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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证法本体论 [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重新理解辩证法]

    时间:2019-05-19 03:22:0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关键词]本体论;世界观;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  [摘要]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辩证法理解有三种范式即认识论范式、方法论范式、本体论与世界观范式,但是,大部分理解却忽略了第三种理解范式。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重新理解与阐释辩证法,是我们创新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任务。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灵魂与核心的辩证法,其本质乃是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辩证法。从这一维度看,辩证法是世界(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精神世界)的一种本原性的存在方式和状态,它强调世界的联系、变化、运动、发展,把事物、世界如其本身所是的那样看作关系、过程的集合。只有从这一本质维度出发,我们才能理解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辩证法。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2)05-0005-08
      本文所讨论的是一个学界非常熟悉但理解上却似是而非的问题,即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域下,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辩证法。在我们看来,这是一个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具有本质重要性的问题,它无论是对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内涵、特征等这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元问题,还是对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各个相关领域,如学界现在广泛讨论的本体论、价值论、历史观等问题,都具有极为关键的重要作用。因此,本文所提出的任务就是反思辩证法的理解范式,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重新理解辩证法,为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前提性的思考。
      一、对辩证法理解范式的反思
      我国学界对辩证法的理解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如果对目前学术界存在的对辩证法的理解范式做一个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实际上存在着对辩证法的三种主要理解范式,即认识论范式、方法论范式、本体论与世界观范式。对辩证法的这三种理解范式,从不同的维度来理解和阐释辩证法,各自都有充分的理由。
      认识论理解范式把辩证法理解为一种思维方式。在这种理解范式看来,辩证法是一种同形而上学思维范式相对立的思维方式,即它对事物的理解不是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而是把事物理解为联系的、发展的,因而我们对待客观事物的思维方式也应该是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我们通常说不能孤立、静止、片面地看问题,而应该联系、发展、全面地看问题,这里所谓看问题的方式,实际上正是强调辩证法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的功能。不难看出,从思维范式的维度来理解辩证法确实是非常重要的,正是这种理解范式使我们观察世界的视角摆脱了形而上学的片面性。
      方法论的理解范式则把辩证法理解为一种方法,这种方法观察处理问题坚持辩证法的观点,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确实,马克思恩格斯经常把辩证法称作为方法,他们不止一次地强调辩证法是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指南,而不是教条。从方法论维度把辩证法理解为方法,强调了辩证法在人们观察世界、分析问题、待人处世等方面的作用。这种理解使辩证法的方法论功能突显出来,更为合乎马克思哲学的辩证法改变世界的理论功能,突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质。
      本体论与世界观的理解范式则认为,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本身的存在方式、发展方式,具有本体论与世界观意义。在这种观点看来,世界本身不是形而上学地存在与发展着的,而是辩证地存在与发展着的。这里的本体论与世界观基本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的,即本体论就是世界观,世界观就是本体论。所谓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理解,实际上也就是从本原的意义上来理解世界。把辩证法理解为本体论、世界观,从更深层次上指证了世界本身的辩证性质,是对辩证法更深刻的理解。
      对辩证法的以上三种维度的理解,我们不难在目前的哲学论著中找到其痕迹。我们遗憾地发现,大部分论著强调的是前两种理解范式,而较少从第三种范式来理解辩证法。不同的理解范式标志着对辩证法理解深度的不同,并直接影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我们认为,从本质上看,应该把辩证法理解为本体论与世界观,辩证法的世界观维度是更为本原性的,是辩证法的本质维度,它决定了其他维度的理解。因此,强调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就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
      在我国传统教科书体系中,辩证法是与物质论(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价值论等并列的一个范畴。在对辩证法的论述中,则主要讲三大规律和若干范畴。这样来安排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位置,给人的印象是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消解了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与灵魂的作用。毋庸讳言,这样来理解辩证法的地位和作用与马克思本人对辩证法的理解有很大的不同,这种差异影响了对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这里的关键仍然在于,对于辩证法的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建构中贯彻辩证法。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对传统教科书体系批评甚多,批评的最大收获在我们看来乃是赋予了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但是,辩证法这样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在对传统哲学体系的反思中却似乎被悬置了,我们对辩证法的理解并未达到马克思的深度,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理解总是有隔靴搔痒之感。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重新理解与阐释辩证法,是我们创新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任务。
      二、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重新理解辩证法
      如何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换言之,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可以使我们获得对辩证法理解的怎样的突破性认识呢?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对本体论与世界观做一个简单界说是必要的。
      本体论这一术语,本来是中国用来翻译西方哲学中的一门学科ontology的。但是,这一术语在中国当代哲学语境中却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人们几乎不约而同地把本体论看作研究追问世界本原的学问,这里可能存在一些对西方哲学的误解。现在,作为哲学术语的本体论与西方哲学的on—tology的本意有着很大不同,哲学界基本上都是把本体论从研究世界的本原的意义上来理解的。有学者对本体论的这种理解进行了专门梳理,力图还原ontology术语的本来面目。但是,我们认为,由于哲学界几乎约定俗成地对本体论做了前述理解,那么我们不妨就按照这个含义来理解本体论,而对ontology从其本来意义上译为另外的名称(如存在论,这个译名实际上更接近ontology的本意)。毫无疑问,哲学中确实存在从这种意义上来理解的本体论部分,而且是极为重要的、作为某个哲学奠基的基础部分。只有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学界近年来所作的有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的种种探讨才不是无意义的。   一般而言,世界观被认为是人们对世界的总的看法。在一定意义上,人们可以把哲学本身看作世界观。我们所熟知的定义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也证明了哲学与世界观无法截然区别开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传入中国的过程中,前辈学者们对本体论与世界观没有做出区分。例如在艾思奇著作中,本体论与世界观就是同义的。这里隐含的意思是说,本体论是世界观的重要内容,世界观主要就是本体论。换言之,本体论所研究的是世界的本原问题,对世界本原的认识无疑构成世界观的重要内容;世界观所研究的是世界的本来面目究竟如何,人们应如何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认识世界,这无疑包含了世界的本体论这一重要问题。显然,在这一意义上来理解本体论与世界观,二者之间并无本质区别。本文对本体论与世界观的理解也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中进行的。
      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我们可否为辩证法进行较为精确的、与以往不同的、一种新的界定呢?我们认为,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也是极为重要的问题。
      首先,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我们就应该把如其本身所是的那样,把辩证法理解为世界、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一种本原性规定。因此,人们之所以应该辩证地认识事物和世界,之所以要在认识和改造世界时遵循辩证法,之所以要在社会生活乃至人际交往中依据辩证法,仅仅是由于事物本身就是一种辩证存在。正是辩证法是世界的本原性的存在方式,是世界本身固有的规定性,所以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才不得不按照辩证法来办事。由此可见,对辩证法所作的认识论理解和方法论理解,都是奠基于辩证法的本体论与世界观理解之上的。
      其次,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辩证法就不能仅仅规定为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所共有的最普遍的规律,也不能仅仅理解为认识论或者最普遍而无片面性的理论思维,尽管这都是重要的;我们更应该从本体论和世界观意义上来界定辩证法。有的学者对此进行了一些探讨,把辩证法与哲学基本问题集合起来理解,从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来理解辩证法,这实际上也就是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也有学者指出:“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在世界观层次,我们要讨论现实感性世界的辩证本质。这一辩证法有其纵向线索,就是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又有其横向线索,就是讨论从主客体关系研究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规律;纵横结合,构成辩证法的世界观或世界观的辩证法。这一辩证法在认识论和历史观层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成为认识论的辩证法和历史观的辩证法。由此可知,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法与世界观、认识论、历史观相统一的哲学,在一定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哲学。”这种论述在一定程度上也触及了辩证法的本体论与世界观性质。
      我们可以把辩证法做以下界定:辩证法是世界(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精神世界)的一种本原性的存在方式和状态,它强调世界的联系、变化、运动、发展,把事物、世界如其本身所是的那样看作关系、过程的集合。这是辩证法的最根本的规定,由此出发,辩证法的认识论和思维方式、辩证法的方法论理解、辩证法的历史观理解才获得了本体论根基。
      也许有人会说,对辩证法所做的这样一种理解并没有新意,因为在传统哲学理解中,我们实际上也对辩证法做了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理解,而且这种理解一直作为一种前提性的理解存在着。对此我并不否认,因为辩证法的本体论世界观维度决不能说是笔者的发明,它本身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本身的重要内涵。问题只是在于,传统理解对这一重要维度隐而不彰,使我们的理解严重偏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真的辩证法。如果追问产生这一后果的原因,我们认为可能在于我们对辩证法的理解主要导源于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而不是从马克思本人那里;更为深刻的原因则是,对马克思的继承者的理解,也没有达到深层理解,而只是从表面上理解,拘泥于论者字句的表层,而未能从总体上全面深刻地联系起来理解,以致把辩证法表面化、庸俗化。真正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理解辩证法,我们必须追问到马克思本人,因为马克思正是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和阐述辩证法的。
      三、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与马克思辩证法的本质维度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脱胎于黑格尔的辩证法,马克思正是在批判黑格尔辩证法的基础上,对辩证法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造,使辩证法成为马克思哲学灵魂。我们必须明确的首要一点是,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实际上是本体论与世界观意义上的。他写道:“辩证法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的推动原则。同样,辩证法又是知识范围内一切真正科学认识的灵魂。”黑格尔指出,辩证法具有高度的普遍性,“不可以为只限于在哲学意识内才有辩证法或矛盾进展原则。相反,它是一种普遍存在于其他高级意识和普通经验里的法则。举凡围绕着我们的一切事物,都可以看作是辩证法的例证。”“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一切特殊领域和特殊形态,也莫不受辩证法的支配。”作为黑格尔辩证法的最伟大的继承者与批判者,马克思完全洞悉辩证法在黑格尔整个哲学中的地位,理解黑格尔辩证法的本体论与世界观意义,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也是在这一基地上展开的。
      在写作《博士论文》时期,青年马克思以充满诗意的笔调热情赞颂了辩证法。“辩证法是内在的纯朴之光,是爱的慧眼,是不因肉体的物质的分离而告破灭的内在灵魂,是精神的珍藏之所。”“辩证法又是急流,它冲毁各种事物及其界限,冲垮各种独立的形态,将万物淹没在唯一的永恒之海中。”“辩证法是死,但同时也是精神花园中欣欣向荣、百花盛开景象的体现者,是盛着一粒粒种子的酒杯中冒出的泡沫,而统一的精神火焰之花就是从这些种子中萌发出来的。”马克思所情有独钟的辩证法,虽然未完全从黑格尔哲学中脱离出来,但是却不能等同于黑格尔那种纯粹思辨的辩证法,马克思所突出的是辩证法的内在的革命性,是辩证法与精神的联系。正是对辩证法的推崇,让马克思进一步推进黑格尔哲学,把哲学推进到辩证法为内在灵魂的历史唯物主义。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做了如下批判:“由于黑格尔根据否定的否定所包含的肯定方面把否定的否定看成真正的和唯一的肯定的东西,而根据它所包含的否定的方面把它看成是一切存在的唯一真正的活动和自我实现的活动,所以他只是为那种历史的运动找到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这种历史还不是作为既定的主体的人的现实的历史,而只是人的产生的活动,人的发生的历史。”“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这是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提纲挈领的批判。在这里,马克思从一定意义上肯定黑格尔的辩证法对现实世界与事物所作的理解,即以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形式表达了历史运动,而黑格尔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在于他认识到了否定的否定的积极意义,把否定的否定包含的肯定看成真正的肯定,把否定的否定包含的否定的方面看成一切存在的唯一真正的活动和自我实现的活动。马克思把这种辩证法称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否定性的原则不是思维的原则,不是人们赋予世界的,而是世界本身所固有的原则,换言之,这种否定性辩证法是世界本身的存在原则。这里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批判,显然是从本体论和世界观维度来进行的。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虽然没有直接对辩证法进行论述,但事实上却是最重要的辩证法文献之一。深入解读《提纲》,就会理解到马克思正是以辩证法的世界观来批判和超越在他之前的一切哲学。《提纲》第一条中所说的实际上也就是从本体论的高度来把世界、事物理解为辩证性的。在那里,马克思要求人们不仅要从客体直观的角度去理解事物,也要从主体角度理解事物,把事物理解为感性活动,理解为实践。马克思对事物的理解正是辩证的理解,这不仅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更是一个本体论的问题。应该注意,此处马克思所讲的事物、现实、感性,都不是离开人的自在存在,而是属人的存在,因为在马克思看来,离开人的自然是抽象物质的,甚至是唯心主义的。从马克思对世界的属人性的理解来看,世界就不是一个抽象的客观存在,而是一种历史的存在,也就是说,世界是在人类的创造活动中开显出来的。这里也可以看出,世界、事物存在的辩证性理应包含了世界、事物的存在的历史性意义。正如学界所公认的那样,《提纲》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以科学的实践观来批判了一切旧哲学,从而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但马克思所强调的实践,要从本体论与世界观高度的辩证法维度来理解,否则对《提纲》的理解未免就会局限于认识论范畴,从而贬低了《提纲》的实际价值。甚至《提纲》中看似专门讲认识论的第二条也不应仅仅从认识论来理解。马克思写道:“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初看起来,马克思似乎在强调要用实践来检验真理,但是第二句话却整个的是在强调思维、理论要贯彻到实践之中,要变为实践和现实。换言之,仍然在强调改变世界。思维只有变为实践才是有意义的。实际上,整个提纲所开显出来的正是一种新的辩证法的世界观。因而《提纲》从第一条对旧哲学的批判开始,而以最后一条“哲学家们只是在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的哲学宣言结束,就决不是偶然的。这改变世界的内在律令,是马克思从辩证法的世界观所得出的必然结论。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标志性著作,是马克思恩格斯对自己的历史唯物主义即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论证与说明,同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杰出的运用。这部著作以辩证法的世界观来论证了历史的发展,把辩证法与历史观统一起来。因此这部著作既是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论证,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的论证。马克思运用辩证法的世界观论证了世界历史的发展是一个辩证法过程,论证了共产主义也是一个辩证法过程。马克思恩格斯继续批判了黑格尔辩证法,揭露了黑格尔使精神独立化的过程。首先是把现实的个人的思想同这些个人本身分割开来,从而承认思想和幻想在历史上的统治;第二,使这些思想统治具有某种秩序,把它们看作“概念的自我规定”;第三,把自我规定的概念变成自我意识,并使其实体化为个别的人物。归根结底,黑格尔思辨哲学与费尔巴哈的哲学都没有真正理解现实的个人。而马克思恩格斯以本体论与世界观的辩证法来理解现实的个人,把现实的个人理解为历史逻辑的出发点。他们指出:“德国哲学是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这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上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与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的批判相呼应,在那里他们指出:“在黑格尔的体系中有三个因素:斯宾诺莎的实体,费希特的自我意识以及前两个因素在黑格尔那里的必然的矛盾的统一,即绝对精神。第一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人的自然。第二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自然的精神。第三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以上两个因素的统一,即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黑格尔的所谓绝对精神实际上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辩证地还原绝对精神之后,就可以得到现实的人这一辩证的概念。可以肯定,没有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辩证法为基础,就没有《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现实的个人”为逻辑起点的历史辩证法。
      在《第一卷第二版跋》中,马克思对辩证法思想做了简明扼要的阐述。马克思写道:“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人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这里,马克思把自己的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从根本上区别开来。以往我们对这段话的理解是,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黑格尔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而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唯物主义的。这诚然是正确的,马克思确实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作了批判,并把自己的辩证法奠基于唯物主义之上。但是仅仅做这样的理解还是不够的。实际上,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是双重的。我们还应该看到,实际上马克思是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的,在他看来,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一种世界观(当然是唯心主义的),而马克思本人的辩证法是和黑格尔相反的一种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无论是黑格尔还是马克思,其辩证法都不是脱离世界观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而本身就是世界观。因此我们在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法时,首要的就是要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没有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为了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必须把它倒过来。”那么这一合理内核是什么呢?马克思的下面一段话恰恰是对合理内核的说明:“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可以看出,在马克思看来,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就在于辩证法的批判性与革命性,在于对事物的肯定性理解中包含的否定性理解,即事物的运动性、暂时性,这也正是事物的辩证性。马克思这里虽然讲的是对事物的理解,实际上更是对现实事物的描述,即现实事物本身的存在方式。正是现实世界本身的辩证存在,才要求我们对现实事物做辩证法的理解,现实世界的辩证法乃是理解世界的辩证法的前提。所以,马克思对辩证法合理内核的这种阐释也只有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才能领会其内在意蕴。否则,将会错失马克思所说的辩证法的本意。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尽管后来我们对辩证法的理解更多地执着于它的认识论维度和方法论维度,似乎这是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以来的一种思想传统,但事实上恩格斯对辩证法的理解也主要是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恩格斯曾指出:“辩证哲学推翻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绝对的人类状态的观念。在它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的过程,什么都不存在。”恩格斯对辩证法的这一描述,正是描述了世界本身本原性的存在方式,这说明恩格斯的辩证法正是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同样,在列宁那里,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本身就是同一个东西,具有同一性,同样强调了辩证法的本体论与世界观性质。
      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灵魂与核心的辩证法,其本质乃是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辩证法。只有从这一本质维度出发,我们才能理解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辩证法。同样,只有从这一本质维度出发,我们才能理解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唯物主义,其本质同时也是历史辩证法。历史辩证法并不是外在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东西,而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质与核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灵魂。
      四、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理解辩证法的重要意义
      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辩证法出发来透视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及其传播发展,使我们获得了对辩证法理解的新的视角,获得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的解读,也获得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进程理解的新的启示。
      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为我们理解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了新的视角。以往我们把辩证法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将它与认识论、历史观、价值论并置起来,遮蔽了辩证法的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辩证法的核心地位晦暗不明。缺失了这一本质维度,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也就受到了限制,导致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误解和僵化肤浅之解。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理解辩证法,就必须重新理解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必须把辩证法看作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建构原则,把它贯彻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有组成部分、所有概念范畴和所有基本理论的理解中去。辩证法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结构意义上的组成部分,而是其核心与灵魂。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法。
      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应该把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原则贯穿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理解中去。由此出发来理解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唯物主义,就应该把历史唯物主义同时理解为历史辩证法。由此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就获得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诸多核心范畴和原理的新的理解。例如,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实践、历史、物质、人、社会、物质生产活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重要概念,只有从辩证法出发才能真正理解它们的意义。同样,只有从辩证法出发,我们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性与革命性,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的结论以及共产主义与人类解放理论。这并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附加,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在辩证法的合理的自然的结论。
      从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来理解辩证法,给我们理解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进程以新的启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进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中国化进程。以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辩证法来深入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进程,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实际上存在着两条线索: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质内容的唯物史观的中国化,即唯物史观与中国国情、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与中国传统思想相结合,其外在的表现形式和主要成果是毛泽东的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群众史观、邓小平提出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生产力发展史观和当代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二是从辩证法的视角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还有一条内在的逻辑线索,即本体论与世界观维度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也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国化的进程。从其表现形式与成果来看,则是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的形成、发展与深化过程。具体来看则是毛泽东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邓小平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开放的思想路线,以及在现时代中国共产党所坚持的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建构和谐社会的思想路线。这是作为本体论与世界观的辩证法与中国国情、中国实际、中国传统文化深层结合的产物。如果说唯物史观的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一条明线的话,那么辩证法的中国化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一条暗线。
      辩证法这个曾经家喻户晓、风光无限的哲学范畴,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史上所遭受的误解和歪曲也是最多的。辩证法在历史上曾经一度被魔化为充满机心与乡愿的“变戏法”,成为阶级斗争乃至人身攻击的工具。而今,辩证法似乎又被打入了冷宫,中国的学者们不再愿意讨论辩证法,西方的后现代和后马克思思潮则直接拒斥辩证法。在一定意义上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对黑格尔哲学所说的“拯救辩证法”的话语,也适用于当代中国的哲学界。
      参考文献:
      [1]杨学功,马克思哲学与存在论问题[A].叶汝贤,孙麾主编,马克思与我们同行:新世纪中国的马克思哲学研究[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2]孙正聿,马克思辩证法理论的当代反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陆剑杰,“实践的唯物主义”在中国现当代实践中的确证[J].中国社会科学,1996,(5).
      [4]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4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2版,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2版,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2版,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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