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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编制导则3篇

    时间:2024-03-16 10:00:0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编制导则3篇,供大家参考。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编制导则3篇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篇1

    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三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四条 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七条 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二章 备案的准备

    八条 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九条 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十条 企业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十一条 企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十二条 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三章 备案的实施

    十三条 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十四条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十五条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文件、环境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包括: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十六条 受理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十七条 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十八条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负担。

    四章 备案的监督

    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二十二条 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二十四条 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五章 附 则

    二十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企业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篇2

    为预防和减少烟气排放超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保证周围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回转窑发生烟气超标排放事故。

    轻微超标:

    日常运行过程中,工况不稳、水泵压力偏低,以及塌料所造成的短时或暂时烟气超标现象。

    严重超标:指由于人员操作失误以及设备故障所造成的连续4小时烟尘严重超标现象。

    以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为准。

    职责:

    1)负责对日常回转窑运行中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或轻微超标现象等进行现场处理。

    2)负责查找烟气排放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指挥部意见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

    3)负责对范围内除尘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防止回转窑烟尘超标,必须保证除尘系统各个环节均处于正常状态,任一环节出现故障都不能保证除尘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所以,回转窑正常运行中,每小时巡回检查除尘系统必须作为一项被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有问题尽早发现,尽快处理避免烟尘超标事故。

    要保证除尘增湿塔水压及管路的畅通。链运机正常运转,减少二次污染。

    检修材料准备充分,必须从每个环节上重视,才能尽可能的预防烟尘超标。

    接警

    巡检工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向车间主任汇报,并由主任报告技术动力部,

    如发现严重超标,应急小组到现场停止设备运行及时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抢修,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

    事故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如在短时间内不能处理的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协调,并由技术动力部向上级环保及有关部门汇报,进行协调处理。

    事故抢险组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接到汇报后,应组织应急组成员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车间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实情况。

    在运行中巡检工及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烟尘轻微超标,应立即通知车间主任,检查收尘器,排除故障。

    如发现严重超标,由技术动力部汇报指挥部组织人员和材料,进行事故应急方案。

    烟气严重超标,应停止回转窑运行并按以下顺序开始检查:除尘器→收尘袋→除尘管路→增湿塔→沉淀池→水泵→空压机。发现一处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依次查到最后一个环节,直至排查并处理完事故问题。

    在事故现场抢救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停止作业的情况下现场应急组及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要立即上级汇报,并请示环保部门进行协助。

    应急恢复

    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组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

    应急解除:事故应急处理完进行检修、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应急组组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正式点火投入使用。应急人员撤回。

    应急保障要求

    根据公司应急救援保障组进行相应落实。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奖励与责任追究

    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1000元;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给予奖励5000元;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给予奖励20xx元;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1000元。

    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处以责任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处以每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7)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处以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开除厂籍;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篇3

    1 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在环保设施运营管理过程中,对惠州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管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损失,维护本公司及企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2 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公司在运营管理中发生的废水、固废处理系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废弃污染事件以及各类事件应急措施。当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我公司进行处理。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惠州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3.1领导机构

    突发环境事件应由领导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司运营管理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企业法人或者总经理任组长,运营管理主任副组长,其他技术、生产、工程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领导机构设在公司办公室。应急领导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应急指挥部各部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应急指挥部下达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本司应急组成员组织图见附表。

    3.2 各成员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必要时应与客户,当地政府沟通合作,寻求最适处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要马上联系当地省或市环保局,由该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组织。

    3.3综合协调机构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4 专家咨询机构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机构为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专家组,聘请有多年环保经验及相关科研单位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为: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参谋,并参与和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的队伍由环境科组织成立,其主要只能:

    (1)负责定期宣传、培训与演练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环境应急处置、检验、检测等专业人才。

    (3)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善后处置在处理好污染、维修好设备后,组织有关专家对污染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分析最可能原因。针对于此对设备进行加装或改造避免下次有类似事件发生。

    4 预防和预警

    4.1信息处理

    环境应急领导组有关成员,要针对各种可能会在公司内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作出完善预测预警机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

    4.2预防工作

    (1) 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普查,掌握公司内危险污染源种类、危害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由于该污染而引发事件以及对应方法和现今对该污染处理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

    (2)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3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发布由应急领导组委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到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急领导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处理事故

    (2)发布预警公告,通知各相关部门。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4 预警支持系统

    (1)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环境安全评价科学预警系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

    (2)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突发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馈评估系统、辐射事件数据库系统。

    (3)建立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根据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

    5 应急响应

    按突发环境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ii级响应)、较大(iii级响应)、一般(iv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5.1信息报送与处理

    (1)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污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若发现废水、危险固废处理等突发环突发环境环境污染事件后,应在1时内向环境应急领导组报告,同时向厂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

    (2)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起1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可立即拨打珠海市环保局监查分局三大队电话:*******.

    5.2指挥和协调机制

    (1)指挥和协调机制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环境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泄漏、废水应对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废水、固废等环境事件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后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生产部门调查出污染源、污染种类、物质。各部门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发生环境事件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基础资料,环保、交通、水利等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环境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① 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② 派出有关的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的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工作

    ③ 协调各部门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④ 协调受威胁周边地区危险源监控工作、

    ⑤ 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5.3废水、处理设备故障

    污染事故设备故障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采取应急措施

    ⑴ 废水设备处理应急措施

    ① 处理设施因设备故障等原因,而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维修部门进行抢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② 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尽量减少污染排放,使废水排放量减,同时采取人工方法进行处理。

    出现超量排放时,应加大提升泵流量,同时加大曝气量,尽量使污染减少到最。

    出现故障时,公司应及时向主管环境部门汇报。

    操作人员应每天对设施进行检查,对出现异常现象或隐患,应及时解决或 重点监视。

    5.4信息发布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由各级环境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本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让员工做好防止、准备工作。

    5.5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特点,配备相应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1) 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的条件之一,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污染源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事件现场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必要;

    (2)应急终止程序

    ① 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申请;

    ② 经过专家讨论,取得一致意见,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③ 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终止后行动

    ①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导专家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②环境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起草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

    ③由应急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会同个相关部门领导人进行商讨,做出应急过程评价及应急预案。

    6 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组各成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财政部审批后执行。

    6.2装备保障

    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

    6.3 通信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配置必要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人员之间联络畅通。

    6.4 人力资源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与上级环保政府部门组成环境应急网络。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6.5 技术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组要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组建专家组,健全环境应急机构。

    6.6 定期宣传、培训与演练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6.7应急能力评价

    7 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理

    在处理好污染、维修好设备后,组织有关的专家对污染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分析最有可能原因。针对于此对设备进行加装或改造。避免下次有同类事件爆发。

    8 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2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个人和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8.3 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部门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其甚至其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其他人员生命构成危害保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权利。

    不认真去履行环保法律、法规,引起突发环境事件;

    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

    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

    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的时候临阵脱逃;

    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

    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

    8.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8.5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本公司环境应急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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