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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之权”何以在下?——时文的“传统化”与明末的时文文化

    时间:2023-06-20 10:45:0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张 循

    (四川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成都 610064)

    时文又称制义、制艺或八股文,是明清两代科举考试的功令性文字。作为功令文字,时文的形式、内容以及风格基本都由官方主导或操控。不过明末的数十年却是一个巨大的例外。在那一时期,民间的士人、尤其是民间的时文选家,较之官方拥有更大的影响力。士子们的时文写作基本上唯民间选家马首是瞻,追逐着一波又一波由这些选家倡导而成的时文风气;
    至于官方功令,则几乎无暇、甚至无意顾及之。在时人笔下,这个特殊的现象被称作“文章之权在下”。

    既有研究大多从社会与制度两方面来看待这个现象,指出由于晚明民间文社与出版业勃兴,士人自然获得了行使“话语权力”的空间;
    (1)张献忠:《文社、书坊与话语权力——晚明商业出版与公共空间的兴起》,《学术研究》2015年第9期。而从“文社的起源来看,无非是补学校之缺”,(2)陈宝良:《明代儒学生员与地方社会》,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383页。这又与晚明科举制度的弊坏相关了。故总体而言,明末的“文章之权在下”,“一方面说明了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版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
    一方面也说明了当时王纲解纽,文统旁落的局面”。(3)吴承学、李光摩:《八股四题》,《文学评论》2004年第2期。这样的解释自有道理,但问题还远不止于此。民间选家之所以能够掌握“文章之权”,取决于内、外两方面的条件,既有研究所指出的社会与制度的因素基本是外在的。与此同时,我们还要追问:时文在明末仍然是科举考试的功令文字,这是官方手中“文章之权”的制度性来源,在这样的前提下,更为关键的问题便不在于哪些外在因素可以促成“文章之权”的转移,而在于内在条件——民间的时文选家凭什么能对“文章之权”可以(甚至应该)由自己掌握建立起充分的自信、并在很短时间内即获得天下士子的共信呢?换句话说,他们如何能在科举功令之外为时文另建一套世所公认的价值,从而通过这套价值心安理得地赋予自己“文章之权”呢?而一旦时文获得了不依附于科举考试的相对自足的价值,这个结果又会对明末的时文文化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黄宗羲(1610—1695)在《冯留仙先生诗经时艺序》里,对造成及左右明末时文风气的若干要素作了一个相当简明扼要的描述:

    (每科)新贵刻稿,自揣不厌世目,则取其所与之人之文而刻之,一卷之中,不胜其杂也。选家所征名稿,一科不能数人,行求于濩落不偶之老生,取其火燹墨污之弃物,薰沐之以时贵之名。不然则其选冷淡,必为他选所诎,故一选之中真赝相半也。夫所贵乎时文而诵读之者,先资信货,天下从而趋之为风气也。今杂陈于前者,于遇不遇盖无与焉,则今日所谓风气者,选家之风气,非场屋之风气,明矣。(4)黄宗羲著,陈乃乾编:《黄梨洲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44页。

    按本篇中有“余之不阅时文三十余年矣”(5)黄宗羲著,陈乃乾编:《黄梨洲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44页。云云,可知黄宗羲的下笔时间是在康熙初年,不过他描绘的情况完全适用于明末,后文我们会引用明末时候的文字以为印证。据黄宗羲的观察,时文风气由各种时文选本直接带来,而决定这些时文选本面貌的要素有三个,即时文选家、各科新贵和一般士子。他发现选家在编选时文的时候,通常是选择少数几个乡、会试得隽者的文章以为点缀,另外更多的都是不售之人的文章。新科举人、进士们在编刻自己的文稿时,考虑到“世目”的喜好,也会找其他人的一些符合“世目”口味的文章来充数。天下士子追捧这些时文选本,风气也就随之形成了。因此选家与新贵是时文风气的引领者,然而无论是选家的“名稿”还是新贵自己的“刻稿”,重点都没有放在新科举人/进士的文章上,意味着与官方选士的倾向之间都没有多少联系。所以在双方的竞争中,选家是更胜一筹的一方,当时的“所谓风气”,终究成了民间“选家之风气”,而不是新贵代表的官方“场屋之风气”。

    时文本是应官方选士之用的,场屋里“某一科被取中的文章作风,尤其是正要应考者所必须注意掌握的”,因为“它们反映这时期考官阅文的标准,也就是即将应试者的投机对象”。(6)启功、张中行、金克木:《说八股》,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34页。然而明末的时文世界里,民间“选家之风气”竟压过了官方“场屋之风气”。这是明末(从万历末到明亡)时文世界的独特现象,不仅前此不见,入清之后也很快消失,其背后隐含的历史信息相当丰富。

    按艾南英(1583—1646)《甲戌房选序下》云:

    今天下文章之柄,上自宰执侍从,下至州县长吏,所取士有乡会墨卷,有十八房书,又有提学使、府县小试之牍。然士子所宗仰、禀以为是非,必曰某墨选、某房选、某考卷选。观其去取,朝夕而置之几案。然则今天下之为选政者,以草莽而操文章之权,其转移人心,乃与宰执侍从及提学使等。(7)艾南英:《天傭子集》卷九,《四库禁毁书丛刊补编》第72册,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年,第310页。

    “墨卷”和“十八房书”都是时文集子,前者泛指乡、会试得隽者的文章,后者则专指新科进士之作。艾南英说当时士子们都不愿读反映了官方时文口味的“墨卷”和“十八房书”及“小试之牍”,而要将经过选家们品评“去取”的“墨选”“房选”“考卷选”作为是非的标准,(8)吴应箕《崇祯甲戌房牍序》言此现象尤其清楚:“今之号为房牍者,是南宫既隽之士所自表其素所蓄积也,是当代之名卿巨公以其所得士之行卷刻而布之、以风式天下也。今且取其所已刻者删之选之,去留甲乙,与原书合者无几矣。天下购其选与删而读之者,率又从下而不从上。”见吴应箕:《楼山堂集》卷十七,《续修四库全书》第138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559页。各科新贵与衡文巨公皆有刻稿,选家取而删选之,被天下士子所追捧者,为选家的删选本而非新贵、巨公的原刻本。结果是选家“以草莽而操文章之权”,与黄宗羲看到的“选家之风气”压过“场屋之风气”若合符节。他所言“草莽”和“权”是两个关键词,需要略作引申。

    先看“权”。艾南英说选家手里的文章之权“乃与宰执侍从及提学使等”,已不免是客气的说法了。在当时很多人看来,选家的文章之“权”已然凌驾于官家之上。陈弘绪(1597—1665)《甲戌房稿辨体序》云:

    数科以来,房选如予友受先、天如、介生、千子、维斗、伯宗、公亮、尔公诸君子,各有明道匡俗之功,前此所未有也。繇是缝掖呫哔之儒,不以一日进取之牍为准,而以诸君子丹铅之业晨哦夕诵,选者之权遂足以夺有司之势。(9)陈弘绪:《石庄初集》卷四,《陈士业先生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54册,济南:齐鲁书社,2001年,第293页。

    选家之“权”对有司之“势”已不止是对等,而是“足以夺”之了。至于“夺”之的具体情形,曾异撰(1590—1644)之言可为参考。在为其社友的时文选本作序时,曾异撰说:

    且夫世不尽可以服人之主司。而其为都人士之标质者,则恃夫选者之目。夫主司之目可以考试人士,而贱之贵之;
    选者之目又得以考试夫主司,而是非之可否之。(10)曾异撰:《叙庚午程墨质》,见黄宗羲编:《明文海》卷三百零九,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3193、3192页。

    “世不尽可以服人之主司”即“世之主司不尽可以服人”之意。也就是说,主司通过科考的取舍,拥有针对士子的“贱之贵之”之权;
    选家则可以通过对时文的取舍,来对主司的取舍表达出“是非可否”的态度。尤为重要的是,在选家与主司两边,天下人士往往以选家的“是非可否”为标准。

    接着再来了解艾南英言中“草莽”的含义。罗万藻(?—1647)是艾南英在豫章社的社友,他观察到一个很重要的现象:

    予自补弟子以来,见每代必有数人,特立黉序之间,支持文字往往数十年。此人者,数固迟留濡滞,不得志于蚤者之人也。……以今日论之,二三兄弟,所谓支持文字之人也。多者三十年,少亦不下二十年。……吾辈可耐久贱,当不厌久于文字,有不厌久于文字之人,所谓支持文字之人也。(11)罗万藻:《章恂季制艺序》,《此观堂集》卷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92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356页。

    所谓“支持文字之人”,固然指的是可以主持一世文字风气的人,也就是指包括罗万藻自己在内的一辈时文作手,同时也往往是时文选家。罗万藻认为“有不厌久于文字之人,所谓支持文字之人也”,又谓“吾辈可耐久贱,当不厌久于文字”,也就是说,那时“支持文字之人”,其实都是“久贱”之人。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原来这些文章选家之所以能支持文字“多者三十年,少亦不下二十年”,乃是因为他们文战不利、科场不能得志“往往数十年”也。换言之,明末引领时文风气的选家们,其实基本是一群科举考试的失败者。(12)张采(1596—1648)《知畏堂文存》卷二《杨子尝四书稿序》云:“嗣后(应)社兄弟相继等科第,余亦以粃糠在前,而子尝至今日,仅以明经应举,……然使子尝初有名时即一第去,不过居官称贵人,乌能四海之内,怀思觏止。”见《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81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第556页。又顾大韶(1576—约1640)《炳烛斋稿》卷首钱陆灿(1612—1698)《序》云:“假先生少时,与太仆(今按,指大韶之兄顾大章)同得气去,文固未必如是之传诵万口也。”见《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04册,第504页。这两条材料皆谓若科举早得第,则时文名声反而不传。可以从反面印证罗万藻的观察。艾南英所用“草莽”一词,其确切含义在此。

    明末的选家不仅获得了傲视官方的时文评骘之权,而且他们这群在时文世界里叱咤风云的人,恰恰是一群难以凭借自己的时文在科举考试里获得成功的人。进一步看,这个现象的存在时间大体限于明末,此前基本未见。曾异撰就说:

    忆少时阅行卷、房稿,凡三年较士,诸目一出,坊刻遂废,间有之,亦不入选,即入选,亦终无以踰锁院之文。(13)曾异撰:《叙庚午程墨质》,见黄宗羲编:《明文海》卷三百零九,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3193、3192页。

    曾异撰生于万历十八年(1590),则他的“少时”大体在万历末之前。那时在时文界享有权威的还是行卷和房稿,即新科举人和进士们的时文集。民间的各种时文选本(坊刻)尚不具备挑战这类“锁院之文”的力量,更谈不上引领风气了。若万历之前更不必言,那时尚未有房稿、行卷之刻,(14)参看陈文新、何坤翁、赵伯陶主撰:《明代科举与文学编年》,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793~2794页;
    潘峰:《明代八股论评试探》,复旦大学2003年博士论文,第18页。所谓坊间选家更是闻所未闻的事情。下及清初以降,文章之权也很快从选家手上消失了。选家之权为明末人所艳称,到清初则变成了负面的东西。陈名夏(1601—1654)在顺治初年即说:“文章之权在下则乱,在上则治。”(15)陈名夏:《房书序》,《石云居文集》卷三,《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69页。按篇中有“丙戌之役,吾友蒋赤臣房书之选”云云,丙戌为顺治三年,此《序》即为此而作。他此言很可能是针对明朝覆亡而发,无论如何,“文章之权在下”已经是他不能接受的事情。何焯(1661—1722)在康熙三十三年(1694)代颜光敩(康熙二十七年进士)所作的《两浙训士条约》里回顾了明末的时文风气,以为“庙堂之上不能转移廓清,举文章之柄倒授草野书生,可叹矣夫”!(16)何焯:《义门先生集》卷十,《续修四库全书》第142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40页。参文末陈景云(1670—1747)《跋》,可知作于康熙三十三年。尽管是代人所作,但这个感叹无疑是出自他本人,因为我们可以从与他同时的另一个“草野书生”兼选家戴名世(1653—1713)笔下看到这样的话:

    余草茅书生,文章之事无有责焉,而四方之士顾欲余有所选录以为定论。呜呼!余论之不可为定也,余自知之矣。(17)戴名世:《庚辰会试墨卷序》,《戴名世集》,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98页。

    对比明末张溥(1602—1641)“选文固书生事也”(18)张溥:《受先房书选序》,张溥撰,曾肖点校:《七录斋合集》卷十八,济南:齐鲁书社,2015年,第346页。的壮语,戴名世的话真不啻是“草茅书生”放弃文章之权的明白宣言。可知至迟到康熙中叶,明末“以草莽而操文章之权”的盛业,已基本曲终人散了。

    不少研究者已经注意到明末“文章之权在下”这个极不寻常的现象,并提出了自己的解释。其中王炜教授的一个社会学角度的解释很具有代表性。下面节录其要点:

    (明代)士子的数量迅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展,未中式的士子渐渐形成独立的知识阶层。这个新生的阶层需要确认他们作为一个整体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并争取到更多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万历年间的黄汝亨以及崇祯年间的艾南英、张溥等选家开始跃出官方的权力架构,试图自行制定“游戏”规则。……到了明代末年,……经由文社及社稿,未中式的士子确认了他们作为特定阶层在知识场域中握有的权力,扭转了“文章之贵贱操之在上”的格局,成功地从官方手中分割到了一部分选文的控制权,并影响了官方对时文的评定。(19)王炜:《明代八股文选家考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7、138页。

    的确,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的发展,“明代科举制度运行到万历年间”,参与科举的人越来越多,导致“中举、中进士的比例迅猛下降”。(20)王炜:《明代八股文选家考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7、138页。科举不成功的士人需要为自己寻求出路以摆脱困境。出路当然不止一条,而其中一条实现自身价值的途径,即在考场之外建立起另一套时文品评的标准,并通过结社和选文来实践这些标准,这样当在“场屋之风气”里失意的时候,至少还能在“选家之风气”下感受成功。结合历史和既有研究的背景来看,这的确是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假设。下面是笔者阅读所得的三条材料,可作为这个假设的佐证。其一,张溥《螀书序》:

    选人之文者,大率皆不得志之人,繇他人之文以寓意者也。……以布衣而论说当世之贵人,……是以文字之选虽称小道,而存其浩然,取舍不苟,亦不得志者之所以自明也。(21)张溥撰,曾肖点校:《七录斋合集》卷六,第130页。

    其二,艾南英《戊辰房选千剑集序》:

    不幸而处卑伏暗,吾之文章不见信于世,而取世之共信者为房选,以挽回斯道。是……诸君子之志也。(22)艾南英:《天傭子集》卷九,《四库禁毁书丛刊补编》第72册,第304页。

    其三,吴应箕(1594—1645)《与钱吉士(禧)论时文书》:

    选文而明道立说,此中固自足乐,士之不得志而有功于国家者,此亦其一端也。(23)吴应箕:《楼山堂集·遗文》卷四,《续修四库全书》第138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4页。

    通过以上三条材料的支撑,王炜教授的假设完全可以得到证实而成为一种解释,但是还未能穷尽问题。我们还要追问:针对“官方对时文的评定”,士人如何能对他们自己的一套评定标准建立起自信呢?官方对时文价值的认定可以通过科举考试的制度性保证来实现,而科举失意的选家们如果想在科举之外另设一套品评时文的标准,那么在这套标准里,时文的价值又将如何得以确认呢?为此我们必须进入具体的层面去观察,究竟通过怎样的方式,明末的时文家为他们手里的文章建立了科考之外的自足的价值,而且这个价值是如此正大,足以成为天下士子之共信。

    钱基博在其《现代中国文学史》的“总论”里说:

    昔清儒焦循以为一代文学有一代之所胜,欲自楚《骚》以下,撰为一集,汉则专取其赋,魏晋六朝至隋则专录其五言诗,唐则专录其律诗,宋专录其词,元专录其曲。(24)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长沙:岳麓书社,1986年,第10、11页。

    焦循(1763—1820)的原话见其《易余籥录》卷十五:

    有明二百七十年,镂心刻骨于八股,……洵可继楚《骚》、汉赋、唐诗、宋词、元曲,以立一门户。而李、何、王、李之流,乃沾沾于诗,自命复古,殊可不必者矣。夫一代有一代之所胜,……余尝欲自楚《骚》以下至明八股,撰为一集,汉则专取其赋,魏晋六朝至隋则专录其五言诗,唐则专录其律诗,宋专录其词,元专录其曲,明专录其八股,一代还其一代之所胜。(25)焦循著,刘建臻点校:《焦循诗文集》,扬州:广陵书社,2009年,第843页。

    焦循之所以打算“明专录其八股”,显然是因为他认定八股时文最能代表“有明二百七十年”文学的“一代之所胜”,而不取“自命复古”的前后七子之流。钱基博照录焦循的文字,却及元曲而止,故意漏掉“明专录其八股”一句。这是因为针对明代文学的“一代之所胜”,钱基博的看法与焦循正好相反。观其“总论”末云:“盖明之学术,实袭宋朱、陆之成规而阐明之,不如文学之有何、李、王、李复古运动,轩波大起也。”(26)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长沙:岳麓书社,1986年,第10、11页。既然他认为能代表明代文学的是前后七子的复古号召而不是八股文,(27)在《现代中国文学史》之后,钱氏另有《明代文学》一书。该书《自序》云:“论(明代)文者,则狃桐城家之绪论,而亟称归氏,妄庸七子。不知明有何、李之复古,以矫唐宋八家之平熟,犹唐有韩、柳之复古,以捄汉魏六朝之缛靡。……唐顺之、归有光辈,振八家之坠绪以与七子相撑拄,不过如唐之有裴度、段文昌等,与韩、柳为异,以扬六朝之颓波耳。而一代文章之正宗,固别有在也。”很明显,对钱基博而言,明朝“一代文章之正宗”自非何、李等七子莫属。这种态度与其《现代中国文学史》是基本一致的。参见钱基博:《明代文学》,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第2页。那么他删去“明专录其八股”一句就不难理解了。

    我们节录钱、焦两人的话,其目的不是要评判明代文学的“一代之所胜”究当谁属,而是要指出他们两人在表达自己观点时所采用的方式。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焦循承认八股文的价值,因此他把明代八股文放入了历代文学之胜的“传统”之中;
    钱基博认为真能代表明代文学价值的是前后七子而非八股文,因此当他转述焦循历代文学之胜的“传统”时,就不再有八股文的位置。以能否进入“传统”的系谱来确定事物或人物价值的大小、地位的高下,这是中国传统时代(乃至现代中国)的一种影响极其广泛的认知和思维方式。

    “传统化”的观念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见得总是要建立一个完整的系谱。吕留良(1629—1683)《答柯寓匏、曹彝士书》谓:

    两兄之为此文也,其心有笃好,为文固当尔耶?抑外间风旨乍更,为决科之利耶?笃好以为当尔,则志定而气坚,必有进而无退,不至于古人不止。……若犹未也,则决科之意急,而为风气所拘也。……为文而由此,则志惑而气躁。庸流乍撼之,不动也;
    数巨公沮之,稍动矣;
    数名宿引之,又动矣。或得或失,诱之挫之,则大动而不能自主矣。(28)吕留良著,徐正等点校:《吕晚村先生文集》卷四,《吕留良诗文集》上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92、87~88页。

    这段话区分了时文写作的两种境界:一则“志定而气坚”,“不至于古人不止”;
    一则“志惑而气躁”,时风稍变,“则大动而不能自主”。换言之,即前者欲进入“古人”之传统,或者说着眼于传统;
    后者则重实效,着眼于当前。两种境界,无疑以前者为高,后者为低。在《复苗采山刘素冶书》里吕留良又说:“充两兄之力,讵止陵轹时贤,以之入古作者之室,固优为之。”(29)吕留良著,徐正等点校:《吕晚村先生文集》卷四,《吕留良诗文集》上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92、87~88页。显然也是以“入古作者之室”为高,以“陵轹时贤”为下。若“入室”作了古人弟子,自然就是融入古来的传统之中了。类似的表达在时人笔下经常可见,他们论文、论学、论人,皆以能为“古文”、“古学”、“古人”为高妙,而以“今文”、“今学”、“今人”为庸俗。这背后的思路就是以归入“传统”作为价值的获得与认可方式。(30)类似的思路一直延续到现代。不过现代中国的主流思路已经转变成喜“新”厌“旧”、弃“旧”取“新”。作为“旧”的一部分,“古”虽不一定负面,但也基本失去了正面意义。参看罗志田:《新的崇拜:西潮冲击下近代中国思想权势的转移》,《权势转移——近代中国的思想与社会》,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52页。

    明末的时文选家们也遵循着这个一贯的思路,通过时文的“传统化”来确认时文在科举之外的自足价值。其中江西豫章的艾南英和江苏太仓的张溥既打出了明白的旗帜,又参与了大量实践,他们两人是明末时文传统化的最重要的推手。

    艾南英将时文纳入了自汉代以来的“文学”的传统之中。其意思在《答杨澹云书》中表达得最明白:

    制艺一途,挟六经以令文章,其或继周,必由斯道。……使有持衡者衡我明一代举业,当必如汉之赋、唐之诗、宋之文,升降递变,为功为罪,为盛为衰,断断不移者。……今将明吾道,必使吾辈文章,推而上之,有祖有宗,与先辈大家合,又与圣贤合,然后推而下之,有子有孙。(31)艾南英:《天傭子集》卷三,《四库禁毁书丛刊补编》第72册,第223页。

    以明代的举业(时文)与汉赋、唐诗和宋文相提并论,其意思至为清楚。还要注意他说的要使他们笔下的时文“与先辈大家合,又与圣贤合”。“圣贤”自然是在呼应前文“挟六经以令文章,其或继周,必由斯道”一句;
    至于“先辈大家”之所指,则需要与其《王康侯合并稿序》合看:

    今之制艺,必与汉赋、唐诗、宋之杂文、元之曲,共称能事于后世。向之为汉、唐、宋、元者,又萃数十家而共成一代之能事,然则今之能以制举艺成今代之能事者,是皆不可及也。(32)艾南英:《天傭子集》卷十二,《四库禁毁书丛刊补编》第72册,第356页。

    两处文字是在表达同一个意愿,绝无问题。两相对比可知,《答杨书》里的“先辈大家”,就是指的《王序》里汉、唐、宋、元以来成就“一代之能事”的“数十家”。这样艾南英的意思就非常清楚了,他是认定自汉代以来的“文学”传统为明代时文的渊源,不仅要主动继承这个传统(有祖有宗),还要自觉延续这个传统(有子有孙)。

    艾南英的时文“传统化”工作并非白手起家,而是有一个基础。从嘉靖朝开始,经唐顺之(1507—1560)、归有光等人提倡,明代时文界形成一种“以古文为时文”的讲究。简单地说,即是要求将古文(这个“古文”有广、狭两义。狭义的“古文”专指唐、宋诸家的文章,广义的“古文”则几乎可指所有明代时文之前的文字,无论经史子集、不限有韵无韵)的格调、章法乃至辞藻移用到时文之中。时人笔下论及于此的文字很多,可举武之望(1553—1629)的一段话以为示例:

    文字未有不法古而得者,虽作时文,亦必取法古文,然后格不卑、调不俗。盖文字骨格调法,尽备之古文中,不读古文,即俗气、稚气不能脱,安得有卓识高论哉!(33)武之望撰,陆翀之辑:《新刻官板举业卮言》卷一,见陈广宏、龚宗杰编校:《稀见明人文话二十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469页。

    “以古文为时文”的大意即此。(34)参看黄强:《八股文与明清文学论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427~462页;
    徐艳珠:《明代“以古文为时文”研究》,中山大学2009年硕士论文。至于其背后隐含的思路,清初康熙朝时文名家王汝骧的话可谓得之:

    世之诟病时文者,谓其气体之非古耳。若得左、马之笔,发孔、孟之理,岂不所托尤尊,而其传当更远乎。(35)梁章钜:《制义丛话》卷七,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第109页。

    “所托尤尊”四个字揭出了“以古文为时文”的讲究背后的考虑:既然古文是有价值的,那么展现了古文色彩的时文就是有价值的。艾南英的工作也是出于大致相同的思路,只不过他之“所托”已经不是那个边界与概念都很模糊的古文,而是他清楚勾画出来的整个 “文学传统”。

    考虑到艾南英本人也是“以古文为时文”的倡导者和实践者,我们基本可以肯定他对时文的“传统化”工作是这个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36)前引王汝骧的文字体现了他对“以古文为时文”的认识,紧接其后王氏即谓:“愚故谓有明制义,实直接《史》、《汉》以来文章正统。”梁章钜:《制义丛话》卷七,第109页。据此可见在“以古文为时文”的观念上稍一引申,即会出现类似“传统化”的思路。虽则如此,两者之间仍然存在一个显著的区别。艾南英《金正希稿序》说:“制举业之道,与古文常相表里,故学者之患,患不能以古文为时文。”(37)艾南英:《天傭子集》卷十,《四库禁毁书丛刊补编》第72册,第315页。这是“以古文为时文”思路下的常见表述。而他的《李玄云近艺序》可视为这句话最贴切的注脚:

    今夫诗古文辞之为道,其原本经术,与举子业无以异也;
    其收尾开阖、抑扬浅深、发止敛散之局,与举子业无以异也;
    为古文辞而不得杂取世说谐谈以自累,与为举子业而不得沿时趋习语、方言俚谚,以自达于尔雅深厚之意,无以异也。盖有为诗古文辞而不能为举子业者矣,若夫精于举子业者,未有不由于诗古文辞也。(38)艾南英:《天傭子集》卷十一,《四库禁毁书丛刊补编》第72册,第336页。

    前面列举的三组“无以异也”,就是所谓“制举业之道与古文常相表里”,而“盖有”以下一句则反映了在“以古文为时文”的思路里,看起来“常相表里”的古文与时文之间的关系是完全不对等的:时文离不开古文,其价值依赖于古文;
    古文却可以与时文无关,而自具其价值。(39)必须说明的是,本文这里说的古文与时文之间关系完全不对等,是指在“以古文为时文”这个特定的思路下将会出现的情况,而不是从一般层面上界定两者的关系。如果不限制在这个思路里,则古文与时文之间完全可以呈现为另外的关系。现在艾南英更进一步,将时文与汉唐宋元历代的“文学”归纳进同一个传统之后,情况立刻就不同了。时文与此前的历代“文学”(相当于以前所谓的“古文”)是处在一个并列、平等的地位,即后来焦循所形容的“一代有一代之所胜”。换言之,凭借着身为这个“文学传统”之一部分,时文自然具有它自足的价值与意义了。

    张溥比艾南英少二十岁,他是以“经学”的传统来提升时文的价值与地位。张溥没有像艾南英那样清楚地画出系谱并喊出口号似的宣言,但他的时文“传统化”工作在其笔下俯拾皆是,较之艾南英只有过之而无不及。张溥文集里数量最多的是他给各种时文选集写的序言,读者如果事先不知情,那么在读这些序言的时候多半会认为张溥是一个纯粹的经学家。例如他的《大易文苞序》(本书是《易》经时文的选集)就是一篇简要的《易》学史;
    《礼质序》(本书是《礼记》时文的选集)则被写成一篇三《礼》的流传史。下面只列举他的三处文字,便能很直白地显示他将时文汇入汉代以来“经学”传统的意态,所谓“今日时艺,固六经苗裔”(40)张溥:《庄叔飞稿叙》,张溥撰,曾肖点校:《七录斋合集》卷十七,第327~328页。也。

    按其《卯辰程墨表经序》云:

    天子及乎庶民,不同位而总名之人;
    六艺之治,不一法而总名之经。文可非经,则人可非人与!(41)张溥撰,曾肖点校:《七录斋合集》卷七,第148页。

    此中之“文”固指时文无疑。如果时文无关于经学,则无异于人变成了非人。张溥置时文于经学传统中的意念之坚决,借此一语便可体会无余。再观其《五经注疏大全合纂序》谓:“本朝专以经学取士,流为科举,其学遂荒。”(42)张溥撰,曾肖点校:《七录斋合集》卷十三,第257页。专以时文取士的明朝被张溥视为“专以经学取士”,可见在他的意念里,时文根本上就是经学,只可惜这个“以经学取士”原则在现实的科举制度中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而已。最后看他的《杨顾二子小言序》:

    子常、麟士之为文,盖有道焉。……夫汉之马、郑,唐之孔、陆,揖让而刺诸经之得失,升堂入室,未知谁后先矣。然积功累劳,若是之深,而又不欲以博自见,嘿然寓指于文。盖曰注疏之书,昔儒有之,不敢复举也;
    考类之书,明之先进有之,而亦非后者所议也。谦谦之德,逊于前人,而述者之所得,终不能无所发抒,……此《小言》之所以先《史选》而列于四方也乎。(43)张溥撰,曾肖点校:《七录斋合集》卷六,第122页。

    杨彝(1583—1661)和顾梦麟(1585—1653)合编的《小言》和《史选》都是时文选集,其中《小言》是杨、顾两人自作的时文,《史选》则是向其他作者征集而成。(44)此《序》的“小言”即如同王启荣、吕云孚等所编《国表小品》里的“小品”,皆指的是时文。参看莫真宝:《张溥文学思想研究》,首都师范大学2008年博士论文,第65页。张溥说两人经学湛深,与“汉之马、郑,唐之孔、陆”相比也未必稍让(未知谁后先),只不过由于他们谦虚,不愿用“注疏”、“考类”的形式、而选择了用八股文的方式来“发抒”其经学(嘿然寓指于文)。既然如此,八股文当然毫无疑问就是接续了“汉之马、郑,唐之孔、陆”的经学传统了。

    事实上,张溥将时文视如汉、唐的注疏之学也不是全然没有道理。清代乾嘉时候的经学家周永年(1730—1791)有一首《制义类编序》说:

    同年邵二云(晋涵,1743—1796),世所推鸿骏君子之一也,其厌薄时文也尤甚。以《孟子》孙氏疏率略,思更为之。余尝谓之曰:“《孟子》班爵禄章所言封国之制,与诸经皆不合,先儒多以为疑。偶读鲁启人(曾煜,康熙六十年进士)先生‘不能五十里’二句题文,则《孟子》与诸经约略可通。子疏《孟子》,将毋亦有取于是?”二云笑应曰:“然。”然则时文固笺传之苗裔,而未可以流俗之没溺于腐烂之本头而废之也。(45)周永年:《林汲山房遗文》,《续修四库全书》第144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87页。

    “时文固笺传之苗裔”一句,与张溥“时艺固六经苗裔”真如异口同声。清代经学极盛,在时文里讲究经典考据的人不少,尤其是遇到所谓典实题(或称经制题),古代各种典章制度的问题无法绕开,(46)吕留良即谓:“经制题,摭实者无当大义,弄虚者不知典章,两者各失,其病同归于不学。盖其摭实者,亦不过从时文中抄掠肤词而已,于源流本末,初未尝习,固与弄虚者之不知典章一也。到此须少不得古学。”见王水照编:《吕晚邨先生论文汇钞》,《历代文话》第4册,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360页。这时作出来的时文还真免不了笺传的味道。重要的是,这种典实题的传统并非始自乾、嘉。梁章钜在《制义丛话》中引用其父梁上治(乾隆三十三年举人)的《四勿斋随笔》说:“今人遇典实题,辄以考核为长,不知前明即尚此风气。”并举正德三年(1508)邵锐“夏后氏五十而贡”题为例,见其专辨夏、商、周三代的田赋制度。(47)梁章钜:《制义丛话》卷五,第63页。这些情况可以给我们一个明白的提示,像艾南英入时文于“文学”传统时并不是白手起家一样,张溥把手里的时文视作“经学”里的笺传,也自有一个思想与实践上的基础。(48)龚宗杰也观察到明末时文有一个“经典化”的趋势。他说的“经典化”是通过将时文“纳入诗赋、古文的文体序列”来实现的,这与本文所说的“传统化”有相似之处。不过通观龚文,其观点与本文所述有两个显著差别:其一,龚文的“经典化”只涉及“文学”一边,“经学”方面的情况则基本阙如;
    更重要的是其二,龚文认为:“不同于诗文、词曲等其他文类,作为科考文体的经义,它的经典化进程首先面临的便是考试选拔机制。……科举的选拔机制为经义典范提供了一个可作参考的硬性标准。”也就是说,时文的“功令性文字”身份,是其实现“经典化”的一个重要凭借。这个看法与本文之所见——科举制度使时文限于“一时”之用、而难有“恒常”的价值,艾、张等人时文“传统化”的突破口正在于此——完全相反。参看龚宗杰:《集部视野下明代经义的文体建设及文章学意义》,《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

    时文的“传统化”对明末时文文化的整体性格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欲明乎此,需要从时文本身具有的双重面向来看。时文名家茅坤(1512—1601)曾说:

    举子业,浅言之,则掇拾饾饤,可以博一第;
    深言之,谓之传圣贤之神可也。(49)汪时躍:《举业要语》,见陈广宏、龚宗杰编校:《稀见明人文话二十种》,第384页。

    这句话明白地指出了时文的两个面向,一个是“博一第”的现实面,另一个是“传圣贤”的理想面。时人对时文的讨论总是指涉着这两个面向、或其中之一。上引茅坤之言即是两边并提。若顾宪成(1550—1612)谓:“迩来士子专为应试之文,求合主司之目,虽幸博一第,而文章绝不足为世法。”(50)袁黄撰,黄强、徐姗姗校订:《游艺塾续文规》卷六,《〈游艺塾文规〉正续编》,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34、210页。以为时文当以“为世法”为究极,不当只作“博一第”想,这是强调时文的理想面。再看袁黄(1533—1606)之言:“习举业所以应试也。为文而不利于场屋,虽千椎万炼,枉费苦心,何益之有。”(51)袁黄撰,黄强、徐姗姗校订:《游艺塾续文规》卷六,《〈游艺塾文规〉正续编》,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34、210页。这就是站在时文的现实面讲的话了。时文同时具有这两个面向,且始终构成一种互相拉扯的紧张关系。时文家因此经常处在这种紧张关系中左右为难。汤宾尹(1567—1628)即在《删选房稿序》中感慨说:

    论文难也,莫难论者,举业之文。……问者曰:“文格中之有举业,童技耳,何难之辞?”曰:“第他文者,第其善不而已,第举业者,宜第其逢不逢焉。善矣,宜其逢,然而有不必也;
    逢矣,宜其善,然而有不必也。吾将论善乎?吾将论逢乎?”(52)贺复徵编:《文章辨体汇选》卷三百二十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06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16~117页。

    “善”是理想面,“逢”是现实面。汤宾尹这段话,将时文家因同时面对时文的两个面向而难以取舍的状况恰如其分地描绘出来了。

    明末时文的“传统化”使时文可以从自古以来的“文学”和“经学”传统中获得相对独立的价值,而不必依赖于有司之尺度,这实际上就是大大提升了时文中理想一面的分量。陈弘绪在《杨惟节选稿序》里说:“惟节之制艺,非徒遇合之资,而写照之文也,非徒写照之文,而立教之书也。”(53)陈弘绪:《石庄初集》卷三,《陈士业先生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54册,第265页。借用陈弘绪提出的概念,我们可以说,由于理想面获得前所未有的提升,使得明末的时文不仅可以、而且也愿意在“遇合之资”的角色之外,承担起更多的“写照之文”、尤其是“立教之书”的价值。这是明末时文文化的一个鲜明的性格。

    陈弘绪言中“立教之书”的意思不难理解,而“写照之文”究竟何指,则需我们自己体会。按方拱乾(1596—1667)《与田雪龛》云:“若夫诗之为道,则犹之自写照矣。”(54)周亮工辑:《藏弆集》卷九,见周亮工著,朱天曙编校整理:《周亮工全集》第11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年,第514页。所谓诗言志也,可知“写照”云云,即发抒胸臆之谓。因而陈弘绪自己在《经国大业序》的一段话即可为“写照之文”下一详细的注脚:

    凡天下可歌可咏可惊可愕可悲可涕之事,夫人有见于中,不能郁郁而苟默也,必将有所以泄之。汉以书疏纪传,魏晋齐梁隋唐以诗赋,宋元以词曲。独至我明,而苦于无所泄也。……必将有所泄也,安归乎?归于时艺而已。……是故我明之时艺,将与汉晋齐梁隋唐宋元之著作并耀天壤。(55)陈弘绪:《恒山存稿》卷一,《陈士业先生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54册,第581页。

    体会其意,把时文当作“写照之文”,大体即如司马迁说的当人“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之时,乃不得已而“发愤之所为作也”。(56)班固:《司马迁传》,《汉书》卷六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735页。方苞(1668—1749)评论明代时文说,“至启、祯诸家”,“凡胸中所欲言者,皆借题以发之,就其善者,可兴可观”,(57)方苞:《钦定四书文》卷首《凡例》,见方苞编,王同舟、李澜校注:《钦定四书文校注》,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页。其《与贺生嵂禾书》亦云:“大概有所感触而后为之,借题以发抒胸臆,明季几社、复社前辈文多如此。”见方苞著,刘季高校点:《方苞集·集外文》卷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669页。也是此意。“写照之文”基本偏于作者一己之内心的发抒,至于“立教之书”则要广涉众人。时文绝不只是入仕的敲门砖,而是可以安国理民的大著作,这是明末时文世界里相当流行的观念。相关言论散见于时人的文字中,稍一批阅,指不胜屈。下面略举几个例子以见一斑。张溥《许伯赞稿序》云:

    云子(朱隗)又为予言:著作之要,无取杂书碎义,……凡一书之成,足文采、齐道德,有非时之所得而议者焉。(58)张溥:《七录斋诗文合集·存稿》卷四,《续修四库全书》第138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87页。

    朱隗所说的“著作”其实就是时文。时文的关键本在一个“时”字,然而按照朱隗的理解,时文无疑将是一代之著作,而非一时之书,大有藏之名山、以待来者的味道。(59)张溥《张来初稿序》谓:“或难予曰:‘子既知来初,曷不序其诗文,而先见说于时艺?’予应之曰:‘时艺者,以时而名。当时而贵,非时而贱者,世之所谓时也;
    当时而贵,非时而贵者,予之所谓时也。来初之时艺以雅为宗,以化为极,有常贵之理矣。方将与其诗文并,何时之敢言!’”见张溥撰,曾肖点校:《七录斋合集》,第353页。按张溥此处所言,则时文之最高境界,即在能摆脱“时”而拥有“常”,正是朱隗所说“非时之所得而议者”之意。可见这是他们一辈时文家共同的追求。正因为有这样的念头,王夫之(1619—1692)才能建立起“膠庠之下,自应有伟人杰作,睥睨今古”(60)王夫之著,戴鸿森笺注:《夕堂永日绪论外编》,《薑斋诗话笺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54页。的期待。艾南英更在《戊辰房选千剑序》里宣称“房选虽微,能秉天子以号令天下,盖有尊天王,大一统之意。虽圣贤不能必者,而是书能必之”。(61)艾南英:《天傭子集》卷九,《四库禁毁书丛刊补编》第72册,第303页。时文的“理想”在他的话里已经高远到无以复加了,洵可谓“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他们贯注于时文中的理想是否得到了普遍的接受呢?吴应箕的一句话足以释疑:

    盖时文一道,虽雅俗相淆,然我曹数子之说,未尝不大明于世。(62)吴应箕:《与杨维斗书》,《楼山堂集·遗文》卷三,《续修四库全书》第1389册,第34页。

    所谓“雅俗相淆”,即指时文的理想面与现实面交织之态;
    “我曹数子之说”自然是指他们一辈社中兄弟对时文理想一面的高扬;
    至于“大明于世”云云,从中可见吴氏一辈选家志得意满之状,真可谓情见乎词了!当万历间,谢肇淛(1567—1624)还视时文为“不可以传后,不足以裨身心,不足以经世务”,(63)谢肇淛:《五杂组》卷十五,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27页。明末的时文家则一一反其道而行之——时文是他们的传世之作,也足以发抒胸臆,就连经世之大业也隐然寓于其中。

    当明清鼎革的剧变不期而至,时文文化的性格也随着历史环境的转换而改变了。吕留良在《东皋遗选今集论文》里比较了明末和清初两个时期选家的风格:

    一省一科之风气定于主司;
    天下数科之风气定于选手。……主司之予夺,兼数命者也;
    ……选手之予夺,专于理者也。故选手不与主司较遇合,而后足以论文。昔之选手大都如是,故其书至今可以惠后学。今之选手本领庸劣,其腹之空疏,手之甜俗,更甚于学究,秀才助彼说而张其焰。昔之选手能转天下,今之选手为天下转。(64)吕留良著,徐正等点校:《吕晚村先生文集》卷五,《吕留良诗文集》上册,第131页。

    这段文字包含了至少三层重要的信息。第一,所谓“文章之权在下”,并不能等于“文章之权不在上”,而是上下各有其权。引文首句“定于主司”、“定于选手”云云,所言者即此。第二,前文曾引用黄宗羲的《冯留仙先生诗经时艺序》指出,明末时一般士子基本上只是选家和新贵所引领之风气的追随者。时至清初,则整体上选家之影响力大跌,不能转秀才,反而被秀才转。时文风气的形成机制已经大为改观。更重要的是第三,吕留良说的很清楚,昔之选手之所以底气十足,“不与主司较遇合”,乃因为他们是“专于理者”。这个“理”,就是他们高扬的时文的理想面,就是他们通过时文而承继的学术“传统”,就是他们掌握的与主司分庭抗礼的“文章之权”。而这一切在清初的“今之选手”那里,都基本不复存在了。

    每一个士人都摆脱不了时文的笼罩,因此一个时代的“时文文化”将在相当程度上影响整个“士人文化”的面貌。明末“文章之权在下”的形势势必让这种影响来得更为强烈。在这个意义上,了解明末以及清初的“时文文化”,将是了解明清之际整个“士人文化”变迁的重要基础。概言之,“文章之权在下” 、以时文为“立教之书”、时文理想面的高扬,它们都是明末二三十年间的时文文化独有的性格。清代嘉道间的江藩(1761—1831)说:“有明三百年,四方秀艾困于帖括,以讲章为经学,以类书为博闻。”(65)江藩纂,漆永祥笺释:《汉学师承记笺释》卷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5页。概括言之,可以说即以举业为学问。这在清代学者眼里近乎荒唐,可是在明末的“时文文化”里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时文在明末能取得这样的地位,无疑与本文提及的 “传统化”及由此而来的时文理想面的高扬密切相关。然而明末几乎已经进入经学、文学等“传统”之中的时文,在清初以后很快就负面化、被完全排斥到“传统”之外去了。时文的“传统化”为什么会在明末之后转瞬即逝、难以为继呢?进言之,明末的士人究竟是如何拿时文来承继经学、文学等“传统”学问的呢?针对明末“时文文化”的性格,本文的描述尚只是“方向性”的,如果要进一步获知它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它与其时整个“士人文化”变迁之间的联系,上述疑问大概就是需要我们继续探究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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