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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网络事件中的群体极化现象]群体极化现象

    时间:2020-08-12 07:27:5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不断构建和拓展网络公共领域的空间,但是网民参与中也容易发生群体极化现象。“河北大学飙车案”事件的发生,立刻引起网络的关注,并在事件发生过程中不断制造新的话题。
      【关键词】网络 群体极化 河北大学飙车案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的功能也不断延伸,在建构公共领域的空间中不断拓展,如BBS论坛、SNS和QQ群的网络社区等。同时网络也在助推着公民社会的形成,其中网民参与的自主性、建设性正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仔细研究网民这一不断增长的群体参与的案例,会发现许多非理性的参与,甚至一些消极思想观点会导致群体极化现象的发生。长期受制于网络牢骚与消极思想的影响,将不利于和谐网络环境建设。
      从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中网络对司法审判的影响,到2009年的“躲猫猫”、“邓玉娇案”对政法工作的改进,再到“南京天价烟”事件中网络反腐对官员的舆论监督,以及2010年在网络上引起哗然的“河北大学飙车案”事件,网民对事件关注,一方面促使公民政治参与自主性的提高,另一方面易使网络舆论转化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河北大学飙车案”事件中网民的情绪舆论,使媒体的报道不断偏离事件本身,比如对“官二代”特权的仇视,并最终将情绪舆论引爆成为一起网络群体事件。
      一、事件回顾与舆论生成中的群体极化现象
      2010年10月16日21时40分,在保定市河北大学新区易百超市门口,一辆黑色轿车将两名女生撞出几米远。事后司机继续开车到宿舍楼接女友,回来时被保安和众多学生堵在了校门口。10月17日其中一位被撞女生陈晓凤去世。飙车案的肇事者李启铭曾在现场说了“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其父亲李刚正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启铭因此就网民被定义为“官二代”。“我爸是李刚”这句话刺激了公众的情绪,成为该事件的爆发点。猫扑网发起“我爸是李刚”造句大赛,应者云集,一周内涌现出36万条造句,唐诗、宋词、流行歌曲乃至广告语,无一不被网友们改成“李刚版”。①此事终于成为与2009年邓玉娇案相类似的群体泄愤事件。
      回顾该事件的发展过程,经历着公共话题聚合――舆论场出现――意见领袖出现――网络与传统媒体互动等环节,通过网络设置议题使网民的言论、情绪极化成一场影响范围很大的网络媒介事件,并使传统媒体报道不断偏离事件本身。网络中极易发生的群体极化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又该如何进行规避。
      所谓“群体极化”,按照美国当代法哲学家凯斯・桑斯坦的说法,意即“团体成员一开始就有某种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开成极端的观点。”“在网络和新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②
      二、群体极化现象形成的原因
      探究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原因,需要从网络本身的特性和网络舆论主体两方面进行研究。
      1、网络本身的特性
      网络使群体组成方便,进入网络社区的便捷性和自由性,使得每个人能够很容易地参与到其喜欢的群体之中去。他们会根据自己喜欢的话题进行讨论,并逐渐达成群体共识。同时网络讨论的匿名性也提供着网民心理上的保护,网民在个体身份模糊的状态下迷失自身,沉浸于一种“法不责众”的群体心理。群体暗示与群体感染极易导致群体非理智现象的发生。如“河北大学飙车案”事件中,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等都成为舆论的阵地,天涯、猫扑、百度等贴吧聚集着情绪激动的网民,其中10月19日天涯杂谈“河大义工”的帖子“河北大学李刚门事件”点击超过20万,回复过千,网民对肇事者人肉搜索内容越来越广,出现一系列“门”事件,道歉门、封口门、抄袭门、豪宅门等等。腾讯微博也在18日凌晨4时就开始进行了一项“我爸是李刚”网络造句大赛,三个小时内,这段非上网高峰期中就有700多位网民参与造句,以此来表达自己愤怒与嘲讽。网络的集聚效应促使舆论热点的快速形成,群体共识中圈子的逐渐形成,使网民在虚拟空间中搭建的公共意见平台影响更大、声音更加一致。
      其次,网络的超链接极易导致网民接受内容的同质化,因此也会产生群体极化现象。群体压力使网民害怕被孤立或者被疏远的社会心理,在某一网站所聚集的网民往往具有较大的同质性,他们很容易在网上发现很多与自己的见解有共同之处的帖子,从而获得某种想象出来的群体认同感。同时网站又都倾向于链接与自己志同道合的网站,很少链接不同意见的网站。每个网民在这种信息窄化的影响下都处在一个或几个高度同质的团体当中,他们所得到的信息都是经过筛选与过滤了的相同论调,单一化的信息传播自然会强化他们自己原有的观点从而走向极端。如“河北大学飙车案”事件中,网友基于过往的社会经历和感受,对“官二代”、“校园肇事”、“酒后驾车”、“大学生”、“校园安全”等字眼进行着舆论一边倒的反应,对“异己”甚至中立的声音进行炮轰和打压,愤怒的宣泄充斥着网络。
      2、网络舆论主体的心理
      网络舆论转化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常由网络民族主义和网络批判现实主义导致。网络批判现实主义包含同情弱势群体心理、仇富心理、憎恶贪污腐败等现象心理的释放。因此“河北大学飙车案”事件中网民极易对肇事者产生刻板印象,并进行标签化解读,甚至演化成为一起对“官二代”形象的集体声讨与指责。
      其次,网民非理性的宣泄,网络牢骚等不满情绪有着复杂的社会根源。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贫富分化、生存压力的不断加大,失衡、紧张、焦虑、不满等负面社会情绪开始浮动。网络媒介的匿名性正好为民众中的一部分人,提供了对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和社会事件进行批判反思或宣泄的渠道。网民通常会将平日里所积累的烦躁情绪和偏激心态在网络上发泄一通,甚至在网络上寻找替罪羊,将平时在现实生活中积累的一些愤怒、不满转移到具体事件的具体个人身上。③社会沟通机制的不畅通、不良社会心理的积怨、社会信任危机的降低使网络言论极易被极端左右,加剧事件发展和审判。
      第三,网络公关的影响。意见领袖对网络事件的推波助澜,甚至控制网络事件使之朝着某个预定的轨道发展,其中意见领袖不断地制造噱头、新的热点,不惜炮制假新闻欺骗受众,已达“集体式狂欢”的发泄目的。或寻找商业价值,掠夺了网民的话语权和民意,操作网络舆论事件进一步扩大。如代理律师张凯被袭案的争议中,“四月社区一年级”在四月青年中的言论:律师张凯这在微博炒作这件事的幕后黑手,目的是借李刚事件推销他的所谓民主自由普世价值。如果我说这事是为了继续炒作的苦肉计你信不??张凯本人没受到任何伤害,这个苦肉计只是苦了那架车而已!!又如“我支持您是猪”在天涯杂谈中发言:如果根本没发生“遇袭案”。那么就可以肯定是律师撒谎。这个事情就可以肯定是律师的苦肉计。可见网络舆论的真假急需公正、权威的媒体澄清。
      三、群体极化现象的解决措施
      笔者以为,最关键的在于网络群体极化事件发生后,政府或相关的当事人和权威部门能够及时、全面地公布事实真相,消除信任危机,防止不良舆论滚雪球般越演越烈。有关权威部门即使公布事件最新信息,及时、正确进行舆论引导。而不是像“河北大学飙车案”事件中河北大学的被动应对和当地媒体的集体失语。
      其次,传统媒体应占据主动,提供客观、准确、平衡的报道,还原事实真相。传统媒体为专门机构、角色,应为社会利益表达平衡,社会情绪表达平衡负责,使群体共识向良性发展。而不应在危机事件中网络媒体占主角,传统媒体受制于网络媒体。在“河北大学飙车案”事件中,一些媒体为了平息民众对“官二代”的仇恨,将所有的报道时间与镜头给了李刚父子,试图以一场并不虚假的哭泣场面及深刻忏悔的话语来平息社会舆论,但是忽视了受害者家属表达悲愤情感的需要,放弃了对受害者的采访,拱手把最先采访他们的机会让给了民间持不同意见的各类媒体。这促使新一波的网络舆论再现,并使网民对传统媒体产生了质疑。
      第三,实行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络监督。谣言止于公开,不仅在信息发布做到公开透明,信息源头的网络监管也应监督管理。防止不良舆论的煽动,造成网络环境的污染。
      参考文献
      ①胡冯彬,《网络媒介事件的舆论形成机制探析――以“河北大学飙车案”为例》,人民网
      ②吕林,《网络舆论极化现象研究》,华中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07
      ③尚香钰,《聚涌效应下的网络事件传播》,苏州大学硕士论文,2008
      
      (作者:河北大学新闻学2010级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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