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学前教育 > 正文

    信息论视角下我国刑事侦查制度之构建研究

    时间:2021-05-06 04:00:1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本文以信息论视角剖析刑事侦查制度,通过对刑事侦查的理论与实践的现状分析,旨在建立与侦查信息论有关的理论框架,并对其内在规律进行系统研究,以求更好的指导和完善我国的刑事侦查实践。
      关键词 侦查信息 信息转移 侦查信息理论框架 侦查信息论内在规律
      中图分类号: D918    文献标识码:A
      一、刑事侦查的信息分析
      现代信息学基础的奠基人是美国贝尔电话公司的香侬博士,他于1949年发表的《通讯的数学理论》一文,被看作是现代信息学的诞生标志,自此,侦查学的成果被广泛应用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诸多领域,我国侦查领域的信息学研究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到目前为止,侦查学的信息论研究已有了长足进展。
      现代信息论认为,信息是消除人们对事物不确定性的量,是系统的组织程度和有序程度的量度,对侦查信息的定义应立足于信息论的基础,因此侦查信息也就有两层含义。一方面,侦查信息反映的是侦查客体—犯罪事件之结构系统的有序程度,亦即构成刑事案件的固有信息,另一方面,反映的是侦查主体在实然意义上掌握案件信息的程度,亦即侦查人员对刑事案件系统之不确定性的消除的量度。这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侦查人员正是从第二方面的基础上达到对第一方面的衡量。侦查从客观方面来讲也是从不确定性到确定性的渐变过程,即达到对案件信息的全面掌握。
      广义的侦查信息涵盖了犯罪信息,反侦查信息与其他关联信息,如犯罪人为掩盖犯罪歪曲事实,逃避侦查的行动轨迹的信息等。本文仅从狭义角度论述侦查信息(犯罪信息)。侦查信息是形成侦查判断、推理、假定的前提是推进及调整侦查方向的基础。从刑事案件发生到刑事案件的整个过程,就是由犯罪行为到犯罪信息,再到信息反馈最后到再现犯罪的整个过程。其中收集信息处理信息是是主要环节与关键环节。而证据的本质是信息,因此侦查信息的收集与处理也就是对证据的收集与运用。
      二、侦查信息论之研究现状
      自信息论引入中国后,我国学术界对侦查信息论的研究已深入人心。理论框架基本成型,内容以及涉及侦查信息论的概念、本质、特征及分类等,对于侦查学的发展以及侦查实践均起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我国现阶段对侦查学的信息论分析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现阶段的侦查信息论研究还停留在对犯罪结果的研究,及犯罪结果的呈现形态。而很少涉及对其源流的分析,及犯罪行为过程的信息论分析,而后者在很大程度上是前者的基础,如果不能全面了解犯罪过程中的信息传递规律,则前者研究也就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国学术对侦查学研究停留在浅表层次,对更深层次上研究侦查信息论的内在规律等问题存在空白,尚未建立完整的系统模型。综合上述两个方面的缺陷,只有完善我国侦查信息论的研究内容,调整学术未来研究视角,才能将侦查信息论的研究引向深入,真正发挥其指导实践的作用。
      三、侦查信息论之构想
      1、完善侦查信息论的理论模型框架。在香侬博士的信息理论模型中,将信息的传递路径简单的分为:信源、信道、信宿。这一模型的运行原理是:信息从信源出发,经发送机将信息转变为信号;输入信道;经过译码还原将信息传输给信宿。因为信息传输必然要经过信道,而信道中总有干扰,所以信宿所获的全部信息并非从原系统中所发的源信息。尽管这一信息模型是为了阐述数字化信号中的传输理论,但对刑事案件的犯罪信息传递过程不无指导意义,笔者认为可见其适用于侦查信息的模型构建中。
      信源是指犯罪信息的源泉。 犯罪构成中的信源主要指作案人,他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犯罪单位。对整个自然和社会而言,这一信源是相对独立和封闭的自组织物质系统,具有特定的耗散结构。做为物质系统其信息不仅反映着自身也反映着他与社会物质系统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痕迹。在侦查实践中,把握这一点有利于侦查人员把握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动机和客观方面。信道是传递犯罪信息的通道犯罪过程中的信道即犯罪行为,包括犯罪预备、犯罪实施、犯罪的最后处理等行为。通过各种各样的犯罪行为信息得以传播开来。在侦查实践中,信道是侦查人员决定取证方向的最基本因素。信宿是指犯罪信息传递结束后信息的归宿,犯罪过程的信宿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犯罪现场和犯罪环境。由于信宿特征的不同以及信宿自身对犯罪信息经信道传输后所产生的噪声及耗散干扰。这些特征决定了侦查人员应辩证考量信宿所表达信息的客观准确性。
      2、侦查信息的内在规律研究。由犯罪行为的物质型决定,犯罪过程中必然发生犯罪信息的转移,而转移的结果则表现为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证据。这就是侦查学领域的物质性原理。该原理认为,任何犯罪行为都是行为人反社会的物质型表现形式,而非行为人单纯的主观意念,只有当个体将犯罪意向转化为犯罪行为时,即用物质型力量侵犯犯罪对象时(并不是所有犯罪都有明确的犯罪对象),犯罪才随之发生。 而就在这一过程中却蕴含着犯罪信息的诸多规律。本文拟探讨如下规律:
      (1)侦查信息不守恒规律,传统理论认为,物质具有不灭性犯罪过程中发生接触的两个物体中一方增加的信息必定是另一方所所减少的信息,一方所减少的信息必定到了另一方身上,即犯罪信息存在共享性,但信息并非永远守恒求其在人证信息传递中更是如此。信息的互相印证性并非永恒真理,信息既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2)侦查信息具有耗散性。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存在时间上的递减性耗散性的实质在于社会环境极其自然环境对犯罪事件系统的必然作用,这种作用决定了犯罪事件系统作为一种自组织系统存在的可能性,例如案发现场可能因为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介入而导致现场结构状况的改变。记忆信息在输入、存储、记忆、输出的过程中由于噪声干扰可能导致本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某个犯罪情节的记忆导致偏差或遗忘,因此,对于侦查工作而言,一方面,要抓住时机,及时迅速收集获取证据;另一方面,对于侦查终结的证明标准,应在足于信息耗散的规律特点来理解和把握这倒侦查实践。
      (3)侦查信息具有不对称型的规律。犯罪过程中的信息传递既能是单向也可能是双向的。发生转移的物体一方将信息传递给了一方同时,另一方不应定对称的收到,犯罪嫌疑人未必在被害人身上留下有价值犯罪信息,这给侦查取证带来难度,同时这一规律也指导侦查人员对案件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找出破绽,从而作出正确判断。
      四、结语
      信息论研究与完善侦查理论与实践,尚需扎实的理论基础研究,同时认识侦查的主要内容——取证所包含的信息论特质,对于查清事实,做出正确的侦查结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此应保持应有的重视,本文从信息论视角下全面探讨刑事侦查工作的内涵,研究其内在规律与系统模型,其理论的科学与否需要实践不断的检验,以期能逐步完善我国的刑事侦查理论研究工作,指导侦查实践,真正达到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目的。
      参考文献:
      [1]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07(2).77.
      [2]大谷实.刑事政策学.法律出版社.
      [3]曲伶俐.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9-03出版).
      [4]陈兴良.刑事法理论.政法大学出版社第三版.
      [5]现代信号检测论研究.
      [6]通信原理与实务.
      [7]黄宗智,尤陈俊、黄宗智、尤陈俊.从诉讼档案出发中国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法律出版社 (2009-04出版).
      [8]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精装).中华书局 2003-01出版.
      [9]林钰雄.严格证明与刑事证据.法律出版社.2008-09出版.
      [10]宋英辉、袁金彪.我国刑事和解的理论与实践 北京大学出版社.
      [11]苗生明、慕平.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化与公诉裁量权的适用.法律出版社 2008-12出版.

    推荐访问:信息论 侦查 视角 构建 制度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