利益冲突平衡与协调的具体途径

    时间:2021-03-10 20:00:1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经济法得以有效地平衡与协调经济领域中的利益冲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着自己特殊的作用。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法本着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相互关系,并在此前提下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道德。
      关键词 经济法 利益冲突 市场运行环境 社会道德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经济法担负着自己独特的历史使命。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一个关键时期,社会状况在总体和谐的同时,也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为使经济顺利向前发展,实现更大程度上的社会和谐,国家有必要采取各种手段对利益冲突加以平衡和协调。
      1经济法对利益冲突平衡与协调的两大前提
      1.1以社会本位作为平衡与协调利益冲突的价值基础
      市场机制是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率的最有效手段。与此同时,在正常的市场机制调节下,各市场主体之间也能形成一种相对合理的利益格局。然而,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轨迹告诉我们,自由放任经济下市场机制本身极易遭到破坏,随之而来的利益格局也容易受到扭曲。而且市场机制自身的局限也会引发矛盾,产生新的冲突。面对市场难以依靠自身力量对冲突加以平衡与协调的难题,现代经济法产生的一个重要历史使命就是依法调整市场经济中的利益关系。然而,当今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利益主体日益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在各类利益冲突中,既有国家权力与个体权利之间的冲突,也有社会个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还有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要想平衡好方方面面的利益,经济法需要找准自己的价值定位。如果经济法选择个体利益至上,这样做虽然会刺激个体对利益的追逐,提高经济效率,但却不利于冲突的解决,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
      1.2以对国家权力的平衡作为对利益冲突平衡与协调的重要前提
      经济法是调整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现代民主政治国家及其政府为了修正市场缺陷、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可持续发展而履行各种现代经济管理职能时与各种市场主体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正因为市场缺陷的客观存在,所以国家必须要对经济有所干预。然而,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当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与经济发展自身的方向一致时,经济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反之,政治权力就会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
      2经济法对利益冲突平衡与协调的具体途径
      在上述两大前提下,经济法主要从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两方面着手,对利益冲突加以平衡与协调。
      2.1营造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
      (1)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市场经济的活力源泉和生命基础。在良好的竞争环境中,经营者凭借优质的服务、低廉的价格、过硬的产品质量去争夺市场份额,获取利润。这样一来,企业与企业间形成正常的利益关系,消费者的利益有了实现的基础,长此以往,国家的竞争力增强,社会的整体利益必然增加。(2)营造良好的宏观经济运行环境市场机制能够最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但是,由于市场机制以各微观经济主体的利益作为经济活动的出发点,所以容易造成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短期,最终导致宏观经济不平衡,经济运行中的利益冲突增加。
      此外,经济法在考虑宏观经济运行环境对利益冲突的影响时,还应特别注意代际间利益的平衡问题。为此,我们应时刻注意将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宏观调控法立法与执法的全过程,以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在满足当代人利益需要的同时,又不致于对后代人利益的实现构成威胁。
      2.2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道德
      公平与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特征。与民商法所强调的形式上的公正有所不同,经济法所追求的是一种实质上的公正。为达此目的,经济法着重采取以下措施:
      (1)追求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间的实质公正关于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含义,社会上有不同的理解。这里所说的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是一对相对的、动态的概念。在经济交往中,掌握更多的权力、信息、资源的一方处于强势;另一方则相对处于弱势。这种客观上存在的强弱差异,会使形式上公正的经济行为带来最终结果上的不公正。
      为协调好利益关系,实现实质上的公正,经济法采取了精心配置权利与义务的方式。其一,采取权利义务倒置的方式,赋予弱势群体更多的权利,规定强势群体履行更多的义务。对于权利和义务,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理解。从利益角度看,可以把权利理解为法律赋予权利主体的一种用以享有或维护特定利益的力量,而义务则是为保障权利主体的利益而对一定法律结果所应承受的影响。因此,经济法借助权利义务规范,对交易主体利益实现施加不同的影响,有利于扭转强弱势群体客观上存在的不平等,实现二者利益间的相对平衡。其二,注重对法律责任的设计。关于法律责任的界定,法学研究者们有许多不同的思路和观点。有一种意见就是把法律责任界定为一种特殊意义上的义务。这种特殊义务通常是指由于违反了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引起的新的特定的义务。如果经济法能使强势群体很好地履行这种特殊的义务,那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就会更加充分。
      (2)追求再分配领域的公平与正义在市场进行的初次分配中,分配机制与竞争机制密切相连,极大地体现出效率原则。但在现实生活当中,每个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不同,如果单纯考虑效率,容易引发利益冲突。为此,国家需要对国民收入进行再次分配,以尽可能地平衡协调利益关系,实现最终结果的相对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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