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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打黑行动的法律解读

    时间:2021-04-09 12:06:4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打黑回顾】
      
      2008年7月10日至9月30日,重庆开展“夏季社会综合治安整治行动”,破获刑事案件32771起,逮捕万名涉案分子。
      2009年4月,重庆启动“破积案、追逃犯”联动战役,此后仅21天,便侦破积案1688起。
      2009年6月20,重庆全面开始“打黑除恶”行动。
      2009年6月20 至8月15日,重庆掀起的“打黑”风暴成功破获黑恶势力团伙104个,逮捕陈明亮、马当、岳宁、岳村、陈坤志、龚刚模、黎强等有头有脸的67名涉黑涉恶团伙首犯及骨干人员,抓捕黑恶团伙成员1544人,涉案的还有数十名警察。收缴枪支48支、子弹877发;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5.3亿元;累计破获查赴各类案件1009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892起。
      2009年8月7日,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16年之久,现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的文强涉嫌严重违纪被双规。
      8月17日,重庆警方通报,截至8月15日,警方缉捕了1544名犯罪嫌疑人。469名逃犯被境内外追捕。
      8月21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黑老大程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姐弟程黎、程吉英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和六年。
      9月4日上午10时半许,重庆市公安局现任副局长彭长健等三名官员被纪委从市委会议室带走双规。
      9月7日,重庆市政府通报,给予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行政开除处分。蒋勇因受贿1796万余元被判死缓。同时被给予行政开除的还有重庆市规划局原党组成员查红(女)和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
      9月8日,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陈洪刚因涉黑被双规,这是在重庆打黑风暴中落马的又一副厅级干部。陈洪刚在被双规后,自杀未遂。
      10月124伊始,震惊全国的重庆打黑系列案在重庆各中级法院陆续开庭。上午9时,扬天庆涉黑团伙案及刘钟永涉黑团伙案将同时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人数多达31人。李义涉黑团伙案13日开始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包括文强案及当地人熟知的“黑帮大哥”陈明亮、岳村、黎强等涉黑团伙案件都未被安排在此次开审行列之中。
      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引人注目的“黑帮女老大”谢才萍团伙涉黑案。
      10月29日上午,重庆市政府举行打黑除恶新闻通气会,发布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检察长记余敏介绍说,根据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7件52人,其中有21人直接收受了涉黑人员的贿赂。到目前已起诉5人。在这些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度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4件4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3人。涉及县处级以上要素20人,厅级干部IOA,涉及政法干警29人,行政执法人员4名。目前大家关注的陈坤志、陈明亮、岳宁、岳村涉黑团伙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将于11月上旬陆续提起公诉,文强、彭长健,侦查部门正在全力以赴查清案情,预计于11月移送审查起诉。
      截至发稿前,已有6起涉黑案件开庭审理,其中3起涉黑案已进行一审宣判,其中3人被判处死刑,3人被判处死缓。备受关注的重庆女“黑老大”谢才萍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被处罚金102万元。
      
      【观点概览】
      
      重庆晚报10月23日报道重庆重拳打黑除恶,引发民意并喷,举国好评如潮。本刊特辑录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评论,以窥民意于一斑。
      新華网评论:打黑除恶,是一个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问题,也是一个权力系统自我清洁、自我强健的过程。黑恶势力的存在、生长不拘于一时一地,我们必须期待,重庆所拥有的态度,所采取的行动,所取得的成果不仅仅作为一个典范,一个特例。
      《瞭望新闻周刊》评论:重庆打黑案备受瞩目,但黑恶势力的犯罪活动不仅仅存在于重庆一地。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和环境依然存在,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仍然比较活跃。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种社会消极因素和矛盾明显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助长黑恶势力的滋生和发展。由此。必须持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评论:打黑除恶应是全国“一盘棋”。重庆打黑只是一块“经验田”。打黑除恶是一场“持久战”。
      人民网评论:打黑“打得狠”才能“唱得红”,这就是重庆打黑后面的逻辑。只有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不惧风险、不怕艰难,才能让群众喝彩,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才能获得来自各方面的高度评价和广泛支持,党的执政地位才会不断巩固加强。
      
      【法律解读】
      
      打黑的沉思
      ◆赵丽萍陕西省成阳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
      ◆贾书文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从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活动中,广大人民看到了党和政府的坚定决心,看到了重拳出击的实际行动和辉煌战果。重庆打黑,也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法律启示。
      
      一、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重在彻底铲除保护伞
      纵观重庆黑恶势力以及其它黑恶势力的生成、发展机制,可以看出黑恶势力的发展和壮大,是以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以及大肆收受贿赂、出卖手中的职权,甚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为必要条件的。因此,关注打黑除恶,其重点不是看打掉了多少黑恶犯罪分子,取得了多么辉煌的数字,而必须重点关注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是否被彻底打掉,只有将黑恶势力保护伞予以彻底的打击和清除,才能有效防止黑恶势力犯罪死灰复燃、卷土重来,才能捍卫已经取得的成效。
      
      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检察机关应当发挥主力作用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重点是要彻底铲除其保护伞,而能充当其保护伞的,都是手中握有一定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这些人一开始可能出于失职、可能对违法违纪现象不作为,与黑恶势力还保持距离,但其在受到黑恶势力重金收买甚至沆瀣一气、共同获利时,其自身就已经伦为黑恶势力成员并充当起保护伞,不仅怠于正确行使其职权。甚至利用职权为黑恶势力的恶性发展提供服务。这个过程中充斥着行行色色、性质恶劣的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在打黑除恶工作中发挥主力作用的重点领域。因此,在打黑除恶斗争中,检察机关应当充当主力军。
      
      三、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亟需强化
      从黑恶势力犯罪的发展演变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打击查处受到一定的制约,尤其是侦查手段过于落后。因此,为积极应对当前打黑除恶的现实需要,进一步促进国家廉政形象的建设,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亟需强化:
      一是配置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的手段和设施。法律应明确赋予检察机关使用监听、监视等技术侦查手段开展秘密侦查的权力。增加规定在紧急情况下扣押证据,运用强制性措施,及对提供虚假情况、能提供而拒不提供情况、故意泄露侦查秘密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司法处罚的权力。理顺检察机关与金融、保险等行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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