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高中学习 > 正文

    浅析社会转型时期未成年人再犯罪

    时间:2021-05-08 00:00:1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由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未成年人再犯罪的特征也基于社会转型期表现出新的特点。本文通过一些数据在简要叙述未成年人再犯罪在社会转型时期发展的总趋势后,分析了未成年人再犯罪的类型及其特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未成年人再犯罪的内外在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关键词 社会转型时期 未成年人再犯罪 预防对策
      作者简介:肖婕,西南政法大学刑法硕士研究生;王艳玲,西南政法大学刑法硕士研究生。
      一、社会转型时期未成年人再犯罪的总体趋势
      未成年人再犯罪,是指曾经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再次实施犯罪行为,包括五种情况:未成年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再次实施犯罪;未成年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再次实施犯罪;未成年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或考验期结束后再次实施犯罪;被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再次实施犯罪;被检察院作相对不诉处理的未成年人再次实施犯罪。
      在社会转型时期中,未成年人再犯罪呈现出持续增长的发展趋势,有调查显示,2001年至2008年,仅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法院判决未成年被告人就共计575人,至2010年6月底因重新犯罪已被判决的为66人(重新犯罪时,部分已为成年人),占11.5%;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2005年至2008年受理的619人未成年犯中,重新犯罪的未成年犯有32人,占未成年犯总数的5.2%,其中,2005年,未成年犯共计150人,重新犯罪的有5人,占总数的3.33%;2006年,未成年犯共计151人,重新犯罪的有7人,占总数的4.64%;2007年,未成年犯共计168人,重新犯罪的有10人,占总数的5.95%;2008年,未成年犯共计150人,重新犯罪的有10人,占总是的6.67%。
      这些数据表明未成年人再犯罪的趋势日益严峻,对未成年人再犯罪的研究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难题。下面将重点讨论未成年人再犯罪的类型以及特点、原因,并提出预防对策。
      二、未成年人再犯罪的基本犯罪类型及其特点
      (一)未成年人再犯罪的基本犯罪类型
      在一定的条件下,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可能与其初次犯罪的类型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基本类型:
      1.暴力犯罪。暴力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凭借自身或借助其他工具以强暴手段,对人或物实施暴力,造成他人伤害或其他伤害的行为。包括杀伤、强奸、抢劫、放火、爆炸等。
      2.占有财产型犯罪。占有财产型犯罪,是指未成年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的侵犯公私财物的犯罪。财产型犯罪在未成年人再犯罪中占据非常大的比例。
      3.涉毒类犯罪。这种情况下的犯罪主要是未成年人在追求精神上的快乐与麻痹而吸食毒品后为了获得更多刺激或是获取物质利益而实施制造、买卖、运输、持有毒品等毒品类犯罪。
      未成年人再犯罪的犯罪类型主要表现为以上三种类型,但并不排除未成年犯在重新犯罪时触犯其他犯罪类型,比如一些经济类的犯罪,比如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的犯罪。
      (二)未成年人再犯罪的特点
      随着社会转型的剧烈变化,当前我国未成年人再犯罪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
      1.未成年短刑犯是拉动重新犯罪率上升的主要部分。据相关数据调查,未成年人首次犯罪多集中于法定刑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盗窃、抢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轻微刑事案件,法院对这类未成年犯的实际量刑主要集中在4个月至1年之间,这就意味着刑期较短,短刑期对未成年犯并不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这些短刑未成年犯出狱后重新犯罪的几率非常高,并成为拉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的主要部分。
      2.低龄化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趋势。现代社会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神文化迅速扩散和传播,高科技产品广泛应用,未成年人在这样一个条件和环境下,衣食住行更加方便、高质量,更早接触高科技产品,这些使得未成年人无论在生理还是心理方面的发育更加提前,同时,在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下,未成年人犯罪就不断趋向低龄化,这业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据教育部2009年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平均年龄为15.56岁,其中14岁至15岁年龄阶段实施犯罪的未成年犯占47.2%,并且再次犯罪的未成年犯占全部未成年犯的56.9%。
      3.团伙作案比例较大。团伙化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显著特征,并逐渐形成以未成年人为主的黑帮。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严重程度的重要标识,曾有过犯罪经历的未成年人在刑满释放后,胆子更大,手段更加残忍,成为犯罪团伙的头目,带领未成年人有目标、有步骤地实施犯罪活动。
      三、未成年人再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外在原因
      1.社会转型时期急剧的社会变迁带来的文化冲突导致社会价值尺度和道德观念的紊乱,一部分人员走向极端,道德意识物欲化、庸俗化,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盛行,从而发生适应性障碍导致犯罪。
      2.监狱管理改造力度不够、方法不当。未成年犯有别于成年犯,因此对其实施的监狱管理及其关押期间的改造都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否则不当的管理改造只是徒然,这些未成年犯在刑满释放后仍有可能重新犯罪。
      3.家庭教育不当,社会帮教工作滞后。我国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包括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相对滞后;未成年犯回归家庭后,家庭教育的不当以及历来存在已久的社会偏见,使得刑释人员生活窘迫、就业困难,无法得到精神依靠,这些因素最终导致他们走上再次犯罪的道路。
      4.家庭结构缺陷。夫妻感情破裂的家庭、夫或妻一方死亡而导致的单亲家庭、夫或妻一方有身体残缺的家庭等家庭结构,会导致未成年人在受到父母疼爱及其教育方面存在缺失,对未成年人的性格和心理健康都会产生影响,比如自闭、狂躁、过度敏感的个性特点,自卑、自贱的心理特征等。这些性格和心理特征都会促使未成年人走向极端,实施犯罪行为或再犯罪。
      (二)内在原因——未成年人再犯罪之自身因素
      1.社会认知能力低。家庭教育的缺失、受到教育的程度不够以及未成年人本身不够成熟的心理特征,涉世不深、社会经历不足等原因都会导致未成年人社会认知能力低,他们对犯罪的特殊危害性的认识有别于对其他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的认识,不能理智、客观评价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

    推荐访问:再犯 浅析 未成年人 时期 社会转型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