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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惠民政策汇编

    时间:2021-05-24 16:42:1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X XX 县 县 X 20XX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惠

     民

     政

     策

     汇

     编

     XXX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 年 XX 月

     目

     录

     1.小额信贷政策补助标准··························1-2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补助标准··············3-4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补助标准··············5-8 4.就业创业政策标准·····························9-10 5.教育政策补助标准····························11-12 6.民政政策补助标准····························13-16 7.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补助标准··············17-18 8.抗震防灾工程补助标准···························19 9.惠民惠农补贴标准·······························20

      1 一、小额信贷政策补助标准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要点

     (一)支持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

     (二)贷款金额:原则上 5 万元(含)以下。

     (三)贷款期限:3 年期(含)以内。

     (四)贷款利率:鼓励银行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1 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 1 年期 LPR,1 年期至 3 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 5 年期以上 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五)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六)贴息方式:财政资金对贷款适当贴息,地方财政部门应根据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确定贴息比例,保持过渡期内政策力度总体稳定。

     (七)风险补偿机制:已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县保持现行机制基本稳定,鼓励其他地区通过适当方式分担贷款风险。

     (八)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九)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

      2 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 18周岁(含)—65 周岁(含)之间。

     (十)实施时间:文件印发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补助标准

     (一)

     调整 0 2020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调整 2020 年的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 836 元/人/年(即中央财政补助 440 元+自治区财政补助 110 元+地区财政补助 1 元+县市财政补助 5 元+个人缴费 250 元+自治区财政南疆三地州个人缴费标准 30 元)。贫困人员与新生儿缴费标准不变。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补助 220 元/人/年,各县市财政补助 20 元/人/年,个人实际缴费 30 元/人/年;低保户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补助 220 元/人/年,个人实际缴费 30 元/人/年;特殊困难群体全额由医疗救助资金补助。

     2. 2020 年 6 月 30 日后缴费的全额自行承担即:全额缴费标准为 836 元/人/年。

     3.新增新生儿收费标准 250 元/人/年。

     (二)

     确定 1 2021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缴费标准

     1.确定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缴费标准为896元/人/年,即:2021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按 2020 年增长幅度预增长 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580元,地区财政人均补贴 1 元,县市财政人均补贴 5 元。个人缴费同步增长 30 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310 元,扣减自治区财政南疆三地州个人缴费标准补助 30 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实际预缴费标准不低于 280 元。

     2. 2021 年 6 月 30 日后缴费的全额自行承担,即:城乡居民全额预缴费标准为 896 元/人/年。

     3.贫困人员与新生儿预交费标准不变,达到每人每年不

      4 低于 280 元。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 金补助 230 元/人/年,各县市财政补助 20 元/人/年,个人实际缴费 30 元/人/年;低保户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补助 250 元/人/年,个人实际缴费 30 元/人/年;特殊困难群体全额由医疗救助资金补助。

     (三)

     调整 0 2020 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及起付线标准

     1.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 2020 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 2019 年的 56 元/人/年,调整为 71 元/人/年。

     2.年度起付线标准。和田地区 2019 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13060 元,按照 50%确定 2020 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 6530 元,贫困人口再降 50%,即: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 3265 元。

     (四)

     执行时间:本文自 0 2020 年 年 9 9 月 月 1 1 日起执行。

      5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补助标准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两项制度统一合并实施后的统称,是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和田地区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几个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 200 元、300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元、1500 元、2000 元、2500 元、3000 元、3500 元 15 个档次。2019 年起,贫困人员缴费保留最低 100 元的档次,其他人员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 200 元。参保人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按年度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逐年缴费,多缴多得。

     (四)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政府补贴?

     目前,和田地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自治区财政给予每人每年补贴 50 元。对选择 1000 元及以下档次标准数费的,各县市财政给予参保居民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 5 元。对选择 1000 元以上(不含 1000 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按照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每人每年增加不低于 25 元的标准给子鼓励。即:对应 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6 元、800 元、900 元、100 元、1500 元、2000 元、2500 元、3000 元、3500 元数费档次增加缴费补贴分别不低于 5 元、10 元、15 元、20 元、25 元、30 元、35 元、40 元、45 元、170 元、95 元、120 元、145 元、170 元。

     参保居民是重度残疾或五保户的,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各县市人民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 100 元的养老保险费;参保居民是低保户、建档立卡标注未脱贫人员,各县市人民政府为其代缴 30 元的养老保险费;部门县市人民政府对连续任职满 3 年的村干部、领取计划生育“两证”的,给予其代缴或补贴一定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怎么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适龄居民登记参保,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存储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居民可以到经办机构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六)领取养老金待遇有哪些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年满 60 周岁、累计缴费满 15 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终身。

     距领取年龄(60 周岁)不足 15 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 15 年。(例如:2010 年 7 月新农保实施时,某人年满 50 周岁,按年缴费 10 年,在他年满60 周岁时,最多只能补缴 5 年,也可以不补缴,到年满 60周岁的次月核发养老金。)

     距领取年龄(60 周岁)超过 15 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 15 年。缴费满 15 年后,可以不用继续缴

      7 费,等年满 60 周岁后次月核发养老金待遇;也可以继续按年缴费,享受自治区给予的每人每年 50 元缴费补贴。对于应按年缴费而中断的,允许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但不享受财政缴费补贴。

     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 周岁,未登记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劳保所登记参保,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七)参保居民死亡后养老金待遇如何处理?

     参保居民在缴费期间未享受养老金待遇就死亡的,按年缴费在领取养老金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

     新农保或城居保实施时,没有缴费,直接享受领取基础养老金待遇的参保居民死亡的,其亲属不能继承继续领取基础养老金待遇。参保居民死亡后,其亲属应及时到当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出具户籍注销证明,办理参保销户手续。

     (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是否有丧葬补助金?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参保居民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养老金待遇期间死亡的,给予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参保人死亡当月当地 4 个月基础养老金。冒领养老金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丧葬补助金领取资格。

     (九)养老金待遇有哪几部分组成?

     参保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各县市财政补助构成。根据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政策等情况,将适时对基

      8 础养老金进行调整。目前,中央财政给予和田地区参保居民每人每月补助 93 元,自治区财政给予和田地区参保居民每人每月补助 57 元,各县市根据财政状况给予参保居民每人每月补助 10-25 元。对累计缴费满 15 年的参保居民(补缴费不计入缴费年限),每增加 1 年缴费,月增发 2-5 元的基础养老金,有所在县市财政承担。对 70-79 周岁城乡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增加 5 元基础养老金,对年满 80 周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增加 10 元基础养老金。

      9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标准

     (一)

     求职创业补贴。在地区范围内,符合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等条件之一的,可在就学地院校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 1000 元。

     (二)

     “三支一扶”生活补贴。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按规定可享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按每人每年 4 万元给予补助,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 6 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3000 元。

     (三)

     就业见习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期间最长不超过 1 年,见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0%发放岗位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

     公益性岗位补贴。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五)

     社会保险补贴。

     1. 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部补贴。

     2. 从事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全部补贴。

     (六)

     就业援助金。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开办的小商店,

      10 小餐厅,小超市,等微创业项目可申请就业援助金,补贴标准不超过 5000 元。

     (七)

     自主创业补贴。在校及离校 5 年以内的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地区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 2000 元的创业自助,创业实体只能申请享受一次,不得与就业援助金重复申领。

      11 五、教育政策补助标准

     (一)

     学前 阶段 :

     资助标准 0 2800 元/ / 人/ / 年。其中:幼儿伙食费 1450 元、幼儿读本费 130 元、幼儿园保教费 1100元、幼儿园取暖费 120 元。

     (二)

     小学 阶段:

     :

     (1 1 )宿制学生享受资助标准 0 2910 元/ /人/ / 年。其中:教科书 90 元、公用经费 650 元、取暖费 120元、营养改善计划 800 元/、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 1250元。

     (2 2)

     )

     非寄宿制学生享受资助标准 0 1660 元/ / 人/ / 年。其中:教科书 90 元、公用经费 650 元、取暖费 120 元、营养改善计划 800 元。

     (三)初中阶段 :

     资助标准 0 3450 元/ / 人/ / 年。其中:教科书 180 元、公用经费 850 元、取暖费 120 元、营养改善计划 800 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 1500 元。

     (四)普通高中:

     :

     (1 1 )

     四类学生享受资助标准 0 4400 元/ /人/ / 年。其中:免学费 1430 元,免教材费 670 元、免收住宿费 300 元,国家助学金 2000 元。

     (2 2 )非 四类学生享受资助标准每生每年 0 4170 元/ / 人/ / 年。其中:免学费 1200 元,免教材费 670 元、免收住宿费 300 元,国家助学金 2000 元。

     )

     (五)

     中职教育:

     (1 1 )一、二年级学生 享受资助标准 4900元/ / 人/ / 年 。其中:国家助学金 2000 元、免学费 2000 元、住宿费 600 元、教材费 300 元。

     (2 2 )三年级学生 享受资助标准0 2900 元/ / 人/ / 年 。其中:免学费 2000 元、住宿费 600 元、教材费 300 元。

      12 (六)

     大学生资助:

     (1 1 )

     疆外 贫困 大学生资助补助标准年 每生每年 0 6000 元。资助对象和田县籍户口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伤残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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