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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有守:中国早期电化教育的行政推动者】 2018国家行政体制改革

    时间:2019-01-15 03:22:0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郭有守是我国早期电化教育的先驱,他以行政官员这一独特身份推动着早期电化教育的发展。他起草并发布第一部电影法令《电影检查法》,开创依法治理教育电影之先河;他发起、筹备中国第一个电化教育组织――中国教育电影协会,并成为该协会的实际领导者;他撰写《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成立史》、 《二十二年之国产电影》、《我国之教育电影运动》等多篇文章,为后人留下珍贵的史实资料。郭有守的教育电影观及其推动教育电影发展而采取的种种行动,对我们如何充分利用行政力量、如何处理“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关系、如何营造良好的媒体环境等,都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郭有守;教育电影;早期电化教育;行政推动者
      【中图分类号】G40-057 【文献标识码】A 【论文编号】1009―8097(2011)11―0005―07
      一 引言
      郭有守(1901-1978)字子杰,四川资中人,先后担任国民政府教育部科长、教育部秘书长、四川省教育厅厅长等职;北京大学法科系毕业,曾参加五四运动,为蔡元培先生的得意门生和追随者;20世纪20年代,曾留学巴黎,获巴黎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回国后,负责留学生出国事务及中国教育电影事业的发展、推广和检查工作。1932年,郭有守发起、筹备并成立中国教育电影协会,并被大会选为首届执行委员,受教育部委派长期主持协会工作。他以后蝉联中国教育电影协会历届执委、常委,为推动中国教育电影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1946年,郭有守赴法国巴黎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处首任处长,携妻儿供职巴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郭有守弃暗投明,成为党的秘密党员并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在巴黎替北京做了不少工作”1965年圣诞节前,郭有守的“潜伏”身份不慎泄露,遂“宣布起义”并于1966年4月回到祖国。回国后任全国政协会委员,1978年1月20日,郭有守在京逝世,享年78岁。
      按照目前我国电化教育发展历史阶段的划分,“早期电化教育”一般是指电化教育前期孕育、正式形成与初步发展的初创阶段(1920―1949年),而电影教育则被视为早期电化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撰写《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成立史》、《我国之教育电影运动》、《记忆中的中国教育电影运动》等著作,发起、组织和筹备中国教育电影协会并成为其实际领导者、推行教育电影运动的郭有守,无疑是我国电化教育的重要先驱,其以教育行政人员这一独特身份推动着我国早期电化教育的发展。
      二 郭有守对我国早期电化教育的贡献
      1 以“法”治理教育电影,规范教育电影管理
      前文已经指出,郭有守在北京大学法科系毕业,受专业思想的影响,郭有守在推动电影教育发展时,其管理的一大特色便是“依法办事”。按照孙健三先生的话则是“如果遇到无法可依的时候,他便会先立法再办事”。
      在郭有守接管电影之前,“我国政府对于电影向取放任主义,不但积极的政策没有,即消极的限制也没有。”而事实上,当时国内影坛盛行武侠、神怪,外国输入影片则诲淫、诲盗,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而国民政府则希望把电影等文化事业统一到“三民主义”的体制之下,电影亟需管制。因此,在此社会背景下,郭有守在借鉴苏联、意大利、澳大利亚、荷兰、日本等多国电影检查制度的基础上,起草了我国第一部电影法律――《电影检查法》。《电影检查法》共14条,对电影检查的范围、标准、电影检查委员、处罚标准、检查费用等事项做了具体说明。《电影检查法》将违禁影片归为四类:(1)有损中华民族之尊严者;(2)违反三民主义者;(3)妨害善良风俗或公共秩序者;(4)提倡迷信邪说者。电影检查委员会依法审查甚为严格,“凡电影片,无论本国制或外国制,非依本法经检查核准后,不得映演。”
      1933年蔡元培、郭有守利用参与编纂《教育法令汇编》的条件,又睿智地把行政院颁布的《电影检查法》、《电影检查法实施规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编入《教育法令汇编》。从此,在法的框架内,“电影”在中华大地归属“教育”这个“抽屉”。这是第一次将与电影相关的法律划归“教育法规”的范畴,确立了电影的管理权限主要归属于教育部,自此,教育行政部门便可依法管理电影了。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事情都体现出郭有守的“法”治思想。例如,为了使孙明经拍摄“教育电影”有经费可用,郭有守在蔡元培鼎立支持下,立法“教育电影捐收取办法”,以此捐入之半,补助孙明经拍摄种种教育电影经费的不足。”又如,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成立时,负责筹备的郭有守协同其他筹备人员,编制“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章程”,共6章34条,对协会总则、入会会员条件、会议组织、年会、经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等等。
      依法管理教育电影,使得电影的发展具备行业规范,开创了依法治理电化教育之先河。尽管民国时期电影检查法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但总体来说,于电影的健康发展而言,“电影检查制度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2 中国第一个教育技术组织的发起者和实际领导者
      1932年7月,中国第一个教育技术(电化教育)组织――中国教育电影协会在南京成立。其创会宗旨为“研究利用电影辅助教育,宣扬文化,并协助教育电影事业”,积极提倡教育电影化和电影教育化。该协会成立之后逐渐成为国民党官营教育电影乃至整个官营影业的重要行政推动机构和政策性导向机关,对民国时期的教育电影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而郭有守对中国早期电化教育的贡献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对该协会的发起、组织和管理上,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郭有守是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的主要发起人、筹备人
      在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成立之前,意大利人博斯(Bos)约集在上海的几位教会人士,于1932年夏组织了一个教育电影的协会。而该协会宣称“不仅是全国性的会,而且是代表中国”。“时电检会的委员,都觉得教育电影的事,应该由中国人自己来办。全国性的团体,应该设在南京。遂决定发起组织中国教育电影协会。”而郭有守即为电检会的七位委员之一(含一位常务委员),名单如图2。发起之后,郭有守被推为首席筹备人员,与周淦、李贻燕、高荫祖等一起,“共开筹备会三次”、并“拟订缘起、会章草案”等,于是中国教育电影协会便顺利成立。不难看出,中国教育电影协会从发起、筹备到成立,无不与郭有守有密切关系。
      (2)郭有守是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的“实际领导者”
      
      
      
      
      
      
      除去发起和筹备中国教育电影协会外,郭有守更为突出的贡献则在于,他是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的“实际领导者”。众所周知,中国教育电影协会设执行委员十五至二十人,候补执行委员五至七人,监察委员七人,候补监察委员三人,而在诸多任职人员中,不乏蔡元培、罗家伦、胡适等文化名人和陈立夫、吴稚晖、陈璧君等国民党高级官员,而郭有守之所以成为协会的“实际领导者”,原因有 :一是因为郭有守为蔡元培先生的得意门生,而蔡元培又有意将郭有守推之“中国电影第一人”的位置,此番意图,颇有佐证,如 当年在《中央日报》上报道该协会成立的消息时,蔡元培故意将郭有守放在自己名字之前,如图3所示。提携之意,显而易见。其二,郭有守本就在国民党内任职,时为教育部专员,而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本就是一个半官方性质的组织,而此时“协会中工作的人员都是另有职务在身,不可多作实际工作”,因此,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的很多具体工作均由“常务委员”郭有守负责。再加上郭有守蝉联中国教育电影协会历届执行委员和常务委员,由此可以推断出,在中国教育电影协会十几年的运作中,郭有守是协会的“实际领导者”。而“随着郭有守到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任职,缺乏有影响的人士为之筹划呼吁推进”,导致1946年以后,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的工作渐渐停顿下来,也从侧面说明了郭有守对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的实际领导地位。
      郭有守对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的实际领导具体体现在:
      ①协会国际地位的确立得益于郭有守的积极推进
      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成立不久,便积极争取其国际地位,而其国际地位的最终确立,郭有守功不可没。据郭有守在《记忆中的中国教育电影运动》中记载,协会成立不久,郭有守“奉命到欧洲考察教育,八月启行。”于是便“自携协会向国联国际文化合作委员会抗议函件,要求国联在中国关于教育电影工作事,应由中国教育电影协会代表,负责推进。”1933年1月,郭有守随欧洲教育考察团到了罗马,“亦将此种情形,向总会说明。”后来,总会将博斯的组织取消,而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的国际地位则得到了确立。
      ②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的主要活动无不与郭有守有关
      据学者研究,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的主要活动包括购置和摄制教育影片、推广教育影片、制定影片标准、抵制不良影片、出台关于电影出路的方案、组织电影教学团队、发行中国电影年鉴和各种出版物、加强交流等。而诸项活动多在郭有守主持、领导下进行。
      “购置和摄制教育影片”。因“国产教育影片出品无多,不敷供给”,所以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每年向国内外制片机构购置教育影片。郭有守曾撰文指出,“国联教育电影协会所发行教育影片,本会业已购置……所购之影片两批,均已运抵上海,共计三十部,值2275500意币。”除去推行协会购置外片的政策外,郭有守利用职务之便,亲自购置或租借教育电影。如1933年,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派郭有守赴欧洲考察时,郭有守便租借教育影片回国放映。在购置国外影片的同时,郭有守更号召国人自己摄制教育电影。他曾明确提出,“电影业在中国正在发展之期,应利用外国片减少时期,激增自己的出品……如新闻、教育、文化、历史……等类影片,均当力求发展。”同时,郭有守、鲁觉吾还与金陵大学的魏学仁会谈协商,并与该校合组“教片设置委员会”,以更好地摄制国产教片。另外,郭有守在《二十二年之国产电影》中详细记载了当年国外电影购置、禁演的数量、影片长度,以及国内电影出品数量、禁演数量、影片长度及在各大电影公司的分配情况等,并且该统计是在“二十二年份正式统计,尚未做成”之前完成的,郭有守对协会日常工作的管理可窥豹一斑。
      “推广教育电影”。郭有守曾撰文指出推广教育电影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国人口众多,而学校寥若晨星,交通又阻梗艰难,不能识字书写的遂占据了全国人口中最大的部分”,因而“中国需要教育电影比任何国家尤为急切”。在此背景下,郭有守起草“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推行教育电影办法”,提出“救亡与电影”的口号,在沪杭、京沪、京芜、淮南四条铁路沿线学校推行电影,并取得良好的效果。除此之外,郭有守还组织“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的各地分会推行教育电影事宜”,并与上海设立的“全国教育电影推广处”通力合作,并“监督指导”其对教育电影的推广工作。
      “制定影片标准,抵制不良影片”。郭有守在《我国之教育电影运动》中指出,“外国片大多是诲淫诲盗,即使能适应于各出产国的观众,但是绝对不合于中国国情。其结果徒然增加盗匪绑匪的知识与技艺而已,”而国产片中多以武侠、神怪为题材,均造成“社会生活的浪漫颓废,城市罪恶的增多”。于是便积极推行电影审查制度,并制定了我国教育电影取材的五大标准十五条细则以抵制不良影片。电影取材五大标准为“发扬民族精神、鼓励生产建设、灌输科学知识、发扬民族精神、建立国民道德。”这与郭有守坚持“电影教育化”的观点一脉相承,而类似言论在郭有守的其他论述中亦多有提及,如在“致欧美电影公司的一封信”中就曾提出“希望贵公司今后将所有的诲淫诲盗武侠神怪的作品,不再输送来华”,“那些诲淫诲盗,极尽奢侈颓唐或凶残的作品,在敝国的入口,盼望能减少到最低限度”,等等。
      “出台关于电影出路的方案”。作为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的领导者,郭有守不仅管理协会日常事务,更积极思考电影的出路。如郭有守在分析1933年国产电影现状后指出,“兹就观察一年来国产影业实况,觉有数事为目前切要之图”,其一为数量的扩充。国人应增加国产片的数量,使中国人娱乐场所,不为外国影片所垄断;其二为内容的改进。“今后国产电影,对于剧本宜慎重选择,尤其注重可以代表中华民族性之特点者……电影之成功便可期也。”其三为政府保护与社会提倡。针对国产电影基础未固,郭有守建议“政府可规定,凡影戏院每月必须演映国产影片若干次”以支持国产电影。同时号召国人多看国产片,增加国产片之观众,此亦可助国产电影的发达。而这三点关于电影出路的建议,可供“规划电影事业一年大计者参考”。另外,针对电影经费不足的情况,提议“在本京各电影院加映教育影片,略收附加教育费”。后“呈准中央及行政院、教育部,并商得市府同意”,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发行中国电影年鉴和各种出版物”。为“求社会对电影有正确的认识”,郭有守组织100多位学者编纂的《中国电影年鉴》,费时八月,内容约二百万言,可谓为中国电影文化的总汇。除了组织编纂年鉴外,郭有守还亲自撰写《二十二年之国产电影》,收录在年鉴的通论部分;而其撰写的《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成立史》则收录在年鉴的附录中。另外,郭有守还撰写《我国之教育电影运动》,介绍欧美、日本及我国的教育电影发展情况。自1933年起,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每年主编一部《中国教育电影协会会务报告》,从1932至1937年,共5部,而此项任务自然落在“驻会常委”郭有守身上。
      “加强影片交流”。郭有守支持国产影片走出国门,并在其中做了许多具体的工作。如1934年,郭有守、张冲选送《三个摩登女郎》、《都会的早晨》等6部国产影片参展意大利举行的“米兰国际电影展”。1935年3月,郭有守、张冲又选送左翼电影《渔光曲》、《大路》等片参加“莫斯科国际电影展会”,《渔光曲》入围,并被评为第九名。1935年7月,郭有守选送《农人之春》参加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办的“农村电影国际比赛会”,并获得第三名奖。除去参加国际比赛外,郭有守还积极倡导、组织国内电影比赛,于1933年和1934年,连续开展了两届国产影片比赛,并按照中国电影协 会制定的教育电影五条取材标准作为比赛评选标准。无论是选送影片参加国际影展,还是举办国内电影比赛,加强影片交流既可了解国内外电影业发展状况,又可增加本国电影的国际影响,还可鼓励同仁、增加信心,营造良好的电影发展环境,于教育电影的健康发展大有裨益。
      客观地讲,中国教育电影协会对中国早期电化教育的推动是巨大的,它如同一棵大树荫庇着教育电影(早期电化教育)这颗幼芽,保护着其健康成长,使得教育电影得到空前发展。郭有守作为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的实际领导者,其领导下的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所推行的各种教育电影实践活动,是我国早期电化教育实践的雏形,协会前期工作亦为1936年中国电化教育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根基。
      3 对中国教育电影协会之实践活动进行梳理汇编,宣扬电影之教育性等观点,留下独一无二的史料
      为了促进教育电影的快速发展,当时已有学者从理论、教学方法、电影编制技术等层面探讨教育电影,如徐公美的《电影教育》、刘之常的《电影在教育上的价值与实际》、潘公展的《实施电影教育的途径》、王平陵的《中国电影剧本的编制问题》等。与其他学者有所不同,郭有守对我国早期电化教育的理论贡献主要在于对中国教育电影协会实践活动、管理条例的梳理汇编上。郭有守的主要著有《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成立史》、《二十二年之国产电影》、《记忆中的中国教育电影运动》及《我国之教育电影运动》等,分别如图4、5、6、7所示,这些文字为后人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史料。
      如《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成立史》为我们铺陈了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成立的时代背景,系统汇编了该协会的章程、委员任职、教育电影取材标准、各地分会的筹备、刊物编辑等情况,再现了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的成立、管理与运作状况。而在《二十二年之国产电影》一文中,郭有守核算了1933年国产影片的数量、影片长度,长短片数量、禁演数量及各类影片在明星、联华、天一等电影公司的分配情况,用翔实的数据勾勒出1933年来国产电影的发展情况。《记忆中的中国教育电影运动》微言大义,两千余字即概括了那段轰轰烈烈的教育电影运动,其中一部分则交代了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成立前的“博斯上海成立电影协会意图代表中国”、“国人反对,遂发起成立中国教育电影协会”并“确立该协会的国际地位”的全过程,是对《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成立史》的重要补充。而在《我国之教育电影运动》中,则详细记载了上海分会“在各学校及社会场所推行教育电影”、“征收教育电影附加费后的观众人数及收入”以及“金陵大学在市区各校及乡村放映教育电影”等情况。这些论著为后人了解该段历史提供了客观、准确的文字证据,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当然,在郭有守的著述中,也蕴含着其对教育电影及其发展的独特认识。如在《我国之教育电影运动》指出发明电影的“最初的目的本是专为教育。因为它能传实境实物,故用作教学的工具。”并且“在过去欧洲各国,把电影看作教学的工具成了一种运动,有很长的历史。”只是“后来被舞台式的表演所侵入,遂至变为纯粹娱乐品,失掉本来的意义,实不是意料所及的。”另如《中国教育电影协会成立史》中所言,“微论两极探险,异地纪游,山川形势,社会风俗,历史伟绩,哲人言行,造化过程,物理发明,人体解剖,微茵变态……一切较隐较远之科学知识,均有待于电影之显示:即国民道德,卫生常识,及各国农工商业之现状,市乡政治之设施……实亦需电影为之再启发介绍……”,并开宗明义地提出“一切电影片,皆可视为教育电影”。“我国今日如欲追踪欧美各现代国家,除尽量利用教育电影外,无更好的办法。”即便是电影检查,其核心目的“不在消极地取缔,而在积极地提倡和鼓励。期望每一部影片的内容,能多含教育的成分。”诸如此类,可看出郭有守对电影之教育性的本质认识,及教育电影化的教育革新理念。至若郭有守对教育电影发展出路之规划、经费筹备之策略,在前文中已经提及,此处不再赘述。
      三 对当代教育技术发展的启示
      钩沉历史,意在“鉴今”,八十年前郭有守对教育电影的认识及其为推动教育电影事业而采取的种种行动,对当今教育技术发展仍有很多启示作用:
      1 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作用,优化教育技术发展的外部环境
      正如本文标题所言,郭有守对我国早期电化教育的主要贡献在于其对教育电影运动的行政推动,这固然与郭有守的行政管理身份有关,又与教育电影之本身特征密不可分。原因有三:其一,在局势跌宕不安的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作为一项新兴事物的教育电影若想取得快速发展,必须得到政府的鼎力支持,否则生存或成问题,遑论发展。其二,教育电影若想得到健康发展,必须消除当时国内电影之“武侠、神怪”与国外电影之“诲淫诲盗”的内忧外患,而构建教育电影的发展环境,必须依靠行政力量的内政外交。其三,着力于“启蒙与施教”的教育电影不同于商业性电影,这也决定了它无法靠商业运作赚取摄制、推广、管理等诸项费用,而须政府资助。民国时期的教育电影正是因为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才得到长足发展,甚至“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美国”。
      时过境迁,现代教育媒体早已超越电影技术而朝着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但是不管媒体如何先进,教育技术服务社会、服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历史使命不会改变;再加上教育技术与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信息设备之间的耦合关系,决定了其对教育行政主管的依赖不会削弱。如当前实施的教育信息化工程、农远工程等,倘若没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投入、推广等,在举国范围内取得如此成就几不可能。而即便是在一所学校实施信息化的过程中,亦需要“充分利用学校的行政力量去推动教育信息化”。当然,所谓的充分利用教育行政力量,并非指事无巨细均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而是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经费支持、政策导向等方式,为教育技术的发展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而在各子环境中则可按照教育技术自身规律办事。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当前“教育去行政化”的趋势中,本观点似乎与其有所违背,事实并非如此。教育技术发展有自身的特点,若缺乏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必然使教育技术“制高点”的地位大打折扣,必然会使得“教育现代化”的进程滞后。再者,当前所呼吁的“教育去行政化”,并不是让教育完全脱离行政,达到“无行政”,而意在削弱行政对教育的束缚,让“行政”与“教育”各司其职,和谐共生。因而,本观点与“教育去行政化”并不矛盾,而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结果。
      2 处理好“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关系
      陈平原先生对我国学术氛围进行批评时指出,“当代中国的教育及文化界,与百年前相反,长于‘开眼看世界’,短于‘低头思故乡’。”“我们缺的不是‘国际视野’,而是对‘传统中国’以及‘现代中国’的理解与尊重”。此类现象在教育技术学术研究中亦存在,有学者甚至用“学科定义:全盘西化……视AECT94定义为‘至尊’与‘红宝书’”等过激言辞描述当前教育技术的研究现状,引起不 少学者的关注,给教育技术界带来不小的震动,以至于南国农先生在多种场合呼吁我们要“摆脱依附”、走“中国道路”,这一观点换句话说则是要处理好“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关系。那么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呢?郭有守处理教育电影发展问题时的一些做法,对处理此问题颇有启示作用。由前文郭有守对教育电影的贡献便可看出,郭有守极具国际视野,如在起草《电影检查法》时,便组织学者收集、翻译世界发达国家的与电影检查相关的文献;又如,郭有守利用出国访问的时机亲自购买国外教育电影,积极选派本国电影参加国际影展,推进中国教育电影协会之国际地位的确立等,其国际视野可见一斑。但郭有守所采取的诸多国际化行动的落脚点却是“中国国情”,如针对国外电影的“诲淫诲盗”,郭有守指出即使该题材“能适应于各出产国的观众,但是绝对不合于中国国情。”“敝国自经大革命以后,又遭日本的侵略,~切正在建设弥补的伊始,辛苦缔造坚韧奋斗的过程中。贵国的人民挟持其丰富的物质环境,尽可以悠游豫逸,而我们则绝不是享乐的时候,贵国的社会安定已久,尽不妨把盗匪劫掠做茶余饭后的谈资,而我们则社会不甯……”又如,郭有守在选购国外影片的同时,更鼓励摄制国产教育电影,占领国内电影市场,打破国际垄断,等等。不难看出,将教育电影的发展始终与国情民生紧密相连,坚持电影的“教育性”,坚持推行“教育救国”是郭有守推动教育电影运动的基点。
      那么,当今教育技术该如何处理“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关系呢?笔者认为,首先我们应该摆脱依附心理,提高自信心。“中国的教育技术单靠中国人不行,但是不靠中国人更不行”,中国的事情还需要我们自己解决,在国际化、多元化的背景下,教育技术人应该具备一种文化的定力和学术的自信心,摆脱崇洋媚外,摆脱盲目跟风,这是国际化的前提。其次,为任何国际化的东西寻找中国土壤。国际化是无法抗拒的潮流,在教育技术国际化的进程中,我们要对任何先进的理论、经验寻找现实土壤,并让其落地生根,如此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才能做到“洋为中用”,才能真正促进中国教育技术的发展。第三,克服困难,快速发展,做到有为者有位。国际化不仅仅是“拿进来”,还包括“走出去”。而若想“走出去”,我们必须增强方法意识和问题意识,运用科学的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取得成效,获得肯定,做到有为者有位。如是,又可反过来增强我们的学术自信心,形成良性循环,为世界教育技术发展贡献本国之力。
      3 健全信息法律,增强信息道德教育,构建健康信息环境的双重屏障
      前文已指出,依法办事是郭有守管理教育电影的特点,而“注重国民道德”则是郭有守管理教育电影时的另一特点。如将“建立国民道德”作为教育电影取材、国内电影比赛的标准之一,电影检查时规定对于“妨害善良风俗或公共秩序”的影片不得核准摄制,引进国外影片时,对诲淫诲盗的电影处以“禁映”等等。尽管郭有守开了电化教育依法管理之先河,并在电化教育萌芽之时,即重视媒体运用时的道德问题,而当今的媒体环境已远比当时电影的“诲淫诲盗”复杂、隐蔽得多,影响与危害更不可同日而语,但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信息法律和信息道德教育仍是教育技术发展中的软肋。其一,我国在信息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目前只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没有针对信息犯罪的专门法,而上述条例在处理信息犯罪问题时往往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多未达到国家法律的效力。其二,目前我国信息道德教育的开展成效并不令人满意。虽然业界对信息道德教育的重视与日俱增,但却更多地停留在“各级各类的文件”和“各式各样的口号”中,开展效果并不佳。
      对于构建安全、健康的信息环境而言,信息法律与信息道德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众所周知,法律是一种外在约束,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用以规范公民的行为,在犯罪已经生成并且传播时发挥效力;而道德则是一种内在约束力,是一种精神信仰,能从犯罪的本源着手,把犯罪扼制在萌芽状态。道德准则一旦确立,就能深入人心,沉淀在人的理念中成为一种本能,持久地发挥作用。因此,若想构建安全、健康的信息环境,必须从信息法律和信息道德教育两方面入手,双管齐下,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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