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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女子维权6年讨回劳动者尊严

    时间:2021-03-28 12:00:1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ladu/ladu201401/ladu20140133-1-l.jpg
      6年前,为了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女白领李娉被公司逼迫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约,然后以劳务公司派遣员工的身份到公司工作,这种《劳动法》所不允许的用工方式叫逆向劳务派遣。让李娉气愤的是,入职以来,公司从未给她办理过社会保险,与劳务公司签约后,“五险一金”也是从即日办起,过往一概不补。
      公司这种做法激起李娉及其同事的不满。然而,公司各个击破,其他员工受胁迫签订了屈辱协议,唯独李娉不愿服从,被公司以更换办公室门锁、搬走电脑的方式赶了出去。李娉决意为自己讨个公道,走过六年漫漫维权路,她以蚍蜉撼树的勇气和斗志,迫使骄蛮的昔日老板低头,既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讨回了一名劳动者应有的尊严。
      《劳动法》实施前被迫离岗
      2007年6月的一天,在河南郑州某教育投资管理公司供职的李娉,从网上看到了《劳动法》实施草案(2008年元旦正式实施),认真研读之后,她心里透亮。按照该法规定,像她这样即将在公司干满十年的聘用员工,公司不但要和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且一但干满十年,她就可以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于她一直牵肠挂肚的社会保险问题,也将会随之解决。
      6月28日,公司通知所有招聘人员到会议室开会,公司高层悉数出席,总裁韩东江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话了:“今天开会的内容,相信大家都很关心。以前曾提到过为大家办理社会保险的事情,因为时机不成熟,一直延误到今天才办,先给大家道个歉!……”
      一番开场白过后,韩东江宣读了《关于为招聘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通知》,就是这份通知,却让李娉等聘用员工大为震惊!
      通知称,为规范劳动关系,也是为了解除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我公司决定与XX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授权其为我公司聘用人员保管档案,并代为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聘用人员须在一个月内与XX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者,将被视为放弃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放弃者公司将不再保留其工作岗位。
      通知宣读完,李娉有些懵了,她越想越气愤:为公司服务了近十年,本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现在却逼她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把这作为给她们这些聘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条件。如果接受,就意味着她与服务多年的公司脱离一切关系,摇身变成了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然后以劳务公司派遣员工的身份在目前的公司工作。这样一来,她在公司服务多年的工龄及应该享受的社会保险一笔勾销(通知称为聘用员工交纳社会保险,从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开始)。如果不接受这个通知,就意味着她失去了这份工作。这哪里是为员工做好事,其实就是设个圈套让聘用员工往里钻!
      与李娉一样,其他受聘同事也很气愤。但这些同事入职年限不一,心态也迥异。韩东江指示手下两个副总分头做聘用员工的工作,那些入职年限短的,没怎么考虑,就顺利地与劳务派遣公司签了约。
      不到十天,除了李娉及其他两位入职年限和她一样的同事外,其他聘用员工乖乖就范。李娉和那两位同事私下商量了一下,三人一致认为如果接受了公司的通知要求,他们的合法权益损失无法估量,而且公司这样做是对员工尊严的肆意践踏。三人表示要团结在一起为合法权益而抗争。
      私下里,李娉咨询了做律师的同学,同学告诉她,你公司实行的这种用工方式叫逆向劳务派遣,是劳动法所不允许的,也是对劳动者的不尊重。同学提醒李娉,如果想维权,要注意保存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有了同学的指点,李娉坚定了维权的想法。
      离公司规定签约时间还差一周,韩东江和李娉单独谈话,韩东江态度强硬地说,如果不签约面临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辞职走人!李娉态度也很明确,公司所实行的逆向劳务派遣是违反劳动法的,即便我答应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也必须把我入职近十年的“五金一险”补缴到社保部门,不然,我会依法进行维权。韩东江毫不客气地回绝了她,并且傲慢地说:“公司不可能为你一个人开绿灯,你想打官司请便,法院判公司赔多少,我就给你多少。前提是你能打赢官司,公司也有法律顾问,我有足够的耐心陪你打下去!”
      韩东江的无赖嘴脸让李娉气愤不已,让她更感到可悲的是,另外两位同事在韩东江的巨大压力下选择了屈服,李娉感到了一种悲壮的孤独,同时,她也暗暗下了决心:“尊严无价,我要用法律的力量为自己讨个说法!”
      离公司规定的一个月期限过去了,按照律师同学的指点,李娉仍像往常一样到公司上班。律师同学的策略是,如果公司能为她出具解聘通知书,那样在法庭上也会多一样证据。
      李娉万万没想到的是,2007年8月1日,她早早上班的时候,却发现办公室门锁打不开了,等同事过来,她才知道门锁已经换了新的,唯独她没有钥匙。而更让她气愤的是,她办公桌上的电脑也不见了!
      门锁被换,工作电脑被搬走,李娉只得含泪离开工作近十年的岗位。面对公司的卑鄙行为,她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为了尊严而战,让不可一世的无良老板在法律面前低头!”
      遭遇葫芦僧判案
      被迫离岗后,李娉聘请了律师,按照法律程序,她向当时的河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告方与上诉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一个月后,李娉接到了一纸让她哭笑不得的仲裁协议:河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李娉不属于工勤岗位,所申请事项不属其受理范围为由,对上诉人李娉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仲裁申请不予受理,是李娉没有想到的。这时,她接到原单位一个和她平时关系不错的同事的电话,说韩东江在全体员工会议上放言,李娉打官司是自讨苦吃,无论是劳动仲裁,还是法院,我都有办法让她败诉,我就是拖也要拖死她!同事劝李娉,韩东江关系很广,又有公司雄厚财力作后盾,这场官司不好打,还是认命吧!
      听了同事的话,李娉怒火中烧,韩东江的无耻更是激发了她的斗志。律师宽慰她,仲裁走不通,还有法院。现在是法治社会,他势力再大,也不可能单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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