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学前教育 > 正文

    浅析案例教学法与警钟效应在中职法律教学中的应用

    时间:2021-04-18 08:03:0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教学也属于传播学的一个范畴。在法律的教学中,采用的案例往往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事件,因此,无形之中己经为在教学中引入传播学中“恐惧诉求”(即警钟效应)提供了有利条件。通过两者的有机结合,可以达到互相促进,互相加深效果的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和警钟效应¬——教育¬信息栏
      恐惧诉求通常是运用“敲警钟”的方法唤起人们的危机意识和紧张心理,促成他们的态度和行为向一定方向发生变化,这是一种常见的说服方法。 通常,这种传播方式所带来的效果被称为“警钟效应”。传播学的相关研究结果显示,给予受众一定的刺激,能对传播效果的提升起到积极的作用。该结果是基于贾尼斯等人的实验得出的。
      二、案例教学法和警钟效应——触摸零距离
      前文曾经提到过,在中职教学中,包括中职德育、法律课程,应该抓住学生的特点,采用适宜一定年龄段,一定知识基础的教学方法。因此,在具体的教学实践活动中,就应该多加注意案例教学法以及警钟效应所应该注意的一些方面。
      案例教学法虽然能有效地训练学生的职业技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开发学生的潜能和学习的创造性,提高其分析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可是也存在很大的一个难点,就是典型案例的选取。 《<劳动法>案例教学的实践与探索》 、《案例教学法在<劳动法>教学中的应用》 、《大学法学教学改革探析》 等文章中也指出了这一点。为了达到预期的效果,就需要在选取案例上下足工夫。同时还要注意案例是否过于会引起重度恐惧诉求的负面效应。
      结合上述文章的观点与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在选取案例时,应做到“三要”:
      一要:所选的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教授基本人权时,可以选取孙志刚案,这样有代表性的案例,可以在第一时间引发学生的兴趣。在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之后,教学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要:所选的案例要接近学生的生活。传播学理论指出,与受众在时间、空间等方面上接近的内容会受到关注。在教学实践中,笔者发现,在讲到与青少年有关的案例时,往往也会被更多地关注,如青少年保护等。或者是当地报纸上的一些案例,也可以起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作用。在《<劳动法>案例教学法的实践与探索》中就曾举例说,为了让学生对课程内容产生兴趣,就选取了在北京发生的百度裁员、海龙和合谷最低工资事件等。
      三要:所选的案例要适度。中职学校的学生在心理上处于成长时期,应该给他们更多的呵护而不是一些社会上的血淋淋的现实。不然,反而会因为案例的不当造成他们心理产生对现实的恐惧,形成阴影,得不偿失。
      有一个表格(见表一) 可以生动地表述恐惧诉求的不同程度产生的不同效果:
      表中数值为恐惧诉求的强度与行动变化效果。从表中不难看出,在轻度诉求时,所收到的效果是最明显的,其次是中度诉求,而重度诉求则己经与对照群的效果基本一致。在一次与一位后来升至本科就读传播学相关专业的学生的交谈中,那位学生说,在传播学的课程中得出的结论,就是对自身影响越重大的事件,如可能导致死亡等,采用重度诉求的效果也会增加,而一般情况下,采用重度诉求反而不易收到合理的效果。
      因此,在教学中,如果想更好地利用警钟效应来增强其对教学效果的影响,就要采用合理程度的恐惧诉求。为了取得更明显的警钟效应效果,笔者认为,“三不要”在选取案例时也值得注意:
      一不要:不要选取争议性较大的事例,因为社会舆论尚未对该事件有定论,并且中职学生心理上的不成熟也不适宜在课堂上讨论这些问题。
      二不要:不要选取社会反应过于恶劣的事件,如果该事件对于社会影响太恶劣,很有可能也会在学生这个群体中造成不良的反应。
      三不要:不要选取主体为青少年的过激恶性事件。中职学生一般正处于青春期,具有较强的叛逆心理,也比较容易受他人影响,有的时候可能会去下意识地尝试某些过激行为,这并不是作为教师所希望看见的。
      在选取案例之后,还要进行精心的消化与编排,并且由于案例教学法过多地占用教师与学生的时间与精力,需要与传统课堂的讲授方法结合,做到有深有浅,才能让学生形成对某些重点内容的深刻认识。
      三、案例教学法和警钟效应——传播风景线
      在中职的法律教学中,要时刻考虑到这一点,就是技校学生作为技术工人的后备军,要适应企业生产发展的要求,既要掌握过硬的操作技能,又应懂得相关法律的基本内容,并能在实际环境当中运用法律来分析、解决具体的问题。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法律教育中的优势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等待那份期盼的预约
      在教材的编纂中,第一部分的案例采用的是比较典型的事件,如孙志刚案、超市搜身案、 以及将与学生走上社会以后与工作悉悉相关的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等等。通过了解这些能够激发学生兴趣的案件,来让学生对接下去将要学习的内容充满期待。
      2、包含那份亲情的链接
      案例教学法在实际运用中不只只是讲述案例,而是以案例为引子,继而去深入探讨其中所蕴含的法律知识。这样,在学生了解事件发生及解决的过程中,也接受了中间所包含的理论,达到理论与实践同时的结合。
      3、留下那份渴望的痕迹
      在案例选取时,往往会选取典型。在学生了解典型事件的解决方法和依据之后,自然也就对一般性的事件有了分析和解决的能力。如果在教学的过程中增加适量的拓展,就可以达到让学生自己形成对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的目的。
      4、涌动那份沸腾的花潮
      在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要求学生与其他人通过讨论等互动的方式,共同寻找正解或可行的方法,在此过程中,就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在多种结论中寻找出最合理的一种,就己经在无形中培养了学生的沟通与合作意识。
      传播学学者贾尼斯曾经就恐惧效应的效果做过实验,得出的结论是:(恐惧诉求)容易引起公众的注意,加深公众对于危机的印象,强化关于危机的意识。“学习理论预测,引起的恐惧感如果很强,就会增加改变态度的效果,因为它会产生激励作用,引起更多的注意与理解,接受传播建议的动机因而也将增加,按照强化理论的说法,学习和实践这些建议的过程应变成与降低恐惧和焦虑相结合的强化过程。”将这个结论引用至教学中,即在教学中,通过案例中引入相应的内容,可以起到促进教学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推荐访问:教学法 警钟 浅析 中职 效应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