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高中学习 > 正文

    巴勒斯坦难民叙利亚 [关于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几点认识]

    时间:2019-04-15 03:16:4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巴勒斯坦难民问题错综复杂,它既是巴以之间的双边问题,也是一个多边问题。由于多种社会历史原因,难民问题日趋严重。从巴勒斯坦战争至今,以阿双方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对难民数量的统计数据相差悬殊。难民问题是巴勒斯坦建国的一大瓶颈,它的最终解决依然任重道远。
      【关键词】巴勒斯坦;以色列;难民问题;联合国
      大学课堂上老师讲到第一次中东战争(1948年5月15日—1949年7月20日)带来的后果之一是造成了100多万的巴勒斯坦难民。章毅君在其《战后世界民族问题探源》一书中写到“第一次中东战争使巴勒斯坦地区产生了许多新问题,其中之一是难民问题,战争使约72.5万巴勒斯坦阿拉伯人逃离以色列占领区,沦为难民”。 [1] 我在阅读《梅厄夫人自传》一书的时候,当我读到“阿拉伯人宣称‘巴勒斯坦难民’达‘数百万’这个说法,同断言我们迫使阿拉伯人离乡背井的说法一样,都是不诚实的。‘巴勒斯坦难民’的产生是阿拉伯人想消灭以色列的结果”。 [2]我又翻阅了其他的关于巴勒斯坦难民的资料,心生诸多疑问:巴勒斯坦难民的数量究竟是多少?阿拉伯人和以色列人的统计结果为何悬殊,双方各自的立场和动机是什么?阿以双方和联合国在解决难民问题上的主张是什么?
      一、巴勒斯坦难民与巴勒斯坦人之别
      由于难民问题长期未解决及巴勒斯坦地区政治版图的变化,“巴勒斯坦难民”与“巴勒斯坦人”这两个概念在很大程度上被混淆。根据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的文件规定,巴勒斯坦人指:1947年以前一直定居在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不管他们现在是被驱逐还是继续留在巴勒斯坦,只要1947年以前定居在那里就是巴勒斯坦人。1947年以后,不管出身在哪里,只要其父母是巴勒斯坦人,他们也算是巴勒斯坦人。[3]因此,现在在以色列境内生活并取得以色列国籍的原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不能称为难民,在阿拉伯国家长期定居并取得当地国籍的原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也不能称为难民。巴勒斯坦人的数量远多于巴勒斯坦难民的数量。
      二、统计数据悬殊,阿以的立场和动机分析
      巴勒斯坦难民主要产生于第一次和第三次中东战争。对于前一次战争形成的难民人数众说纷纭。以色列人认为是50万;阿拉伯人认为是100—120万;联合国大会下属的调查团在1949年的报告中认为难民人数为72.6万。英国外交部在1949年发表的报告中认为巴勒斯坦难民约81万。巴勒斯坦战争结束前,该地区政治、经济、行政等方面已混乱,要想准确估计当时的难民人数是不可能的,但各种数据之间尤其是阿以对难民数量的估计悬殊,其原因如下:
      1、从政治和经济方面来考虑,以色列压低难民人数是为了淡化难民问题的严重性,为自己开脱罪责,从而减轻国际舆论对犹太人的谴责以及减免自身应对难民问题所担负的责任。阿拉伯国家夸大难民人数是为了向国际社会表明难民给阿拉伯国家造成的巨大压力,从而争取国际社会的同情、精神支持以及物质援助,激起国际社会声讨以色列的浪潮。
      2、阿以对难民的划定标准不同导致各方统计的难民人数差别很大。以色列只承认逃离巴勒斯坦、到周边阿拉伯国家避难的人以及在战争中丧失家园的人为难民,并不承认留在以色列境内的阿拉伯人为难民。而阿拉伯国家将所有在战争中失去家园、土地、财产的人称为难民。
      3、以色列认为联合国难民救济署的统计结果“不实”,救济署的官员多报难民人数是为了冒领救济金,还认为联合国的数据包括了已死去的难民。
      尽管阿以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各执一词,我认为联合国机构的调查数据比较可信,因为它是中间的一方,掺杂的感情色彩和利益关系比较少。
      三、难民是被迫逃离还是自愿离开?
      联合国对巴勒斯坦难民的定义是:“在1946年6月至1948年5月之间正常居住地为巴勒斯坦,但因1948年的阿以冲突而失去家园和生计的人”。 [4]以色列官方声称这些难民出于“自愿”离开,但对难民的问卷调查很少显示其“自愿”的倾向。目前主流的观点认为, 巴勒斯坦难民是以色列种族清洗、强制驱赶和屠杀的产物。①第一次中东战争造成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沦为难民的原因有:一是犹太人的恐怖主义;二是以色列对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驱逐;三是委任统治末期,治安机构的涣散。
      联合国巴勒斯坦调解专员在一份报告中将上述原因概括为“巴勒斯坦阿拉伯人的逃亡是由于在他们地区的战争和那些确实发生的或未经证实的恐怖行为的传闻以及对阿拉伯人的驱逐所造成的恐惧而引起的”。 [5]这不是信口开河,代尔亚辛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1948年4月9日,,犹太恐怖组织伊尔贡进入耶路撒冷附近的阿拉伯村庄代尔亚辛,杀死村民250人,其中半数是妇女和儿童。这一惨案的目的是促使巴勒斯坦阿拉伯人逃离这一地区,由该事件制造的恐怖氛围使阿拉伯人逃离成为一种浪潮。犹太复国主义领袖魏兹曼曾说,巴勒斯坦人的出逃“使以色列的任务出人意料的简单”。 [6]可见,驱逐巴勒斯坦人是以色列的既定政策。到1949年6月,约有100万巴勒斯坦人离开家园,以色列境内的巴勒斯坦人口下降到7万。[7]
      可见,以色列对外界宣称“难民是自愿选择离开”的谎言不攻自破。
      四、以阿双方和联合国在解决难民问题上的立场
      (1)以色列方面
      其基本主张是:1、最初的战争是由阿拉伯人发动的,阿拉伯国家应首先对难民问题承担责任。2、1948年后,以已经吸收了50多万来自阿拉伯国家的犹太难民,留在以色列的阿拉伯人也有几十万,以已无力吸收阿拉伯难民了。3、巴勒斯坦原来的版图已难以确定,联合国关于巴勒斯坦难民返回家园和给予赔偿的决议已经过时,难民不可能返回自己的家园。4、解决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可行的途径是,在与难民有共同民族、语言、文化的阿拉伯国家就地安置。5、在阿以关系全面实现和平的框架内,以愿意为难民的损失提供一定的赔偿。
      我们不难发现:以认为只有同阿拉伯国家缔结和约才会考虑难民返乡问题,而缔结和约意味着承认以色列的存在,当时的阿拉伯国家实难做到这一点。对以色列来说,若自身的生存都成问题,就谈不上巴勒斯坦难民的遣返工作了,况且难民返乡必然增加以境内的阿拉伯人口,这威胁着犹太国的生存。所以它坚持认为,难民应该在周围的阿拉伯国家重新定居。巴勒斯坦问题专家亨利·卡坦曾指出:阿以冲突的根源,尤其是难民问题的根源在于犹太复国主义者要建立犹太国家这样一种概念,即建立一个不掺杂非犹太人的犹太国家,也是以色列拒绝让这些巴勒斯坦人返回家园的真正原因。 [8]可见,以色列否认巴勒斯坦难民的回归权,根本原因是要保持以色列的犹太特征。   (2)阿拉伯国家方面
      它反对以色列对阿拉伯人领土的占领,支持巴勒斯坦人恢复民族权利的斗争。在国际上,阿拉伯国家反对把巴勒斯坦问题仅看做是难民问题,反对一切取消难民问题的尝试。尽管其在难民问题上推卸责任,但基于民族认同感和人道主义考虑,在国际社会配合下,对流落到本国的巴勒斯坦难民给予暂时安置,建立难民营,给难民分发救济物资,提供医疗教育服务。
      有必要谈一下巴勒斯坦难民的权利:1、1947年分治决议中划给犹太国的领土,有该地区阿拉伯人的的一份。
      犹太人将阿拉伯人赶出犹太国是无视和歪曲犹太人国的概念。2、难民返回家园和在自己祖国生活是一种基本人权。联大多次确认巴勒斯坦难民返回家园的权利。以色列拒绝让难民返乡是非法的、自相矛盾的。一方面,以强调犹太人有权返回他们祖先居住过的地方,而另一方面,他们却否认巴勒斯坦难民返回家园的权利。这是很滑稽的双重标准。
      基于以上两项巴勒斯坦难民的权利,阿拉伯国家坚持遣返难民。其实,它还有其他动机:一是试图把难民问题作为同以色列斗争的政治武器。阿拉伯国家坚决反对犹太复国主义,所以大批难民返回故乡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以境内的阿拉伯人口,这对犹太复国主义者建立犹太国的理想极为不利。二是难民问题成为阿拉伯国家揭露犹太国罪行的招牌,他们向全世界宣扬:看看这些难民们,你们就知道犹太复国主义者究竟在中东干了些什么。三是阿拉伯人认为,若给难民以公民权,这意味着承认了以色列,这在当时的阿拉伯人看来是天方夜谭。
      (3)联合国方面
      1948年,联大在第194(III)号决议中申明:“自愿回乡与邻居和睦相处的难民,应准予早日返回,对于不愿回乡难民的财产应给予赔偿,而且按照国际法原则或公平原则,凡应由各负责政府或当局赔偿的财产损失,均须予以赔偿”。 [9]这一决议还责成巴勒斯坦和解委员会要为难民的遣返、重新定居、恢复经济社会提供便利,但委员会未能使以色列接受难民遣返的原则。从1948年后,联大几乎每年都重申要求遣返难民的决议,但毫无结果。
      小 结
      由于阿以双方对巴勒斯坦难民的统计数据差别很大以及对解决难民问题的基本主张上存在严重分歧,而联合国的居中调停又难以起到关键作用,所以解决难民问题依然任重道远。尽管巴以双方相互承认和自治协定为难民问题的解决带来一线希望,但巴勒斯坦难民问题已非一开始那么简单。今天,难民问题已不是以阿之间的双边问题,500多万巴勒斯坦人分布在巴勒斯坦以及世界各地,巴勒斯坦难民及巴勒斯坦人涉及到许多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利益。巴勒斯坦难民本身状况也相当复杂,他们有的仍居留在难民营中靠国际社会救济为生,有的长年在巴勒斯坦以外的地区定居,有的已成为外国公民。有些难民要求回到过去的土地上去,有的已习惯于在外定居不愿回去。因此,解决巴勒斯坦难民问题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在充分尊重难民的权利和意愿的基础上,有关各方应当相互合作,为最终比较彻底解决难民问题创造必要的社会、经济条件。
      注释:
      ①参见:张家栋《浅析犹太恐怖主义》,《太平洋学报》,2004年第2期,第76—82页;杨显生《试析犹太恐怖主义的发展、演变》,《世界民族》, 2007年第6期, 第25—34页。
      【参考文献】
      [1]章毅君.战后世界民族问题探源[M]. 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261.
      [2](以)果尔达·梅厄.梅厄夫人自传[M].章仲远、李佩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86:265.
      [3]转引自《中东北非年鉴:1980—1981年》,参见《巴勒斯坦国民宪章》第5条.
      [4]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Works Agency (UNRWA). Who is a Palestine Refugee? http://www.un. Org/unrwa/ refugees/who is html.
      [5]联合国文件A/648,第14页.
      [6](英)布赖恩·拉平.帝国斜阳[M].钱乘旦、计秋枫、陈仲丹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173.
      [7]参见《基辛氏当代档案(1948—1973年)》,伦敦基辛氏出版社,1968:10101.
      [8]亨利·卡坦.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和以色列[M].西北大学伊斯兰教研究所译.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32.
      [9]联合国文件A/810、927.

    推荐访问:巴勒斯坦 难民 几点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