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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入沙漠

    时间:2023-05-27 22:25:0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 王 淼

    那条棕黄色小路夹带砾石和沙,以对角线的形式穿过棉花地,通往不远处的沙漠。

    十几天前,赵小香从平原城市飞抵这广袤的西北边境,脚踩足踏之地整整抬高了一千多米,越往西北越高,直至抵达“世界屋脊”。在遥远的汉唐时期,“西出阳关无故人”的故事就发生在此地。半年前,那个错过的电话便是由此拨打而出——姨母一开始以为是诈骗电话,待她反应过来,对方告诉她,打电话的女人刚刚离开。

    赵小香从黄页本上获悉地址一路找过去,找到一家杂货店,各种商品胡乱摆放在货架上,林林总总,沾满尘埃,好似“三无”产品。一名瘸腿男子坐在门外台阶上,喝着当地产的地瓜酒。赵小香注意到玻璃柜台上有一本倒扣的书,封面画着黄褐色几何图形,有城墙、沙丘和烽火台——后来,她才知道这本小说写了一个军人在边疆等待建功立业,临死才等来敌人入侵的消息。街对面,一个小男孩蹲在角落里玩沙子,偶尔朝他们这边张望一眼。这里的街上到处都是沙子,风沙拂面,就像秋天里的落叶。

    货架上陈列着一排墨绿色杯器,其颜色很是醒目。男人用略带沙哑的声音告诉赵小香,这就是夜光杯,用祁连山玉石做成,倒入酒液后,还会变色。赵小香不敢想象这就是唐诗里的“夜光杯”,那种神奇的杯子怎么可能出现在这家不起眼的小店里。

    赵小香并不指望找到她,但既然来了,总要问询一番。讲起半年前的那个电话,男人居然还记得:“她来打电话那天,带着一只小狗,她管那狗叫豆豆,还给它买香肠吃。她和你一样,也对夜光杯感兴趣,捧着那杯子,看了又看。”

    “从那以后,你还在别的地方见过她吗?”

    男人摇头,退回角落继续喝他的地瓜酒。赵小香买下他的夜光杯——那么美的名字,总能让人忆起过往岁月。

    赵小香在小城的绿洲旅店住下,每天跑到一个叫春花桥的地方看人酿酒。听旅店老板说,那一带住着很多来自江浙的生意人,或许可以打听到一点儿有用的消息。连着去了好几天,都一无所获。离开春花桥,赵小香经常去桥头的王记面店吃面,此地的面食真是好吃极了,面质柔韧、劲道,很有嚼劲。

    待店里只剩赵小香一人时,她随口问那个包头巾的女人,是否见过一个来自南边的女人。她想了半天,直愣愣地看着赵小香,好像在说,可能见过这个人,也可能没有。

    那天下午,赵小香在旅店房间里休息,店主过来敲门,“有个狗狗娃找你。”此地居民称小孩子为“狗狗娃”,既是贱称,也是亲昵表达。

    打开门,一眼便认出是杂货店门前玩沙子的男孩,他说要带赵小香去个地方,她要找的人可能就住在那里。昨天,他们店里来了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妪,说起有个来自南边的女人帮她找到沙漠里的寺庙,让她的儿子转危为安。

    他们穿过卖黑枸杞和香料的店铺、散发出奇异香味的酿酒作坊和驴肉黄面店,看到一些本地人,坐在杨树下喝一种叫“醴泉”的白酒。一年四季,他们不是喝酒,便是等雨。为了祈雨,有人不得不跑到沙漠里,寻找传说中的寺庙,以此显示自身的虔敬。

    在男孩的带领下,赵小香走到街道的尽头,再过去就是沙地了。男孩停在一棵核桃树下,指了指那间蓝色铁皮小屋,“她应该就在那里面,你自己过去吧。”赵小香来此地多次,但从未注意它的存在。

    很多个黄昏,赵小香试图走进那片沙地。哪怕仅仅是靠近它,都异常艰难——好像那是大海或者陆地的尽头。每次,赵小香都犹豫地站立许久,再掉头回去,好像有个声音在她耳边说:沙漠很危险,到处都是虫子和毒蛇。更重要的是,里面很难找到水源。一个人如果长时间无水可饮,便会面临灭顶之灾。

    小屋里显然有人居住,床上物品叠放得很整齐,锅碗瓢盆看上去像是刚刚被人使用过。可能,主人只是暂时离开一会儿,很快就会回来。赵小香知道钥匙在哪里。从前,在那个写满“拆”字的楼房里,她将它藏在门口地垫下。果然,它还在那里。眼前的这一枚,树叶般轻盈,拿在手里有种奇妙的质感。

    赵小香退了房间,将行李搬过去的那天下午,有人来敲赵小香的窗户。一个小女孩站在窗下,仰头,踮起脚尖,好奇地望着赵小香。她的眼睛介于琥珀色与肉桂色之间,很像是某种玉石的颜色。看到赵小香的刹那,她眨了眨眼睛,很快跑掉了。

    第二天一早,一个包彩色头巾的女人站在门外。她身上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机警的大眼睛,猎鹰一般。赵小香从未在一个女人身上,目睹过这种眼神。她从肩上甩下一个包袱,丢下一句话——“帮我交给这屋子的主人”便气呼呼地走掉了。赵小香打开包袱一看,里面除了面粉、土豆、白兰瓜、苹果外,居然还有一簇带露珠的苦水玫瑰。

    三天过去,屋子里来了好几拨人。他们像是有求于这个屋子的主人,却因为某种原因无法说出。临走时,他们都说过几天还会再来。

    那天早晨,赵小香穿过什么也没种的荒野,来到被夜晚冷却的沙地里。这是她第一次走那么远,有些兴奋,还感到莫名的担忧。沙子在脚下蔓延,就像水,但它们无法留住赵小香的脚印,她完整的脚印还落在核桃树下。她没有走得太远,总在还能看到铁皮屋时及时返回。

    赵小香经常在梦里听见女人回来的声音,赤脚走过核桃树,来到窗下,推门而入。或许,还有那条狗的身影,很多人都跟赵小香提到它。好几次,赵小香看见黑影从门外飘然而至,杵在她的床前,当睁开眼睛,眼前却什么都没有。

    这一切还得从那个电话讲起。赵小香还能想起那天早晨,电话那端,姨母带着哭腔,向她诉说她的不是:既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就像人间蒸发了似的。她当然没有人间蒸发,她只是不想见人,哪怕是自己的母亲。

    那次,赵小香遵姨母嘱托,寻到女人租住的小区,找到那幢临河的房子,楼道很暗,有一股子潮腥气。门铃坏了,赵小香敲了一会儿门,停下,犹疑着,再敲。赵小香怕吵到左右邻居,这种房子墙壁薄,隔音效果差。赵小香希望是地址错了,女人应该住在一个更好的地方。女人不缺钱,她的丈夫很有钱——至少不该是眼前这种房子。铁门外还设有一道铁栅栏门,上面蒙着一层沾满尘埃的纱帘,就像一个洞穴。

    可开门的人就是她。一张苍白的脸出现在门口,怔怔地望着赵小香。屋里光线很暗,所有透光的地方都有窗帘遮挡着。空荡荡的房间,除了一套沙发、一张方桌、几只塑料椅凳,几乎没别的了。赵小香的目光扫过光秃秃的墙壁,看见一两处铁钉存在过的痕迹,可能那上面挂过明星海报、世界地图之类的东西,属于一个叫小伟的少年。

    见赵小香目光游移,她开口道:“没什么东西了,都被我送人了。我买的那些东西,都被我送掉了。这些是房东的,不能送。”她指了指沙发桌椅,忽然笑了。

    “表姐——”赵小香讪讪地叫了一声,某种飘忽不定的情愫随着这一声叫唤,似乎又回来了。

    “是我妈叫你来的吧?你去告诉他们,我不打算回去了。”她一向快人快语。

    赵小香想着该如何说服她,说出口的却是,“方便的时候,去我那里住几天吧。”

    “去你那里白吃白喝白住,直到有一天被你嫌弃?”她一双眼睛斜觑着赵小香,好像在观察赵小香的反应。

    “那总比流落街头好。”赵小香尴尬地说。

    “不,我宁愿流落街头。”女人笑了,看到赵小香的窘态,似乎更得意了。从小到大,无论什么事,她总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这是中学毕业后,第一次与表姐正面接触。这一年,表姐四十一岁,与十几年前相比,模样并没有改变太多,但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从前,她可是个“乖乖女”,父亲早逝,不得不听从母亲建议,在一大堆追求者中,选了一个家境富裕的年轻人。之后为了顾全婆家生意,辞去教书育人的工作。孩子生病后,她更是独自带到省城寻医问药。母亲告诉赵小香一些不得不相信的事,说表姐曾跪在某专科医生面前,求他救救自己的孩子;
    为了讨到所谓的秘方或偏方,被人骗去大笔钱财。

    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亲人们认为她能做的就是回到丈夫身边,过完平静、安稳的下半生,这也是一个没有工作的女人所能获得的最为保险的人生。

    那天,例行公事地劝说一番后,赵小香就回去了。赵小香根本没想要说服她,这是不可能的。后来,大概还是她丈夫过来把她带走了。她在老家待了半年不到,便离开了。离开前,她办了两件事,一是离婚,二是把丈夫分给她的钱都留给了她母亲。此后,便从镇上消失了。

    对她的拜访只是赵小香日常生活中的一段小插曲,如果不是后来她们的生活再度出现交集,它根本算不上什么。那天,赵小香在外面散步,竟然接到表姐的电话,说房子到期了,想要来赵小香这里住两天,等找到新的住处,马上搬走。

    赵小香居然感到意外和受宠若惊,没想到,她会给她打电话。血缘关系曾给过她们温暖和依恋的感觉,但早已随风而逝。当晚,她就过来了,除了皮箱和一只随身携带的背包,没有更多的行李。她瘦了一些,皮肤变黑了,看着精神还不错。

    餐桌上,她略有些兴奋地告诉赵小香,她已经找到一份好工作,没有老板管束,无须处理复杂的同事关系,不仅上班时间自己说了算,还绝不会被拖欠工资,很自由。

    “那是什么工作呢?”

    “你猜猜看。”

    “猜不出。”赵小香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有隐隐的担忧。

    “我在做外卖送货员,没想到吧?”也不是完全没有想到,但当她这么说时,还是有些吃惊。

    几天之后,在赵小香出门办事时,她将赵小香屋子打扫干净后,留下一张纸条,走了。她的房子已经租好,在城郊接合部。赵小香松了口气,以为她不会再联系她。没过几天,她却发来租房照片,说那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差,反正房租便宜,也不需要拼命干活来养活自己。她告诉赵小香那里住着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她帮那些孩子补习功课。后来,赵小香才知道她不仅帮他们免费补课,还给他们钱治病。他们都是以前她在医院里认识的。小伟离开后,她还和他们保持联系。

    赵小香一直想去那里看看,但脑海里一旦浮现那种混乱不堪的场景,便本能地想要躲避。刚毕业那年,赵小香在那种地方住过三个月,夜里睡觉也不得安生,随时担心有人破门而入。眼前总浮现出衣衫褴褛的人,心里非常害怕他们——实则害怕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七月半那天,她发了地址过来,邀赵小香过去吃饭。赵小香坐了一个多小时公交,下车后又走了十几分钟,沿途打听了好几个人,才找到那幢砖瓦结构的灰房子。水泥外墙上写着一个个“拆”字,字形慌乱,没有样子。门前是荒草丛,半昏暗的光线中,蚊蝇乱飞。赵小香沿着没有栏杆的楼梯往上走,一口气走了五层楼,热得直冒汗。

    一条狭长的走廊,两边房间依次排开,赵小香寻着门牌号,一直往前走,到底。煤气灶摆在过道上,她正在炒菜,看见赵小香,努努嘴,示意赵小香先进屋坐下。屋里开着空调,内机漏水,底下接着一瓷盆,正叮咚作响。只是一个单间,客厅兼餐厅与卧室之间以门帘相隔。

    小屋气氛诡异,除了灯光,还有摇曳不定的烛光,蜡烛燃烧的气味让赵小香想起早年祭祀先祖的场景。黑压压的祠堂里,一桌子家乡菜,鸡鸭鱼肉,九大碗。她娴熟地焚香、点蜡。赵小香站立一旁,恍惚看到外祖母的身影。

    其实,从进门那一刻起,赵小香就想夺路而逃,但终究没这么做。终于,她结束了仪式,将祭品重新加热、上桌。她们围坐一起,听着空调内机的漏水声,狼吞虎咽。饭后,赵小香帮着她整理、收拾,打扫卫生。她站在门外过道的水槽前刷碗。赵小香等着外面的流水声停止,就告辞回家。赵小香要赶在最后一班公交车收车前回去。

    今晚,赵小香绝不能留在这里,滴水的空调内机会让她发疯,蜡烛燃烧释放出的刺鼻气味会不断地往她的鼻孔里钻。

    “好了,我们出去走走吧。”她微笑着,挽着赵小香的胳膊下楼。一路上,赵小香都想着如何挣脱她,去赶那最后一班公交车。

    “我该回去了……”像有什么东西阻隔着,赵小香始终不能将这句话说出口。

    她们摸着黑在大楼里走。没有栏杆,楼梯好似在摇晃,要将她们甩出去。待终于走出楼宇,来到地面上,有草叶擦着赵小香的脚踝,有蚊蝇追逐、叮咬,她才感到落了地。不敢回头,生怕那黑暗中的庞然大物轰然坍塌。

    离开大楼,她仍攥着赵小香的胳膊肘子,往街的那头走去,与公交站台完全背道而驰。她神情镇定,一言未发,好似重任在肩。到处都是未竣工的楼盘,塔吊和防护网随处可见。路灯通到看不见的远方,不知她要将她带往何方。

    一截水泥管子横亘在路边草丛里,路灯打在管口处,好似这座城市的另一个微型入口。管口地面上有一截树枝,断茬新鲜,还缀着几片叶子。她丢下赵小香,踢开树枝,不假思索地钻了进去,留下目瞪口呆的赵小香。

    还未等赵小香回过神来,她已经从那里面爬了出来,拍了拍身上的尘灰,带着那种沉醉的表情说道:“你知道吗?我曾在这种管子里待过一晚。”

    “你过来看看,里面并没有那么糟。”

    “怎么样,你想不想试一下?”她露出那种轻盈的笑,不像是恶作剧,更不是玩笑。

    空气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好像要把赵小香压成齑粉。脑子里的血液已停止流动,全身的血液好似也被冻住。就在赵小香想着这个人是不是疯了时,她却再次挽着赵小香的胳膊,哼着歌,若无其事地将赵小香带离那里。

    来这里后,赵小香很少出门。白天,赵小香躺在床上听风的声音。到了夜里,那些声音变得无比尖锐;
    它们携带碎石与沙粒,不断敲打窗户,好似告知赵小香沙漠那边的消息。这个屋里,除了锅碗瓢盆、桌椅板凳和床,没有一点多余的东西——可谓“家徒四壁”。赵小香不只一次地想过,如果将这样的生活安在她头上,又会怎样?

    赵小香的职业是英语翻译,在此之前,刚刚译完一篇小说。小说讲述了一个没有职业的底层女性,离开丈夫和家人,过着近乎流浪的生活。她热衷于在荒野搭建房屋,以废弃砖块、以任何能找到的东西。

    她就像一个虔诚的信徒,一心一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直到有一天,有人过来向她宣布,她所建的为违章建筑,必须马上拆掉。她蹲在荒草丛中大哭,眼睁睁看着推土机将她的“城堡”推倒,从大地上抹去。

    哭完后,她起身将衣物、食品分赠给他人。别人问她去哪里,她仰头,凛然一笑,说:“往高处去……更高处去。”

    译到此处,赵小香也忍不住潸然泪下。好像那个女人不是虚构世界里的人物,而是活生生的人,因为翻译,她们的命运被紧紧地捆绑在一起。

    来这里后,无论看到何种景致,赵小香总会无缘由地想起她。

    不知她在这个世上的哪个角落生活,又过着怎样的日子。

    这里的白日很长,夜晚姗姗来迟,且格外漫长。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这个铁皮屋子也有窗,窗外是一片少雨的土地,树木光秃、植株低矮,好似多年前便已停止生长。但赵小香知道,一旦雨水降临,它们马上就会变个样。类似的传说在当地流传颇广。比如,某处沙地一夜之间长出树木,并像热带雨林一样丰饶;
    比如,一个长途跋涉的旅人如何在沙漠里寻找到甘泉,它就躲藏在十几厘米的地表之下,躲在旱柳、胡杨和丛生禾草的下面。还有一些更夸张的说法,说某处的山以纯银缝制而成,某处的黏土可以直接用来煮饭。总之,在别处绝不可能的事,在这里都变得顺理成章。

    那天凌晨,赵小香还在睡梦之中,她回来了。屋子里立即涌进一股沙粒和岩石混合而成的气息——她把沙漠里的风也带回来了。她推开房门,在那张唯一的床上躺下,就躺在赵小香的右手边。

    不久,小屋里响起轻轻的鼾声。这个清晨似乎格外漫长,天迟迟没亮,赵小香等着亮光穿过小屋的缝隙,照到她的床前。

    不知过了多久,那个声音忽然从微茫的光亮中传来:“你怎么来了?”

    “不好意思,希望没有打扰到你……”赵小香听见有个声音战战兢兢地回答了她。

    “你来这里做什么呢?这里什么都没有,沙漠里什么东西都长不出,那么荒凉,什么都没有!”她说着、说着,似乎有些愤愤不平。

    “我不为什么……就是想过来看看。”赵小香甚至没有想过会找到她。

    “你回去告诉他们,我在这里挺好的,别再来找我了。”她一脸嫌弃地看着赵小香,好像表妹的出现打扰了她的清静。

    “告诉他们什么呢?说你在这里做向导,做得很好,不准备回家了?”

    “随便说什么啊。反正,我又不在意这些。”她难得地笑了笑,也不知为什么笑。眼前的她,脸庞黝黑、颧骨高耸,含糊的表情,没有大喜大悲之色,对这一切完全是听之任之,大概也是满不在乎。

    那几天,来找她的人很多。他们去沙漠的理由五花八门,有人为了寻觅一块罕见的石头、有人只为见识某种濒临灭绝的鸟类、有人为了给患难中的家人祈福,更多的人只是想去里面快乐地游玩一番。看她这么忙碌,有这么多人需要她,着实让赵小香意外。而刚来此地时,她连工作都找不到,不得不到餐馆里洗碗、刷盘子,“反正,我又不是第一次做这种工作。”她倒坦然得很。

    “后来……姐夫有找过你吗?”来这里之前,那个人还给赵小香打过一通电话,叫赵小香一有消息就告知他。

    “找啊,怎么不找,天天打电话来让我回家,一天好几个电话。没办法,我只好连手机也停用了,任谁也找不到。”她笑了,似乎为此感到得意。

    “其实,他这人还不错的……”赵小香知道她并不爱听这个话,但还是说了。

    果然,她一阵冷笑,“呵呵,还不错?你什么都不知道,居然敢这么说。他现在没钱了,彻底穷了,赌博赌输了,被骗子骗光了!相好的女人也跑了,才想着让我回去伺候他,我不上这个当!”

    “哈哈,你可能还不知道,当年,我就是为了钱才嫁给他的。那时候,我妈要死要活的,非得让我嫁个有钱人,我就听了她的。现在,我们离婚了,什么关系也没了,难道还要我跟着回去,来个破镜重圆?我可不是什么贤妻良母!从前可能是,现在早就不是了。”她嗓门还是那么大,与之前一模一样,而脸上的表情完全是不屑。

    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她如此愤愤不平,甚至有些歇斯底里?

    赵小香讪讪地笑了笑,不知该怎么说,或许事情不全是如此?

    她摆摆手,示意赵小香不要再问下去。

    来这里后,她的态度总让人捉摸不定。某些时刻,她习惯性地沉默,另一些时刻,又滔滔不绝,恨不得把所有想法一股脑儿倾倒出来,毫不设防。那些天,在她略显絮叨的讲述中,频频出现一个叫芳姐的女人。自从结婚后,不用说异性知己,她连同性朋友都少得可怜。

    “来这里后,我经常一个人跑到沙漠里玩。那种地方虽然荒凉,但让人感到踏实,你可以在里面做任何事,谁也不会来管你。当然,我也不做什么事,无非是到处走走、看看,打发一点时间。有一天,在那里,我遇见了芳姐。她的职业是沙漠向导,给人带路的。无论多难走的路,她都有办法。见过几次后,芳姐邀我去她家里玩,我这才知道,她也是一个人住。从那以后,她总是跟我聊沙漠里的趣事,比如怎样将一只迷路的黄羊送到绿洲,比如某个晚上的流星雨如何让她难忘。其实,她说的这些,我并不怎么感兴趣。

    “但奇怪的是,几次接触后,我居然被这个人吸引住了。她和别人不太一样,总是自由自在的,想走便走、想留就留。她从来不问我以前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来到这里,我也不问她的事。她每次去沙漠,都要三五天才能出来。”

    “那几天,我总是坐立不安,经常打破碗碟,同事们说我像丢了魂。下班后,我带着她留给我的小狗,在小城里晃荡。后来,我请过几次假,跟着她一起进去。本来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没想到就此迷上了。

    “芳姐告诉我,沙漠里的人大都不是渴死的,而是溺水或溺沙而死。溺沙而死我能理解,沙尘暴会把人埋在下面,连尸骨都找不到。可怎么会溺水而死,沙漠里又没有水。有水倒也好了,那就是绿洲啊!但我错了,在沙漠里,危险随时可能降临,大多是悄无声息的。那时候,我已经辞掉饭馆的工作,跟着她一起做向导。那次,我们打算带一群摄影爱好者去看胡杨林。临出发时,我忽然发烧到四十一度,她只好临时叫了一个帮手。谁也没想到,会有一场大暴雨在里面等着他们。短短一天之内,落下两年的降水量,落成了一个湖泊。据说是为了救一名游客,她让自己陷进流沙里,片刻之间,人就没了。也有人说,她是自己滑进去的,当时现场一片混乱,谁也没看清她是怎么没的。

    “芳姐离开后,那只狗也紧跟着失踪了。有人看到它跑进沙漠里,再也没有出来。我知道一条狗绝不可能将沙漠视为理想的居住地。唯一的解释是,它有更重要的使命要去完成。现在,每次经过湖边,我都有一种异样感,好像她还静静地躺在某座沙丘之下,就像考古史上著名的小河公主或楼兰新娘,等着有一天被挖掘出来。有一次,就在那里,我见到了传说中的海市蜃楼。我在小学课本里读过关于海市蜃楼的文章,没想到有一天,还能亲眼看见。我站在那里,看了足足半个多小时,脑子空空的,什么也没想。”

    说到这里,她忽然闭上眼睛,好似进入隧道般的记忆深处。

    那个遥远的早晨,她和一个男孩出现在外婆家的天台上。那是夏天,绯红的牵牛花攀在水泥外墙上,像一个个鲜艳的气泡。男孩躺在一条很窄的板凳上,双手交叠放于脑后,仰望着头上天空。而她倚靠在栏杆边,吃着金铃子果,橘黄色外皮剖开,露出鲜红的、汁液浓郁的果肉。那种红像是被什么东西持续照亮着,非常晃眼。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赵小香从来没有在现实生活中,见过如此和谐的画面,它充满美感、希望、勇气诸如此类的东西。当然,它很像电影场景,很美、很梦幻,并不长久。后来,赵小香在文艺片里看见类似镜头,总忍不住想起当年。

    赵小香从未见过此人,他应该不是这镇上的,或许是她师范里的同学,难道是那个季老师?她跟赵小香讲过学校里有个音乐老师,姓季,刚刚留校任教,教学方式很是特别,整堂课只让学生反复聆听不同曲目,让耳朵学习、鉴别,很少讲解。还说音乐靠的是听力和悟性,而不是嘴上功夫,多讲无益。

    毕业时,这个季老师送了她一本《约翰·克利斯朵夫》,鼓励她报考音乐学院。她自小颇有音乐天赋,学习乐器的能力也强,但从来没有系统训练过。他们毕业不久,季老师也从学校里出来,据说教学能力太差,很多学生反映说听不懂。他被解聘后,只好返回老家的小学教书——关于季老师,赵小香能知道的就是这些。

    那时候,赵小香总以为她会嫁给季老师这样懂她的人。即使不是季老师,也应该是外面的人,他们这个镇上的男人怎么配得上她。

    记忆中,那年夏天似乎格外悠长,她被分配到一间乡下小学教书,离家太远,课余生活非常乏味。

    那时候,还没有兴起校外辅导班,同事们唯一热衷的是打牌。三缺一的时候,她常常被叫去凑局。姨妈来过赵小香家好几次,每次来,她都要在母亲房里待上大半天,出来时泪眼汪汪,叫赵小香长大了一定要听大人话,不要学表姐——赵小香知道她想说什么。自从姨父过世后,她就开始习惯性地皱眉、唉声叹气,一脸苦相,说的话也越来越没有人听。

    没想到,金秋十月,婚讯传来。表姐要结婚了,婚礼订在腊月初八,新郎来自镇上最富有、最有权势的家族,有叔叔在县里做大官,家族产业包括一家茶场和若干店铺。婚后的她,着实过了几年好日子,姨妈也跟着一块儿享福。他们到处旅游,买过金子、玉石和玛瑙,大概也吃过山珍海味、满汉全席。

    那个祭祀之夜过后,她们还见过一面。那时候,她已经不跑外卖,在一户人家屋里当保姆,负责一日三餐及小孩接送。平常住在主人家,假期则不管吃住。当无处可去,又不想花太多钱,只能找通宵营业的餐厅或洗浴中心凑合着对付一晚。

    那天晚上,她来赵小香家已是后半夜。白天,她把城市的东西南北,统统逛了个遍,直到天降暴雨,所有亮灯的地方都关了灯、闭了户,才找到赵小香这里。

    她跟赵小香说,等赚到钱,就去别处看看。赵小香问她需要多少钱、打算去哪里,并告诉她姨母有一笔钱放在她这里,随时可以交给她。姨母当然没什么钱放在赵小香这里,赵小香只希望在她需要帮助时,还能照顾一下她的自尊心。但她完全置之不理,说不是钱的问题,她根本不需要那么多钱。

    她一直想过上不怎么花钱的日子——那也意味着,不需要赚很多钱,甚至可以不必攒钱。

    可一个人活着,怎么才能不花钱呢?

    来这里后,她最满意的居然是,每个月只要花几百块就可以了。这个小屋是一个老太太送给她住的,只要每个礼拜去老人家里搞一次卫生作为补偿。赵小香在那里时,还替她去过一次。老太太身体硬朗,并不需要一个勤快的保洁员,反而一个陪聊之人更能获得她的欢心。中年守寡,唯一的女儿大学毕业后,留在沿海城市工作,并就地成家。偌大的屋子,只有她一人、一猫以及两三盆半死不活的绿植。

    “能不能给我讲一讲外面发生的事。”赵小香一落座,她便俯身凑过来,好像那些故事都长在赵小香身上——它们像树上成熟的果实,只要轻轻一摇,便会自行坠落。

    赵小香一时想不出有什么精彩的故事,便随口讲起翻译小说中的女人如何离开丈夫和家庭,在外面过起流浪者的生活。有一天,她找到一个干燥的窑洞,用一根绳子将花花绿绿的衣物挂起来,准备就此住下。除了衣物,她还有一些很别致的东西,比如一只完好无损的搪瓷杯、一把红色带绒面的靠背椅,以及一个木头做的首饰盒,浑身漆了绿色。这些都是她在路上捡的。天气晴朗的日子,她把花花绿绿的衣服挂在树枝上晾晒。她还搬出那把红色丝绒靠背椅,一边看云,一边用搪瓷杯喝别人送给她的绿茶。

    “慢着,她为什么要离家出走?是她丈夫不要她了吗?”

    “不是啊。”

    “那是为了什么?是生不出小孩,被婆婆赶出来了?”

    “也不是……是她不中意她丈夫了,不想和他一块生活了。”

    “可她连饭都吃不上,怎么敢这样?”

    “她就是这样做的啊……所以才过得那么难。”

    “了不起啊,这个女人了不起。”老太太分明有些激动,追着让赵小香把细节再讲一讲,越详细越好。

    真不知道她每次来这里,都给老人讲什么故事,这可比打扫卫生麻烦多了。当然,为了省钱,她总有办法应付。

    那些夜里,她带着赵小香在这个毗邻沙漠的小城闲逛,时间好像一下子回到很多年前。那时候,她们还是中学生,根本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但每到夏夜无法入睡时,谁都不会乖乖地躺在床上等天亮。她们去晒谷场漫步、去河里夜游或野地里捉萤火虫……这么多年过去,生活不仅没有好转,还变得更加糟糕。

    一天早晨,她们来到城外的河边散步,河水很浅,细流无声,好像随时可能干涸。果然,当午后来临,她们看到的是干裂的、白花花的河床,上面一无所有。谁也不知道那些水去了哪里,还会不会回来,好像这里存在的一切随时可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在几天前,那个早晨,赵小香路过那家杂货店门口,看见一个染黄头发的年轻女孩站在店门口招揽生意。赵小香在那张带扶手的椅子上坐下,等着她给赵小香做指甲或修眉,她却跟赵小香讲起男人和小孩的故事。

    “他带着孩子,在这里足足守了五年。”

    女孩的诉说让赵小香很快弄明白那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原来,男人在此等待服刑的妻子出狱。监狱就建在沙漠边上,犯人们唯一的工作就是种树。那些树少部分活下来,大部分都死去了。

    尽管如此,沙漠上的树还是越来越多。现在,女人的苦役结束了,这一家人的苦役也告结束了。

    “他们回老家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女孩告诉赵小香。

    赵小香离开那里的时候,女孩继续站在店门口,迎接当天的第二位顾客。赵小香满脑子都是那本倒扣在玻璃柜台上的书,黄褐色封面,画着沙丘、城墙和烽火台,却忘了祝她生意兴隆。

    她又去沙漠了。这一次,她没有带团,只一个人去,说要开辟一条新线路。她离开后,赵小香才发现医药包、帐篷、睡袋什么的,都还留在家里。她几乎什么也没带。可能,她有别的打算……赵小香并没有多想。她走后不久,赵小香便打算离开,坐汽车、绿皮火车,或者徒步一段,再搭乘别的交通工具,都可以。

    赵小香想着各种离开的方式,但迟迟没有行动,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阻止自己这么做。对沙漠的兴趣已然消退,赵小香知道不是因为沙漠,而是她。她还在里面,一直没有出来,也没有任何消息传出。

    几天前,电话又打到赵小香这里,这一次是姨母。还是那些话,叫她回家。她没有接电话,完全无动于衷,好像电话里的人与她毫无关系。

    那个梦在她去沙漠的当晚自动跑出来。所有梦里都是相似场景,赵小香试图遗忘,但很难做到。以铁皮屋子为圆心,方圆三公里内成了赵小香的活动范围。有一次,赵小香甚至走到沙漠深处。

    在那里,赵小香遇见一名拾荒老妪,她用令人费解的普通话告诉赵小香,她每天都来这里捡东西,总能捡到几样好的。老妪扬了扬手中的蛇皮袋,一脸骄傲地向赵小香展示从沙子底下淘来的宝贝——漂亮衣物、饮料瓶、一截打磨精致的木头、好看的陶瓷器皿,真是什么都有。

    老妪走后,赵小香听到了风声,它们从沙漠的腹地刮来,也是夜里在那个铁皮屋子外刮过的风。当天晚上,那个梦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蓝色湖水,静寂不动地躺卧在沙滩上。醒来后,赵小香松了口气,以为没事了。她成了沙漠向导、水源寻觅者、捡骆驼粪的,找到了自己想做的事,而赵小香也该回去了。

    第二天一早,那条消息就像火舌,瞬间燃遍本地新闻圈。她救了一个想要轻生的男孩,只有十六岁,从外省一路坐火车过来,什么装备都没带,一心准备到沙漠里寻死。男孩冻僵在一个破房子里,被发现时已奄奄一息。她背着那个人在沙地里奔走一夜,最后被发现晕倒在医院外面的马路上。

    短短半天时间,这条新闻的阅读量达到了十万加。

    赵小香在医院里找到她,给她看手机里的新闻。

    她很不满,事情根本不是这样的。

    ——如果不是这样,那又怎样?她不过不想承认罢了,伤心往事如在眼前。记忆中最黑暗的一幕与此相叠在一起——赵小香未曾亲见,只听别人说起,极为惨烈,任何经历过的人绝不会忘记。

    自儿子得了那种病后,她便日夜陪在身边,吃饭、睡觉寸步不离。医生也不允许她离开。那天,儿子让她去外面买一杯奶茶,他看见同病房的人在喝,也想喝。她犹豫了一会儿,说可以叫外卖的。儿子撒娇说,他还想吃甘蔗呢,买了奶茶,再带一根甘蔗上来,两人可以分着吃。

    她隐约听医生说过,多吃甜食对脑部安定有好处……便没有细想,抬脚出了病房。他们住二十一楼,不是高峰期,电梯不堵。出住院大楼,左拐,再出医院正门,再右拐,买了奶茶。水果店就在奶茶铺隔壁,前后相加不过二十分钟。

    等她抱着奶茶和甘蔗原路返回,一路小跑着接近那幢白色大楼,已经晚了。人群正围作一团,将现场包围,唯恐被她看见。她扔了手里的东西,像疯子一样冲过去,最终重重地摔倒在地。

    那些年,赵小香的脑子里不断回放那并非亲见的二十分钟,每一步骤、每一动作,包括下电梯的时间、制作一杯奶茶的时间,甚至小贩削甘蔗皮的时间,卯榫般严丝合缝,好似黑暗中有人导演了这一切。

    那天,她在赵小香面前喃喃自语:“事情根本不是这样的。”

    “那又是怎样的呢?”

    赵小香去看她时,她正躺在床上挂盐水,脸色苍白,嘴唇仍有些发紫。男孩在隔壁病房里,吃着热腾腾的稀饭和包子。他的家人正在赶往这里的路上。男孩神色平静,胃口极好,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

    “是他拯救了我。”第二天晚上,她仍这么说。赵小香不知道她到底想说什么,看她的神情,并不像玩笑话。

    “我说那个男孩,”她继续说,“是他拯救了我。”

    新闻里明明讲得清清楚楚,是她把男孩从沙漠里背出来,事实也是如此。她为何要这么说?

    “不是这样的。”她神情迟疑,好像这是一件很难说清楚的事。越是如此,她越挣扎着想要将此解释清楚。一开始,她的诉说有些结巴,试图隐瞒什么,但很快就将这一切抛开了。

    “其实,这一趟去,我已经做好可能回不来的准备。我对沙漠谈不上多少了解,有些经验还是从芳姐那里得来的。带队的事情,我早就不想干了,总觉得自己会出事。在那种地方,一旦出了事,便是灭顶之灾。我可不想害人。可芳姐走后,老是有人来找我,逃也逃不掉,真是心烦。”

    “他们认定,只有我可以帮他们找到正确的路,这很可笑,一个人怎么能把自己的心愿,寄托在别人身上呢。其实,我早就厌倦了。我说不出到底什么原因,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我想,要走便干干净净地走,谁也别告诉。我跟你说去开辟新线路,其实连指南针都没带。本来想着走到哪儿算哪儿吧,要是走不动了,就地躺下吧,也算是死得其所。”

    “我第一次发现那个男孩的时候,他坐在一片栽着红柳的沙地上,低垂着头,看上去很累。除了身上的背包,什么都没带,连防晒衣和太阳镜都没有,就像从城市的街头空降到这里。我问他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同伴呢?他抬头望了我一眼,没说话。我在他身边站了一会儿,扔给他两瓶矿泉水和一些吃的东西。沙漠里尽管什么样的人都有,但这个男孩给我的感觉不太一样。显然,他并不属于那里,完全是误闯误撞进来的。一路上,我忍不住猜想他为何一个人来到此地,在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对沙漠应该略知一二,至少知道如何在植物身上收集水分;
    看见他时,他正把一只塑料袋套在一簇灌木丛上。可这样做,又能收集到多少水?无非是自我安慰罢了。几天之后,我的存水越来越少,一想到会在大漠里全身脱水而死,还是有些害怕。可事已至此,还有什么办法呢?只希望到时候找个僻静角落藏起来,不要被蜥蜴、蝎子、响尾蛇和狼找到就好。其实,沙漠是世上最干净的地方,不允许藏污纳垢,不能容忍任何腐烂物质的存在。它很纯粹,比世上任何地方都纯粹。”

    “在那里,无论动物还是人,到头来都会变成一具白骨。这么想着,我似乎得了一点安慰。”

    “那几天,我乱闯乱走,居然找到一个废弃的村落,村子附近还有一个几近干涸的水池。没想到,我会在那里再次遇着那个男孩。他看着比前几天瘦多了,眼睛通红而凹陷,枕着背包,躺在一堵断墙的阴影里。一开始,我并没认出他来。他声音很轻,叫我阿姨,让我给他一点吃的。他喝了一点水、吃过一点东西后,马上就睡着了。我看着那些爬来爬去的红蜘蛛,居然有一种亲切感。这些沙漠里的生灵,活蹦乱跳的,多好啊。而在漫漫黄沙和骆驼草之下,又埋葬着多少死去的生命,与他们相比,我们不过是暂时会呼吸的生物,迟早有一天会走上同一条路。既然如此,又何必急在一时。”

    “从那一刻起,我决定把他护送出去。他还年轻,不应该埋在里面。一个人只有身处那种荒凉之地,才会真正明白任何生命无论美丽或丑陋、尊贵或轻贱,都有追求生的权利,绝不应该被轻易地伤害或消灭。自下定决心后,我的身体好像被注入一针强心剂,无端地充满力量。但我知道这个力量维持不了太久,我要趁它消逝之前赶紧行动。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拖着那男孩上路了。虽然没有指南针,但我知道大致方向。白天,我可以根据太阳和影子的移动来辨别方向。早晨时,太阳在东方,中午转到正南,而到了下午则位于正西。到了夜里,只能看北极星认路;
    先找到勺状的北斗七星,北极星就在那附近。这些都是芳姐教我的。”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只要想活,就能活下去,这终归没什么问题。但我错了,当一个人想要活下去,那才是考验的开始。夜晚,脚底的沙子似乎在发光,一颤一颤的,谁也不知道会踩到什么。耳边只有单调的脚步声,甚至连风声也消失了。有好几次,我感到鞋底下好似触到白骨,感到有些害怕。我开始后悔之前白白消耗了太多的食物与水。在那种环境下,连后悔也是奢侈的。很快,我就什么也不想,脑子里只剩一件事:活着带他出去。他果然是沙漠发烧友,懂很多理论知识,但根本用不上。有一次,他忽然在我面前痛哭流涕。原来,他是背着父母偷偷跑出来的,准备给他们一个教训。听到‘教训’两个字,我忽然想到小伟,脑子里一阵模糊的钝痛,很快又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我们继续赶路。我真怕那两条机械行走的腿忽然折断。之前,我听芳姐说过,有人在沙漠里赤脚感染了细菌,回去不得不截肢。”

    说到这里,她有些害怕地望了一眼白色床单下伸长的双腿,第一次心无旁骛地笑了,好像在说:你看,它们都完好无损。

    她叹了口气,转而以一种轻松、略带调侃的口吻继续讲述。

    “这以后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反正,我们总算活着走出来了。出来之前,我们看到了湖泊。月光下,湖水很美,但谁也不敢久留。新闻上说我差点躺倒在医院外面的马路上,那是真的。但不是晕倒,而是我自己躺上去。躺在一条结实可靠的路面上,不会下陷,没有意外,那种感觉可真不错呢。”

    “有风,有音乐、美酒和喷泉,好像睡在春天的舞池里。”

    她旁若无人地诉说几天前的经历,神情恍惚,如在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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