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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势儿童救助全景

    时间:2021-06-12 20:00:4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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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需要关爱的孩子
      他们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残疾儿童、弃婴、孤儿、艾滋病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的儿童、失足青少年、乞讨流浪儿童、流动人口子女、被拐卖儿童……在大多数孩子无忧无虑,尽情玩耍的时候,他们却生活在痛苦的边缘,也成为最需要我们呵护的天使。
      孤儿与弃婴:根据2005年国家民政部牵头的“中国孤儿的现状与面临的困境”调查报告数据显示,中国18周岁以下父母双亡及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共计57.3万人,其中超过三成没有得到经常性的制度救助,超过一半需要救助。而在占总数绝大多数的农村孤儿中,得到的救助比城市孤儿要少得多。近几年,由于地震、洪水等天灾人祸也使孤儿的数量不断攀升。
      病患儿童:据统计,中国目前0-14岁的儿童中,患有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脑瘫、孤独症等各类重大疾病的近千万。每年新增约2万名白血病患者,以2-7岁儿童居多;每年新增14万左右的先心病患儿,其中能够有条件得到治疗的患儿仅为6万左右。还有大量的脑瘫患儿、唇腭裂患儿,孤独症儿童……就我国目前的医疗水平和条件而言,患这些重症的患儿大部分完全可以通过手术和物理治疗得到康复。但由于医疗费用昂贵,许多家庭尤其是贫困家庭只能选择放弃治疗,从而延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
      
      留守儿童、流动儿童
      近年来,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战略,使得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促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群体出现。据全国妇联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5000多万,流动儿童数量约2000万。在已入学的适龄流动儿童中,很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维持他们的学业。还有因为父母外出打工而随家里的亲友居住的留守儿童,正处于学知识、长身体的关键时期,却因为父母双双外出打工,得不到应有的关爱。
      
      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指父母犯罪造成孩子无人抚养,或者生活环境非常困难的孩子。因为不能像孤儿那样获得政府民政部门的救济,反而可能得到社会的偏见,加之缺乏父母的关爱,这部分儿童缺少家庭的温暖和正确适时的引导,具有负罪感和压力感,很容易对政府、对社会产生反叛对抗情绪,诱发成为潜在的犯罪群体。
      还有,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的儿童、乞讨流浪儿童、被拐卖儿童……当我们的孩子还在为玩哪件玩具、穿哪件衣服苦恼的时候,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减免了学杂费却仍然无力承担每月少得可怜的生活费的孩子,他们买不起学习用品,营养状况也令人担心;在我们的身边,还有很多孩子居无定所、食无保障,或乞讨、或被迫偷盗,流落在街头的时间从数天甚至数年不等,他们已习惯于被家庭和社会所遗弃。
      
      政府救助最为重要
      胡锦涛主席曾表示:孤残儿童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他们最需要呵护、最需要关爱。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孤残儿童放在心上,健全救助制度,完善福利设施,推进特殊教育,动员社会力量为孤残儿童奉献爱心,使他们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
       《联合国儿童公约》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都明确提出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权利不容侵犯。
      自1990年以来,国家为加强对儿童的司法保护,先后制定了多部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明确规定了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如生存权、被抚养权、教育权、继承权等。1997年,民政部等六部委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的通知》。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中,明确了孤残儿童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可以享受的特殊政策,确立了动员社会力量,促进孤残儿童救助的法规依据。
      为了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我国设立了各类儿童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没有亲属照顾的孤儿。民政部于2001年专门颁布了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指导儿童福利院、孤儿学校等儿童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更好地为孤、残、弃儿童提供养护、康复、医疗、教育等服务。民政部还制定并发布了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并作为推荐性标准下发全国。2009年,针对孤儿医疗保障问题,民政部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合作推出“孤儿保障大行动”,即孤儿大病保险机制,涵盖了12种少年儿童长发疾病,孤儿一旦患病即可获得10万元赔付金。
       “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是民政部门针对儿童福利机构的残疾儿童和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推出的医疗救助计划,民政部门用福利彩票募集的资金为福利机构脑瘫儿童、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和罹患疝气儿童实施手术矫治和康复。对于社会散居孤儿的大病救治,则通过“明天计划”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大病救助制度给予了不同程度的支持,推进孤儿和贫困家庭儿童手术康复。
      根据民政部网站的数据,仅2009年,民政部就安排使用彩票公益金2.048亿元用于福利机构建设、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孤残儿童特殊教育、残疾儿童手术康复和艾滋病救助安置等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体现了国家对孤残儿童这一弱小群体的福利性政策,保障了孤残儿童的基本权益。
      伴随福利政策的细化,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也被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国家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教育、管理等方面制定救助政策,采取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纳入特困户救助、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协助做好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照料和帮扶工作;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也把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列为工作重点,纳入有关资助范围。
      此外,对于贫困家庭的儿童,国家还出台了相应的低保补助标准。低保对象中的学龄前儿童,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100%增发分类救助金;子女均未成年或子女均未完成高中(中专)学业的单亲家庭,其父或母每月增发低保标准50%的分类救助金。而为保障贫困地区的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国家出台了“两免一补”政策。高等教育也逐步形成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俭学等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政策体系。
      民间公益渐成中坚
      从20世纪80年代起,境外的民间组织逐渐进入我国,开展困境儿童的救助工作。在此后的30年里,本土和境外的民间儿童救助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日益深入地介入到政府管理和百姓生活中,成为帮扶、关爱这些弱势儿童的中坚力量。
      说起儿童公益,很多人会第一时间想到“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这两个项目,帮助无数失学儿童重新走入课堂,最初那个“大眼睛女孩”也因为“希望工程”的资助完成了学业,并成功步入社会。他们的背后,就是始终以少年儿童为救助对象的公募性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简称儿基会)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青基会)。
      作为中国第一个以募集资金的形式,为儿童少年教育福利事业服务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中国儿基会总结并推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儿童公益事业运作模式。根据儿基会在官网公布的数字,旨在救助我国贫困地区失学女童重返校园的公益项目“春蕾计划”,已经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普遍实施,募集资金8亿多元,救助贫困失学女童达180余万人次。随着“两免一补”国家助学政策的实施,中国儿基会及时调整了“春蕾计划”资助的重点,使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女童的资助,从学费、学杂费转移到生活费用的补助。2009年6月,还推出助学、成才、就业和关爱留守儿童的新行动,辅助政府解决贫困地区的贫困家庭女童及留守儿童的就学、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呼吁全社会给孩子们提供安全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中国儿基会还推出“中国儿童安全健康成长计划”,通过在全国各地捐建“安康教室”、“安康远程教室”、“安康图书站”、“安康宣传栏”、“社区儿童德育中心”、“安康婴幼儿成长教育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贫困弱视儿童”等项目,帮助孩子们“远离失学、远离疾病、远离伤害、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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