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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帮助民工讨要工资的法经济学分析

    时间:2021-03-29 12:02:5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以法经济学的分析方法,阐释民工讨薪面临的问题与困境:诉累的客观存在、集体行动的困境、搭便车与巨大的交易成本导致民工自发讨薪的激励不足与高昂的司法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的动荡;分析了政府帮民工讨薪的合理性:政府的讨薪反映了私权的不足与公权的救济,具有规模经济与公共产品的特征,是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结合,也是对劳动力市场失灵的规制;最后,从立法、行政、司法和普法方面探讨了民工工资及时支付的长效机制建设。
      关键词:各级政府;农民工;公权的救济;劳动力市场失灵;法经济学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07)02-0089-08
      民工讨薪面临诉累、集体行动的困境、搭便车与巨大的交易成本的困境,导致民工自发讨薪类似于公共产品一样的供给不足,即使是自发的讨薪诉讼,也会因为高昂的司法成本而望而止步。在这样的一种困境下,我们常常看到,有的民工因为讨要不到工资而扬言跳楼自杀或者作出其他过激行为。温家宝总理出面为民工讨要工资,绝对不是一个偶然的巧合,恰恰是一种政府帮助民工讨薪制度安排的一种信号。按照法学理论,民工与企业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而这种关系是一种私权的关系,这既不存在自然垄断、外部性,也不存在产权或者责任不清的问题。一个合理的解释是政府如果对自发的劳动秩序和劳动力市场不予恰当的干预的话,也会发生劳动力市场的失灵(比如,民工拿不到工资,导致对未来的预期下降,劳动供给下降。导致企业用工不足,减产或者亏损,在这种困境下,有可能信誉好的企业也招工不足,产量下降。最后导致政府的税收下降,社会动荡)。由此,政府为民工讨薪,也是对市场失灵的规制。传统对法经济学的“工具理性主义”或者“唯效率主义”的批判在政府帮助民工讨薪的法经济学分析中应该少一点,因为政府帮民工讨薪恰恰是对效率与公平的全面的追求。由此,政府的效率性导向在本文的分析中本身就包含了对平等的追求。民工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其讨薪面临巨大的司法成本、组织成本以及可能的集体行动的困境。政府的讨薪行为则具有规模经济与公共产品的特征,这既可以极大地降低司法成本,解决民工自发的讨薪行为的不足,是私权的不足性与公权救济性的体现,政府干预实际上是一个劳动契约的强制执行问题。由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太多,再加上我国劳动力市场发育的不成熟。因此,企业对招工没有什么后顾之忧,在用工上存在违法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声誉好的企业,民工干活的积极性会高一些,招工也容易一点;而声誉差的企业则招工可能难一点。但是由于企业的声誉对大多数民工来说是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单纯依靠市场的自发演化对劳动市场秩序的维护是远远不够的。基于此,本文的重点是分析政府讨薪的合理性与长效机制的建立,其重要意义还在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我国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城市化的推进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最后,从立法、行政、司法和普法的角度来探讨长效机制的建立。
      
      一、民工讨薪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一)民工讨薪的成本收益分析
      民工与企业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劳动关系,企业拖欠工资的行为又属于劳动争议。目前我国的劳动争议的处理是“一调一裁二审”的繁杂程序,这样的程序所需要的漫长的时间自不待言。就拿进入民事程序案件来说,案件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费用。案件受理费,最高人民法院定了统一的标准。但是对于其他诉讼费用没有做非常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这就给法院留下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在收取其他费用的问题上也是就高不就低,加大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由于民工法律知识的欠缺以及一定程度司法权力寻租、低下的司法效率、行政机关对司法活动的干涉都可能加重诉讼的成本和难度。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还不太健全,法律援助主要是刑事案件,有很多的劳动纠纷案件,民工由于请不起律师而又不懂法律而放弃。如果建立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也许会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和诉累。民工作为一个理性人,他对欠薪企业的起诉行为也有一个利润最大化的计算过程,如果成本大于收益而又没有绝对的把握,他也许会放弃诉讼的。即使是起诉而且胜诉了,也存在一个申请执行的问题,而申请执行需要时间和成本,需要介入执行程序,而能否最终被执行回来,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由此,民工的讨薪行为,一般不会采取公力救济,而是采取私力救济(比如协商、调解、利用黑社会势力解决或者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等)。
      (二)集体行动的困境
      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大多数民工的讨薪主要就是要回自己的工钱,而没有其他比如赔礼道歉的要求,也不是为了个人名誉或者其他非经济利益的考虑,民工是否讨薪以及采取什么方式讨薪主要根据讨薪的成本收益对比来定的,所以对民工讨债行为的假设,基本上满足经济人假设的条件。因此,用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理论或者塔洛克的革命理论的分析具有可行性。一般来说,在同一个工地上班的民工,单个民工很难对索要工资给付请求的胜诉结果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尽管从法理上来说,每个民工与老板之间是独立的劳动法律关系,但是从实际老看,如果一个民工的讨要工资的请求获得成功,那么其他没有请求的民工也会获得成功。但是对于具体的那个讨薪民工个人来说,其面临的成本确实是明显的。首先是时间成本,其次是打击报复的成本,诉讼成本以及以后都会因为这个人具有很强的维权意识而得不到企业的雇佣的风险成本。奥尔森教授首先对利益作了分类,“相容性的”和“排他性的”,由此集团也分为相容性集团和排他性集团的利益。[1]5-8奥尔森教授认为,相容性集团有可能实现集体的共同利益,但这只是一种可能。因为它还绕不开集团成员的“搭便车”倾向问题,还是要解决集体与个人之间利益关系问题。为此,奥尔森教授设计出了一种“动力机制”——有选择性的激励。这种激励之所以说是选择性的,是因为它要求对集团的每一个成员区别对待,“赏罚分明”。它包括正面的激励和反面的惩罚。具体是,对于那些为集体利益的增加作出贡献的个人,除了使他能获得正常的集体利益的一个份额以外,再给他一份额外的收益,如额外的奖金、红利或荣誉等;而惩罚就是制订出一套使个人行为应该与集体利益相一致的规章制度,一旦某个成员违背,就对之进行罚款、通报批评或开除乃至法办等。但是对于民工讨薪的激励性措施来说,由于民工的组织是一种相对松散的组织,很难进行具体的磋商。大多数民工都是来自于不同的地方,他们的合作是暂时的。即使是大家都同意推荐某一个人,这个人也会担心下次难以被招聘而拒绝担当,因此激励性的措施本身难以落实;对于没有积极讨薪的民工来说,又难以进行惩罚性措施,因为他没有积极地讨薪不过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或者漠视,这既没有违法,也没有违约。因此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没有权利对不主动索债的人进行选择性的惩罚。要想让个人的理性转化为集体的理性,必须要有选择性激励措施或者选择性惩罚措施,可是这样的措施至少在目前情况下难以产生,因此政府就应该主动承担起讨薪的义务来。奥尔森的基本结论是:小集团比大集团更容易组织起集体行动;具有选择性的激励机制的集团比没有这种机制的集团更容易组织起集体行动。本文参照奥尔森的逻辑,但是并没有适用奥尔森的模型。假设民工索讨薪公益诉讼成本的函数表示为C=f(F, S,T,J),收益函数为R=f(P,H)。这里C代表诉讼的成本函数;F代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司法鉴定费用、申请执行的费用和人民法院规定的其他费用、以及律师费用等的总称;S代表诉讼的周期(包括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判决或者裁定作出的期间);T 代表交易成本;J代表判决结果的公平程度。显然,诉讼成本与诉讼费用、诉讼周期成正比,与判决结果的公平度成反比。即诉讼费用越小、诉讼周期越短、判决结果越公正,诉讼的成本越小。R代表判决的收益,P代表判决胜诉的概率,H代表判决赔偿的数额。原告胜诉的概率以及获得的赔偿数额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证据的充分性、法官自由裁量权大小、法官的业务素质、思想素质、欠薪企业的寻租程度、地方保护主义的干预程度。那么,民工讨薪公益诉讼群体的预期纯收益(可以认为是起诉的利润)为Q= R - C = [f(P,H) - f(F,S,T,J)]。每个人的预期收益为:[f(P,H) - f(F,T,S,J)]/n,而且n越大,个人的预期收益越小。直观地,随着受害人的增加,相对于每个人的收益就越来越小,也就意味着个人参加公益诉讼的动机随着人数的增加而稀释或者减弱。正如“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它们共同的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它们共同的利益或集团的利益。”[2]按照塔洛克①的革命模型,令R表示潜在的革命性反应,B是革命胜利后新政权的公共物品带来的利益(正值或负值),P是个人参加革命将导致成功的概率,D是参加者从参加革命中得到的私人利益,C是参加革命的成本。塔洛克用下列方程表示革命行为:R=BP+D-C。根据这个方程,如果R是正值,这个人就参加革命;相反,如果R是负值,他就反对革命。塔洛克认为,还可以根据R的大小来判断这个人参加革命的积极性,R愈大,一个人参加革命的积极性就越高;R越小,一个人参加革命的积极性就越低。如果假定典型的革命看作是一种公共物品,把他参加革命对革命胜利与否影响的概率为p,那么个人将根据私人受益和风险做出是否参加革命的决策。如果我们把单个民工的讨薪行为比作一种“革命”的话,那么这样的革命成果却不能排除没有参加讨薪的民工。那么,讨薪民工获得的收益是BP+D-C,而没有讨薪的人则是BP+D,这很明显,没有讨薪的民工的收益要大于讨薪的民工,由此导致大家的互相等待与搭便车,也验证了集体的沉默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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